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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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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下午三点,我回到临时救济站。从早上八点开始,这些流浪汉就一直在那儿坐着,几乎连活动一下胳膊肘的空间也没有,这儿因为无聊,他们都快憋疯了。烟快抽完了,因为他们有的只是一些捡来的烟头,要是他们远离人行道几个小时,这会儿早就没抽的了。大部分人无聊得甚至连话都不想说。他们只是挤坐在长椅上,眼神一片茫然,一张张寒酸的小脸被一个个巨大的哈欠撕成两半。屋里透露着一股倦怠的气息。

培迪因为在椅子上坐久了,屁股直痛,正在啜泣。为了打发时间,我跟一个相当高傲的流浪汉攀谈起来。这人是个年轻的木匠,戴着领圈,打着领带,他说他之所以走上这条路是因为缺少一套工具。他看上去很冷漠,跟别的流浪汉大不一样,他觉得自己是个自由人,不是流浪汉。此外,他也很有文学品位,兜里装着一本《惊婚记》。他说除非饿得受不了,不然他是不会到临时救济站来的,他宁可在树篱下或干草堆后面睡,也不会来这种地方。在南部沿海一带,他白天乞讨,晚上睡在澡堂里,这样的日子一过就是几个星期。

我们谈到了流浪的生活。他对这种迫使流浪汉每天在临时救济站待14个小时,剩下的十个小时用来走路和与警察周旋的体制进行了批评。他说到了自己的例子——就为了要一套价值几英镑的工具,靠政府救济生活了六个月。他说这种事真是愚蠢无比。

然后,我把救济院厨房里浪费食物的事跟他说了,并把我的想法告诉了他。听到这个,他的语调马上变了。我发现我把沉睡在每个英国工人心中那种高贵的品质唤醒了。尽管他跟其他的流浪汉一起在挨饿,可他马上就看出了人家宁可把食物扔掉也不分给流浪汉的理由。他十分严厉地谴责了我。

“他们必须这么做。”他说,“要是他们把这地方弄得太舒服了,整个英国的人渣就都拥过来了。那些人渣之所以不来这种地方,就是因为这儿的食物不怎么样。这帮流浪汉懒得要死,一点儿也不想工作,这是他们的问题。你用不着鼓励他们。他们是人渣。”

对此,我进行了争辩,证明他是错的,可他不听。他一直在说:

“你用不着可怜这帮流浪汉——他们是人渣。你不能用评判你和我的标准去评判他们。他们是人渣,只是一群人渣。”

他用这种不可思议的方式把自己跟“这些流浪汉”分开,我觉得很有意思。他在路上流浪了六个月,但在上帝眼中,他似乎一直在暗示,自己并不是流浪汉。我猜有相当多的流浪汉从心底里感激上帝他们并不是流浪汉。他们像远足者,用尖酸刻薄的话说着自己。

三个小时熬过去了。六点开始吃晚饭,吃的东西几乎无法下咽。在周六晚上被割成了一片一片的面包,早上就已经很硬了,现在硬得更像军用饼干。幸运的是,上面盖着一层油汁,我们把油汁剥下来,吃掉,面包就算了,最起码这比什么都不吃要强。六点一刻,我们被送进屋里。新的流浪汉到了,为了把不同日子来的流浪汉区分开(这么做的目的是防止疾病传染),新来的人被送进小屋,我们则睡大宿舍。我们的宿舍像一个马棚,里面摆放着30张床,床跟床之间的距离很窄,宿舍里有一个大木盆充当夜壶。屋里的气味令人不快,上年纪的人一宿都在起夜、咳嗽。不过,这么多人挤在一起倒是暖和了些,我们睡了一点儿觉。

第二天早晨,在经过一番新的医疗检查之后,十点我们离开了临时救济站,人家给了我们每人一大块面包和一些人造奶油,让我们中午的时候吃。威廉和弗雷德仗着他们有一先令,把面包插在临时救济站的栏杆上,说这是表示抗议。在肯特的临时救济站,这是他们第二次这么干了,人家不再收容他们,可他们觉得这是一个了不起的玩笑。作为流浪汉,他们是天生的乐天派。其中有个笨蛋(每群流浪汉里都会有一个这样的笨蛋)说他累了,走不动了,死死地抓住栏杆不放,后来流浪汉头头儿过来了,轰他走,最后他挨了一脚才磨磨蹭蹭地动身了。我和培迪朝北走,向伦敦进发。别的人大部分都去了艾德山,据说那里的临时救济站是英国最烂的。

又赶上了一个好天气,秋高气爽,路上很安静,只有几辆汽车从身边驶过。受够了临时救济站里由汗味、肥皂味和下水道污水味混合的臭味,空气像蔷薇般香甜。路上好像只有我们两个流浪汉。过了一会儿,我听到身后有一阵急促的脚步声,还有人在喊。回头一看,原来是那个来自苏格兰格拉斯哥的小个子,正在后面紧追我们,他累得呼呼直喘。他从口袋里掏出一个生锈的铁罐,脸上露出一副友好的笑容,像是在报恩。

“伙计,终于赶上你了。”他诚恳地说。“我还欠你一些烟头呢。昨天你给了我一些烟丝。今天早上咱们出来的时候,那个流浪汉头头儿把那盒烟头给我了。知恩图报——这个给你。”

说着,他把四个湿乎乎、压得变了形的烟头放在我的手上。

流浪汉所引发的思考

我想把普通大众对流浪汉的一些看法写下来。思考这个问题时,你就会觉得流浪汉是一种奇怪的产物,值得为其动动脑筋。数以万计的人,像流浪的犹太人那样,在英国的地面上走过来走过去,这是一件奇怪的事。很显然,这种事值得思考。不过开始思考前,一个人得先把脑子里的某些偏见剔除掉。这些偏见源于一种观念:流浪汉其实就是流氓。小时候,大人就告诉我们流浪汉是流氓。因此我们的头脑中就有了一种理想化的或者说是典型化的流浪汉的形象——与其说流浪汉是一种危险的动物,倒不如说他们是一种令人恶心的动物,除了乞讨、喝酒和偷鸡,什么也不干。这种穷凶极恶的流浪汉的形象其实跟故事书中所描写的那些十恶不赦的中国人一样不真实,不过要想摆脱这种形象非常非常困难。一提到“流浪汉”这个词,人们脑子里马上就会浮现出他们那副德行。人们的这种偏见使他们无法看到流浪问题的实质。

关于流浪,一个最根本的问题是:流浪汉为什么会存在?大家都想知道这是怎么一回事,可没几个人知道一个人为什么会成为流浪汉。由于对流浪汉的妖魔化,一些理想化的理由就提出来了。比如,流浪汉之所以流浪,是因为不想工作,乞讨更容易些,或者他们寻找机会犯罪等等,甚至有人认为那是因为他们喜欢流浪——这是最不可能的理由。我曾在一本关于犯罪学的书中读到,流浪是一种返祖现象,是对人类流浪时期的一种回归。其实,流浪的原因就摆在那儿呢。流浪当然不是一种返祖现象——说旅行推销是一种返祖现象倒是更靠谱儿些。流浪汉之所以流浪,不是因为他们喜欢这么干,就像汽车一直得靠左行驶一样,他们不得不这么干,法律强制他们这么干。一个穷人,如果不能接受教会的救济,就只能在临时救济站里接受救济了。可每个临时救济站只救济他一个晚上,这样他不得不一直处于流浪状态。他之所以流浪,是因为按照国家法律规定,他要么这么干,要么就会被饿死。但人们一生下来就被灌输了对流浪汉的偏见,所以他们更愿意相信流浪汉这么干或多或少都有着邪恶的动机。

其实,对流浪汉的妖魔化经不住推敲。比方说,人们一般认为流浪汉是危险分子,可根据常识就能判断出没几个流浪汉是危险分子。如果他们真是这类人,就会受到相应对待的。一个普通的临时救济站每天晚上要收容100个流浪汉,最多三个门卫就把他们管理得服服帖帖了。100个流氓是不可能被三个手无寸铁的人制服的。实际的情况是,流浪汉经常受到临时救济站内工作人员的欺负。显而易见,他们是能想象出的最温顺、最沮丧的一群人。还有人说流浪汉都是酒鬼——这种想法真可笑。无疑,有很多流浪汉逮着机会就会喝点儿酒,可现实的情况是,他们根本没有这样的机会。就拿现在来说,在英国,一瓶啤酒的市价是七便士,有能力花上半克朗买几瓶的人肯定不是流浪汉。也有人认为流浪汉是恬不知耻的社会寄生虫,这种看法同样缺少依据,只有极少数的流浪汉才是这样。杰克·伦敦写过一本关于美国流浪汉生活的书,书中把他们描述成了一群故意不干活儿的愤世嫉俗的寄生虫。可在英国,这样的人并不存在。英国人都是有道德的,对贫穷都有着一种很强的罪恶感。说某个英国人故意成为社会的寄生虫,这样的说法简直无法想象。一个英国人即便丢了工作,也不会这么做。流浪汉只是没有工作的人。在法律的强制下,他们不得不过一种流浪的生活。要是我们都能这么想,那么对他们的偏见自然也就消失了。当然了,我可不是在说大多数流浪汉都有着崇高的理想。我只是在说他们也是普通人,要是他们过得比别人糟了些,那也是他们选择这种生活方式的结果而不是原因。

还有人认为流浪汉落得这个下场纯粹是活该,这种看法就像对瘸子和病人一样,有失公允。当一个人意识到了这一点,他就开始站在流浪汉的位置上去看问题了,也就慢慢明白了流浪汉的生活是个什么样子。那是一种非常没有价值的生活,极其令人讨厌。流浪汉在临时救济站中的生活是个什么样子,我前面已经描述过了,但有三个很坏的方面我还想强调一下。第一个是饥饿,只要是流浪汉差不多都知道这是一种什么滋味。临时救济站分配的食物根本不够吃,要想多吃点儿,只能出去乞讨,而乞讨又是违法的。这样就导致了一种结果:几乎每个流浪汉的身体都在营养不良的折磨下毁掉了。想看看证据?只要看看临时救济站门外排着队的那些人就行了。流浪汉生活中的第二个弊病是完全不跟女人接触,乍一看觉得这不算什么事,可实际上这事也不算小。这一点需要好好琢磨一下。

流浪汉跟女人不接触,首先是因为他们的社会地位过于低下。也许有人认为,流浪汉也跟别的阶层的人那样,不缺**。事实并非如此,当某种行业的社会地位低到了一定程度,那么干这一行的就全部是男人了。下面有一些数据,是伦敦市委员会在1931年2月13日做的一个晚间调查,说的是在流浪的人当中,男女人数的对比:

在睡大街的人当中,男人有60个,女人有18个。

在避难所和收容所,不是以普通房客身份登记的人当中,男人有1057个,女人有137个。

在“田间的”圣马丁教堂地下室,男人有88个,女人有12个。

在伦敦市的临时救济站和客栈内,男人有674个,女人有15个。

从上面这些数据中一眼就能看出,在接受慈善救助的人当中,男人的数量远远多于女人,几乎达到了10:1的比例。这是怎么回事?我猜原因可能是失业对女人的影响没有对男人的影响大。结果就是,一个人要是成了流浪汉,这辈子就只能是独身了,这相当于判了死刑;可女人就不一样了,稍微有点儿姿色,实在不行,还可以依附于男人。对一个流浪汉来说,找同一阶层的女人不可能。想找档次高一些的,那更是异想天开,这种想法就跟伸手要把天上的月亮摘下来一样不现实。其中的理由不值得一说,大家都知道,一个女人是不愿意跟比自己低一级的男人在一起的。对一个流浪汉来说,从他踏上这条路的那一刻起,他这辈子就只能过一种独身的生活了。找个老婆或者女朋友什么的,几乎没有希望。不过要是赶上运气好,攒了几先令,找个妓女发泄一下是没问题的,可这种机会实在是太稀少了。

这样一来就导致了一种结果——同性之间的性行为,有时还会出现强奸的案例。可比这更坏的,是一个人心中会涌现出这样一种想法:自己不适合结婚。性的冲动,如果不放在一个更高的层次上说,就是一种最基本的人类冲动。性饥渴就像吃不饱一样,令人灰心丧气。贫困让一个人受点儿苦这也就罢了,可是在身体和精神上对一个人进行折磨就会使他崩溃。毫无疑问,性饥渴在这种崩溃的过程中发挥了作用。完全不跟女人接触,**变成了一片荒漠,这会让一个流浪汉觉得他跟瘸子和疯子是一个层次的人。再没有比耻辱更能摧毁一个人的自尊了。

流浪汉生活中的第三个弊端是强迫性的流浪。按照现行流浪汉管理条例,流浪汉要么在路上走,要么就蹲监狱。或者在这两者之间:躺在救济院外面的地上等着开门。这是一种凄惨无比、令人泄气的生活,对那些没有受过任何教育的人来说,更是如此。

除了我说的这三点,还可以列出很多小弊端——在这儿我只说一点:痛苦。这一点跟路上的生活分不开,流浪汉除了自己身上那套衣服再没有别的,靴子一点儿也不合适,他们这辈子坐在椅子上的时间加在一起也不会超过几个月。不过最重要的是,流浪汉的痛苦完全没有价值。他们过的是一种让人讨厌得不能再讨厌的生活,没有任何目的。从一个临时救济站流浪到另外一个临时救济站,在救济站里的时间加上路上走的时间每天都会达到18个小时,世界上再也没有比这更没有价值的规定了。在英国,流浪汉至少有数万人。每天,他们被迫在路上进行长途跋涉,浪费了极多的精力——这些精力足够犁几千英亩地,修建数英里路,建造上百栋房子——可他们每天都在进行这种没有任何价值的跋涉。每天,他们盯着临时救济站里的墙,浪费的时间加在一起足有十年。每个流浪汉每周的花费至少一英镑,这些钱都是纳税人出,可流浪汉却没有带来任何回报。他们的生活就是绕大圈,跟邮递员差不多,这种生活无聊透顶,看不到头。最重要的是,这种生活对他们没有任何用处,对别人也没有任何用处。英国的法律就是这么规定的,适应了,也就不感到奇怪了。不过这种规定实在很蠢。

流浪汉的生活没有任何价值。可问题是,有没有什么办法让这一点得到改善呢?显而易见,办法是有的,比如,让救济院变得更适合居住。其实,在一些地方,救济院的居住条件已经得到了某种程度的改善。在过去的几年里,一些救济院的居住条件得到了大幅度改善,据说改善得都看不出来了,我不知道这种报道是否属实,其实全英国的救济院都可以这么做。不过,这种做法并没有从问题的实质上下手。问题的实质是,如何把一个个无聊透顶、半死不活的流浪汉变成一个个有尊严的人。单靠居住条件的改善并不能解决这个问题。就算是救济院都变成了奢华旅馆(永远不可能),流浪汉的生活仍可能是一无是处。他们还是有可能变成穷人,无法结婚,享受不到正常的家庭生活,社会上有没有他们都是一个样。我们需要做的是让他们脱贫,这一点只能通过帮他们找到工作实现——不是为了工作而工作,而是他们真正喜欢自己的工作,并能获得一定收入。目前,绝大部分流浪汉都是不干活儿的。有段时间,政府雇用他们砸石头赚点儿吃饭的钱,可现在这种做法被禁止了,因为他们抢了碎石工人的饭碗。现在,政府让他们一直处于流浪的状态,就是因为没有什么活儿干。然而,有一种非常明显的办法可以让他们变成有用的人,那就是:每一个救济院都开办一个小型农场,或者至少弄一个小型菜园,让能干的流浪汉去里面干活儿,干一天付一天的工资。农场或者菜园里产出的东西可以供流浪汉吃喝,东西可能会不怎么样,但至少比那些肮脏的面包、人造奶油和茶要强。当然了,救济院永远无法实现自助,不过可以朝着这个目标慢慢去做。从长远来看,这对纳税人肯定有好处。需要记住一点,在现有的体制下,流浪汉对这个国家来说一点儿用处也没有。因为他们不工作,吃的东西还在毁掉他们的健康。因此,这种体制既浪费了生命,也浪费了钱财。如果有一种办法,能够让他们以一种体面的方式挣钱养活自己,至少让他们把自己吃的那点儿东西生产出来,我觉得这样的办法是可以尝试一下的。

也许有人会有不同意见,认为农场或者菜园让救济院来经营行不通。不过,流浪汉每次只能在一家救济院待一天,这样的规定我认为没什么道理。要是他们能够劳动,完全可以待上一个月或者一年。流浪汉一直在迁徙,这种状态完全是人为造成的。就目前来说,收留流浪汉需要花钱,是一种负担,所以救济院就想出了一个对策,让他们住一晚上就赶到下一家去,要是他们在一个月内又回来了,就关他们一周。其实这跟监狱差不多,所以,他们就只能一直处于迁徙状态了。不过,要是他们能够为救济院干点活儿,而救济院也能够为他们提供一些可口的食物,那么这就是另外一回事了。这样一来,救济院就变成了半自助机构,而流浪汉也会根据活儿的多少选择是在那儿长住还是短住,他们的身份也就不再是流浪汉了。他们完全可以做些有用的事,获得一些体面的食物,过上一种稳定的生活。慢慢地,如果这个计划进展顺利的话,他们就不会再被别人当穷人对待了。他们也能结婚,在社会中获得一个受尊敬的位置。

这只是我的一个很粗略的想法,有些人提出了反对意见。不过,在不给纳税人增加新的负担的前提下,这的确是一种改善流浪汉地位的办法。不管怎样,解决的办法也都是这个模式。因为问题的实质是:对那些吃不饱,而又整天无所事事的人来说,最好的办法就是让他们实现自给自足。

伦敦的免费睡觉地

伦敦有哪些睡觉的地方是对无家可归者开放的呢?对此我想说几句。就目前来说,要想在非慈善性机构住一晚最少也得花上七便士。要是你付不起这个钱,下面这些能睡觉的地方可就一定要记住了:

1。泰晤士河岸。关于在泰晤士河岸上睡觉这事,培迪是这么跟我说的:“最要紧的一点是早早睡觉。晚上八点你就得躺在长椅上,因为椅子不多,有时候就都被别人占了。你得练就一套躺在椅子上能立刻睡着的功夫。晚上十二点一过,天气太冷,想睡都睡不成。凌晨四点,警察就把你轰起来了。要想睡着也真不容易,那些该死的有轨电车整夜在你脑袋上呼啸而过,河面上那些空中广告一明一灭的,直晃你的眼睛。天太冷了,在那儿睡觉的人身上都盖满了报纸,可根本不顶事。要是你能睡三个小时的觉,那就算走了狗屎运啦。”

我在泰晤士河岸上睡过觉,发现培迪说的一点儿不假。不过,睡一点儿总比不睡强。要是你没别的地方去了,就去河岸上睡吧,那儿总比大街上好。伦敦法律规定,你可以在大街上坐一晚上,要是警察发现你在睡觉,就会赶你走。泰晤士河岸和另外一两个古怪的地方(剧院后面有一个)是例外。很显然,这种法律就是故意刁难人。据说,这么规定的目的是防止人们死在外面。可要是一个人无家可归,马上就要死在外面了,不论睡着还是醒着,早晚也得死,这一点谁都能看出来。巴黎就没有这样的法律。在那儿,人们几十个几十个地睡在塞纳河的大桥下、门廊里、广场长椅上、地铁站外面的入口处,甚至在地铁站里头睡也行。这不会造成什么明显的危害。要是一个人有办法的话,谁又愿意睡在大街上呢?要是一个人无家可归了,只要他能找到睡觉的地方就应该让他睡。

2。两便士的宿醉。这种地方要比睡泰晤士河岸高级点儿。两便士的宿醉,是指房客排成一排坐在一张长椅上,前面拦着一条绳子,身体靠在上面睡,就像靠着一排栏杆一样。早上五点,一个侍者(幽默叫法)就会过来把绳子割开。这种地方我没去过,不过波佐常去。我问他在这种地方能睡着觉吗?他说这地方比想象的要舒服——不管怎么说,要比睡地板好多了。在巴黎也有类似的避难所,但房租是每晚25生丁(合半便士),而不是两便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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