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篇 第一章 孔子与六经(第4页)
七、《语》。前人善言佳语。《内》《外传》常引“语曰”云云,《郑语》:“《训语》有之”是也。其云:“史佚有言”“仲虺有言”“臧孙纥有言”,皆《语》类也。
八、《故志》。《楚语》:范无宇对子晳曰“其在《志》也”云云。又曰:“皆志于诸侯。”《左传》成十五年:“前《志》有之。”皆是也。语言亦称《志》。《左》襄十四年引“仲虺有言”,襄三十年作“仲虺之《志》”是也。
九、《训典》。韦注:“五帝之书《楚语》“左史倚相能道《训典》,使寡君无忘先王之业”者是也。《晋语》亦云:“端刑法,缉《训典》。”《商书》有《伊训》,《左》襄四年引《夏训》,则《训典》不限于五帝书也。
约而举之,不出《诗》《书》两类。《书》者掌故,凡申叔时所谓《春秋》《世》《礼》《令》《语》《故志》《训典》皆属之。《诗》者文学,凡申叔时所谓《诗》《乐》皆属之。《诗》《书》者,古人书籍之两大别也。不曰《诗》《书》,即曰“礼乐”。《诗》《书》言其体,“礼乐”言其用。《书》即“礼”也,《诗》即“乐”也。《诗》之为乐易明,《书》之为礼难晓。盖礼有先例之礼,有成文之礼。先例之礼,本于历史,《春秋》《世》《语》《故志》《训典》之类是也。成文之礼,本乎制度,《礼》《令》之类是也。而后王本朝之制度法令,亦即先王前朝之先例旧贯也。盖昔人尊古笃旧,成法遗制,世守勿替,即谓之“礼”。舍礼外无法令,舍礼外无历史。“史”“礼”“法”之三者,古人则一以视之也。史实之变动,新例之创兴,而礼法亦随而变。如《檀弓》记“士之有诔”,“鲁妇人之髽而吊”,“晋人之毕献而扬觯”,《左传》记“晋之始墨”,“楚之乘广先左”之类,大率前代因一时特情,开一新例,其后因习沿用而成礼制。违“礼”即违“法”。“历史”即“制度”。而《诗》《乐》本包括于礼制之中。则古人学问,可以一字尽之,曰惟“礼”而已。其守礼知礼者则“史”也。故古人言学,皆指“《诗》《书》礼乐”。此即求之《论语》而可证。
《泰伯》:“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
《述而》:“子所雅言,《诗》、《书》、执礼,皆雅言也。”
《季氏》:“鲤趋而过庭,曰:学《诗》乎?……学礼乎?”
至增孔子《春秋》与《诗》、《书》、礼、乐而为五,又增卜筮之《易》而为六,而因以名之曰“经”,此皆后起之事,非孔子以前所本然也。《论》《孟》不言“经”。
《孟子》:“经正则庶民兴”,非经籍也。
崔述《古文尚书辨伪》:“汉以前从未尝称《易》《诗》《书》《春秋》为‘经’,《论语》《孟子》所引,亦无‘经’字。《经解》出于《戴记》,未必为孔子之言。然通篇无‘经’字。其‘经’目则汉儒所署耳。《孝经》亦汉人钞撮为之。不然,不应汉以前无一人语及也。”今按:自荀子已“经”“礼”分言,惟亦不以《诗》《书》与“经”相连,而称《诗经》《书经》耳。语详下。
“经”之称仿《墨子》,有《经》上、下篇。荀子儒家,始称“经”,始以《春秋》与《诗》、《书》、礼、乐连称。然犹不知“六经”,又不以《易》为“经”。
《荀子·劝学篇》:“学恶乎始,恶乎终?曰:其数则始乎诵‘经’,终乎读‘礼’。《书》者,政事之纪也。《诗》者,中声之所止也。礼者,法之大分,类之纲纪也。故学至乎礼而止矣。”杨倞《注》:“经谓《诗》《书》,礼谓典礼之属。”则荀子仅以《诗》《书》为“经”,与“礼”并举,非有“六经”也。
又云:“礼之敬文也,乐之中和也,《诗》《书》之博也,《春秋》之微也,在天地之间者毕矣。礼、乐法而不说,《诗》《书》故而不切,《春秋》约而不速。”以礼、乐、《诗》、《书》、《春秋》并举,而不及《易》。荀子不知有“六经”也。不然,何以曰“在天地之间者毕”乎?
又《儒效篇》:“圣人者,道之管也。天下之道管是矣。百王之道一是已。故《诗》、《书》、礼、乐之归是矣。《诗》言是其志也,《书》言是其事也,礼言是其行也,乐言是其和也,《春秋》言是其微也。”亦《诗》、《书》、礼、乐、《春秋》五者并举;而不及《易》。盖荀子单言《诗》《书》则包《春秋》,单言“礼”则包“乐”。故分言之则五者,合言之则《诗》《书》与“礼”之二事也。故《荣辱篇》亦言:“先王之道,仁义之统,《诗》、《书》、礼、乐之分。”推荀子所谓《诗》《书》,即孔子之“博学于文”也。荀子之所谓“礼”,即孔子之“约之以礼”也。荀子之“始诵经而终读礼”,即孟子“由博反约”之说也。证之以《荀子》之书,则知其时固无“六经”之称也。
秦人焚书,则曰“《诗》、《书》、百家语”,而《易》为卜筮之书,独不禁。其谓“《诗》《书》”,统指孔、墨以前旧籍。“百家语”,则儒、墨以下私书也。《易》在秦时,人犹知其为卜筮书,非儒家之一经也。荀卿屡举《诗》、《书》、礼、乐、《春秋》而不及《易》,《孟子》七篇,无一字及《易》,知《易》不与《诗》、《书》、礼、乐、《春秋》同科。尊《春秋》齐于《诗》、《书》、礼、乐者,其论始于孟子,定于荀卿。并《易》与《诗》、《书》、礼、乐、《春秋》而言之者,则儒、道、阴阳合糅之徒为之。其事起于汉,见于刘安、马迁、董仲舒、贾谊之书,而亦犹弗称之谓“六经”也。
淮南王刘安招宾客方术之士为《鸿烈》。高诱序之曰:“王与苏飞、李尚、左吴、田由、雷被、毛被、伍被、晋昌等八人,及诸儒大山、小山之徒,共讲论道德,总说仁义,而著此书。其旨近《老子》,淡泊无为,蹈虚守静,出入经道。”则《淮南》杂糅儒、道之证也。故其书以《诗》、《书》、《易》、礼、乐、《春秋》为“六艺”(《泰族训》),又曰:“孔丘通‘六艺’之论。”(《主术训》)司马迁《史记·太史公自序》曰:“谈为太史公,学天官于唐都,受《易》于杨何,习道论于黄子。”其《论六家要旨》曰:“《易大传》:‘天下一致而百虑,同归而殊途。’夫阴阳、儒、墨、名、法、道德,此务为治者也,直所言之异,有省不省耳。”则司马谈论学,糅合阴阳、儒、道之证也。备论六家,首列阴阳,而称《易传》,先秦无有也。史迁承父学而尊孔子,故以礼、乐、《诗》、《书》、《易》、《春秋》言“六艺”(《滑稽列传》)。谓孔子晚而喜《易》,序《彖》《系》《象》《说卦》《文言》,读《易》韦编三绝者,亦史迁也。
董仲舒,《汉书·五行志》称之曰:“昔殷道弛,文王演《周易》;周道叛,孔子述《春秋》;天人之道,粲然著矣。汉兴,董仲舒治《公羊春秋》,始推阴阳为儒者宗。”此董氏之学为阴阳与儒相杂糅之证也。故《春秋繁露》亦并《易》与《诗》、《书》、礼、乐、《春秋》并言。
贾谊《新书》,亦言“六艺”。贾生亦兼治阴阳、儒、道之说也。
《庄子·天下篇》:“《易》以道阴阳。”史迁亦言之。秦火之后,惟《易》独传。儒、道、阴阳之说,杂见于其书,遂成《易传》,至汉而大行也。
司马氏之言曰:“儒者以六艺为法,六艺经传以千万数。”(《论六家要旨》)明“六艺”中自分经传,而经传不限于“六艺”。
“经”者,对“传”与“说”而言之。无“传”与“说”,则不谓“经”也。《说文》:“经,织也。”《左氏》昭十五年《传》:“王之大经也。”《疏》:“经者,纲纪之言也。”古者于书有“记”、“传”、“故训”,多离书独立,不若后世章句,即以比厕本书之下;故其次第前后,若不相条贯,而为其经纪者,则本书也。故谓其所传之本书曰“经”,言其为“传”之纲纪也。读《墨子·经说》者,必比附于经而读之,则若网在纲,有条不紊矣。此古书称“经”之义。《书》有传,《诗》有故训,故亦得称“经”。章实斋谓:因“传”而有“经”之名,犹因子而立父之号。故“经”名之立,必在“传”“记”盛行之后。墨家既称之,诸家沿用之,而《诗》《书》亦得是称也。墨家之辨有说,故《墨辨》称“经”。韩非著书,其《外储说》诸篇,自称左为“经”,右为“传”。撰辑《管子》者,题其《牧民》、《形势》诸篇曰“经言”,言统要也。《吕氏春秋》肇立《十二纪》,“纪”即“经”也,所以纪综群篇。曰《八览》,“览”揽也,所以总揽。曰《六论》,“论”纶也,所以经纶。其称“纪”“览”“论”,犹称“经”也。先秦著书,揭署“经”名,辄如此。谓“经”专儒家书,非也。谓先古已有“经”,尤非也。谓“经”为千古之常道,则尤非之尤非也。
汉武帝立《五经》博士。刘向受诏领校中《五经》秘书。《艺文志》无《乐经》。故王充《论衡》曰:“夫‘五经’亦汉家之所立也。”惟成帝即位,匡衡上疏戒妃匹,劝经学,有曰“臣闻‘六经’”云云,非情实也。
然不能仅言礼而无乐,则增《五经》而称“六艺”。古自有“六艺”,指礼、乐、射、御、书、数。
《吕氏春秋·博志篇》:养由基射,尹儒学御,吕氏曰:“皆六艺之人也。”
《周礼·保氏》:“教之六艺,曰礼、乐、射、御、书、数。”
今以称简册,则亦汉人之说。其明称“六经”者,一见庄周书,后成于王莽。
《庄子·天运篇》:“孔子谓老聃曰:‘丘治《诗》《书》
《礼》《乐》《易》《春秋》“六经”,自以为久矣,孰知其故矣。’”是谓“六经”先孔子有,虽《春秋》亦非孔子作也。以《易》与《诗》《书》《礼》《乐》并称,亦出秦火后阴阳家言。
《汉书·王莽传》:“平帝时,莽奏立《乐经》,随立《六经》祭酒。”见《后汉书·苏竟传》注。扬子云《剧秦美新》称之曰:“制成《六经》。”后人则误王莽为孔子也。
《后汉》:“明帝开立学校,置《五经》师。”(《本纪》)“章帝诏诸儒会白虎观讲议《五经》同异。”(《班固传》)则王莽“六经”终不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