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rt Three 转机总是不会那么轻易地到来 幻想与现实01(第1页)
PartThree转机,总是不会那么轻易地到来幻想与现实01
我取道敦刻尔克和蒂尔博瑞,坐客轮的三等舱回英国。走这条路穿越英吉利海峡,花费最少,却并不是最糟糕的。要想在船舱里睡觉,得另外掏钱,索性我跟三等舱的大部分乘客一块儿睡在轮船的交谊厅里。那天的情景我在日记中有记录:
“27个男人,16个女人,一块儿睡在交谊厅里。今天早上,没有一位女士洗过脸。男人们去洗手间了;女人们拿出化妆盒,脸也不洗,直接抹粉。我的问题来了:性别在这种场合是次要的吗?”
旅程中,我跟一对来自罗马尼亚的夫妇攀谈起来。他们还是孩子,准备去英国度蜜月。他们问了我无数个关于英国的问题,我大言不惭地向他们吹嘘。马上就回家了,我心里很高兴。我在一个陌生的城市里穷了这么久,在我看来英国似乎成了天堂。英国的确有很多东西吸引着你回家:浴室,扶手椅,薄荷酱,烤得非常地道的新土豆,棕黄色的面包,橘子果酱,用真正的啤酒花酿制的啤酒——这些东西真的很棒,前提是你能买得起。你有钱的时候,英国还真是个不错的国家。当然了,我还有一份照顾弱智儿的工作,穷肯定是穷不了了。一想到自己不再是个穷人,我就变得非常爱国。那对罗马尼亚夫妇问得越多,我就越赞美英国。天气啊、景色啊、艺术啊、文学啊、法律啊——总之,英国的一切都是完美的。
“英国的建筑好看吗?”那对夫妇问。“棒得不得了!”我说,“你们俩的确应该看看伦敦的雕像!巴黎太粗俗了——一半是浮华,一半是贫民窟。可伦敦——”
接着,船沿着蒂尔博瑞港口慢行。河岸上首先映入眼帘的就是一座巨大的酒店,墙都是用灰泥粉刷的,顶上还有几个小尖塔。站在英国的海岸上望去,酒店就像几个笨蛋注视着的一家收容所的外墙。“法国建筑师设计的。”我向他们保证。又过了一会儿,当火车穿过东区的贫民窟慢慢爬过伦敦时,我还在夸赞英国的建筑之美,似乎一点儿也不能说英国不好。现在我回家了,再也不用过那种穷日子了。
我去了B的办公室,他的第一句话就让我的幻想破灭了。“真对不起,”他说,“要雇你的那个人出国了,耐心点儿,一个月后他就回来。坚持一个月应该没什么问题吧?”
我来到街上才想起应该再向他借点儿钱。还有一个月呢,我身上只剩下了十九先令六便士。这个消息让我大吃一惊,一时间不知道该怎么做才好。我在街上晃了一天,到了晚上,我实在想不出伦敦哪儿有便宜的床位,于是便去了一家“家庭旅馆”,房费是七先令六便士。交完钱,我身上只剩下十先令两便士了。
第二天早晨,我有了主意。无论如何,我还得去向B借点儿钱,但这事太丢人了,与此同时,我还得偷偷摸摸地活着。过去的经验告诉我,千万不能把那套最好的衣服当掉。除了那套第二好的衣服,我可以把所有的东西寄存在车站的衣帽间。我要用那套第二好的衣服换些便宜的衣服穿,说不定人家还能找给我一英镑。要想靠30先令活一个月,我必须穿破衣服——当然了,越破越好。究竟30先令能不能撑一个月,我不知道,毕竟我对伦敦不像对巴黎那么熟悉。或许我可以去乞讨,把鞋带卖掉也行。我记得我在一份报纸上读过一篇关于乞丐的文章,文章说这帮家伙把2000英镑缝进了他们的裤子里。无论如何,我也不可能在伦敦饿死,所以没什么可担心的。
为了卖掉衣服,我去了朗伯斯区,那儿的人都很穷,有很多卖旧衣服的店铺。在第一家店铺,店主态度很友好,却不愿帮我的忙;第二家店铺的老板态度很粗鲁;第三家店铺的老板是个聋子,也许是装聋作哑;第四家店铺的老板是个一头金发的大块头年轻人,浑身上下都是粉红粉红的,就像一根火腿。他看了一眼我身上穿的衣服,然后一脸鄙夷地用大拇指和食指摸着它们。
“东西不怎么样,”他说,“确实是很烂的东西。你想卖多少钱?”(其实衣服质地很好)
我跟他说想换一些旧衣服,值多少钱让他看着给。他想了一会儿,拿出几件又破又脏的衣服,扔在柜台上。“钱呢?”我问,盼着他能给一英镑。他一噘嘴,拿出一先令,放在那几件破衣服旁。我没跟他计较——我本来是想跟他争论的,可刚张开嘴,他就伸出一只手,做出一副要把那钱收回去的样子。我看出来了,我完了。他让我在店铺后面的一间小屋子里换了衣服。
那堆衣服里有一件外套,以前是深棕色的,现在已褪了色,还有一条黑粗布裤子,一条围巾外加一顶布帽子。我的衬衫、袜子和靴子没有当,口袋里还装着梳子和剃刀。穿上这套衣服,我有一种很奇怪的感觉。以前我经常穿破衣服,可跟这一身一点儿都不一样。这一身不仅脏,没形,咳,怎么说呢——反正很不雅观,有点儿像古代人穿的那种破衣服,跟单纯的破烂儿很不一样,就像是卖鞋带的那种人穿的,也可以说是流浪汉那种人穿的。一个小时后,在朗伯斯区一家店铺的镜子里,我看到了一个长相非常猥琐的人(一眼就能看出是个流浪汉),径直朝我走来,等我定睛一看,发现镜中人正是我自己。我的脸上已经抹上了一层灰尘。灰尘这种东西向来一视同仁,你穿得很体面的时候,它不侵扰你,可等你的翻领没了,它就会从四面八方朝你飞来。
我在街上一直待到很晚,我一直在流浪。现在这个样子,我有点儿担心警察会把我误认为是流浪汉,把我抓起来。我不敢跟任何人说话,我一张嘴,他们肯定会察觉出我的嗓音和衣着之间的那种不相称(后来我才发现,这事根本没发生过)。穿上新衣服,我马上就来到了一个新世界。刹那间,似乎每个人的态度就都变了。我帮助一个小贩把他弄翻的手推车扶起来,他微笑着对我说了一句:“谢谢你,老兄。”这辈子没人叫过我老兄——都是身上这套衣服的功劳。还有,我生平第一次注意到,女人对男人穿得好与坏的反应的差别竟有那么大。一个穿得很破烂的男人经过她们身旁时,她们赶紧躲开他,脸上那厌恶的样子就像见了一只死猫一样。衣装是一种很有魔力的东西。不管怎么说,穿得跟流浪汉一样,第一天很难不会有一种被人家瞧不起的感觉。这就像蹲监狱一样,在里面待的第一个晚上你也会觉得很丢脸。那种感觉没有来由,却很真实。
晚上11点左右,我开始找住的地方。我听说过那种廉价客栈(顺便提一句,这种地方不叫廉价客栈),我觉得花上四便士租一个床位就差不多了。我在滑铁卢路上看到有个人正站在马路牙子上,看样子是干粗活儿的。于是我走上前去问他,我说我破产了,想找一个最便宜的床位。
“哦,”那人说,“你去街对面那栋房子看看,就是招牌上写着‘单身男人好床位’的那栋。那地方不错,的确很不错。我常在那儿住,又便宜,又干净。”
那是一栋高大、破旧的楼房,从窗户里透出昏暗的光,有的窗户上还糊着棕色的牛皮纸。我走进一条石头铺就的小道,一个脸色苍白的小男孩儿,好像还没睡醒,从一扇通往地下室的小门旁边出来了。地下室里传出窃窃私语的声音,一股热浪从里面涌了出来,还有一股干酪的酸味儿。那小男孩儿打了个哈欠,伸出一只手。
“要租床位吗,先生?一先令就行。”
付完钱,小男孩儿领着我走上一段摇摇晃晃、没有灯光的楼梯,然后走进一间卧室,里头有一股止痛药和脏床单的甜臭味儿。窗户似乎被封死了,刚进去的时候,污浊的空气差点儿让我窒息。屋子点着一根蜡烛,我看了一下,房间面积是15平方英尺,高8英尺,一共有八个床位,六张**已经有人住了。这些人都穿着衣服,身材臃肿而奇怪,甚至连每个人的靴子都堆放在身上。有人在角落里卖力地咳嗽着,那样子真让人恶心。
等到了**我才发现床硬得就像一块木板,一个圆柱形的硬东西被当作枕头,就像一块木头。这比在桌子上糟糕多了,床不足六英尺长,还非常窄,床垫凸出来一大块,得使劲儿抓住才能不掉下来。床单上沾满了臭汗味儿,我都不敢让它碰我的鼻子。还有,被子都是用床单做的,里面夹着一层薄薄的棉花,这种东西根本不保暖。整个晚上都有人在乱折腾。差不多每隔一个小时,我左边床位上的那个人——我觉得是个水手——就会起来一次,先骂一通,再点起一支烟。还有一个人,好像**出了点儿毛病,一晚上要起来六七次,对着他的夜壶很响地撒尿。墙角里患有咳嗽病的那家伙每隔20分钟就会咳嗽一通。这家伙咳嗽得很有规律,他一咳嗽外面有条狗就会跟着狂叫。不用问,只要外面的狗一叫,这家伙肯定在咳嗽。这人咳嗽时发出的声音讨厌得难以形容,一边吐气泡,一边干呕,似乎他咳嗽的时候,肠子也跟着剧烈翻腾一般。有一回,他划着了一根火柴,我这才看清他的脸。他已经很老了,灰白色的头发,深陷的脸,就像一具尸体。他把裤子套在脑袋上,当作睡帽。不知为什么,我总是很讨厌睡帽这种东西。每次他咳嗽或者那个水手骂街的时候,旁边床位上一个困倦的声音就会响起:
“闭嘴,哦,看在上帝的分儿上,快闭嘴!”
我总共睡了差不多一个钟头的觉。清晨,朦胧中我觉得有个棕黄色的大东西朝我袭来。睁开眼一看,原来是那个水手的一只大脚,从被子底下伸出来,挨近了我的脸。这只脚呈深棕色,跟印第安人的差不多,上面还粘着泥。屋里的墙像患了麻风病一样。床单三个星期没有洗过了,几乎变成了赤褐色。我从**起来,穿好衣服,下了楼。地下室里有一排洗脸盆,两条滑腻的毛巾。我口袋里装着一块肥皂,刚要洗,就见每个洗脸盆上都粘着一条条污迹——这种脏东西粘得非常牢靠,黏糊糊的,黑得像鞋油一样。我脸都没洗就出去了。总之,这家旅馆不像描述的那样既便宜又干净。不过,后来我发现,它是一家相当具有代表性的旅馆。
我穿过泰晤士河,向东走了很长一段路,来到位于塔山附近的一家咖啡馆。这家咖啡馆非常普通,在伦敦像这样的咖啡馆有上千家。相比巴黎的咖啡馆,这家显得奇怪而洋气。里面通风不是太好,有流行于上世纪40年代的高背长椅,当天的菜单用肥皂写在一块玻璃上,还有一个14岁的姑娘负责上菜。干粗活儿的那些人把食物用报纸一包就开始吃,用一种类似于瓷杯子的大杯子喝茶。一个角落里有个犹太人,把头埋进盘子里,正在充满负罪感地大口吃着熏猪肉。
“给我来一杯茶、一份面包和一些黄油。”我对那姑娘说。
她注视着我:“这儿没有黄油,只有人造奶油。”说这话的时候她显出一副吃惊的样子。
她把我点东西重复了一遍:“一杯茶外加一份面包!”这句话就跟巴黎的咖啡馆里侍者喊的那句“一杯红葡萄酒”一样不朽。
在我的高背长椅旁边的墙上有一则公告,上面写着:“不许往口袋里装糖。”公告下面有一首残诗,不知是哪个富有诗人气质的顾客写的:
偷糖的人,
会被称为肮脏的……
诗的最后一个字不知被谁给刮掉了。英国就是这个样子。一杯茶、一份面包花掉了我三个半便士,这样一来,我的口袋里就只剩下八先令两便士了。
公寓的过客
靠这八先令,我活了三天四夜。我在滑铁卢路住得很不舒服,于是搬到东部,在彭尼菲尔茨的一家公寓住了一个晚上。这家公寓很具有代表性,在伦敦,像这样的公寓有几十家。这家公寓可以提供50到100人的住宿,由一个“代理人”负责经营——代理人是老板的代理人,因为这类公寓都属于营利性的企业,老板都是有钱人。我们那间宿舍住着15到20个人,床铺也是又冷又硬,不过床单倒不像一个礼拜没洗过的样子。从这一点看,的确有改进。房租从九便士到一先令不等(一先令的宿舍床与床之间相隔六英尺而不是四英尺)。按规定,房租必须在晚上七点之前付清,不然的话就只能被赶出去了。
地下有一间公共厨房,租客都可以用。燃料是免费的,锅碗瓢盆、茶壶和烧烤用的叉子随便用。里面还有两个大火炉,一年四季都烧着。管火、打扫厨房和铺床的工作由租客轮流做。租客中有一个叫史蒂夫的码头工人,年纪大一些,长得很帅气,看模样像是诺曼底人,是这儿的头头儿。租客之间发生了什么争执,或者有谁因为拖欠房租被赶出去等等这种事都由他来调停。
我喜欢这间厨房。它深藏于地下,屋顶很低,又热,煤烟让人昏昏欲睡。炉火发出的光照进墙角里,形成黑丝绒般的影子,整间屋就靠它照明了。屋顶上系着几条绳子,上面挂着一些破旧的衣物。这儿的租客大多是码头工人,端着炒锅在炉子上忙活着,红色的光打在他们脸上。有些人半**身子,他们洗好了衣服,正等着晾干。晚上,会有人玩拿破仑纸牌和西洋跳棋,还会有人唱歌——《我是个小伙子,我父母做错了什么》是大伙儿最喜欢的一首。还有一首关于海难的歌大家也很喜欢。有几次,夜深时,有人拎着一桶滨螺进来了,买得很便宜,就在大伙儿中间分了。在这间公寓里,分东西很常见,大伙儿都觉得给一个失去工作的人饭吃是天经地义的事。租客当中有一个面色苍白、形容枯槁的小伙子,看样子他时日不多了。人们说他的毛孔是褐色的,在疯人院里住过,身体被切开过三回。别的人经常喂他饭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