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星空中的华夷秩序 两汉至南北朝时期有关华夷的星占言说(第1页)
第二节星空中的华夷秩序:两汉至南北朝时期有关华夷的星占言说
一、天文星象中的帝国符号秩序
自秦汉以来,天文星象中一直留有对应夷狄的位置。星象对应人事的观念先秦已经出现,到了汉代,战国时“凌杂米盐”般零碎的星占知识被综合起来,放进天人感应思想和阴阳五行的框架内,形成一个较为系统完整的学说。如《汉书》所言:“凡天文在图籍昭昭可知者,经星常宿中外官凡百一十八名,积数七百八十三星,皆有州国官宫物类之象。”[39]地上有皇宫,天上有紫宫;地上有皇帝和三公,天上就有太一和其旁三星;地上有州郡列国,天上的二十八宿便各自分野,与之对应。天界与人间就这样被放到了同构的符号秩序之中,或者说,汉代人观察的星空,不过是华夏帝国在天上的投影。[40]在帝国秩序的投影中,夷狄也扮演着不可或缺的角色。司马迁很清楚地描述了这种对应关系:
及秦并吞三晋、燕、代,自河山以南者中国。中国于四海内则在东南,为阳;阳则日、岁星、荧惑、填星;占于街南,毕主之。其西北则胡、貉、月氏诸衣旃裘引弓之民,为阴;阴则月、太白、辰星;占于街北,昴主之。……是以秦、晋好用兵,复占太白,太白主中国。而胡、貉数侵掠,独占辰星,辰星出入躁疾,常主夷狄:其大经也。[41]
此处街南、街北的街指天街二星,在昴、毕二宿之间,后人概括为“天街分中外之境”[42]。之所以用此二星作为分界,是因为黄道恰好从天街二星之间穿过。[43]古代所说的黄道是太阳周年视运动在恒星背景中的轨迹。古人认为月和金木水火土五星也应从此道出入,否则将有祸福之变,故称之为“三光之常道”。[44]以天街二星作为分界,事实上就是以黄道作为分界。这条天空中最重要的线,被比作华夏帝国与引弓之民而非其他方向的异族的分界线,足见北方引弓之民在华夏心目中的重要位置。扬雄说唯北狄真为中国之坚敌,“三垂比之悬矣,前世重之兹甚”,可以与此互相印证。[45]司马迁这段话似乎给人一个以昴毕之间中分阴阳的星宿图景,可事实上并非如此,《天官书》所记二十八宿中,对应引弓之民的唯有昴宿,而且昴宿尚有其他的星象意义(详后文),但几乎所有的星宿都与华夏帝国相联系,毕宿只是代表其中与边境事务有关的星宿之一。统观《天官书》所载的全天星宿及其星象意义,可以发现,一方面昴宿昭示了匈奴等北方夷狄在星象所表示的符号秩序中拥有永恒的位置;另一方面,这又是一个边缘的位置,与昴宿相关的人群只能是非华夏的北狄。夷狄在星象的符号秩序中既是常存的,又是边缘的,华夷之间主次分明,这反映了华夏主导的符号秩序中华夷之辨的基本精神,也成为夷狄在接受华夏文化以后必须面对的棘手问题。
二、昴为胡星的由来
昴在天空中标明了夷狄的位置,然而在二十八宿中,何以唯独昴主引弓之民呢?《天官书》给出的理由是“昴曰髦头,胡星也”。[46]昴曰髦头,大约是因读音相近产生的联系。曾侯乙墓出土漆箱上的天文图写有二十八宿名称,其中昴被写作“茅”[47],《睡虎地秦简·日书》中则写作“茅”或“卯”,[48]说明昴作为一个指代星宿的符号,其读音比字形更加稳定,通过读音与另一事物联系起来是十分自然的。那么髦头是什么?又如何与胡星相关?
“髦头”又写作“旄头”,[49]《汉官仪》曰:“旧选羽林为旄头,被发先驱。”[50]可知汉制天子仪仗中有旄头,此制度又继承自秦,楚汉相争时已有旄头公孙戎。[51]但仪仗中的旄头究竟何义,到西晋时已经众说纷纭。《宋书·礼志五》载:
晋武尝问侍臣:“旄头何义?”彭推对曰:“秦国有奇怪,触山截水,无不崩溃,唯畏旄头,故虎士服之,则秦制也。”张华曰:“有是言而事不经。臣谓壮士之怒,发踊冲冠,义取于此。”挚虞《决疑》无所是非也。徐爰曰:“彭、张之说,各言意义,无所承据。案天文毕昴之中谓之天街,故车驾以罼罕前引,毕方昴圆,因其象。《星经》,昴一名旄头,故使执之者冠皮毛之冠也。”[52]
徐爰认为车驾中的旄头是模拟天文而来,当是出于臆测,事实可能正好相反。但从徐爰的话中可以知道旄头是“冠皮毛之冠”,这应该是刘宋仪制的实情。唐贞观三年(629)时,西南边地的东谢首领(谢)元深入朝,冠乌熊皮冠,《通典》云“若今之旄头”。[53]看来至少从刘宋到唐代,仪仗中的旄头一直是戴着皮毛冠的武士形象。然而这并不表示最初的旄头就是戴皮毛冠的。
从上面引文来看,仪仗中的旄头究竟源于何物,代表什么意义,晋武帝朝中饱学的大臣们已然众说纷纭。其中彭推的解释来自一个流行的传说,魏文帝《列异传》载:
秦文公时梓树化为牛,以骑击之,骑不胜,或堕地髻解被发,牛畏之,入水,故秦因是置旄头骑,使先驱。[54]
这一故事旨在解释集华夏衣冠文明之精华的秦汉天子仪仗中,何以会出现披发的先驱者。值得特别注意的是,旄头在此处不是戴着皮毛冠的人,而是指披散头发的骑士,这应该是旄头更原始的所指。汉代的旄头“被髪前驱”,或者“髪正上向而长衣绣衣”,[55]总之是散露头髪,不绾髻不戴冠弁的。我们不难想到,披发正是华夏心目中戎狄的显著标志。据说周平王东迁时,辛有在伊川看到“被髪而祭于野者”,感叹“不及百年,此其戎乎”![56]孔子曰“微管仲,吾其被发左衽矣!”可见春秋时期人们已经习惯将披发与戎狄联系在一起。班固对匈奴的概括“被发左衽,人面兽心”,[57]既是用典,也表明秦汉时期华夏心目中匈奴的形象特征依然是披发。[58]与此故事吐露的信息相一致,其他史料也证明天子仪仗中披发的旄头并非周制,而是来自秦国的,[59]秦人开拓关中,兼并西北异族的势力,“霸西戎”,征服的过程中也不免吸收一些异族的文化,常被东方诸国视同戎狄。仪仗中的旄头、毕网很可能是来自西戎的文化元素。另一方面,星占学中昴-旄头与胡的对应,与其推测它同样来自秦国,毋宁说更有可能是东方六国星占家的发明。太史公司马谈学天文于唐都,[60]而唐都与战国时的甘公、石申夫之间,有着传承与发扬的关系。[61]《天官书》关于昴主胡人的说法,应当是继承了甘、石一系的学说。[62]考虑到晋与戎狄,燕赵与“胡”的长期而激烈的对抗,而且修筑了划分中国与胡的长城,那么在山东六国尤其是三晋发展出以黄道划分华夷,并以昴星代表披发胡人的学说,是在情理之中的。[63]秦并六国,仪仗中的旄头与星空中的旄头在新帝国的符号体系中不期而遇,遂造成了后世解说的纷纭。综上所述,旄头就是披发的骑士,既可以是天子仪仗中的先驱,也可以指披发的北方戎狄。相应地,昴宿的星占意义从“昴曰旄头”出发,分化为两种说法,毕与天街也分别有两重意义与之对应:
胡星说:昴—旄头—披发骑士—胡星;毕—罕车—弋猎—边兵;天街—华夷分界线;
仪仗说:昴—旄头—披发骑士—旄头羽林;毕—罕车;天街—天子出行之道路。
昴宿星占中的仪仗说出现较晚,首见于刘宋时徐爰倒果为因的解释,明确的说法要到唐李淳风在《晋书·天文志》中提出。[64]这也从侧面验证了上文的推断。
当然,对昴宿的联想并非只有这两种。在华夏文明的萌芽时期,昴宿已经为人们所认识,其名称在《尚书·尧典》《诗经》等古代文献中已经多次出现。[65]至于其占星学上的意义,《开元占经》所引“先秦”诸说有:
甘氏曰:昴,茅也。
甘氏曰:昴星明,天下多犯狱。昴星动摇,必有大臣下狱。又曰:昴星大而数动尽跳者,胡兵大起,不出年中。又曰:昴一大星跳跃,余皆不动者,胡欲侵犯边境,期年中或三年。
巫咸曰:昴为天耳目。
黄帝曰:昴星,天牢狱也。
石氏曰:天街者,昴毕之间,阴阳之所分,中国之境界。[66]
《开元占经》所引的这些“古说”,大多出于汉魏以来的伪托之作,从其语言风格不难判定。而且其破绽之处甚多,如“荧惑犯昴”条引“巫咸曰:荧惑守昴,以去后反守之,有臣为天子破匈奴者”,殷商人巫咸竟然能说出匈奴之名,令人震惊;紧接着又引“《荆州占》曰:荧惑若守昴北,主突厥王死”[67]。《荆州占》乃汉末刘表命武陵太守刘叡编集,[68]又岂能说出“突厥”一名?凡此种种,俯拾皆是。故而不能据此以为它们都是先秦之说。但是,我们有理由相信早在《尧典》中即被认识的昴宿,在秦汉之前一定有着不止一种星占的意义。其中“昴为胡星,主引弓之民”的说法应当较为晚出,因为“胡”这一名称的出现已是战国后期。[69]即使司马迁不是第一个提出这种星占学说的人,但他在《天官书》中仅记下了昴宿的这一种星占意义,一定经过了慎重的考虑,其背景可能是汉武帝时代汉与匈奴激烈对抗的形势。从以后的历史来看,正是《天官书》对“昴为胡星”的强调,使得昴宿在此后的华夷符号秩序中,占据了至关重要的位置。
三、华夷双方对昴宿星占的运用
《史记》虽然写下昴为胡星,却没有给出更多具体的占词和事验。汉代能证明这一星占观念得到实际运用的材料,只有刘邦平城之围的天象记载,《史记》仅言:“平城之围,月晕参、毕七重。”[70]而《汉书》所述更为详细:
七年(公元前200),月晕,围参、毕七重。占曰:“毕、昴间,天街也。街北,胡也。街南,中国也。昴为匈奴,参为赵,毕为边兵。”是岁高皇帝自将兵击匈奴,至平城,为冒顿单于所围,七日乃解。[71]
虽然这里提到了“昴为匈奴”,但这次的月晕天象实际只发生在参、毕,与昴无关,《汉书》为了解释参、毕的象征意义而附带提到昴。如果《汉书》是忠实记录了当时的占词的话,至少说明昴为匈奴的观念是汉初占星家所熟悉的。此例以外,两汉记录下的以昴为胡的占例几近于无。
司马彪的《续汉书·天文志》中有关昴的星象多用“昴主边兵”“昴为赵”或“昴为狱事”这三种思路去解释。“昴为狱事”亦见于前文《开元占经》所引“甘氏”说,“昴为赵”则是战国时形成的分野说的内容。只有“昴主边兵”较为独特,其例如汉明帝永平十四年(公元71)正月客星出昴,“昴主边兵”,故有窦固等将兵击匈奴之事。[72]又如,章帝建初元年(公元76),“太白在昴西一尺”的天象,就应验在“安夷长宋延为羌所杀,以武威太守傅育领护羌校尉,马防行车骑将军,征西羌”一事上,昴所对应的边兵则为征西羌之兵。[73]在另一些时候,“边兵”所对应是边境被夷狄入侵,而非对外征伐。如顺帝永和六年(141)彗星历昴、毕,解为“昴为边兵,……羌周马父子后遂为寇”。[74]昴和同样主边兵的毕有时被混为一谈,出现“昴、毕为边兵,又为狱事”,“太白犯昴、毕,为边兵,一曰大人当之”这样的占词。[75]“昴为边兵”之说仅见于《续汉志》,其他诸书皆无此说。自《天官书》以下,毕、昴之分即为华夷之别,昴为胡毕为边兵原本区分很清楚,不知为何独在此书中混为一谈。司马彪的《天文志》本于蔡邕和谯周的著述,[76]应该能代表东汉时代的星占学知识。或许由于东汉时期入塞的蛮夷渐多,尤其是西汉时昴所对应的匈奴已经入塞并受汉的监护,领护蛮夷诸武职如使匈奴中郎将、护乌桓校尉、护羌校尉等形成了完备的制度,边境的战事中常用归义蛮夷组成汉朝军队,[77]在这种情况下,旄头夷狄不再只是长城北边的敌人,也成了长城以内边兵的组成部分。相应地,星象中昴毕的界限也逐渐模糊,共同成为边兵的象征。东晋时的术士戴洋曾对陶侃说:“昴毕为边兵,主胡夷,故置天弓以射之。”[78]说明东汉时期这种混同昴毕的观念,到东晋时仍然有人继承。
东汉帝国瓦解之后,昴为胡星的占星观念再度活跃起来。戴洋所在的时代,正是历史上以昴为胡占例出现最多的时期,他对陶侃所说的“昴毕为边兵”在东晋的星占记录中找不到第二例,而“主胡夷”的占辞出现频率极高。这应该是因为西晋末年五胡入主华北,一时间政权林立,称帝称王者众多,而且战事不断,旋起旋灭的势力不知凡几,发生在昴的星变很容易落实到某个“胡王”或“胡国”身上。《宋书·天文志》记载了28次与昴宿有关星象的占辞和事验(《晋书·天文志》略同),均发生于曹魏至东晋时,其中有12次明确提到了“胡”,另有相当数量的占辞以昴关联赵、魏,但对应的事件则是有关石赵或前燕的。其中最常用到的占辞是“月犯昴,胡王死”或“月犯昴,胡不安”,最早的事例系于曹魏少帝正始元年(240):
四月戊午,月犯昴东头第一星。其年十月庚寅,月又犯昴北头第四星。占曰:“犯昴,胡不安。”二年六月,鲜卑阿妙儿等寇西方,燉煌太守王延斩之,并二千余级。三年,又斩鲜卑大帅及千余级。[79]
唐长孺曾证明,魏晋时习惯称匈奴及其别部为“胡”,而称鲜卑及其别部为“虏”,这一习惯在北朝一直得到保持。[80]然而此处以西部鲜卑对应“胡”,可能是将“胡”泛泛等同于“引弓之民”,如同《天官书》中对昴为胡星的解释,但更有可能的是遵从了“五胡”之说。据三崎良章考证,意指匈奴、鲜卑、羯、氐、羌的“五胡”概念,最早出现于东晋穆帝永和年间褚太后的诏书中“四海未一,五胡叛逆”一语,时已在4世纪中期。[81]曹魏正始年间似不当将西部鲜卑称为胡,这里的占辞很可能出于沈约的追述。
然而我们必须注意到,《宋志》和《晋志》所记载的有关昴宿的占例并非都是来自两晋南朝即华夏一方修史者的追述,其中有保留当时原始记载的内容,更有源自五胡诸国自身的星占记录,其迹斑斑可考。天文星占是关乎政权和统治者个人吉凶的实用之学,同时又是表明“天命”所钟和“正统”所在的合法性建构工具,因而在华夏文化的诸多分支中,最先得到异族统治者的青睐。十六国政权的统治者重视天文星占,史书中记载颇多。如慕容皝“善天文”,沮渠蒙逊“颇晓天文”,石虎之子石韬“素解天文”等,[82]他们究竟是否精通天文虽不无可疑,但此类描述亦足以说明天文知识受到他们的尊重。精通天文星占的华夏知识精英如石氏后赵的赵揽、吕氏后凉的郭黁、秃发南凉的景保、北魏前期的许谦、崔浩等,都在本国的现实政治中扮演重要角色,他们利用对天文星变的解说来影响现实决策的例子也多有记载。十六国政权不仅接受了汉魏以来的占星学知识,还试图利用这一知识框架来建构自身的统治合法性,因此而留下了很多星占的记录。其中有些内容,被辗转收录进《宋书》或《晋书》的天文志中。以下试举数例加以说明。
五胡之中以羯胡石氏最有资格称为胡(刘曜即称石勒为大胡),其国号为赵,占据赵魏之地,故而与昴宿星变的对应也最多。以石勒之死为例,《晋书·天文志》记载了两个与之对应的星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