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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文艺创作和灵感(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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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文艺创作和灵感

苏格拉底的美学和文艺理论是建立在人本主义基础上的,以人和他所置身的社会为出发点,探讨文艺的本质和文艺创作。他在文艺和现实的关系问题上,持希腊传统的模仿说。但由于记载的不同,在模仿说上有两种显然不同甚至根本对立的观点。根据色诺芬的记载,苏格拉底的模仿再现说是接近现实主义的,但根据柏拉图的《克拉底鲁篇》的记载,倒是接近先验论的,因此是与《大希庇亚篇》中的基本观点是一致的。至于在文艺创作上,根据柏拉图的记载是持灵感说的,因此与《克拉底鲁篇》和《大希庇亚篇》中的观点,也是一致的。由于这些记载的不同,有的人就只承认苏格拉底持灵感说而不接受传统的模仿自然说。这点,在进入正式讨论前要加以说明的。

一模仿再现自然说

尽管苏格拉底没有将作为美的艺术品的绘画、雕塑、诗歌等与作为一般人工制品的东西区别开来,但是根据色诺芬的记载,他已经就绘画和雕塑的创作,讨论了艺术和现实的关系,在这点上他持传统的模仿自然说,或更确切地说持模仿再现说。色诺芬的记载是简略的,但却表明苏格拉底提出了以下三点值得注意的观点。

第一,艺术模仿再现自然。

苏格拉底意识到他自己的有关技艺的观点,对艺术家可能是有所裨益的,他正是抱着这种观点,同当时雅典的一位名画家帕拉西阿斯进行谈话时指出,绘画正是对他们所看到的事物的表现:

你们绘画师们,总是通过色彩来忠实地描绘那些低的和高的、暗的和明的、硬的和软的、粗糙的和光滑的、新鲜的和古老的(形形色色的事物的)。[71]

这里,苏格拉底将绘画艺术看作是画家对客观存在的可感事物的模仿再现。在他与雕塑家克雷同谈话过程中,进一步申述了他的这种观点。雕塑家雕塑的赛跑家、摔跤家、格斗家的美妙形象,观者看起来最引人入胜的、栩栩如生的神情,是雕塑家通过模仿再现现实塑造出来的:

由于你(指克雷同——引者)使自己的作品酷肖生物的形象。[72]

由于你(指克雷同——引者)随着身体的不同姿态而产生的各部位的下垂或上举,挤拢或分开,紧张或松弛,都描绘得惟妙惟肖,才使它形态逼真,令人深信不疑。[73]

这里,苏格拉底实质上是提出了艺术是再现现实生活的观点。

第二,再现抽象的心理活动。

苏格拉底不但提出艺术是对可感客观事物的模仿再现,还讨论能否模仿再现看不见的对象:艺术家“是不是也描绘心灵的性格,即那种最扣人心弦、最令人喜悦、最为人所憧憬的最可爱的性格呢?还是这种性格是无法描绘的”[74]?画家帕拉西阿斯对此感到惶惑,声称,既不可度量,又没有色彩等的完全看不见的东西是难以描绘的。实际上艺术家是能够描绘出来的,但是画家不能对自身的这种创作实践明确地从理论上加以说明。苏格拉底则根据他自己对艺术创作的深刻理解,对此作出了令人信服的解释:

可以从一个人对于别人的眼色里看出他是喜爱还是仇恨来。[75]

高尚和宽宏,卑鄙和褊狭,节制和清醒,傲慢和无知,不管一个人是静止着,还是活动着,都会通过他们的容貌和举止表现出来。[76]

也就是说,人的内心中的喜、怒、哀、乐,以及其他种种的性格,艺术家可以凭借他的外在容貌举止表现出来。“这样一来,这些也都是可以描绘的了。”[77]

尽管这种解释是简要而朴素的,但重要的是,苏格拉底肯定人的抽象的心理活动,艺术家可以凭借其外在形象而加以再现。

第三,模仿再现过程中的主观能动性。

苏格拉底不仅认为艺术是现实生活的模仿再现,而且还肯定可以再现抽象的心理活动。更可贵的是,他还进一步强调这种模仿再现,不是简单地、被动地再现生活,而是要发挥艺术家的主观能动性:

当你们描绘美的人物形象的时候,由于在一个人的身上不容易在各方面都很完善,你们就从许多人物形象中把那些最美的部分提炼出来,从而使所创造的整个形象显得极其美丽。[78]

这里,苏格拉底实质上提出了文艺创作中的典型化方法,正如鲁迅所说的“杂取种种人,合成一个”的方法。因此,可以说苏格拉底站在现实主义立场上,第一个提出了典型化的思想。当然他这里对典型化的认识还是极其素朴和简单的。

二模仿再现理念说

苏格拉底在讨论到命名的原则,即人们究竟是根据什么命名,并赋予名字以意义时声称,原生名字是尽可能表述事物本性的,由此他提出命名是以字母和音节对事物本性的模仿。比如,音乐是以乐音模仿对象,绘画是以颜色模仿对象。

绘画和命名等是一种技艺,因此,有好坏、正确错误之分。首先,绘画和命名一样都是对事物的模仿,绘画用色彩模仿事物,有优劣之分;命名是将事物的共同本质或特性作为意义赋予名字,也有优劣之分。所以他说:“我能像绘画那样将名字赋予对象,正确的赋予可称之为真理,不正确的赋予便是错误。”[79]其次,绘画模仿事物要有合适的色彩和构形,正确的命名则要用合适的字母和音节模仿事物的本性,才能产生好的影像,有好的名字。这些无疑是正确的。

但当进一步探讨到什么是事物的本性时,他又回到《大希庇亚篇》中的先验论观点。他认为绝对美、绝对善等绝对存在,才是事物的真正普遍本性。它们是自身绝对同一,没有变动。真正的美自身才是永恒不变的美,具体的美的事物则是流变的。这种真正的绝对的本性就是可感事物的“理念”。

苏格拉底循此进一步讨论模仿说时,就不再认为包括文艺在内的技艺的制品是模仿可感事物,而是认为凭借可感事物的理念进行创作:

木匠在制作梭子时,他是注视着什么东西的?难道他不是注视着在本性上适合于起到梭子作用的某种东西?……假定正在制作的过程中,梭子被损坏了,他在制作为一只梭子时,将注视着那只损坏了的梭子呢?还是他将着眼于理念,按照理念制作其他的梭子呢?[80]

回答当然是按照梭子的理念去制造可感的、可以用来进行纺织的梭子。并由此推论出,制造其他工具时也同样如此,当发现某种工具是在本性上适合于某种工作时。他必须去发现这种适合于其本性的理念,正像工匠“把适合于使用的本性的梭子的理念,加到木头中去”[81],铁匠将钻子的理念加到铁里去,才制造出可感的实用的钻子来。这里蕴含着木匠、铁匠凭模仿而制造出来的梭子、钻子的理念,先于可感的梭子、钻子。这里他用先验的理念内在说来重新解释传统的模仿自然说。以后在《国家篇》中,柏拉图进一步推进了这种模仿说:木匠在制造每一种用具时,如床、桌或其他东西时,都是模仿、按照那件用具的理念来制造的,而理念本身则不是由工匠制造的。[82]

由此可见,苏格拉底在《克拉底鲁篇》中,正是以《大希庇亚篇》中存在在先的具有客观实在性的“美自身”的理念,来解释包括文学艺术在内的技艺产品的制作的。工匠制作时所模仿的不是可感事物,而是理念,是美自身、善自身。这里他还没有具体讨论木匠的模仿和文艺家的模仿之间的区别,这点,是由柏拉图体现在《国家篇》中的。这种模仿说显然是先验论的。而文艺创作灵感说,正是建立在这种先验论上的。

三文艺创作——鉴赏灵感说

根据柏拉图《伊安篇》的记载,苏格拉底在文艺创作和鉴赏上持灵感说,在《申辩篇》和《克拉底鲁篇》中,苏格拉底又信奉灵机说和灵魂不朽说。灵感说正是和这两种学说密切相联系的。

在《申辩篇》中,苏格拉底针对美勒托和阿尼图斯指控他蛊惑青年,申辩他之所以热衷于与青年相交往,是出于对神的服役,他本人是神赐给雅典的礼物,像牛虻一样来刺激雅典,使它活跃起来:

有一种神托或“灵异”来到我这里,这就是美勒托在诉状中所讥笑的那个神灵,这种灵异是一种声音,首先是在我小的时候开始来到我这里;它永远是禁止我去做我本来要去做的事情,但从来不命令我去做什么事情。[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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