Ⅲ 莫琳(第6页)
约翰逊先生的话被前方楼梯平台上的一声喊叫打断了:“妈妈!外公!我要系扣子!”
艾拉·约翰逊答应:“伍迪,你这捣蛋鬼,赶快回楼上睡觉!”
那孩子并没有乖乖听话,而是沿着楼梯走下来。那是个满脸雀斑、长着一脑袋姜黄色头发的小个子男孩,他穿着丹顿医生牌的睡衣。因为裤子后面没扣好,随着他迈步,布料一下下呼扇在他屁股上。他用那双小珠子似的晶亮眼睛疑惑地盯着拉撒路看。拉撒路感觉后脊梁突然腾起麻酥酥的感觉,他尽量不去看那个孩子。
“他是谁?”
史密斯太太很快说:“抱歉,布朗森先生。”然后她又轻声说了一句,“过来,伍德罗。”
她父亲说:“你别操心了,莫琳。我带他回楼上,把他的小屁股打开花,然后再给他把扣子系上。”
“就凭你?不再带上六个人吗?”那小男孩挑衅道。
“就我一个人,带上一根棒球棒。”
史密斯太太一声不吭地解决了小男孩的问题,把他带出房间,和他一起往楼上走去。一会儿之后,她才回来,重新坐下。她父亲说:“莫琳,他只是找了个借口。伍迪自己会扣扣子。他长大了,不该再穿婴儿装了。以后给他换上正经的男式长睡衣吧。”
“爸,我们能不能换个时间再聊这个?”
约翰逊耸耸肩。“我又越界了。泰德,他就是我之前跟你说的那个会下棋的小子。他特别聪明,名字都是跟着威尔逊总统起的,但是他从不喊‘骄傲的人民不参加战争’这种口号,是个相当难对付的小恶魔。”
“爸。”
“好吧,好吧。可我说的是真的。我喜欢伍迪也正是因为这一点。他以后会是个人物的。”
史密斯太太说:“布朗森先生,你千万别见怪。我和我爸在培养孩子方面有时会意见不统一。无论如何,我们不该让这些问题麻烦到你。”
“莫琳,我可不会让你把伍迪培养成‘小爵爷方特勒罗伊’那样的人。”
“爸,他根本没有长成那样的可能。毕竟他是你的外孙啊。布朗森先生,我爸参加过1898年的战争,还经历过起义……”
“还见识过义和团运动。”
“他忘不了那些经历……”
“我也不希望他忘了那段经历。布朗森先生,我为我的父亲感到自豪,并且希望我的每一个儿子长大了都能有他的精气神儿。可我也希望他们能学着说话礼貌些。”
“莫琳,我宁可伍迪跟我顶嘴,也不愿意他在我面前小心拘谨。很快他就能学会礼貌地说话了,比他大的男孩会教给他的。黑眼圈就是他的礼仪课,这一点我有经验。”
他们的谈话被一串门铃声打断了。“应该是南希回来了。”约翰逊先生站起身去开门了。拉撒路听见南希对什么人说了句“晚安”,于是他也站起身,好方便约翰逊介绍他们认识。看到南希他并没有惊讶,因为他一早就在教堂见过他的大姐,知道她和少年时候的莱皮丝和罗蕾莱长得很像。她礼貌地和他说了几句话就回楼上了。
“布朗森先生,坐下吧。”
“谢谢,史密斯太太。不过你刚才没睡是为了等女儿回家,现在她回来了,我也该告辞了。”
“哦,不必急着走。我和我爸都是夜猫子。”
“非常感谢你的款待。咖啡很香,蛋糕美味,你的陪伴更是令人开心。不过,现在到了我该说晚安的时候了。再次感谢你的热情款待。”
“先生,那我就不留你了。那我们周日在教堂见?”
“我会去的,太太。”
拉撒路晕晕乎乎地开车回家,一路上虽然身体反应机敏,但心思不知飘到哪里去了。他回到公寓,进去之后把门插上,机械地检查了一遍窗户和百叶窗,然后便脱下衣服,开始放洗澡水。他面色阴沉地看着浴室镜子中的自己。“你这个蠢蛋,”他咬牙切齿地说,“你这个王八蛋。你就不能做对哪怕一件事?”
显然不能。就连和他的母亲再次接触、熟络起来这么简单的小事他都做不对。外公不是问题,那条老狐狸没让他有什么吃惊的,只不过比他记忆中的矮一些,瘦小一些。但外公的坏脾气、多疑、愤世嫉俗、流于形式的礼貌、好斗,还有讨人喜欢的劲儿,这些方面和拉撒路记得的一模一样。
有那么几次,他说话之后静等外公的反应,就好像在“听候法庭裁决”一样,紧张坏了。但这个开局的效果比拉撒路料想的好得多,想必是因为家族成员之间的相似。拉撒路不仅从未见过外公的哥哥(伍迪·史密斯还没出生他就死了),而且都不记得有过爱德华·约翰逊这么个人。
家族中有没有“奈德叔叔”这个人呢?得问问贾斯廷。算了,这不重要。母亲已经指出了正确答案:拉撒路其实和他的外祖父非常像。而且,正如外公说的,他也像他的母亲。不过,这些只能让人猜想他的身世和亲爱的奈德叔叔及其“浪**的一生”有关系。只要母亲确定她的客人不会为此感到尴尬,她其实并不介意听这些事。
他试了试水温。是冷水。他把水龙头关上,拔起塞子。拉撒路当初租下这间发霉的洞穴一般的公寓,原因之一就是他听说这里可以全天供应热水。可是,门房上床睡觉前会把热水器关掉。因此,不管是谁,想晚上九点之后洗热水澡都是做梦。而他也是个爱做梦的傻瓜,也许冷水澡比热水澡更有利于他现在的状态,可他只想长时间地泡在热水中,舒缓心情,理清思绪。
他爱上了他的母亲。
正视这个事实吧。这种情况实在匪夷所思,他不知道该如何应对。他活了两千多年,做过一件又一件傻事,可眼下是他遇到过的最荒唐可笑的情形。
是啊,男孩当然都爱妈妈。身为“伍迪·史密斯”时,拉撒路从未怀疑过这点。他临睡前从来都要亲吻母亲,和她道晚安(通常是),每次见到她都要抱她(如果他不急着干别的事的话),牢牢记着她的生日(几乎从来都是),看到她给晚归的他留的曲奇或蛋糕,他也总是表示感谢(除非他忘了),有时候他还会直接跟她说爱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