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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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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可你只是在那儿伺候人家。”我说。

“没错,不过那种感觉还真是棒!”

从这件事上,我悟出了一个道理:永远都不要同情侍者。有时候,你坐在一家餐厅吃饭,打烊时间早过去了半个小时,可你还在猛吃猛喝。这时候,你肯定会觉得身旁的侍者在鄙视你。其实不然,他看你的时候心里并没有这么想:“这个乡巴佬可真能吃啊!”他想的是:“有一天,我有钱了,也要像这个人一样胡吃海喝。”他在想象一种快乐,这快乐他完全理解,并羡慕得不得了。侍者当中很少有人会成为社会主义者,侍者没有自己的工会。他们宁愿每天工作12个小时,在有些咖啡馆,侍者每天的工作时间竟然达到了15个小时,而且还没有休息日,可能就是因为这个,他们才没时间组建工会。他们都是势利小人,觉得这种伺候人的事挺适合他们。

洗碗工对自己的看法也不同。这种工作没什么盼头儿,看不到任何希望,只是累,也没什么技巧可言。这种活儿只有女人才愿意干,而且还得是壮实的女人。这份工作需要他们忙个不停,能忍受得了长时间的工作和污浊的工作环境。他们无法逃离这种生活,因为光靠那点儿薪水,一分钱也攒不下,而一周60法郎到80法郎的薪水让他们没有富余的钱去干别的。他们最大的希望就是找一份守夜人或者厕所管理员这类轻松些的工作。

洗碗工尽管身份低,可也有一种自豪感。不论有多少活儿都能对付,这就是卖苦力的人值得骄傲的地方。从这个层面上讲,他们像牛一样,一直干,一直干,这种吃苦耐劳的精神可能就是他们所能获得的唯一美德。每个卖苦力的人都希望人家称他为“有办法的人”。这种人不管交给自己的事有多难也能想办法完成。X酒店就有这么一个“有办法的人”,这人是从德国来的,没有能难住他的事。一天晚上,来了位英国勋爵,非要吃桃子,可刚好酒店里的桃子用完了。这时候已经快半夜了,店铺马上就要关门。这个德国人听闻此事,只是很轻松地说了一句:“把这事交给我吧。”然后就出去了。10分钟以后,他拿着四个桃子回来了。原来,这家伙偷偷溜进附近的一家餐馆,从人家那里偷来了四个桃子。“有办法的人”就是这么干的。那位勋爵吃高兴了,光这四个桃子就给了80法郎,算下来,每个20法郎,这桃子可真够贵的。

咖啡厅主管马里昂就有这种卖苦力的人的心态。他整天想的就是干活儿,还用话激你,让你多给他找活儿干,越多越好。他在地下室干了14年。“这活儿一点儿都不难。”当有人抱怨时,他总这么说。你还会经常听到女洗碗工这么说:“我一点儿也不累。”这口气就好像她们是当兵的,而不是女洗碗工一样。

所以说酒店里的人都有自豪感,活儿来了,我们协同作战,把活儿干完。不同部门间经常争吵,也是为了提高工作效率,每个人都紧紧抓住自己的特权,监督别人不要偷懒或者偷东西。

这是酒店工作好的一面。酒店相当于一台巨大而复杂的机器,在人手不算充裕的时候还能持续运转,靠的就是每个人的工作内容都是那么明确,工作态度又是那么认真。不过,这么做有一个缺点:顾客不会为员工做的某些不必要的工作埋单。众所周知,顾客花钱,买的是良好的服务;同样,员工拿薪水、小费,靠的是干活儿和为顾客提供良好的服务。这样一来就导致了一个结果:尽管酒店的准时堪称奇迹,但在一些很重要的方面,酒店做得比那些最不讲究的私人住宅还要恶劣。

拿清洁工作来说吧。走进X酒店餐厅,那肮脏的一幕简直令人作呕。咖啡厅各个黑暗的角落里积满秽物,很多年都没有清理过。装面包的盒子上蟑螂为患。有一回,我向马里昂提议,弄点儿药杀杀这些害虫。可马里昂却说:“为什么要杀死这些可怜的小家伙儿呢?”听那语气还有点儿责备我的意思。我想先洗洗手再去碰黄油,别人也笑我。不过有的地方我们倒是收拾得挺干净,比如桌子和铜质餐具,我们会定期擦拭,原因就是我们觉得这是工作的一部分,上面有吩咐,不过没人要求我们做到真正的干净。我们只是在履行我们的义务,而我们的首要义务就是准时,我们没那么多时间,所以就只能脏着了。

厨房里更脏。拿一碗汤来说吧,要是厨子自己不喝,他就真的敢在里面啐痰。我可不是在打比方,我说的可都是事实。厨子是艺术家,可他的艺术不是洁净。从某种程度上讲,就因为他是个艺术家,所以才更脏,食物要想看上去好看,就得用一些肮脏的办法。比方说,一块牛排烤好了,端到厨师长跟前让他检验,他拿这块牛排时根本不用叉子。他先用几根手指将牛排拎起来,然后“砰”的一声将它扔下;随即大拇指沿着盘子转一圈,再放进嘴里,尝尝肉汤味道如何;之后将牛排转一圈,再伸出大拇指尝尝肉汤的味道;接着后退几步,像一位艺术家赏鉴某幅画作一样凝视着那块肉;然后带着爱意用他那浑圆粉嫩的手指使劲儿挤压那块肉,塑造出一个形状。这样算下来,那天上午那块牛排浑身上下得被他舔了100次。满意了,他拽过一块毛巾,把留在盘子上的手印儿擦掉,然后才递给侍者。当然了,侍者也会将肮脏、油腻的手指(因为侍者总在用手指梳理滑腻的头发)伸进肉汤里。要是有人在巴黎的餐馆里为自己点的一盘肉多付了钱,比方说10法郎吧,那么我们就能确定这盘肉肯定被人用手指插过了。而在非常廉价的小餐馆里,情况就不一样了。在那儿,吃的东西用不着这么费事,一盘菜出锅之后,直接被放进盘子里,就少了用手指揉啊、插啊、摸啊这道工序。大体上可以这么说,一个人吃的菜越贵,他吃的臭汗和唾沫就越多。

酒店或者餐馆里头,菜要上得及时,还要做得漂亮,脏一点儿也就很自然了。伙计们都忙着准备菜,也就忘了这菜其实是给人吃的。对他们来说,饭菜就是“命令”,这就好比一个身患癌症快要死的人在医生眼里只不过是个“事件”一样。比方说,有个顾客点了一份烤面包片,一个在地下室里被工作压得喘不过气来的服务员就得赶紧准备。他怎么可能还会这么想:“这面包是要吃的,我得把它弄得可口点儿?”他只知道看上去是那么回事就行了,并且要在三分钟之内做好。大颗的汗珠从他额头上滚下,落在面包上。他为什么要担心?说不定过一会儿,这块面包就会掉在地板上肮脏的锯末里。为什么还要费力再烤一块呢?把粘在上面的锯末擦掉就行了,这样要快得多。上楼的时候,面包又掉了,黄油从侧面流了出来,再抹一下就可以啦!以此类推,别的事也都是这么干的。X酒店只有老板和员工吃的东西是干净的。有一则箴言常被员工挂在嘴上:“把老板吃的东西弄干净就行了,至于顾客的,差不多就行了!”餐厅里的各个角落,秽物腐烂着,一条隐秘而肮脏的脉络由此而生,它就像人体内的肠子一样,贯穿了整座豪华大酒店。

除了脏以外,当老板的还绞尽脑汁欺骗顾客。一般来说,做菜选用的食材都是非常差劲的,可厨子有办法把菜做得漂漂亮亮的。肉最常见了,至于那些蔬菜,稍微讲究点的家庭主妇连看都不会看一眼,品质就那么差。奶油都是用牛奶稀释过的,而且是长期这么干。茶和咖啡选的也是劣等的,果酱也是用很多种不贴牌的罐装果酱合成的。据伯里斯说,那些稍微廉价些的红酒都是用普通酒装的瓶。酒店里有个规矩,员工弄坏的东西都得赔,这样一来,那些毁坏的东西就很少被扔掉了。有一回,三楼的一个侍者盘子没端稳当,里头盛着的一只烤鸡掉在了电梯竖井里。更倒霉的是,这只烤鸡竟掉进了一堆含有烂面包、废纸等脏东西的垃圾里头。我们只是用一块布稍微擦了擦就端上去了。楼上那些一次性的桌布从来没有洗过,蘸蘸水,拿出来,熨一下,就又铺上去了,这种事做得真肮脏。老板对顾客小气,对员工同样小气。比方说,偌大的一个酒店员工厕所里连刷子和抽水马桶都没有,要想大便只能用一把扫帚和一块纸板对付了。员工厕所简直跟中亚有些国家的有一拼。除了那个用来刷盘子的洗涤槽外,员工连个洗手的地方都没有。

尽管这样,X酒店却是巴黎12家消费最昂贵的酒店中的一家,顾客的花费让人吃惊。在这儿,普通间住一晚的费用是200法郎,还不包括早餐。酒和香烟都是老板批发来的,比外面商店卖的刚好贵一倍。要是来了一个有头有脸的顾客或者是一个百万富翁,他的花费自然就要上涨。一天早晨,四楼来了一个美国顾客,早餐只点了盐和热水。华伦提一看火了。“上帝!”他喊道,“我那10%的提成怎么办?一杯盐水的10%能有多少!”结果,他给人家这顿早饭开出了25法郎的账单,那个顾客连屁也没放一个就乖乖把账付了。

据伯里斯说,这样的事在巴黎的各个酒店里都有,至少在那些豪华的大酒店里有。但我觉得X酒店的顾客最好骗,因为他们大都是美国人,说的都是英语,不是法语,似乎对什么才是好的食物一窍不通。他们只是用令人作呕的美国麦片把肚子填满,喝茶的时候还要就着橘子酱,晚饭后还要喝一杯苦艾酒,花100法郎点一只嫩鸡,然后泡在伍斯特酱里吃。有个从匹兹堡来的顾客,每天吃晚饭时都在他的卧室里吃葡萄干、煎鸡蛋和椰子果。对这种人来说,也许受骗不受骗的就无所谓了。

显灵的“圣华斯”

我在X酒店听说过很多奇怪的故事。有瘾君子的故事,有经常光顾酒店的老浪**哥儿找漂亮的年轻侍者鬼混的故事,还有关于偷盗和敲诈勒索的故事。马里昂跟我说起过在他以前干过的一家酒店里,有个打扫卫生的女仆从一位美国女士那里偷了一枚无价的钻石戒指。有好长一段时间,员工下班回家前都得挨个儿搜身,有两个侦探还把酒店从上到下彻底搜查了一遍,结果并没找到那枚戒指。原来这个女仆在一家面包房有个情人,这家伙烤面包的时候把那枚戒指裹进了一个面包卷里,怪不得找不到呢。

有一回,不忙的时候,华伦提跟我讲了一件他亲身经历的事。

“伙计,在酒店里干是挺不错的,不过要是丢了工作可就糟糕透了。我想你应该知道饿肚子是个什么滋味,不然的话,你就用不着在这儿刷盘子了。这么说吧,我不是一个洗碗工,我是一个侍者,我曾经一连五天一顿饭也没吃。一连五天连一丁点儿面包屑也没吃——哦,上帝啊!

“实话跟你说吧,那五天可真是糟透了。唯一一件值得欣慰的事是我提前付了房租。当时我在拉丁区圣华斯路的一家廉价而肮脏的小旅馆里住。那小旅馆的名字叫苏珊·梅,是以法兰西第一帝国时期一个很有名的婊子的名字命名的。你知道的,就连酒店老板招人的时候常去的咖啡厅我都去不了,我连买一杯咖啡的钱也没有。我能做的只是每天躺在**,让自己变得越来越虚弱,瞪着大眼看天花板上的那些臭虫跑来跑去。实话跟你说吧,那种日子我再也不想过了。

“到了第五天下午,我快疯了,至少现在回想起来当时是那样。我屋里墙上挂着一幅画儿,那是一个女人的头像,都褪色了。我觉得很奇怪,咦,这女人到底是谁?过了一个小时,我弄明白了,那画中人肯定是这个地方的守护神——圣华斯修女。以前我从未留意过这样的东西,但现在我躺在**盯着画看,突然一个异乎寻常的想法进入了我的大脑。

“伙计,当时我心里是这么想的:‘要是这种局面再持续下去,你必死无疑。你得做点儿什么。为什么不向圣华斯祈祷祈祷呢?跪下,求她借你一点儿钱。话说回来,这也不会有什么损失。试试吧!’

“伙计,我这么干有点儿疯狂,是不是?人在快饿死的时候是什么都愿意干的。就像我刚才说的,干这事也没什么损失。我下了床,开始祈祷。我的祈祷文是这样的:

“‘亲爱的圣华斯,要是你存在,那就求你借给我一点儿钱。我不多要,够我买几块面包、一瓶酒的就行了,好让我恢复体力。三四法郎就行了。圣华斯,要是你这次帮我的话,你不知道我心里会有多么感激你。你放心,要是你能借我点儿钱的话,我马上就下楼去街上的教堂为你点燃一支蜡烛。阿门。’

“我为什么要提蜡烛的事呢?因为我听说圣徒都愿意让别人为他们点上一支蜡烛以表示对他们的尊敬。当然了,我说这话的时候是认真的。但我是个无神论者,觉得这一套没什么用。

“这么说吧,我又上了床。五分钟后,我听到有人敲门。原来是那个叫玛丽娅的乡下胖姑娘,她也在我们旅馆住。她是个愚蠢的姑娘,可人不错,我是不介意她看到我现在这个样子的。

“一看到我这个样子,她马上大喊大叫起来:‘天哪!你这是怎么了?怎么这个时候你还在**躺着?我的老天!你看上去像一具干尸!’

“我很可能看上去真是那个样子。我已经有五天没吃东西了。大部分时间我都躺在**。我只在三天前洗过一次脸,刮过一次胡子。我的屋子跟猪圈差不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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