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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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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没过几天,我在伦敦的那位朋友B就给我回信了,他说能给我找份工作。工作内容是照顾一个天生的痴呆。在杰汉·科塔德小客栈劳累了这么久,这份工作听上去倒是个休息的机会。我幻想自己在乡间小路上游**,用手杖把蓟花打落,吃的是烤羊排和馅儿饼,每天晚上都能盖着沾满薰衣草香味的被子睡上十个小时。B为我寄来了五英镑,他让我用这些钱买张车票,并把衣服从当铺里赎出来。钱一到,我就向老板提出了辞职,离开了这家餐馆。我的突然离去让老板觉得很没面子,因为跟往常一样,他现在也很穷,只好少付我30法郎。不过,他给了我一瓶1848年的库瓦西耶白兰地。我觉得他这么干就算是把欠我的那些钱补上了。后来,他们雇了一个捷克洗碗工,这人比我强得多。又过了几个星期,那个可怜的女厨子就被开掉了。后来我听说,因为厨房里来的这两个一流员工,洗碗工的工作时间缩减到了每天15个小时。因为厨房里缺少现代化的设施,用时再少我就觉得不可能了。

洗碗工的社会价值

洗碗工到底有多大价值?我想说说我对巴黎洗碗工是怎么看的。当我想到在一座现代化的大都市里竟然有成千上万的人在地下闷热的小屋子里用他们的睡眠时间刷洗盘子,我就觉得这事简直不可思议。我提出的问题是:为什么这种生活还要继续下去——它能解决什么样的问题?是谁让它继续下去的?为何我就不能从那些游手好闲的员工身上学习一点反叛精神?我试着弄明白一个洗碗工的社会价值。

考虑这个问题时,人们最先想到的应该是洗碗工是现代社会中的奴隶,没必要为这类人抱不平,因为他们比很多手工工人过得都要好。不过,要是一个洗碗工被收买或被卖掉的话,他就没有人们说的那么自由了。他的工作是卑微的,没有任何艺术性可言。老板付给他的薪水只够他活命的。他唯一的假期就是被解雇时。他无法结婚,因为一结婚,他的妻子也得做这种事。除了极个别运气好的,大多数的洗碗工一辈子都无法从这种生活中逃离出去,他这辈子就算是在监狱中度过了。而此时此刻,在巴黎的餐馆中,有些拿着大学文凭的人正在刷洗盘子,他们每天的工作时间为10到15个小时。所以我们就不能说他们是游手好闲的人,游手好闲的人是不会干洗碗工这行的。在这种一成不变的工作中,洗碗工的思想被禁锢了,再没有别的什么想法。要是洗碗工有什么想法的话,那么很多年前他们就应该有自己的工会,为了获得更好的待遇而罢工了。但他们没这么想,因为没时间想这事,他们成了自己的奴隶。

问题是,为什么这种奴隶般的生活还会继续下去?人们总是想当然地认为所有的工作都有着合理的存在理由。当看到有人正在做一份不合意的工作时,人们往往觉得这种工作是必要的,这么一想就想通了。比方说,挖煤这种活儿很辛苦,却是必要的——我们必须用煤。缝纫工的工作很令人讨厌,但还是得有人做。同样,洗碗工的工作也是这么个理儿。有些人总得在餐馆吃饭,所以有些人就得每周用80个小时刷盘子。这种工作是文明社会的产物,因此是毋庸置疑的。这一点值得认真考虑。

对文明社会来说,洗碗工的工作真是必要的吗?我们往往有一种看法,那就是这份工作肯定是“诚实的”。因为这种活儿很辛苦,一般人不爱干,我们对手工工作存在某种盲目崇拜。比方说,我们看到一个人把一棵大树砍倒了,当时我们就断定他这么干是在填补某种社会需求,因为他使用了肌肉,付出了劳动。我们却从未想过,他把这棵漂亮的大树砍倒是不是在为一尊非常丑陋的雕像腾地方。我觉得洗碗工的工作也是这样。他额头上流着汗为自己挣面包,但我们不能就此认定他在做某件有用的事。他也许只是在为别人提供某种奢侈的服务,可是在绝大多数情况下,这种奢侈其实并不是奢侈。

为了证明我上面说的奢侈其实并不是奢侈这个说法,在这儿我举一个极端的例子,这样的例子在欧洲几乎不存在。我要拿印度人力车夫和拉车的矮种马为例子。在远东任何一个镇子上,都有数以百计的人力车夫。这些可怜的黑家伙只有8英石重,穿着齐腰的破烂衣服。他们中有些还是病人,有些已年满50。他们在烈日下或者雨中一跑就是数英里,头朝下,拉着车把,汗水不断地从他们灰白的胡子上落下,跑得太慢了,顾客就骂他们。他们每个月能有三四十卢比的收入。干几年后,他们咳嗽的时候能把肺给咳出来。拉车的矮种马很瘦,又难以驾驭,卖得很便宜,不过这种马还能干几年活儿。它们的主人把鞭子视为食物的替代品。它们的工作似乎可以用一个等式来说明——鞭子+吃的=干劲儿。一般来说,鞭子占60%,吃的占40%。有时候,它们的脖子会烂掉一大圈,每天它们就带着伤口拉车。不过,这个时候它们还能干,只要用鞭子使劲儿抽它们,让来自后面的痛苦超过脖子上的痛苦就行了,就这么简单。干几年后,鞭子失去了效力,矮种马呢?也就去了专门杀牲口的人那里。其实,人力车夫和矮种马的工作根本没有必要,它们没有真正的用途。这种工作之所以存在,仅仅是因为东方人把走路视为庶民的行为,觉得走路很低俗,坐洋车或者坐马车是一种奢侈。其实坐过的人都知道,这是一种很可怜的奢侈。它们只提供了一丁点儿便捷,和车夫、动物所承受的痛苦是不相称的。

洗碗工同样如此。跟人力车夫和拉车的矮种马相比,他简直算是国王了,不过从性质上说这两类工作是差不多的。他是某家酒店或者餐馆的奴隶,而他的奴隶身份或多或少是没什么价值的。话说回来,大酒店和高级餐馆真正需要的是什么呢?有人会说,它们能提供奢侈的服务。可实际上,它们提供的只是卑劣的奢侈服务。几乎每个人都恨餐馆。有些餐馆要好一些。不过花同样多的钱,在家里吃一顿要比在餐馆吃强多了。酒店和餐馆有存在的必要,不过它们无须把成百上千的人变成奴隶。酒店和餐馆里有很多活儿都是没必要做的,不过正是这种虚假才有可能代表奢侈。高级酒店或者餐馆只是这么叫,无非是让员工干得多一些,顾客花费得多一些罢了。除了老板外,其他人都没捞到什么好处。过不了多长时间,老板就会在多维尔为自己买一套带条纹的别墅。从本质上讲,“高级”酒店就是100个累得要死的员工让200个顾客为他们其实并不需要的东西付账。如果酒店和餐馆中不再有这种无聊的事,再加上更加有效率的工作,洗碗工每天干六个或者八个小时就行了,再也用不着像过去那样干10个或者15个小时了。

假定洗碗工的工作并没有多大用处,那么问题就来了,为什么还会有人让洗碗工继续这样干下去呢?经济方面的原因我不做考虑。我要思考的是当一个人想到竟然有人靠洗盘子为生时,他能从这件事中得到多少快乐。对那些衣食无忧的人来说,想想这事确实会觉得很高兴。加图就说过,奴隶不睡觉的时候就得干活儿。不管他的工作是否必要,他都得工作,因为工作本身是好的——至少对奴隶来说是这样。如今,这种观点仍然存在,把无数没有价值的洗碗工堆成了山。

我认为这种让无用的工作永远存在的本能从根本上来说,只不过是人们对下层民众的恐惧。人们总有一种共识,认为下层民众是低等动物,一旦有空闲就会变得非常危险,让他们忙得没时间思考是一种比较安全的做法。一个富人如果够坦诚的话,在被问起对提高下层民众的生活条件怎么看时,他往往会这样回答:

“我们都知道贫穷的滋味是不好受的,尽管它离我们很遥远,不过一想到它我们就会感觉很痛苦。我们还是不去体验贫穷,只是享受一下这种痛苦的感觉吧。可话说回来,你们别指望我们会为此做点儿什么。你们属于低级阶层,对此我们感到难过。不过我们这种感觉跟看到一只患有兽疥癣的猫差不多。我们会不惜一切代价不让你们的生活条件有任何改善。我们觉得现在你们这个样子就挺安全。现在这种状态很适合我们,我们不会给你们自由,我们不会冒这个险,甚至每天让你们少干一个小时都不行。所以说,亲爱的兄弟们,既然你们不得不流着汗把我们送到意大利去旅游,那这就是你们的命,活该!”

这就是聪明而高雅的人的显著态度。一个人可以在100篇散文中读到这种态度的实质。高雅的人士中很少有人每年的收入低于400英镑,他们很自然地就站在富人那边了。因为他们认为给予穷人的任何自由对他们的自由来说都是一种威胁。

高雅阶层预料到马克思主义旗下的乌托邦是一种选择,但是他们宁可保持原状。或许他们不太喜欢那些富人,不过他们认为富人中最粗俗的也不会比穷人对他们的享乐抱有更多敌意,所以最好还是站在富人这边吧。正是这种对假象中的危险民众的恐惧才几乎让所有聪明人都持有保守主义观点。

对下层民众的恐惧是一种迷信的恐惧。这种恐惧是以一种观点为基础的,那就是在富人和穷人之间存在着某种不可思议的根本差别,似乎他们属于不同的人种,就像白人和黑人那样。富人和穷人之间的差别只是收入的不同,除了这个再没有别的。一般来说,百万富翁只不过是穿着一身新衣的洗碗工,换个工作的地方,就变成了一个心灵手巧的花花公子。哪个正当?哪个才是贼?任何一个在平等的基础上跟穷人打过交道的人对此都深有体会。不过问题是,那些总想着不偏不倚地看待问题的高雅阶层却很少和穷人打交道。大多数受过教育的人对贫穷又知道多少?我有一本维庸的诗集,编辑竟然觉得有必要给“那些只能盯着橱窗里的面包看的人”这句加上一个脚注。看到了吧,甚至连“饥饿”这个词都离那些受过教育的人的生活那么遥远。

因为无知,这些人自然而然地就产生了对底层民众那种迷信般的恐惧。一个受过教育的人把底层民众想象成了这个样子:只需一天就能把他的家财洗劫一空,把他的书籍烧毁,让他去照管一台机器或者清理厕所。“任何事,”他是这么想的,“哪怕做尽任何不仁之事,也不要给底层民众自由。”既然穷人和富人之间没有分别,那么也就不存在给不给底层民众自由的问题了,这一点他并没有看清。如今底层民众已经拥有了自由,而且正在以富人的方式,运用自己的力量创造了数量非常巨大、无聊而且枯燥的工作,例如“高级”酒店里的洗碗工。

总而言之,洗碗工就是奴隶,而且还是多余的奴隶,整天做着大量愚蠢而无用的事。终究,他会一直干下去,因为那些受过教育的人隐约觉得只要他一有空闲就会给他们造成危险。最终,这些本应该站在他那边的人默许了这种状态的存在,因为他们对他一无所知,所以就莫名地害怕他。我之所以拿出洗碗工的例子,是因为我一直在思考他们的生活。同样,那些受过教育的人对其他行业内的工人也是这么看的。上面只是我对洗碗工生活的一点儿看法,没有直接涉及经济上的问题,大部分内容都是旧调重弹。我之所以把这些想法说出来,就是为了告诉读者:如果你是一个洗碗工,那些受过教育的人就这么看你。

要命的扑面粉

一离开杰汉·科塔德小客栈,我就赶紧爬到**睡了将近11个小时。然后,我刷牙(两周来第一次刷牙)、洗澡、理发,把衣服从当铺赎了回来。我有两天的空余时间,可以好好逛一下。我甚至穿上了自己那套最好的衣服去了一趟客栈。我靠在吧台上,花了五法郎买了一瓶英国啤酒。以前你是这儿的奴隶,可现在成了顾客,那种感觉很奇怪。伯里斯说为我感到遗憾,因为我们已经崭露头角,马上就能挣大钱了。从那时起,我总是不时地得到他的消息。他跟我说他现在每天能有100法郎的收入,和一个非常正经的姑娘建立起了恋爱关系,并且身上再也没有了那股大蒜味儿。

我在我住的那一片儿晃**了一天,和每个人道别。正是在这天,查理把曾经在这一片儿住过的老守财奴罗克尔去世的事告诉了我。查理平日里撒谎成性,我猜这回他很可能又骗了我,不过他说的这个故事倒是不错。

罗克尔死的时候我还没去巴黎,又过了一两年我才去的。他活到了74岁。不过等我到那儿以后,那一片儿的人仍在谈论他。尽管他比不上丹尼尔·丹瑟尔那类人物,却也十分有趣。每天早晨他都会去菜市场捡烂菜,吃猫食,穿用报纸做的内衣,用他租住的屋子里的壁板当柴火,还用一条麻袋为自己缝了一条裤子。就是这么个人,竟然还有50万法郎的投资。我很想认识这个人。

与多数守财奴一样,罗克尔进行了一笔鲁莽的投资,最后落了个非常惨的结局。一天,这片儿来了一个犹太人,人长得很年轻,他很敏锐,一副生意人的打扮,他说自己有个一流的计划,能够把可卡因偷运到英国。在巴黎这种地方买可卡因是小菜一碟,偷运出去也很容易,不过总是有一些内奸把计划泄露给警方。据说,经常干这种事的人就是卖可卡因的那家伙。因为偷运生意被一家大企业控制着,人家不想有竞争。可这个犹太人却信誓旦旦地说不会有任何风险。他知道有个办法,可以把可卡因直接从维也纳弄过来,而不是通过以往的那些渠道,而且还不会被敲诈勒索。通过一个波兰小伙儿,他跟罗克尔联系上了。这个波兰小伙儿是索邦学院的一名学生。他说如果罗克尔愿意出6000法郎投资这个计划,他就拿出4000法郎来。用这笔钱,他们就能买10磅可卡因,到时候偷运到英国,他们就能小赚一笔。

犹太人和波兰小伙儿为了把钱从罗克尔的手里弄出来,可是下了一番苦功夫。6000法郎不是个大数目,光罗克尔缝进床垫里的钱就不止这个数。不过对罗克尔来讲,掏一个苏出来也是一件非常痛苦的事。犹太人和波兰小伙儿连着对付了他几个星期,解释、威吓、哄骗、辩论,甚至跪下求他把钱掏出来,反正一切能用的办法都用遍了。这老家伙夹在贪婪和恐惧之中,快被逼疯了。一想到5000法郎的利润,他的心里就涌出一种强烈的渴望。不过他也不想承担风险。他常常坐在房间角落里,双手抱头,不时地呻吟着,有时还会痛苦地大喊大叫。他总是跪在地上,向上帝祈祷(他是个很虔诚的人),希望上帝赐予他力量,可仍然拿不定主意。最后,他突然就做出了让步。这是因为他已经疲惫不堪了,而不是因为别的。他用刀子把床垫割开,从藏在里面的钱里头数出6000法郎,交给了那个犹太人。

同一天,犹太人把可卡因送到,然后就突然消失了。与此同时,知道自己被骗的罗克尔又嚷又闹,弄得人们都知道了。第二天上午,警方就对这家旅馆进行了搜查。

罗克尔和那个波兰小伙儿陷入了痛苦之中。警方从楼下开始,一间一间屋子挨着查。放在桌子上的大包可卡因没地方藏,他们也逃不出去。波兰小伙儿想让罗克尔把可卡因从窗户扔出去,可罗克尔不听。查理跟我说当时他就在场,还说当他们准备从罗克尔手里把那些可卡因抢过来时,这个老家伙把东西死死抱在胸口上不放,拼命挣扎,就像疯子一样,尽管当时他已是74岁的高龄。他被吓疯了,宁可去蹲监狱也不愿把钱扔掉。

最后,当警方搜查楼下最后一间屋子时,有人有了主意。在罗克尔那层住着一个人,这人有12罐扑面粉,是厂家授权他来卖的。出主意的人说,应该把这些可卡因装进罐子里,蒙混过关。大伙儿赶紧把罐子里的扑面粉扔出窗外,把那些可卡因装了进去,然后让盖子开着,放到罗克尔的桌子上,做出一副没有什么可隐瞒的假象。几分钟后,警察上来了,开始搜查罗克尔的房间。他们敲敲墙壁,看看烟囱,把抽屉里面的东西倒出来,又把地板检查了一遍,结果什么都没有发现。就在他们准备放弃时,一个巡官发现了桌子上的那些罐子。

“你们几个,”他说,“过去看看那些罐子。刚才我没留意。里头装的是什么,嗯?”

“扑面粉。”波兰小伙儿故作镇定地说。不过就在这时,早已被吓得心惊肉跳的罗克尔大声呻吟了一下,那几个警察顿时起了疑心。他们打开其中一个罐子,把里面的东西倒出来一点。那个巡官闻了一下,说一定是可卡因。罗克尔和波兰小伙儿开始以上帝的名义发誓,说里头只是一些扑面粉。不过都没用了,他们越争辩,警方的疑心就越大。最后,两个人被逮捕,并被押送到了警察局。那一片儿有一半的人都跟去了。

在警察局,罗克尔和波兰小伙儿接受警察局长的审问,同时一罐可卡因被送去检验。查理说罗克尔在警察局时的情形简直无法用语言描述。他时而哭泣,时而祈祷,录的口供也是前后矛盾。然后又开始谴责波兰小伙儿,他又喊又叫,半条街都听到了。看到这番情景,警察们差点儿笑出声来。

过了一个小时,那个把可卡因送去检验的警察拿着检验报告回来了。他笑着说:

“先生,这不是可卡因。”

“什么?不是可卡因?”巡官有点儿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不是可卡因,那是什么,嗯?”

“是扑面粉。”

罗克尔和波兰小伙儿被当庭释放,他俩一点儿罪过也没有,却感到愤怒无比。那个犹太人把他们俩骗惨了。后来,等这出闹剧平息之后,那家伙又在这一片儿用同样的手法骗了另外两个人。

没摊上官司,波兰小伙儿很高兴,虽然损失了那4000法郎。不过可怜的罗克尔却彻底垮掉了。他在**一病不起,那天白天再加上半个晚上,人们一直听到他在**翻来覆去地嘟囔,有时还听到他大声呼喊:

“上帝啊!那可是6000法郎啊!硬邦邦的6000法郎啊!”

三天后,他得了中风。又过了两个礼拜,他死了——听查理说是得心脏病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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