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杰拉德温斯坦莱的自由共和国(第3页)
自由共和国实行民主政治制度。所有公职人员都是“共和国的忠实的、公正的奴仆”,所以,他们“不应该像所有的国王和征服者那样,用阴谋或暴力来占据管理地位”,而“应该由需要他的、认为他能胜任这项工作的人来推选”。“一切真正的公职人员都是人民选举出来的。”[22]
在自由共和国,所有20岁以上的男子都有选举权,所有40岁以上的男子都有被选举权。只有三种人例外,一是所有同君主政权和君主管理制度有关系的人即旧贵族和旧官吏,二是在革命中买卖共和国土地的人即新贵族,三是受到法律处分被剥夺自由的人。这三种人既没有选举权,也没有被选举权。那些醉汉、爱吵架的人、怕得罪人而不敢说实话的人等,可以有选举权,却不适合担任公职,所以没有被选举权。
温斯坦莱十分重视公职人员的政治标准。他认为,适合担任公职的人员,必须是以实际行动证明自己是拥护普遍自由的人,受过国王迫害并同情所有受迫害者的人,坚信土地公有制一定能实现并不惜为之牺牲个人财产和生命的人,在制定法律方面经验丰富的人,说老实话、性情温和、举止稳重的人。只有选举这样的人担任公职,才能让所有的居民过上和平、富足和自由的生活。
温斯坦莱坚决反对世袭制、职务终身制和长期任职制。在他看来,由于人的心灵总是容易充满贪婪、高傲和虚荣,尽管他们在担任公职之初乐于奉献社会,但“国家和军队的高位改变了很多好心人的良心”[23],长期担任公职难免会产生蜕化变质、漠视群众利益、野心膨胀、滋生贪念、爱慕虚荣等现象,结果就会出现暴政。因此,所有公职人员都必须每年改选一次,这样既可以防止公职人员趾高气扬、忘乎所以、脱离群众,防止人们之间产生隔阂和重新出现压迫现象,又可以使所有的人保持公正,珍惜国家尊严和荣誉,培养和锻炼出大批管理人才。
所有公职人员必须接受严格的监督。温斯坦莱设计了一套自下而上和自上而下相结合、群众与专职人员相结合的监督制度。《自由法》规定,所有公职人员不仅必须受到普通群众的监督,还必须受到上自中央、下至基层的各级专职监督人的监督。监督人自己也受群众和上级的监督,“如果哪个监督人包庇游手好闲的人,忽视法律的执行,他将受到法院的规劝;第二次他将被撤职,永远不能再担任这个职务,并将遣返到青年和仆役的队列中去充当工人”[24]。监督人每年重新选举一次。为防止作弊,旧监督人不能自行选举新监督人,他只能同人民一起投出自己的一张选票。新监督人接任时,也要审查前任监督人过去一年发出的一切命令,以便检查他们是否认真履行了职责,有无违法行为。
自由共和国实行法治。温斯坦莱认为,国家的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三个组成部分,即“法律、胜任的公职人员以及对这些法律的认真执行”。有了这些条件,国家才能保证让全体居民都能在自己出生和受教育的国家中和睦地生活在幸福和自由之中。为此,国家首先要制定具体而明确的法律,使人们有所遵循。制定法律必须慎重而周密。先是议会根据调查的情况拟定出法律草案,然后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最后根据人民意志进行认真修订后成为正式法律。在拟定和讨论法律草案时,如果有人掺杂个人私利,将会受到惩罚。法律制定之后,最关键的是要认真执行,这也是政府的真正生命力之所在。为了准确执行法律,僧侣每季度都要向人民宣读一次法律,以便人们熟悉法律条文。除议会和法院,任何公职人员如擅自增减法律,都将被撤职,并不得再被选任公职。倘若是为了金钱和私利而滥用法律,则会被作为共和国的叛逆处以死刑。
在自由共和国,人人都要接受教育。温斯坦莱把教育既看作人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又视为巩固和发展共和国的重要手段。在他看来,不重视教育,没有认真解决好对人的教育问题,“一直是世界上产生深仇大恨和发生骚乱的原因”[25]。
自由共和国的法律要求不仅父亲,而且所有的监督人和公职人员都有责任用正确的守则教育儿童,并要他们学习某种手艺,使任何一个教区的儿童都能受到应有的教育,使共和国能够由勤劳、聪明、有经验的人建立起来。自由共和国的教育制度有两个特色,一是教育和劳动技能密切联系,二是家庭教育、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密切配合。
在自由共和国,从婴儿断奶起,父母就要承担起教育他的责任,使他对所有的人都能采取亲切的、谦逊的态度。年龄稍长,就把他送到学校里去学习共和国的法律,一直学习到熟悉所有的技艺为止。这样,他们就可以利用这些积累起来的知识成为有理性的人,成为能够进行自我管理的人,成为优秀的共和主义者。儿童并不只是学习书本知识,在他们受过学校教育达到智力成熟以后,就会被送去学习一种他们智力和体力都适合的手艺、技术和科学,并且一直学到四十岁为止。
在自由共和国,凡可以帮助探寻创造物的秘密和提供如何正确管理土地的知识的任何一种手艺、技术或科学都可以学习。所有技术和科学都有五个来源:第一个来源是农业,农业有两个分支,一是种植业,二是园艺业;第二个来源是矿业;第三个来源是畜牧业;第四个来源是林业;第五个来源是探究自然界奥密的天文学、气象学、水利学等。与这五个部门相关,发展出门类众多的技术、科学和工艺。在这里,女孩子也要像男孩子一样学习。不过男孩要学会读书和劳动,而女孩则要学习读书、缝纫、刺绣、纺织,学习音乐和其他精巧的工作,以便一方面用麻织品和毛织品充实仓库,另一方面用手工艺品装饰个人住宅。
共和国还广泛开展针对广大居民的教育活动,定期向居民报告新闻,宣传法律,讲述历史,教授艺术,介绍各种自然科学。居民中对某一方面有研究和有经验的人,也可以登台讲演。
自由共和国鼓励科学发明和技术创新,《自由法》规定,应使每一个有新发明创造的人都得到应有的荣誉。温斯坦莱指出,当人们担心挨饿受冻和只想着怎样向监工交租时,就不会出现许多稀有的发明创造;当人们有吃有穿时,他们的智慧就会成熟,就会去探求万物的各方面的秘密。共和国所坚持的原则是,“谁发现了某种自然秘密,他将获得荣誉称号,即使他是一个青年”[26]。在领导某种手艺的时候,不能使聪明能干的年轻人在发明创造受到阻碍。如果有人想用新的方式把自己的知识运用到手工艺或科学中去,监督人不应阻碍他,而是应该鼓励他,从而使人的创造精神得到充分发挥,以便发掘任何技艺中的一切奥秘。
自由共和国实行土地等生产资料公有制,绝大部分劳动工具和劳动产品都储存在公共仓库里,按需要领取和分配。这些仓库依靠公共劳动和每家的支援得到充实和维护,国内所有经济人员和手工业者的劳动果实,以及从国外进口的货物,都将作为公共储备。既然每个人都是为了充实公共储备而工作,每个人就可以自由利用仓库中的任何物品,以便满足自己的需要,保证过富裕的生活。所有手艺人随时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从这些仓库中领到自己个人工作用的材料或自己家庭用的一切日常用品。此外,牧场的畜群、羊群、马群都是公共财产,每家都可以不用买卖而从畜群、羊群中得到自己所需要食用的或作其他用途的牲畜。
自由共和国居民的生活是非常方便的,无论是在农村还是城市,随处都有公共仓库,土地的全部果实和手工业的所有产品都要先运进仓库里去,然后再按照需要发放给每家和每个人使用。例如,如果哪一个家庭需要粮食或其他产品,他们随时可以到仓库去取;如果他们要骑马,夏天就到原野上去、冬天就到公共马厩里去向监督人借用,用完送还即可;如果有人需要食品或肉类,就到肉店里去领,或者到放牧牛羊的地方去挑选他们需要食用的牛羊来宰杀。
不过,在自由共和国,虽然土地和仓库是所有家庭共有的,虽然仓库和公有商店依靠各个家庭的共同努力而得到充实,并为每个家庭服务,但每个人的住宅和其中的一切设备都是他的私有财产,他从仓库中领到的东西也只属于他个人所有,因为所有这些东西都是他的家庭用来过和平生活的财产。每一家甚至还可以在自己宅旁养牛供自己需用。法律保护每个人的个人安宁和私人住宅,使之不致受到人们中间可能出现的粗暴和无知行为的侵犯。如果一个人未得到别人的同意就破坏别人住宅的安宁,甚至强占其住宅、设备、粮食,说这些东西都是公有的,那么,这个人就是破坏分子,就会被当作共和管理制度的敌人受到惩罚。
在自由共和国,由于人人都要参加劳动,而且人人都愿意参加劳动,所以,虽然人们付出的劳动和心智比君主制下少,但所得到土地上的一切财富却是十分富足的。每个人可以像他所希望的那样使自己的家庭过着富足的生活,永远不会借债,贫困现象将不复存在。自由共和国的法律和教育将会使懒惰的人变成勤劳的人。这里既不会有乞丐,也不会有游手好闲的寄生虫。
在自由共和国,人们习惯于遵守法律。对每件事情和人们的几乎所有行为,都有相关的法律。因为一项法令不能适用于一年四季,所以一年的每一季和人们的每一行为都应有特殊的法令来规定维持一定的秩序。例如,有耕种的季节,就要有解释得很正确的法律来调整这一工作;有收割的季节,就应该有要求按时进行收割的法律,如此等等。
假如有人丧失理智,借口公有而强奸妇女或对女人有粗暴行为,有关法令就会对这种狂暴的丧失理智的行为进行制裁,因为共和国的法律是温和、勤劳和淳朴风气的法律。对强奸妇女者判死刑,对想用暴力夺走别人妻子者,初犯予以劝诫,重犯充当一年奴仆。
在自由共和国,所有的孩子都能受到良好的教育。人从出生到四十岁被视为幼年和青年时期。在这个时期,从婴儿断奶起,父母双亲就要承担起教育他的责任,然后把他送到学校里继续学习,一直到熟悉所有的技艺和语言为止。
自由共和国的法律规定,每周必须有一天作为居民的休息日,在休息日这一天,教区的居民可以有时间彼此会面,相互探望,结交朋友。同时,有一天歇工,也可以使人和牲畜都能得到适当的休息。
在休息日,除了私人社交活动之外,也有一些公共活动,其中最重要的一项活动便是由教区牧师挑选出来的人(任期一年)给居民宣读根据邮局的消息编写的有关全国动态的材料,宣读共和国的法律,或者发表演讲。如果某个地区发生了鼠疫、饥荒、敌人入侵、暴动或其他不幸事件,居民在及时了解情况后可以前往支援,同时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以免类似的不幸事件在本地区重演。如果有人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或者由于勤奋而发现了自然界的某种秘密,或者对某一行业和耕种等方面有所发明,为共和国的发展做出贡献,并因此而赢得了荣誉,那么,全国其他地区的居民在听到这个消息后就会受到激励,从而会激发更多人的创新热情。宣读共和国法律,既可以让老人强化对相关法律的记忆,也可以让青年人增强对相关法律的了解。发表演讲是为了训练人的机智,其内容非常丰富,既可以是古代及其管理制度的事迹和事件,也可以是有关各种艺术和科学的情况,还可以是有关人性的优点和弱点,等等。由牧师每年选举出来的宣讲人也不是发表演讲的唯一人选,每个人只要拥有某方面的经验,或者能够讲解某种艺术和语言,以及天体和土地的性能,只要提出申请并定下日期,都有讲话的充分自由。
(五)真正的自由共和国的对外交往
虽然自由共和国实行共和政体,土地等生产资料为全社会公共所有,而世界上其他国家仍然保存着君主制度和商品贸易,但是,自由共和国却同这些不同制度的国家保持着正常的交往关系,因为这对自由共和国的和平是有利的。
自由共和国同其他国家通商都是用公共储备的货物进行的,目的在于充实国库。自由共和国在同别国进行经济交往时,也遵循国际间通行的原则。例如,如果与之发生经贸关系的国家在自由共和国不付给其货币就不进行商品交换的话,共和国就可以把一部分金块、银块铸成刻有共和国国徽的货币支付给对方。当然,这些货币不可挪作他用。
自由共和国同外国进行经济交往时,无论进口还是出口,都是公共财产,严禁私人买卖。船只运出去的一切货物是共和国的财产,用以换取共和国自己不能生产的物品,从国外运进来的所有货物也要全部放入公共仓库,作为公共储备。
温斯坦莱指出,国王统治是战争的温床,暴政是所有民族间屡次发生的一切战争、混乱和土地管理权互相转移的根源。自由共和国则会化剑为犁,在世界上建立和平,使各国人民之间再也不会发生战争。
但是,只要世界上有王权和暴政的存在,就有发生战争的危险。外国敌人侵入自由共和国,其目的就是占领共和国的土地,不让共和国的人民自由使用土地,他们把自己变成骑在人民头上的国王和地主,而把自由共和国的人民变成他们的奴隶。自由共和国建立了野战军,就是要随时防备外国的入侵或免遭不堪忍受的压迫。
一旦发生外敌入侵,共和国的职责或者是派遣使节到已经侵入或打算侵入共和国的国家去,同它谈判议和的条件,或者接见其他国家的使节,听取他们对这个问题以及其他涉及国家和平和荣誉的问题的意见。但共和国却不惧怕战争,一旦斡旋失败,它就会坚定地向侵略者宣战,保卫共和国的自由。
五、温斯坦莱乌托邦思想的特色
温斯坦莱所描绘的真正的自由共和国,是继莫尔、康帕内拉等人之后又一幅理想社会的蓝图,并表现出自己鲜明的特色。
首先,与莫尔的乌托邦、康帕内拉的太阳城等不同,温斯坦莱的自由共和国不是孤悬海外的某个孤岛上的世外桃源,而是直接针对革命后英国现实的社会改造方案。虽然从方案的设计本身到方案的实施路径都充满着乌托邦色彩,但其针对性非常明确。同时,温斯坦莱在设计自己的理想社会蓝图时,也抛弃了早期乌托邦著作所通常采用的文学游记和对话体裁,而是直接用法律条文的形式来系统表述自己的观点,这一创新形式为后来的乌托邦社会主义者所广泛采用。
再次,温斯坦莱在批判土地私有制,规划自由共和国理想蓝图时,提出了一些非常有见地的思想,先后为后来的社会主义者所继承和阐发。他开创了以理性原则为武器批判旧世界的先河,明确提出了旧世界之所以必须改革,是由于它不符合理性和正义,新世界之所以必须建立与维护,是由于它符合理性和正义的原则的主张。借助理性原则为武器,他明确指出,土地私有制并不是人类社会一产生就有的,而是后来才出现的,随着理性和正义精神被人类重新发现,土地将重新成为人类的共同财富,人类将重新回到财产公有、人人劳动、没有压迫和剥削的自由状态。这说明他已具有了人类社会是一个发展过程的模糊认识。温斯坦莱还是社会主义思想史上第一个把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做出明确区分的思想家,不仅论述了生产资料公有制神圣不可侵犯的原则,而且还明确提出了用法律形式保障公民对生活资料的私人占有的主张。在政治上,温斯坦莱提出彻底废除世袭制、终身和和长期任职制,建立真正的民主共和国和实行法治的主张,并设计了详细的选举、监督规范。他充满自信地说:“一个好政府实行这样的领导,就可以把整个国家,不,甚至把整个世界都变成人类的大家庭,变成一个管理得很好的统一的共和国。”[27]温斯坦莱还提出了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与学校教育并重,让三者密切结合,共同为共和国培育新人的观点,这显然比莫尔和康帕内拉等人提出的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的观点更进了一步。
又次,虽然温斯坦莱强调必须通过劳动人民自身的斗争才能建立真正的自由共和国,甚至还提出了“要把权力从暴政和坏政府手里夺取过来”[28]的主张,但总体上看,温斯坦莱更强调使用非暴力手段。在领导掘地派运动中,他提倡“勿以恶抗恶”,主张“用爱来赢得他们的心”,宣扬“我们不应该战斗,而应该忍耐”[29]。运动失败后,他仍把希望寄托在克伦威尔身上,把《自由法》敬献给克伦威尔,希望克伦威尔接受其社会改革方案,“保证把压迫者的政权和压迫者本人一起铲除,设法把英国被压迫的平民自由占有土地和享受自由这一点固定下来”[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