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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语 政治体视角下的华夏与华夏化(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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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语政治体视角下的华夏与华夏化

为了从政治体而非族群的角度来认识华夏,本书主要进行了如下的探讨。

第一章首先考察了华夏这一认同符号的出现过程。华夏最初被称为“有夏”,是灭商占据中原之前周人及其军事联盟的自称。周人没有自居夏后氏后裔的意识,“有夏”之“夏”最有可能取义“西方”,“有夏”等同于“西土之人”,很可能来源于殷商对周人的他称,这个以地缘和共同政治目的结合的短暂联盟,不能看作是族群。西周时,“周人”和“诸姬”成为宗法制下各诸侯最常用的认同符号,“夏”与“诸夏”一度被淡忘了。直到春秋年间,“诸夏”重新成为霸主们团结诸侯尊王攘夷的一面旗帜,从现存史料来看其首倡者是齐桓公。齐国在以“诸姬”为核心的西周诸侯中处于“异姓为后”的不利地位,因而齐桓公需要找到一个更具包容性,且能突出齐国的重要地位的新认同符号,西周初年以姬姜联盟为核心的“有夏”恰好符合这一要求。一方面,它比“周人”具有更大的包容性,着眼于共同的礼乐文化和政治立场,开始超越一族一姓的狭隘血缘关系;另一方面,以姓氏血统为标准的旧族类观还有相当的力量,所以一些尚在夷夏边缘的诸侯国设法通过联姻、攀附祖先谱系等方式加入诸夏。这一阶段的“诸夏”,和族群最为接近。经过数百年的兼并战争,中原地区的夷狄已经被消化殆尽,诸夏成为一个最强势的政治集团,尊夏卑夷的观念也于此时定型。从前不被认为是周人的诸侯国如杞、陈、吴等纷纷加入到诸夏的大旗下,各诸侯国内部上下层的周人、殷人之分得以渐渐消弭,趋于融合。楚在春秋时被诸夏视为“非我族类”的大敌,到战国时也跻身冠带七国之一,不能自外于诸夏的政治体系。因为七国皆为诸夏,战国时的争战从未打出“攘夷”的旗号,所争的是谁能兼并诸侯统一诸夏,不管秦帝还是楚王,天下都已是诸夏的天下。

接续战国末期诸夏连成一体的趋势,秦最终吞并六国,将战国时复数的诸夏整合为单数的华夏,并且建立了一个权力空前集中的大帝国。华夏帝国建立后,在中央集权的控制下,用交通线将大大小小的郡县城市、驿传、亭障联结成一个巨大的网络,在此网络上人力、物资以至信息、观念可以顺畅地流通,以达到集举国之力于一处的目的。这使得华夏帝国与尚未加入帝国的周边人群之间的实力对比变得更加悬殊,构成了秦汉两朝大举扩张疆域的基础。但是,在汉武帝时期,汉朝的扩张在各个方向上显出力不从心的态势,一些已经设置的边郡也被放弃。汉帝国疆域的层次结构可自内而外分为内地层、网状边郡层和触角层。其中网状边郡层是帝国较为稳定的边境,最适合用来分析帝国的疆域情况。尤其是汉代一度设置而又被迫放弃的几个郡,说明了帝国扩张的极限所在。限制秦汉帝国扩张的因素主要有三个:第一是中央集权制度容易使局部的问题变成全国的负担,从而引发帝国内部反对集权的离心要求,出现“土崩”之势。第二是地理环境和相应的经济生态。海拔较高、交通不畅、居住分散,以及更为重要的当地的生态环境不适合进行农业开发等原因,都能有效地阻止帝国势力的进入。第三是原住人群的政治组织形态,这一点与第二个因素有关又独立发挥作用。最易被华夏帝国吞并和整合的是规模较小的华夏式高级政治体;最难被统治的是缺少稳定政治体的分散居住的山地人群;居于两者之间的是从部落到酋邦的形形色色的中等规模政治体,他们可以以间接统治的方式被吸纳进帝国体系,在相当长的时期内帝国需要维护甚至扶植当地人群中已有的政治体及其首领,而且不能向他们摊派过多的赋役负担。在正式成为帝国的郡县之前,这些地域应被视为帝国的内部边缘。

华夏帝国的扩张,在西北、北方、东北、西南等方向都受到明显的外部限制以后,在华南和西南的山地丘陵地带,找到了突破口。在华夏网络稳固建立以后,南方的山地被平原郡县城邑和连接其间的交通线所分割,被圈进华夏网络的网眼中。这种格局,使得上述三个限制因素都得到了一定的化解。首先,一片山地被数个平原郡县所包围的形势,使针对山地未归化人群的军事活动可以依靠邻近郡县的力量完成,一般无须动用举国之力或长途运输后勤补给。其次,山区密布的河流既提供了入山的通道,也具备进行农业开发的潜质,到六朝时期,这些河谷逐渐被开辟为郡县。最后,南方山地已有的中等规模政治体,较容易被帝国以间接统治的手段加以控制。在此之外,被华夏网络分割后的南方山地的经济表现出明显的不自足性,对于有些山中无法生产的盐、铁等物品,山中的居民不得不仰赖与平原地区的贸易。而由于帝国对这些重要物资的生产和运销实行管控,山中的人们便无法真正地远离帝国政治体系封闭地生活。这成为华夏势力深入山地的一个积极助力。总之,汉帝国在北方的扩地受到重重限制之后,转而采取“来远人”的方式诱导或强迫塞外的非华夏人群迁徙入塞,以获得更多的人口;而在南方,内地的边缘上帝国的疆土在很长时期内都拥有扩张的潜力,官府致力于将统治深入到山中的河谷,也试图将山上的人引出河谷和平原成为承担赋役的承担者。南方的开发潜力也吸纳了大量从北方南迁的人口,其中也包括很多因逃避赋役或战乱遁入山林加入蛮人的原华夏编民。北方吸纳的匈奴、乌桓、氐、羌等非华夏族群,需要漫长的时间去转化为完全的华夏编户,在转化完成之前其人数的迅速膨胀对帝国本身形成了重大威胁;在北方的华夷力量对比终于出现“五胡乱华”的失衡局面以后,南方新扩展和有待开拓的广阔土地成为接纳北方华夏移民的最佳区域。在此意义上,两汉魏晋在南北的扩张模式的差异,为此后数百年的南北对峙并存奠定了基础。

当华夏帝国的疆域在各方向达到极限,无法再向前推进时,华夏知识精英认识到边境线内外的异族将长期与华夏共存。虽然在政治上短期内无法整合,但华夏知识精英所建构的符号化的帝国秩序,已将非华夏人群冠以“蛮夷戎狄”等名称整齐地纳入其中。帝国符号秩序(即符号化的帝国秩序)是以现实中的汉帝国为基础而进一步理想化的结果,涉及非华夏族群的部分也常被称为“华夷秩序”。华夏认同不是在排斥夷狄的基础上建立的,华夏及其主导的帝国符号秩序只有加入夷狄的角色才能完整,华夏正是在与夷狄的相对关系中才能定位自身。夷狄在帝国符号秩序中的存在体现在华夏的天文图景、地理想象、礼乐制度、官僚制度等诸多方面,第三章中选取了前人较少注目的礼乐制度和天文图景中的华夷秩序展开论述。最晚从王莽开始,围绕禅让的各种合法性论证中,蛮夷率服就成为不可缺少的一环,在魏晋以下的受禅者的郊天策文中,普遍提到蛮夷的支持、服从或者对胡虏的征服。王朝的日常的礼乐制度中也有夷狄的位置。在两晋南朝的宫廷雅乐歌词中,亦有很多涉及夷狄的内容。其中指其他华夏政权如三国时的吴、蜀为夷狄是在符号秩序上维持大一统的重要手段。

天文星占在中古时期具有双重性质,既是一种富有权威的实用性知识,又是具有意识形态色彩的符号秩序。天上的星官与地上的皇帝、宫廷、百官、州郡一一对应,使天界与人间被放进了统一秩序之中,星空因此成为华夏帝国在天上的投影。在这个投影中,夷狄依然有着不可忽视的位置。在战国后期形成的天文星占诸家学说中,一派以昴宿对应匈奴,而以昴毕之间作为华夷中外的界限,这一学说在后代得到了发扬。昴宿与匈奴的对应,源于昴与旄头的同音,而秦汉皇帝仪仗中的旄头原义为披发之人,由此昴宿与披发的匈奴建立了关系,而形似掩兔工具的毕宿因此对应于边境的军队。借助昴宿,在华夏的天文图景中,夷狄获得了一个永恒但边缘的位置。作为胡星的昴真正受到重视,从边缘走到中心,要等到五胡十六国时期。十六国的君主们重视昴宿星占的实际作用,但在宣传中一般回避昴为胡星的说法,而尽量采用分野说进行化解。在重视昴宿之外,一些十六国政权还开始努力使紫宫、心、房、大角等象征帝国宫廷或皇帝的星象与自己关联起来,显示出他们利用华夏的符号体系维护自身合法性的努力。

除了意识形态色彩较重的帝国符号秩序,华夏精英还通过经学、史学两种路径,进行有关异族群的知识建构,以塑造他者的形象。现代史学在研究古代非华夏族群时,面对的材料因视角单一而显得尤其一致,因而常常被认为是确定无疑的“客观事实”,并由此得出更多确定的“客观知识”。第四章对这种知识的创建过程进行分析,第一节考察了经学子学中四夷框架的形成过程,从中可以看出其主观演绎性,说明夷蛮戎狄的命名、与四方的对应以及各方异族与固定数字的搭配,都仅仅反映了华夏对四方的认识与想象,不能据此认识周边非华夏人群的实际状态。第二节讨论史学中有关异族知识的建构,首先通过分析夷狄传在正史编次结构中变化,发现无论是《史记》的以事件为中心编排列传以说明帝国秩序的形成,还是《汉书》中用类传来展示理想的帝国秩序结构,史学中有关夷狄的撰述总是服务于阐释帝国秩序的目的。魏晋以下的史学撰述进一步接受经学的影响,从鱼豢的《魏略》、谢承的《后汉书》到司马彪的《续汉书》能明显看到借用经学夷蛮戎狄的框架来编撰“四夷传”的趋势,这种史学撰述的实践在范晔的《后汉书》中臻于成熟。北朝史学撰述传承了《后汉书》的体例,到唐初官修诸史中,遂出现了形式完备的“四夷传”。由于四夷框架原本就带有很强的想象性,以四夷框架来编撰的四夷传在“客观知识”之外就具有了更多的仪式色彩。在史书的编次之外,第二节还进一步讨论了正史夷狄传中叙述策略的问题。《史记·匈奴列传》使用了巧妙的叙述策略,用插叙和留白的手法将匈奴与古代的戎狄关联起来,从而建立其匈奴的谱系渊源;这种文本结构和叙述策略被范晔的《后汉书》严格地模仿,用来叙述西羌、东夷和南蛮的渊源。《史记》《汉书》《后汉书》既记载了作为后世华夏帝国典范的两汉王朝的历史,而且它们的史学撰述方法本身也成为后世修史的典范。正是这种对异族渊源的叙述手法,不仅在华夏知识世界建立起复杂的夷狄谱系树,而且最终也影响了非华夏族群对自身历史的认知,以及他们借以凝聚族群的认同方向。更重要的是,这种谱系化的思维方式,在现代民族史研究中仍然无处不在,民族谱系的存在是将民族看作一个永恒实体的重要表现,因此反思这种谱系化思维定式是十分必要的。

在帝国符号秩序日臻完备的时期,现实中的东汉帝国崩溃了,此后的几百年中,在原汉帝国疆域之类出现了多个并立的政权。虽然现实中“大一统”帝国已不复存在,但是两汉时期构建的符号帝国秩序却存留下来。西晋政权覆灭以后,五胡十六国的北方与东晋控制的南方走上了极不相同的历史道路。在南方,华夏帝国的统治得到了保留和强化,引起一些原本非华夏的人群和地域走上华夏化的道路;在北方,五胡十六国北朝的大多数政权都是由非华夏的力量建立的,但到了北朝末期,北魏及其后继者北齐北周已经是完全的华夏式帝国了。

第五章讨论了南方山地的华夏化进程。这一进程不是直线推进的,非华夏的力量一度出现膨胀的趋势,在局部地区出现了华夷力量对比逆转的局面,其原因之一是华夏网络在南北之间以及南方内部出现多处断裂。位于断裂带的山区,摆脱了被华夏网络的平原结点包围的处境,一变而成为连接和平衡各方平原势力的枢纽,在政治上获得了主动地位。与之相应,这些地区的非华夏人群成为两侧华夏政权竞相笼络的对象,笼络的方式是竞相授予爵号,赏赐金帛。南方山地社会的政治体发育对华夏帝国从外部输入的政治、经济资源的依赖也随之得到缓解,山地非华夏人群的政治体规模迅速壮大,组织能力和军事实力都随之增强。但是,南方山地社会的政治发育从一开始就是在华夏帝国的政治文化框架中进行的,其成长发育不过是沿着帝国官僚制的路径不断上升的过程。从夷王、邑君到左郡太守左县令长,再到正郡正州的太守、刺史,蛮酋的官爵的华夏化反映了其领导下的政治体的华夏化。

北方的情况大不相同,建立国家政权的大多是来自北边、西北边的非华夏集团,大多数尚保留着游牧世界的部族政治传统。但五胡诸国从在中原建立政权之日起,就开始使用两汉魏晋的官爵名号,表现出积极接受华夏政治文化的倾向。而十六国的史学撰述,在这种倾向下更进一步,将许多十六国的君主塑造成具有深厚华夏文化素养,生来就带有天命所归的种种神异和奇表的人物。这些史书还通过巧妙的“模式化叙述”,不动声色地将十六国的历史与汉魏的历史融合到一起。这些史书呈现出的十六国的“史相”,既是与史实有别的虚饰的假象,也是十六国政权积极利用华夏历史中的符号来实现自我华夏化的真实努力。

第六章对于十六国的华夏化与历史书写之间的关系进行了分析。北魏从十六国中脱颖而出,最终孕育了新型华夏帝国隋唐王朝的诞生。从塞外游牧部落到华夏式帝国政治体的演进的过程,终北魏一代始终没有停止。北魏因此成为考察来自草原世界的中级政治体接受和改造华夏帝国政治文化,实现自我华夏化的最佳案例。第七章从《魏书·官氏志》中所记的北魏天赐年间的官爵品级制度入手,论证了道武、明元时期社会突出的爵本位性质,最后对《官氏志》的这段材料进行史料批判式反思。天赐年间的官爵品级制度既不是九品官品制,也不是九品官人法,而与两者都似是而非。其实质在于将前四品有爵者叠压在后五品之上,后五品的散、文、武诸官尽管职任不同,在爵位候补者这一点上则是同质的。这时期各种利益分配均以爵为标准,可以看作是“爵本位”的社会。爵本位既曾是华夏古制,也较为切合北族在草原游牧环境中形成的政治文化,加之在长城边塞地带的北族已经熟悉华夏帝国的外臣封爵制度,使得北族进入中原建立的高级政治体尤其重视爵制,爵本位体制成为沟通北族部落联盟与华夏官僚制国家的一条捷径。而天赐年间制度之所以被研究者看作是高度华夏化的制度,实由于《魏书》所采取的叙述策略所致。《魏书》所采取的叙述策略,源于孝文帝以来利用史学撰述建构“华夏化的历史”的努力,其本身也是北魏华夏进程的一部分。

以上是本书的主要论点。在政治体论的思路下,华夏可以看成是秦汉式帝国政治体的自称符号。秦汉魏晋时期,帝国政治体的长期存在,使得以华夏等符号表示的政治文化具有了独一无二的霸权地位。汉帝国扩张所及的范围之内,别种样式的高级政治文化完全没有可能出现了。因此,到魏晋以下,华夏帝国的政治实体虽然仅残存于南方,但其政治文化以及其中表示华夷关系的符号秩序则在南北都是无可替代的合法性话语。摆在南北方非华夏人群面前的华夏化道路有两条:一是通过与现存的旧华夏帝国的进一步接触,逐渐成长为中等规模的华夏政治体,被华夏帝国吸纳为州、郡、县等次级组织;二是建立自己的高级政治体,再通过利用帝国符号体系来逐渐采用其政治文化,并以此宣称这个帝国就是华夏帝国。前一条情形主要发生在南北之间和南方内部的网络断裂带上,后一条道路则适用于北方的十六国与北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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