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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美的本质的寻求(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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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美的本质的寻求

柏拉图在《大希庇亚篇》中,记载了苏格拉底和著名智者、来自希腊本土伯罗奔尼撒半岛西岸城邦埃利斯的希庇亚(Hippias),就美的实在性、美的本质、审美快感等一系列重大美学问题,进行了比较系统的探讨。最后虽然从表面上看来没有得出积极的结论,以“美是困难的”这种感叹结束全部辩论,但却是西方美学史上第一篇专门讨论美学问题的文献,所以是值得认真研究的。

苏格拉底在和希庇亚就美的本质(定义)进行讨论以前,鉴于以前应对某个“提问者”就有关美、丑问题提出的质问时穷于应付,首先就论题所讨论的对象要加以肯定,彼此在这些问题上达成默契:正义的人之所以成为正义的人,是由于正义;有学问的人之所以有学问,是由于学问;一切善的东西之所以善,是由于善;美的东西之所以美,是由于美。而且,这些正义、学问、善、美等都是“某种存在的东西”[37]。这是讨论的前提条件。

一“美自身”的客观实在性

苏格拉底声称:美的东西之所以成为是真正美的,是由于“美自身”(autotokalon)。这种“美自身”也就是理念:“这种美自身把它的理念(eidos)加到一件东西,才使那件东西成其为美的。”[38]

这种“美自身”具有“实在性”,使事物成其为美的这种“美自身”,是不依任何人的主观而转移的;在任何地方、任何时候都不会以任何方式显得是丑。[39]这里所讲的“美自身”的实在性或客观实在性,正像博尼茨(1814—1888年)所讲的逻辑概念意义上的客观实在性:“逻辑概念所讲的东西有客观实在性。”[40]

苏格拉底在和希庇亚进行讨论的过程中,促使希庇亚承认,正义、智慧、美是“某种存在的东西”。美的东西之所以成其为美的,不是取决于人们的言词、思想、概念,而是由于这种客观存在的东西即美自身。美自身的客观实在性,在《大希庇亚篇》中是引以为讨论的前提的。[41]

二否证感性美的定义

《大希庇亚篇》主题是给“tokalon”下定义。在进入正式讨论前,先要对“tokalon”有所说明。

希腊语的“kallos”,相当于英语的“beauty”、汉语的“美”,尤其是指身体的美。具体的含义是指身体的外在的美,指具体东西的美,如人、鸟、妇女的美。复数则指各种事物的美,如衣服、织物的美。指风格的美,指蜡制品,如蜂窝。毕达哥拉斯学派则用以指数目“6”。[42]

但是《大希庇亚篇》的“tokalon”,较之“kallos”的含义要更为广泛。根据学者们的探讨,它兼有以下多种含义:(1)beautiful、beauty(美);(2)noble(高贵);(3)dignity(尊严);(4)admirable(美妙);(5)fine(美好);(6)hohepleasing(令人感到愉快或满意)。概括起来讲,“tokalon”兼有美和善的含义。无论是汉语还是英语,都很难用一个词来对译它,这里依然译为“美”,但要理解它有多种含义。[43]直到亚里士多德在《形而上学》中依然袭用“tokalon”[44]

在苏格拉底和希庇亚确立了讨论的前提(肯定所讨论的“美”是“某种存在的东西”)的同时,又点明他和希庇亚在讨论有关美的定义的根本区别是:苏格拉底所追求的是“什么是美”,而希庇亚所回答的却是“什么东西是美的”[45]?也就是说,苏格拉底所追求的是一般的美,使所有美的东西成其为美的那种本质,而希庇亚所理解的则是可感的、具体的、个别的美的事物。

全篇对话,集中讨论了由希庇亚和苏格拉底各自提出的七个有关美的定义,都由苏格拉底一一批驳掉了。

(一)第一个定义:“一个美的少女就是美”

希庇亚对“什么是美”的第一个回答是:“一个美的少女就是美。”[46]苏格拉底的辩驳是:美的东西之所以成其为真正的美,是由于“美自身”。一个美的少女之所以成其为美,也就是使一切美的东西成其为美的那种美,即美的东西之所以成其为美,是由于它有美。由此类推,美的母马、美的竖琴、美的汤罐等之所以成其为美,都是由于它们有美。对于这些,希庇亚都表示同意。

接着,苏格拉底就把希庇亚的回答放到特定的条件下,显示出他所下美的定义不能成立。他指出,正像赫拉克利特所说的那样:“最美的猴子比起人来还是丑。”[47]循此类推,美的汤罐比起美的少女来讲是丑的;反之,美的少女比起神来讲是丑的。由此得出结论:以个别的美的东西去给美下定义,结果这种美的东西,既可以是美的也可以是丑的。这样,要是就“什么东西是美的”来讲,希庇亚的回答是正确的;要是就“什么是美”而言,希庇亚的回答则是不正确的。

其后,再次重申:“我问的是美自身,这种美自身把它的理念加到一件东西,才使那件东西成其为美。”[48]因此,把这种一般的、绝对的“美自身”,同个别的可感的美的少女、美的母马、美的竖琴等同起来,是错误的。

(二)第二个定义:“黄金就正是这种美”

希庇亚接着苏格拉底的辩驳,提出第二个有关美的定义。他自诩,要是把某种东西加到另一种东西,才能使那种东西成其为美的话,黄金正是这种东西,所以“黄金就正是这种美”[49]。即把他认为某种美的金属和美自身等同起来。

苏格拉底辩驳道,既然黄金就是美,把它加到其他东西上去,就使之成其为美,那么为什么雅典著名的雕刻家斐狄亚斯在雕塑雅典娜女神像时,就没有用黄金而是用象牙,甚至用云石。这样,希庇亚就被迫用“得体”来搪塞,认为得体就是美,不得体就是丑。[50]因为,就喝汤来讲,木汤羹比金汤羹得体,所以木汤羹比金汤羹美。这样,希庇亚就自己否定了他提出的第二个定义,取而代之的,实际上也就是后面讨论的第四个定义。

(三)第三个定义:“子女替父母举行隆重的丧礼”

接着,希庇亚就提出第三个定义,声称:美就是指对任何人从来都不会以任何方式显得是丑的。例如,一个凡人所能有的最高的美,就是家里有钱身体好,得到全体希腊人的尊敬,长命百岁,替自己的父母举行隆重的丧礼,而自己死后,由子女替自己举行隆重的丧礼。

苏格拉底对希庇亚这种洋洋自得的回答嗤之以鼻,指出,要是他拿了这一套去对付“提问者”,就将被讥笑为答非所问。对方所要求回答的是绝对美:

我问的是美自身,这美自身,加到任何一件事物上面,就使那件事物成其为美,不管它是一块石头,一块木头,一个人,一个神,一个动作,还是一门学问。[51]

并进一步指出,这“美自身”是超时空的永恒美:“正是不拘哪一种时境的美”,“对于一切人都是美的”,“美应该是永恒美”,“现在是美的,在过去也常是美的”[52]。循此,驳难希庇亚的定义:举行隆重的丧礼,是否指现在、过去、将来对于所有一切人来讲都是美,这点是不能一概而论的。这样做,对于神和英雄来讲,有时光荣,有时并不光荣。总之,提问者所追求的是绝对美,而不是随时间、地点、条件、人、神等转移的相对美。

以上三个有关美的定义,是由希庇亚提出,并由作为“提问者”的苏格拉底逐一批驳掉的。接着苏格拉底自己作为“提问者”相继提出四个定义,并自行批驳。

(四)第四个定义:“得体就是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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