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灯
护眼
字体:

第二节 史学有关异族的知识建构(第1页)

章节目录保存书签

第二节史学有关异族的知识建构

一、正史中异族诸传编次的变化

史学中有关周边异族的系统性知识,始于《史记》,此后历代正史中几乎都有专门为夷狄异族所立的传记。正如王明珂所指出的,纪传体王朝史作为一种文类,所对应的情境规范便是“华夏帝国”结构。“正史”文类所蕴含的结构、规律与其文本内涵符号的变易性,也对应“帝国”内在的结构、规律与变易。[63]因此,考察正史中有关异族传记的结构变化和叙述范式,也有助于解明华夏帝国符号秩序的建构过程。

首先看异族传在纪传体王朝史主要是所谓“正史”编次结构中的变化。[64]《史记》分别用《匈奴列传》《南越列传》《东越列传》《朝鲜列传》《西南夷列传》《大宛列传》六卷的篇幅书写了汉朝周边异族及其政权的历史。这六卷没有放在全书某个特别的位置上,也没有连缀在一起,中间还穿插了许多大臣、诸侯的传记。为分析方便,列表展示如下:

表4-2《史记》周边异族诸传编次

《史记》这一部分的编次结构令后人费解。司马贞在《索隐》中曾对此表示不满,金代王若虚又进一步发挥说:

《史记索隐》谓《司马相如传》不宜在《西南夷》下,《大宛传》不宜在《酷吏》《游侠》之间。此论固当,然凡诸夷狄,当以类相附,则《匈奴》亦岂得在《李广》《卫青》之间乎?[65]

赵翼也注意到《史记》这一部分编次得“不合常理”:

《李广传》后忽列《匈奴传》,下文列《卫青霍去病传》。朝臣与外夷相次,已属不伦,然此犹曰诸臣事皆与匈奴相涉也。《公孙弘传》后忽列《南越》、《东越》、《朝鲜》、《西南夷》等传,下又列《司马相如传》,相如之下又列《淮南衡山王传》。《循吏》后忽列《汲黯郑当时传》,《儒林》、《酷吏》后又忽入《大宛传》,其次第皆无意义,可知其随得随编也。[66]

赵翼感到无法理解《史记》的编次规则,只好说是“随得随编”。《史记》的编次原则究竟是什么,古今学者讨论很多,仍无定论。[67]下文仅就表中所列部分进行一点解释。

《史记》列传据篇目可划为三种类型,即“人名传”(单传或合传)、“国名传”(或族名传)和“类传”(又称杂传)。[68]人名传都以人名、爵称或官职命名,绝大多数列传都是这一类;国名传以政权名(或族名)为篇目,如《匈奴列传》《朝鲜列传》;类传则以入传人物的共同身份冠名,始于《循吏》终于《货殖》,[69]加上此前的《刺客》,也有人认为《扁鹊仓公》也是类传。在《史记》中,人名传与国名传被作为同一种类型混编在一起,而类传基本连成一片,与前两者判然有别。因而《史记》列传其实是人名国名传与类传二分的结构。近年有研究者总结《史记》的编次规律是以历史活动时间为根本,而在同一时期的则同类相从,同事相从,时间相同者以影响或功劳的大小排序。[70]这一总结大体不错,但就列传而言,应该限定为仅适用于人名国名传的部分,类传则另当别论。

《史记》列传中人名、国名传的“同事相从”和“同一时期”编次规律,都需要做进一步的解释。第一,所谓“同事相从”指的是如韩李、匈奴、卫霍等传紧紧相随,这点赵翼也指出了。但赵翼认为公孙弘、主父偃及司马相如与前后诸传无关,这是不对的。公孙弘与主父偃都曾反对征匈奴、开西南夷,在主父偃的传中还顺势记下徐乐、严安等人的上书,借此可以更全面地了解武帝开边的活动及其影响,实与匈奴等夷狄诸传记内容密切相关。主父偃是武帝削弱诸侯的主要推动者,淮南衡山之事又与他间接相关。司马相如与开置西南夷的关系则更为明显。[71]这种同事相从的原则提示我们,《史记》在编定列传次序时,是以事件而非人物身份为中心的。[72]从韩长孺至主父偃传连续五卷的篇幅,都与汉匈战争有关,不惜“以朝臣与外夷相次”,为的只是从不同侧面展示同一事件。这与后代纪传体史书按传主身份安排编次是完全不同的。

第二,所谓“同一时期”是以本纪为标准划分的,世家、类传以外的列传,都可以分拆以对应于本纪,此种结构为后来历代纪传体正史所继承。表4-2中韩长孺、李广都是跨越景、武两朝的人物,始登场于平定七国之乱的战斗中,后在武帝朝对匈奴的战争中发挥重要作用。以下卫青、霍去病、公孙弘直至司马相如都确定无疑是武帝朝的人物,据此而论,则匈奴、南越、朝鲜、西南夷、淮南衡山等传在时段上也被归入了武帝一朝。[73]《匈奴列传》的叙事始于上古,详细确切的记述也始于秦汉之际,南越、朝鲜等传也与此类似,何以被划入武帝一朝呢?根据上文所证的《史记》以事件为中心的编次原则,这个问题只能从叙事重心,即史家最想要强调的事件去思考。自汉初以来,汉帝国困扰于内部的种种问题,对外一直采取守势,尤其对于匈奴,说卑辞厚礼亦不为过。直到武帝时四出征伐,开疆拓土,是为汉匈关系中空前重大的一个转折。而南越、朝鲜、西南夷等,原本是汉鞭长莫及之地,至武帝时纷纷国灭,成为汉的郡县,作为独立政权的历史于焉告终。淮南衡山二王虽始封于汉高祖和文帝时,但他们因谋反而被诛,国灭为汉郡县,却是在武帝朝。吴王、淮南王始封时间都在汉初,但其传记一系于景帝朝,一置于武帝朝,其编次标准只能是国灭入汉的时间。汉前期诸侯国高度自治,汉廷视之如敌国,得二国之地为郡县,与征服夷狄而拓境颇有相通。[74]司马迁作为这一系列巨变的见证者,深知发生在武帝朝的上述事件是最具历史意义的,在各传中应当成为叙事的重心,所以才将相关的列传都归入武帝朝。总之,司马迁身处在华夏帝国急速扩张的时代,见证了帝国的成长,并以此作为《史记》的主题之一。因而《史记》所记下的不是静态的成熟的华夏帝国秩序,而是一个正在成长中的动态的华夏帝国秩序。描述一个动态的秩序,莫过于记下标志性的事件,如帝国疆土的开拓,新型华夷关系的确立等,这是《史记》以事件为中心进行编排的真正原因。

《史记》中的人名国名传有明显的时间性,类传则常跨越时间的框架,按某一标准将不同时代的人物编为一卷。因为人名传所记都是重要政治人物,国名传所记也是外交征伐等大事,类传的选编就有意采用另外的标准,如游侠、货殖之类,与朝政关系较远。人名、国名传与类传一起,构成纵横交织的网络,让史书所呈现的不再只是单纯的政治世界,而是更加立体的图景。如果说人名、国名传意在描述一个动态成长中的帝国,那么类传似乎是要留住一些帝国秩序中稳定甚至永恒的元素,因而对应的是相对静态的帝国秩序结构。《史记》中类传没有全部连在一起,《刺客》置于先秦诸传之末,或许仍是以其传主时代为标准,而《循吏》以下诸类传中又混入了《汲郑》,还有同样难解的《大宛列传》,这或许是由于初创之时体例尚疏,今已不可深究,但类传与人名、国名传纵横互补的精神,仍昭然可见。

《史记》虽是纪传体史书的开创者,真正为后代王朝史树立成熟典范的则是《汉书》。《汉书》之于《史记》,有承袭有损益。就表4-2所列的诸传而言,主要的变化是《匈奴》《南越》《东越》《朝鲜》《西南夷》诸国名传被后移到类传中,并与新增的《西域传》连成一个单元,不再与人名传合为一编,开后世四夷传的先河。这可以分解为两个方面来分析。第一,韩李卫霍公孙主父诸朝臣的传记,不再与匈奴、南越等相错杂。《汉书》中的传记,在大体以朝代划分的前提下,严格遵循同类合传的原则,一朝臣僚的传记,一般按照相、将、诸侯王、能吏、儒生等不同类型分篇立传。决定传记位置的,不再是与某个事件的关系,而是传主的身份。编次的重心从事件转到了人物身份,附带的结果之一是家族传的大量增加。例如,淮南衡山二王的传记不再如《史记》置于武帝朝,而是以淮南王长始封于汉高祖为准,置于高祖朝诸传之末,并且将毫无事迹且《史记》无传的济北王与淮南衡山合传,只为使刘长家族的传记完整。第二,《汉书》继承并强化了《史记》区分人名传、类传的体例,尤其让类传部分更加严整有序。首先是让类传集中到一处,如《史记》中《刺客》或《汲郑》般混乱的编次不再出现于《汉书》中。其次,类传本身的顺序也做了调整。

《史记》:刺客、循吏、儒林、酷吏、大宛、游侠、佞幸、滑稽、日者、龟策、货殖

《汉书》:儒林、循吏、酷吏、货殖、游侠、佞幸、匈奴、西南夷两粤朝鲜、西域、外戚

《儒林》被提到了最前,《货殖》也被提到了《游侠》之前,经过这番调整,《史记》中混乱无序的类传获得了一种秩序,这种秩序以儒家道德为基准,越往后的在儒家道德系统内的排名越低。[75]从《儒林》到《佞幸》,能明显看出这种递减,而匈奴为代表的异族传仍被置于《佞幸》之后,也遵循这一规律。班固在《匈奴传赞》中说“夷狄之人贪而好利,被发左衽,人面兽心,……圣王禽兽畜之”,毫不隐晦他在道德上对异族的鄙夷,并且强调“《春秋》内诸夏而外夷狄”。[76]因此,夷狄绝不可与华夏臣僚的传记并立无别,不能如《史记》一样按时间混编在人名传中,只能合成为类传,且立于类传之末,以示其伦理道德之低下。当赵翼说“朝臣与外夷相次,已属不伦”,王若虚说“然凡诸夷狄,当以类相附”时,他们心中奉为圭臬的,正是《汉书》的体例。

班固在《叙传》里自称《汉书》是“叙帝皇,列官司,建侯王。准天地,统阴阳,阐元极,步三光。分州域,物土疆,穷人理,该万方,纬《六经》,缀道纲”。[77]这与司马迁“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的旨趣明显不同。司马迁想要探究终极真理和古今变化的过程,而《汉书》虽为史书,但“纬《六经》、缀道纲”意味着史事的过程并不是作者所追求的,重要的是通过讲述兴衰成败和褒贬善恶贤愚来阐明儒学的大道。如同汉代人相信《春秋》为汉立法一样,《汉书》也想为后世立法,借助对西汉历史的撰述和评判(所谓“拨乱反正”),为后世留下一个理想帝国的典范。这个典范只能是相对稳定静态的、甚至永恒的理想秩序。《汉书》的这一目标在很大程度上变成了现实,它所书写的汉帝国的政治制度、思想精神甚至士人言行,的确都对后世产生了不可估量的巨大影响。另外,作为对汉朝典范的模仿行为之一,后世纪传体王朝史的修撰者纷纷奉《汉书》为圭臬,采用《汉书》的体例进行写作。其表现之一,即《汉书》以下的纪传体正史无一例外地将夷狄异族传放到类传之中。

类传既是同类合传,说明纪传体王朝史撰述者们把华夏帝国周边的异族政权看作同类的存在,他们的共同点即同处于帝国有效管辖之外。异族诸传在类传中一般位于佞幸传之后逆臣传之前,在逆臣传缺失的情况下,异族传即为类传的最末。《史记》开创《汉书》确立的类传,其名目的增损变化暂且不论,即以编次而言,后世史书仍有不同于《汉书》的道德递减排序者。比较突出的是范晔《后汉书》,其类传的编次似不可以道德而论,否则难以解释《宦者》竟在《儒林》之前,而《逸民》仍在《方术》之后,合理的推测是按照各类人物在帝国权力结构中位置排序,从中心到边缘。各史编次标准不尽一致,但异族诸传的位置却非常稳定地居于较末位(参看表4-3)。异族诸传的稳定存在表明了夷狄在帝国秩序中是不可或缺的存在;较末位则隐喻着夷狄在帝国秩序中若即若离的边缘地位,或在道德系统的边缘地位,其实这两者并无本质区别。

表4-3从《汉书》到唐初所修诸史的类传编次

续表

二、正史四夷传的成立

研究者习称异族诸传为“四夷传”,所谓“四夷”,即是经学体系中的东夷南蛮西戎北狄。事实上,从表4-3可以看出,“四夷传”的出现有一个历史过程,与“四夷传”名实俱合的编撰形式,要到唐初所编《隋书》《南史》《北史》和《晋书》中才出现。

司马迁使用过“四夷”的词汇,[78]但没有在《史记》中将它们合为一传,甚至没有刻意归为一种类传。《汉书》将匈奴、西南夷、两粤、西域前后相接地放入类传中,表现出将异族视为同一类别的观念,在随后的纪传体正史中,异族外国传成为一个稳定存在的板块。《汉书》又将《史记》中各自独立的南越、东越、西南夷合为一编,其依据是“皆恃其岨,乍臣乍骄,孝武行师,诛灭海隅”,[79]即因为他们都在武帝时被征服,与他们的方位无关。这三卷基本上还是按与汉朝的关系编次的,并未采用经学中东夷西戎南蛮北狄的整齐形式。东汉时官方编撰的本朝国史《东观汉记》的异族传部分几乎承袭了《汉书》的结构。据吴树平考证,《东观汉记》有《匈奴南单于列传》《西羌列传》和《西域列传》,还有一篇记载西南夷史事的,或名为《西南夷列传》,然而其篇次已全不可考。[80]魏晋以下的所谓八家《后汉书》,皆散乱不全,从辑佚的情况来看,谢承书有《东夷列传》,司马彪书有《西南夷传》《西羌传》《西域传》《鲜卑传》,华峤书有《西南夷传》《南匈奴传》,袁山松书有《西域传》。[81]其中有些是类书中引出篇名的,有些不过是辑佚者根据内容推测出的,[82]至于卷次更不可知。值得注意的是范晔的《后汉书》,从上述诸传的轶文来看,范晔书所列的异族诸传主要是承袭旧本。[83]范晔书用六卷篇幅为异族立传,而又在《狱中与诸甥侄书》中提到“六夷诸序论”,[84]是否他所写的是“六夷传”呢?答案是否定的。六夷一词不见于经书,集中出现要晚到东晋十六国时期,时有“六夷大都督”等官职,此后成为习用的词汇。它与五胡一样,原是一个没有确指的概念,泛指诸异族。[85]范晔书这六卷中的所记的异族数,无论怎么计算,也不可能是六种。范晔书的卷目标明了东夷、南蛮,如果再以西羌、西域对应西戎,以南匈奴、乌桓鲜卑对应北狄,可以发现范晔书异族传的编次顺序正是东夷南蛮西戎北狄。那么在现存的唐以前编撰的纪传体王朝史中,范晔《后汉书》的异族传最为接近“四夷传”的结构,恰恰从范书异族传的内容中也能看到很强的经学影响。

三国史的撰述,实际与东汉史同时,而完成得更早。《三国志》体裁独特,类传仅有一卷《方技》,异族传仅有一卷《乌丸鲜卑东夷传》。陈寿在行文中提到“备四夷之变”,又提到“西戎”“东夷”,说明他对经学中的夷蛮戎狄的观念是熟悉的。但他在撰述时没有按这一框架进行,他的理由是:“史汉著朝鲜、两越,东京撰录西羌。魏世匈奴遂衰,更有乌丸、鲜卑,爰及东夷,使译时通,记述随事,岂常也哉!”[86]三史中重视实际事实、不追求形式完备的传统,在《三国志》中仍然得到了体现。从《乌丸鲜卑东夷传》的裴注中,可以知道《魏略》立有《东夷传》《西戎传》,另外也有述及乌丸鲜卑的传记,但篇名不详,根据《御览》和《后汉书·南蛮传》注所引,可知《魏略》中还记有槃瓠、哀牢等内容[87],或许是《南蛮传》。《西戎传》之目应首见于此,其内容不仅包括氐羌、赀虏,还包括了西域诸国,“西戎”的所指显然被重新定义了。《魏略》为“魏时京兆鱼豢私撰”,[88]时间早于陈寿志,然而其受经学四夷说的影响更为显著。魏晋以下,经学对史学撰述的浸润仍在继续,[89]刘知幾说“大抵作者,自魏以前,多效三史,从晋以降,喜学五经”,[90]概括得很准确。此种影响,前辈学者多以晋以下大量出现的《春秋》体史著以及其中对经学语言的模拟当之,[91]这固然是正确的,但看似仿效三史的纪传体史书在编撰中也不同程度融入了经学的观念。仅以异族传的编次而论,吴谢承《后汉书》、魏鱼豢《魏略》、西晋司马彪《续汉书》都有按照东夷南蛮西戎北狄的框架编次的倾向,魏晋时期的确是经学全面渗入史学的转折点。范晔《后汉书》异族传的体例正与这种倾向一脉相承,而陈寿《三国志》仍可视为前三史风格的延续,站在了分水岭的另一侧。

南朝宋齐二史,皆为江左所撰,除了仍将异族传放入类传之外,无论从篇目还是编次都没有明显的规律可循。一方面,江左学术以玄学佛学为尚,经学退居次位,在史学编撰中的影响也随之变小。另一方面,时势与两汉魏晋已大不相同,北朝作为一个对等政权的地位逐渐得到承认,需要在夷狄传记之首为之立传,[92]这类似于《史记》《汉书》中的《匈奴传》,而《史记》《汉书》的异族传并未遵循四夷传的结构。

与南朝不同,北朝始终存在着论证自身合法性以及争夺华夏正统的问题,在历史撰述上表现之一,就是僭伪附庸传的发达以及四夷传结构的空前完整。以《魏书》为例,魏收给十六国君主中的大部分冠以匈奴、羯胡、氐、羌、卢水胡、賨等强调族类属性(即非华夏)的称号,对于少数公认为华夏人物的君主张轨、李暠则冠以“私署”以标明其非正统所在。东晋被称为僭晋,是因为在孝文帝之后,北魏承西晋之统的观念已经根深蒂固。[93]既然无法否定“晋”,只好去强调江东的晋不是西晋的合法继承者,《魏书》主要从司马睿的血统以及东晋政治文化偏离汉魏轨道两点来进行的论证,这点在本书第三章已经论及。对于宋齐梁三个政权,因为不需要顾忌与西晋的关系,《魏书》更是明确冠之以“岛夷”的称号,而且有意将东晋南朝与冯跋、李雄等同编等列。对魏收的这一套做法,刘知幾讥为“高自标举,比桑乾于姬、汉之国;曲加排抑,同建邺于蛮貊之邦”,浦起龙说是“夸己斥邻”,[94]均可谓一语中的。

《魏书》的僭伪附庸诸传可以说是从显处否定十六国东晋南朝,正面证明自身的合法性,正因为其显与正,破绽之处也至为明晰,说服力反而下降。与僭伪附庸传相比,四夷传的结构可谓是委婉而含蓄地举四裔而见中国,因其隐蔽,反能在不知不觉间塑造人们的观念。《魏书》似有完整的四夷传存在,今本《魏书》仅存高句丽、百济、勿吉等传一卷,虽未标“东夷传”之目,在卷末“史臣曰”中则有“东藩”“东风入律”等词语,[95]将本卷看作东夷之传当不致大错。其他几卷补自《北史》,尚不能确论其篇目与编次,更无论其内容。或许我们可以从唐初官修诸史来加以推想。唐初官方主持下集体修撰的诸史,包括《晋书》《隋书》在内,都是由北方史家主导的,[96]可以认为代表了北朝史学传统。《周书》《隋书》《北史》《晋书》中都可以明显地看到完整的按夷蛮戎狄排序的四夷传,虽然篇目仍有细微差异。[97]这一传统在唐代得到了发扬,杜佑在《通典·边防典》中,严格地以东夷南蛮西戎北狄的格局,囊括了历代史书中出现的所有异族和外国。宋初的《太平御览·四夷部》也完全采用这一结构,“四夷传”形式的完备于此达到顶峰。两《唐书》以下,“四夷传”的结构又由排序松动走向彻底解体。北朝的纪传体王朝史何以形成四夷传的结构?第一,北方继承了汉魏旧经学的传统,没有像东晋南朝那样受到玄学的冲击。第二,魏晋以来融经学入史学的倾向最终结集于范晔《后汉书》,而范晔书在北朝也很受重视。北魏孝静帝逊位时,口咏范蔚宗《后汉书赞》,[98]即为一个很好的证明。范晔书按四夷传的框架编列诸异族,也会成为北方史家模拟的对象。第三,最关键的一点是,汉代经学中构建的四夷与中国相对的五方格局,本是用来强调华夏或中国在帝国秩序中的优先地位,故而标举四夷则中国自见。对急于建立自身华夏身份、争夺中国正统的北朝来说,四夷传是一个极好的手段。北朝纪传体王朝史中所展现的,与第三章天文星占中所展现的一样,可以称为攀附式华夏帝国秩序。

三、《史记·匈奴列传》的叙述策略与匈奴的谱系

为夷狄立传始于《史记·匈奴列传》,《汉书》因袭增补,遂成为后世纪传体史书夷狄传的标准范本。[99]《史记·匈奴列传》的内容,可以划分为以下几个板块:

①族源;

章节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