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伊本西那的教育思想(第2页)
伊本·西那对灵魂的论述属于“二元论”,前部分他从医学角度出发,带有一定的唯物因素,后一部分即“灵魂不灭”的结论却是从神学和宗教的立场出发的,带有时代和社会的局限性。
(二)认识论
伊本·西那指出认识就是对事物的抽象。他将认识分为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两类,并认为人的认识过程经历了从感性知觉、想象、推测到理性思维四个从低到高的阶段。与这四个阶段相应的人的灵魂也处于四种理智状态,它们分别是物质的理智、习惯的理智、现实的理智、获得的理智。物质的理智是一种能够接受知识的潜在能力,习惯的理智是不自觉地接受知识的过程,现实的理智是对已接受知识的思考和理解,获得的理智是从被认识的对象中抽象出的普遍概念。伊本·西那的知识观是建立在其认识论基础之上的,所以他很重视感觉的作用。他说感觉到的一切事物图景被传送到感觉器官,产生很深的印象,然后被感觉机能所接受。感性知识是一种获得的知识,它源于感官刺激。理性知识则是依靠真主赋予人的思辨能力而获得的。
(三)社会政治观
伊本·西那认为,社会是由众多具有不同技艺和能力的人组成的集体。它是以专业分工为前提,同时又是以人与人之间的相互合作、联系为基础的。如果没有这个基础,一切都将是混乱无序的,社会则可能被解体。国家是社会的管理手段,是在正义名义下的一种强制性工具。它主要用以维护社会的稳定和持久,使人人能够各司其职,各得其所。社会的运转和众人的各种活动是需要法律来进行协调和制约的,对伊斯兰社会而言,是必须服从真主的神圣正义的法律。伊本·西那还认为具体法律的产生是由先知在神启的指引下制定出来的,真主掌握着永恒不变的总体,但因社会是较为复杂的,加之法律也应随时间的变化而变化,所以先知依据神启界定出事物的总原理,制定出法律的总纲。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应给执法人以一定的解释权。对先知的继承人或是哈里发来说,其职能是在任何有法律条文存在的地方执行法律原则,而在无法律条文存在的地方,他则是一个与当权者们进行磋商的独立解释人。因为哈里发拥有相当大的权限,所以应被严格挑选。他可以由民众选举产生,也可由执政者们共同商议后确定。当选的哈里发应具有勇敢、无畏、适度和正义等美德,而最重要的是他应具有渊博的伊斯兰法典知识和实践的智慧。伊本·西那十分痛恨专制独裁的执政者,他提出应对专制独裁者处以严刑甚至死刑。
伊本·西那的社会政治观与其所处的时代有着密切的联系。伊本·西那深深地感到,基于伊斯兰宗教信条的阿拉伯社会已经衰落了,想要使伊斯兰社会重新振兴,出路在于用理性改造人与社会,宗教的信条只在其中起辅助作用。因此,他排除了真主对现实社会细节上的“全知”“全能”属性。在这一点上,他与法拉比是一脉相承的。伊本·西那提出应通过教育使社会上各阶层的人都具有不同程度的智慧和道德,例如,执政者有理性,拥有渊博的知识,并具备熟练的管理才能。在执政者的管理下,民众也都具有伊斯兰伦理道德观并以此规范各自行为,人人遵守伊斯兰法律,能为公众的利益履行各自分内的职责。
三、教育思想
(一)教育的目的
伊本·西那提出教育的目的是发展一个人的身体、智力和道德。它应依据每个人不同的能力和爱好,以及对未来职业的选择,实施不同内容的教育,使每个人都掌握一定的专业和技能,成为自食其力、对社会有所贡献的人。他认为对一个人来说,其身体、智力和道德都很重要,所以教育不能偏重哪一方面而忽视另一方面。那些只着眼于智力发展和知识积累,或只重视道德、仅局限造就完善公民的教育都不是完整的。教育的目的应是通过德、智、体三个方面形成完整的人格。在这个思想的指导下,他论述教育时,既重视人的身体发育和与之有关的体育锻炼、饮食、睡眠和卫生,也重视智育和德育。另外依据他的社会观,他认为建立在“分工”“合作”基础上的社会要求每一个社会成员均需相互交换服务。虽然各人的天资是有差别的,但教育可以赋予每个人适合自己才能的谋生技艺。每个人都应掌握一种专业技能,才能为社会公益事业服务,对社会做出贡献。所以他也很重视职业能力教育。
伊本·西那和古希腊的学者一样,认为哲学家优越于其他任何人,但他并不认为教育的目的仅限于培养哲学家。他将哲学家的教育列为专业教育阶段中诸多专业教育中的一种,这是他与其他伊斯兰教育家的重要区别。伊本·西那的教育目的说,与他个人的职业和经历有关。他是个优秀的医生,并长期从政,对社会有着深入的了解和研究。他的教育目的说,不是从纯抽象的思维中得出的,而更多地体现出社会现实的一面。他从一个政治家、哲学家、科学家的多重角度提出教育的目的是造就身心都健康的正直公民,培养他们去从事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这的确是他高于不少穆斯林教育家的地方。当然伊本·西那的教育目的说带有时代的局限,比如,对脑力劳动者和体力劳动者的教育在他那儿就有了极大的差别。
(二)论各阶段教育和方法
1。儿童阶段
伊本·西那将6岁以下儿童的教育划为两段:婴儿期(0~3岁)、儿童期(3~5岁)。
婴儿期的主要任务是身体发育。他对婴儿的每一种活动都给予了关注,如睡眠、洗澡、哺乳以及适合于婴儿年龄的体操。他十分重视母乳喂养,强调母亲应亲自哺乳自己的孩子,因为这样对孩子的健康和性格有直接的影响。即便母亲不能亲自喂养,也要精心挑选奶娘,应尽量避免喂养动物奶汁。对婴儿哺乳的时间、每天的进食量以及如何断奶,他都做了详细的论述。他说:“婴儿吃奶后睡觉时,不可剧烈地摇晃婴儿的小床,否则会震动婴儿胃中的奶水,只宜轻轻地摇。哺乳前婴儿哭一会儿对婴儿进食有益,不必紧张。母亲哺乳期一般是两年,这期间婴儿若想吃其他食物,可以搭配着喂给,但不能强迫。当幼儿开始长牙时,可以从吃母乳逐步过渡到吃硬些的食物,最初可以喂成人咀嚼过的面包,以后可以吃在水、蜂蜜或在果汁中浸泡过的面包,喂食量应慢慢增加,使之逐渐地脱离母乳。”他说:“断奶应逐渐来,不要突然全断掉。”
3~5岁为儿童期。伊本·西那指出这个时期儿童身体强壮了,舌头能够运用自如,儿童的听觉也能够集中起来了,这一切为学习做好了准备。这个时期的教育应侧重三个方面:儿童的道德;身体的发育和运动;情趣和行为举止的培养。伊本·西那认为这个阶段最重要的是为孩子创造童年的幸福,使儿童在身体、精神和道德上健康地成长起来。所以他不主张在这个时期对儿童实施任何专门化的教学,他重视的是儿童游戏性的运动和音乐教育。他指出游戏对儿童来说是必不可少的内容。在游戏中儿童既可以锻炼体力,也可以学到各种运动技能,同时还能学会怎样过集体生活。游戏的形式和运动量可以视儿童的年龄和能力的不同而有所区别,但游戏对每一个儿童来说是必不可少的。音乐教育可以陶冶儿童的情操,音乐能给儿童带来愉悦、高兴、纯真和激动人心的情感。他以一个作曲家、演奏家的眼光,提出儿童有能力掌握辨别协和弦、不协和弦、高音、低音的方法,可以掌握发声的原理,所以应注意让儿童听音乐。孩子从被放入摇篮起,就应该听着音乐入睡。略大些的孩子可以学习有简单韵律的诗歌,这些可以为他们将来学习欣赏音乐或作曲、演奏乐曲奠定基础。伊本·西那关于儿童阶段的教育思想,不少是从一个医生的角度出发而阐述的,含有相当的科学性。他认为儿童期的教育重要的是游戏性运动和音乐教育,而不是专门知识的教学,也适应了该阶段儿童身心发育的需要,体现出伊本·西那对儿童发育特点的正确认识。
2。初级教学阶段
伊本·西那将6~14岁儿童的教育定为初级教学阶段。在《医典》一书中,他规定孩子从6岁开始进入“初级阶段”,应该跟从家庭教师或学校的教师接受正规的教育,并要逐渐远离游戏和活动,开始有组织的学习。伊本·西那认为这个阶段实施的是初等的普遍教育,所以学生们学习的内容是大致相同的。
伊本·西那指出,这个阶段教学的主要目的是培养学生虔诚的信仰和完善的伦理道德,同时使学生掌握基本的阅读和书写能力。孩子首先学习的是《古兰经》。他说:“当孩子们的关节长结实了,舌头也灵活自如了,就有了受教育的条件,他们能专心听讲了,就应开始学习《古兰经》,接触字母表……”[83]
阿拉伯的书法一般是由《古兰经》教师教授的,往往先由教师写出字母,学生按照教师的指导在木制的“石板”上进行书写,并用心和手记住它们,直到能正确地写出这些字母并掌握发音。然后是遣词造句,这以后学生就能试着在石板上写出他们已经背会的《古兰经》韵律诗了。除《古兰经》外,学生们另一个重要的学习内容是阿拉伯诗歌。教师首先让孩子们背诵一些语言简单、诗节较短、节奏轻快的诗,以便学生记忆和理解。一般是先吟诵韵律诗,然后再读古曲诗。伊本·西那提出,教给孩子的诗歌的内容应有所选择,要挑选那些抑恶扬善、具有高尚道德含义的诗,因为对这个年龄阶段的儿童而言,他们读到的或听到的诗句对他们有强烈的影响。儿童从背诵的韵律诗中了解到人应具有的高雅举止,了解无知和愚昧的耻辱,学会尊敬父母,崇尚公认的良好行为,养成慷慨好客的品性,具备良好的道德准则。伊本·西那认为,有启迪作用的文学佳作,会使孩子受到道德教育,从而为他们将来一生的幸福奠定基础。对于诗歌,阿拉伯人有一种特殊的喜爱,伊本·西那在《医典》中说:“诗歌是影响想象的语言。”所以他对诗歌的教学给予了很大的重视。
对于教学的组织形式,伊本·西那认为对这个阶段的学生来说最好是进行集体教学而不是个别教学。他说,当一群行为优秀、有良好习惯、情操高尚的孩子们在一起接受教育时,一个儿童会去教另一个,并向他学习,成为他的朋友。如果一个儿童只和教师在一起,可能两个人都不会满意。教师面对的不只是一个孩子的时候,厌烦情绪会减少,活动的节奏会更快,孩子们在一起学习时也会有较大的学习兴趣,相互竞争,渴望成功。集体教学对教师和学生都有益,所以他鼓励这个阶段的孩子应在集体的学习和活动中共同成长。
3。专业化教育阶段
伊本·西那认为,学生在完成普通教育之后,各自的才能开始显现出来,这时应开始专业化教育。他所确定的专业化教育,是指与人们所从事的职业有关的教育。伊本·西那认为,因为每个人的灵魂都具有独特的个性,所以每个人所表现出的才智、能力和兴趣都是不相同的,将来所从事的职业也不相同,所以在完成普通教育后的专业化教育不应是千篇一律的。如何确定学生的专业教育方向呢?伊本·西那提出应尊重年轻人的意愿,应依据他们各自的才能、兴趣、爱好以及将要选择的职业,接受不同的专业教育。在这个问题上,父亲和教师只能是指导者,而不是指挥者。他说,年轻人不应接受任何强加给他们的、与其能力和爱好不符的教育,教师应在仔细观察了解学生之后,并依据社会上行业和专业群体的发展和需要,对学生进行专业指导,使他们能正确选择一个既适应个人才能和爱好又是社会所必需的职业。教师应该明白:“并不是孩子想要从事的手艺都有其可能性并适合他们,唯有满足其性格、对他们适合的手艺才是如此。如果技能技艺只需提出要求便可得到,而没有什么适合和不适合的问题,那么人人都可掌握它们,而人们将不约而同地选择去从事最高尚的技能和最高级的手艺。”[84]
伊本·西那在阐述因材施教的思想时,还谈到特殊教育的问题。他看到社会上有“智力缺陷’和“头脑简单”儿童的存在,并指出这些人“没有能力从一般的教育和理论学习中获益”,所以应提供一种适合于他们的教育,使他们在监护人的指导下学会如何安排自己的生活,并通过教育和治疗逐步康复。对那些康复无望的孩子“则应保证对他们的照顾”。
伊本·西那将专业教育划分为两大类,即实用技艺教育和理论教育。
实用技艺教育主要培养手工艺者,如从事贸易、珠宝制造或具体一门手艺的人。这类教育主要依靠勤勉的实践,在具体的操作中边干边学。但伊本·西那认为这类教育的作用不仅是教会学生掌握谋生之计,同时还可完美人格。他说:“如果孩子在某种程度上进入了他选定的行业,他就有了靠此为生的好机会,因为这有两个好处。第一,当他尝到靠自己的技艺挣钱的快乐,并认识到其技艺的潜力时,他会珍惜它,为了取得优异成绩,探索该技艺的一切秘诀的动力会更大。第二,他会对靠自己挣钱谋生变得习惯起来。”[85]由此可见,伊本·西那认为能依靠自己的能力自食其力的人,不仅可以获得钱财,同时还可具有独立的人格,还具有进一步发展的潜力,能为社会做出更大的贡献。这也是伊本·西那重视职业技术教育的最终目的。
理论教育主要培养社会上的脑力劳动者。这种教育主要是通过教师的讲解来完成的。伊本·西那笼统地提出这种教育有两种形式,即传递式和学术式,但没详细介绍具体内容。我们通过介绍他在自己的研究圈内教授学生的史料可以看到,他喜欢灵活地运用多种方法进行教学。他有时为学生讲解,有时让学生听写课文,组织学生讨论,有时也用书信解答学生的问题。他重视让学生自己通过阅读、调查和思考来掌握知识,为此他还确定了各科专门的参考书籍。在理论知识掌握之后,伊本·西那同样重视实践环节,他认为:“如果学生是学医的,他就应通过临床实践更好地掌握知识,积累经验;如果是学文学的,他就应尝试用自己的笔去挣钱谋生。”
伊本·西那关于专业化教育阶段的论述很具特色,在基础教育后的分科教育中,他不仅重视哲学家、医生、科学家的培养,还同等重视职业技能的培养。特别是他在当时就看到了教育与经济、教育与社会需求之间紧密的联系,看到个人的才能爱好在专业化教育与职业选择中的重要作用,并要求教师对学生进行正确的择业指导,这在中世纪确属高见。但因时代的局限,伊本·西那没能正确地认识到学生才能及兴趣、爱好有别的根本原因,他认为这是一种难以了解的潜在原因,对此人是无法识别的,只有全能的真主才知晓。
伊本·西那关于三个阶段的教育,主要是针对男孩进行的。在女孩的教育上,他认同社会上的习俗,即女孩在家中,由家人或家庭教师将道德、宗教及必需的文化知识传授给她们。按照伊斯兰社会的习俗,丈夫应当保护和照顾妻子,应在经济上供养她们,所以妇女不必像男人那样为养家糊口而去从事各种工作,也就不需要专业化的教育。虽然当时阿拉伯世界曾出现过不少著名的女律师、女诗人和女歌唱家,但伊本·西那认为,这主要归功于妇女没有养家的重担,可以轻松地致力于感兴趣内容的学习。对妇女来说,她们主要的任务还是做一个合格的妻子和母亲。
(三)道德教育
伊本·西那和其他伊斯兰教育家一样,十分重视道德教育。他认为道德教育的主要目的是提高个人修养,以求得道德完善。能够提高个人修养,促使道德完美的学问有三种,即个人道德学、家庭道德学和公民道德学。个人道德学是教导人类自己如何生存,为了今世和来世的幸福,人必须具有什么品质,个人道德学常常把一个人怎样才能保持灵魂纯洁作为课题来研究。家庭道德学是教导家庭成员之间共同生活的正确方法。公民道德学是教导人们如何过好公共生活的学问。在伊本·西那的道德教育思想中,家庭伦理、家庭生活占有相当重要的地位,他认为夫妻生活是人类种族得以延续和发展的保障,家庭是构成国家躯体的细胞。所以他强调应保持夫妻关系的纯洁,以维护健康的家庭关系。他要求城邦严厉制止一切****的生活和私通行为,以免给家庭婚姻关系带来损害。应教育丈夫和妻子各自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丈夫应保护、照顾妻子,承担起养家糊口教育子女的重担,而妻子则应细心周到地服侍丈夫,精心喂养和教育儿女。父母亲都应承担对子女的抚养和教育职责,但当孩子长大结婚后,应让孩子去独立生活。若子女继续和父母亲生活在一起,会使年轻人失去进取心,增加依赖性,这样会给双方带来苦恼和麻烦,对个人、家庭和社会都不利。孩子独立生活后仍需孝敬父母,承担赡养年迈父母的责任。伊本·西那还谈到,如果夫妻感情破裂无法调和,也应允许离婚,但他指出这样会给子女造成不良的影响。
伊本·西那认为,道德不是天生的,是后天形成的。他说:“一切德性,好的或坏的,都是后天养成的;当一个人尚未形成一定的德性时,会自己养成这些德性,当他的心灵在某种特定的道德特性下发生改变时,他可依靠自己的意志抛弃它而趋于其反面。”[86]对人的天性,他认为既非善亦非恶,然而更近善而远恶。环境和教育的影响,会促使人发生改变,达到完美。对儿童来讲,其可塑性最大。所以他提出对人的道德教育,应从他诞生之时开始。孩子从出生到早期童年阶段,会遇到很多问题和困难,这些都会影响他们的心理和性格,会影响到他们的道德培养,所以应从儿童尚未养成不好的品行和性格之前就加强教育和培养。他说:“孩子一断奶,其教育和道德培养就开始了——这发生在他受到应该谴责的道德和讨厌性格的侵袭或被其战胜之前。”由于邪恶的道德会很快侵蚀年幼的孩子,恶习极易独占上风,如果有任何邪恶的道德和恶习对其施以影响,就会主宰他,到那时他就难以挣脱这些邪恶的道德和恶习,亦无法与其抗争。伊本·西那认为在人们的品行形成中,环境具有重要的作用,所以他很重视童年时期对儿童所能造成影响的一切,如乳母、教师、朋友。他还谈到择友的问题,指出一定要选择志同道合、品行高尚的人做朋友,将之作为自己的镜子,以他们的优良品质作为自己的座右铭,才不致误入歧途。也正因为如此,教师对学生来说尤为重要,他认为教师在儿童教育中的作用,远不止把知识传授给他们,学生还从教师那里获得许许多多的习惯、思想和价值观。当教师在认真履行职责,传授知识的同时,学生会不费力地、无意识地在模仿中效仿了教师的行为举止和品性。为此,伊本·西那对从事教师的人提出了严格要求,教师在对学生进行道德教育之前,应先提高自己的道德修养,当自己有了良好修养后才能去要求别人。这也正如我国所说的:正人先正己,己不正,也不能正人。
对道德教育的方法,伊本·西那提出主要有两种,一是利用榜样发挥作用,二是道德行为的实践。伊本·西那主张让孩子在榜样的影响下坚持日常道德行为的练习。他和法拉比一样同意“习惯成自然”的说法,因为道德价值仅为理性所承认是不够的,它必须在人的心中扎根,通过模仿、习惯获得良好的品德,使人们心中的“道德感”成为行为结构的一部分,才能达到最后的道德完美。
道德教育还需要奖赏、鼓励和惩罚。他认为当心灵遵循道德之路时,就应给他们以奖励,当人的心灵为邪恶所蒙蔽时,也需要惩罚心灵,如生气的警告和具体惩罚。他说:“人必须准备奖赏和惩罚心灵,以此对其加以调控。”他认为体罚会导致对孩子的伤害,因为过分的打骂会导致仇恨,并得不到预期的教育效果,他提出不到万不得已时,不能使用体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