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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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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叫牛朋的人嘿嘿一笑说,这还多亏你的女儿呢,我是先认出了她的呀。否则,你找到天亮也找不到,那些人,总是把来队里探望的家属,推来推去的……

一九八一年我回杭州探亲时,曾在家里遇到过当年的那位牛朋叔叔。他是从福建东山来杭州,向省公安厅申诉要求平反的。牛朋叔叔本姓马,说自己是牛的朋友。他解放前在浙东金肖支队当指导员,一九五二年在直属班受审后,分配在劳改队当了管教干事,但一九五三年仍被清洗回乡,直至一九八二年才平反恢复党籍。

后来那个牛朋叔叔就带我们到食堂去吃饭。吃完饭以后,门口出现了一个穿灰衣服的人,兴冲冲朝我们走过来。

妈妈站起身,拉着我的手说,快,快叫爸爸。

我望着他,摇了摇头。

那是你爸爸。妈妈使劲地晃着我。你不是来看爸爸的吗?

我咬住了嘴唇,喉咙干干的发不出声音。他不是我想念的爸爸。他的头发全被剃得光光的,他是一个——光头。

奶奶的餐桌上,开始有了姑姑从湖边挖来的荠菜和马兰头。春天已经悄悄地来了。

这些日子,妈妈下课以后,总是伏在桌上写啊写的,让我自己去玩。

我知道妈妈是在为爸爸写申诉材料。妈妈暑假时去上海找朋友帮助,那种出乎意料的失望和伤心,使她幡然醒悟,她明白现在只有依靠自己来为爸爸申诉。她带着我从乔司看望爸爸回来后,越发坚定了这个决心。她一直记着爸爸被捕前在茅家埠悄悄对她说的话——假如我真的被送去劳改,你一定要想办法为我申诉。

而如今,向上级司法部门申诉,就成了她唯一的希望和出路。

面对厚厚一叠写好的申诉材料,她却又犹豫了。

如果由她出面提出申诉,有关方面和单位领导,会不会指责她丧失立场,为反革命丈夫鸣冤叫屈呢?她还算是个国家干部,万一再有个闪失,这一家老小的生活来源就真没了着落……

她把我十七岁的大叔叔张其伟叫来,对他说,你大哥的事,是冤枉的,我到死都这样认为。我们一定要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诉。但是我想最好能用你的名义出面,你年纪还小,是个学生,他们不能把你怎么样。材料我都已经写好了,你要是同意,就写上你的名字。

大叔叔点点头,签上了自己的名字,就到邮局去发了信。

叫是一连好多天过去,那申诉信如石沉大海,就像一粒沙子掉进西湖里,连一个水泡、一丝涟漪都不见。

那份寄给中央最高人民法院的申诉书中,还附有爸爸留下的一大叠文稿。其中有一册题为《摧枯拉朽集》的报章剪辑,里面的文章,全都是解放前一年,爸爸任《当代晚报》总编辑时写的时事杂评。那时他在报上开辟了一个《朝花夕拾》专栏,每天写一篇不署名的短文,以犀利的笔锋,抨击了国民党的腐败丑行,共有数百篇之多。爸爸曾叮咛妈妈,必要时可以把这本剪报集拿出去,足以证明他当时的立场和行为。爸爸终究是一个知识分子,他以为真会有人来认真研究这些文章,然后为他作出公正的评价。现在看起来,这种愿望实在幼稚可笑。

根本就没人理睬那申诉信,连他那些心血结晶的文稿,也下落不明、不知去向。

每天都在焦虑而又毫无希望的等待中过去。妈妈又急又恼,她终于被司法部门这种对人的政治生命极不负责的冷漠态度激怒了。

她已顾不得瞻前顾后,愤然提起笔,亲自给省人民法院院长写了一封信。信中写道:

……张恺之从事地下党工作时的表现,党组织应该是了解的。他的问题究竟出在什么地方,司法部门应有确实的证据。我要求你们实事求是地对待一个对革命做过贡献的人,哪怕是一个普通的老百姓。希望你们能够重新调查有关的历史疑点,对他作出正确的结论……

她还在“应有确实的证据”几个字下,加上了圈圈点点。

却仍然是泥牛入海无消息。没有答复,没有人找她谈话,甚至连法院究竟收没收到过这封信,都无从知道。

妈妈在无望的期待中失去了耐心,她让大叔叔以家属的身份,上访省人民检察院。那天大叔叔回来以后,向妈妈复述了当时同检察院工作人员的对话:

阿伟:我大哥到底犯了什么罪?

工作人员:张恺之解放前被敌人利用,进行反革命宣传活动。他交待问题时避重就轻,隐瞒了一些重大问题。

阿伟:我大哥是一个地下党员,他一直在党的地下组织的领导下工作。举个例子,当时他作为《当代晚报》的总编辑,把新华社的广播秘密收抄下来,改头换面,再以“本报收听旧金山广播”的形式发表,可以说为了宣传革命,尽了他最大的努力。你们说他进行反革命宣传活动,这怎么可能呢?

工作人员:情况是很复杂的,并不像你说的这么简单。

阿伟:我大哥解放前在上海、杭州、余杭、海宁等地从事革命活动,冒着生命危险,做了许多工作,这总是事实。

工作人员:这我们当然会区别对待。你们家属应该相信党相信政策。张恺之这个人有才华、有能力,只要他好好接受改造,重新做人,还是会有前途的。

大叔叔对妈妈说完了这些,脸上一片茫然。

妈妈的心揪紧了。她觉得这些冠冕堂皇的话,都是在搪塞应付,没有一点儿实际意义和解决问题的可能。她眼前的最后一点希望,就像越升越高的气球,终于在灰暗的云层下破灭。炸裂的碎片,纷纷四散,随风飘去,踪影全无。

她能做的,只是把大叔叔的上访记录,抄写了一份,寄给了我爸爸。(那时的“犯人”允许与外界通信)我爸爸接到这份上访记录,对于自己竟然有一个“被敌人利用”的罪名,感到十分意外,前思后想,一阵困惑又一阵迷惘,最后不由得啼笑皆非了。

我那个锲而不舍、执迷不悟的爸爸,从此开始了一场旷日持久的申诉“运动”。他在乔司的劳改队里,几乎每个月都向省市和中央的有关部门,寄去他一封又一封的申诉信。每个月我妈妈给他送去的衣物杂品中,最多的就是信纸和信封。他已记不清自己写了多少重复的文字,记不清他在昏暗的灯下,把那些原本并不复杂的人事,翻来覆去地纠缠了多少个来回。他在连续申诉两年以后,终于有一天,劳改队的管教干事交给他一张表格,要他如实填写。表格的名称是:“未决叛徒犯登记表”——我爸爸的眼睛亮了亮,他立刻意识到解决问题的时间快到了。他在“地下”时,从未被捕过,而现在竟是“未决叛徒犯”,可见对他的怀疑是入党后又叛党而同国民党勾结。现在既然让他填表,不是说明这种怀疑差不多快要被否定了吗?

我爸爸填了那份表格的半年后——一九五四年十二月,也就是他在劳改农场待了两年半以后,终于宣布不作刑事处理,无罪释放。可是释放并不等于平反,他在一九五五年一月回到杭州,没有党籍,失去了干部身份,也没有工作。省公安厅劳改局利用他的专长,暂时让他去办一份劳改报纸。他自十六岁开始发表文学作品,十八岁从上海沦陷区到天目山《民族日报》当副刊编辑,十几年来,写下了百十万字的散文、小说、杂文、新闻通讯等等。当年,也算是沪杭一带的知名报人了。而这位优秀的特派记者,在他二十七岁被剥夺了写作的权利之后,从此再也没能写过一个字的新闻报道和杂文评述。他一生所有的时间和精力,都消耗于向司法部门无休无止的申辩和上诉。人说“著作等身”,我想我的父亲可谓是“申诉等身”。至一九五五年他回到杭州后,他的申诉仍然持续不断,一直坚持到“文革”之初,实在没有可能再坚持下去为止。而那些字字血泪凝成的申诉材料,却在岁月的严酷碾磨中,变成一堆无人问津的废纸,随一次次运动的狂飙而去,最后灰飞烟灭。

自从大叔叔去省检察院上访,却答非所问,败兴而归以后,我妈妈便从此放弃了这种自欺欺人的努力。她已对这种自我安慰的申诉感到了厌倦。她面对的是自己五十多元钱的工资,要养活七八口人;面对的是全家人一日三餐、柴米油盐的现实。现实是如此艰难而又迫在眉睫。她这么一个从来都生活在虚无缥缈的浪漫世界中的人,将如何把自己降落在尘埃弥漫的现实生活里,度过今生今世这长长的暗夜呢?

在那个春天绵绵不断的霏霏细雨中,她走在紫藤缤纷的落花之下,心里忽然清朗,似乎有了一种大彻大悟之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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