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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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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年我大学毕业,怀揣一腔热情和两个梦想来到北京。偌大的北京城,男友林知逸是唯一熟悉的存在。

彼时,我立志做个自由作家。白天林知逸上班,我在家写作。晚上林知逸陪我窝在家里追一部轻松韩剧,就是当时全部的乐趣。

我一边写小说,一边将发表过的文章整理成书稿,投给了几家出版社编辑。

那时我们年轻又贫穷,然而,爱和希望战胜了一切。尽管手头紧张,与别人合租,但因为有喜欢的事做,有喜欢的人陪,日子倒过得自得其乐。

直到陆续收到几位编辑的退稿信,我才开始怀疑自己到底适不适合从事文字工作,千万别“自由作家”最后成了“自由坐家”。

我对写作的热情被泼下一盆盆冷水后,初到北京看似灿烂的未来霎时蒙上一片迷雾。

我停下笔,点开某文学网站的个人专栏,看着作者简介里“读大学时发表过三百多篇文章,累计一百万字”,自嘲道:“别以为你发表过很多文章就拿到了缪斯女神殿堂的入场券,可能你连给缪斯女神提鞋的资格都没有!”

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失去创作热情的我,在文学网站四处闲逛。有一天,我逛到了一个私家花园:沈文婷的文字乐园。

我曾尝试过在街头没有目的地行走和闲坐,虽然我更喜欢把那些时间花费在写字上,但我以为我的长发会需要这样的散心。它们需要看看阳光,见见风,它们不该和我一样地灰色与暗淡。而我能为它们做的,也仅仅如此,看风来,看风去,看我的长发轻轻飞舞。

—沈文婷《看长发飞舞》

我也喜欢一头如水的长发,我也尝试过在街头没有目的地行走和闲坐,只是,我没想过行走时我的长发也在散心。沈文婷细腻诗意的文字,连同她轻轻飞舞的长发,悄然飘进我的心里。

于是,我滋生了想要与她相识的念头。念头一起,挥之不去。索性顺着专栏留的联系方式加了她。

“我始终相信第六感的存在,不是存在于某个特别的人身上,而是存在于每一个有心人的感知里。”和文婷说的一样,我也相信第六感。我们刚交流不久,第六感就告诉我,我们是同类。

我们同是漂在北京的文学爱好者,相谈甚欢,相约有机会一定要见面。缘分有时候很奇妙,提及见面,才发现我们竟然距离如此近:我住的地方与她工作的地方,只需步行十分钟。

聊着聊着便知道了她的职业,爱写作的她从事着一份图书编辑的工作,创建了一个叫“格子部落”的青春文学品牌。仿佛溺水的人抓住一根救命稻草,我尝试将被拒的三本书稿投给她。或许是之前遭受的打击太多,此次我并没抱任何希望。

那是个稀松平常的夏日清晨,林知逸和往常一样亲吻了我的额头,然后出门去上班。我在**赖了一会儿,爬起来打开笔记本电脑,登录QQ。

文婷的头像在闪烁,我小心翼翼地点开。“大柠,我很喜欢你的文字,我想做你的书,你的三本书我都想签下来。”一句话震飞了所有瞌睡虫,我难以置信地盯着屏幕,窗外清脆的鸟鸣混着辚辚的车声,宛如和谐的乐章般悦耳动听。我拉开窗帘,阳光照亮了屋内的衣柜、双人床、我和林知逸的拖鞋、写字桌,还有电脑屏幕上的文字。我又将屏幕上的字看了一遍,那些字如同清晨的阳光,照进我的心里,我的整个世界明媚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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