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51章 总督人选官子江南(第3页)
这一幕被当场录下,当晚便通过三十七面杂音鼓传遍全国。
舆论哗然。
第三日,太子亲自主持廷议。面对群臣攻讦,他缓缓起身,取出一枚金印,正是传国玉玺旁配的“诚”字辅印。
“此印乃父皇晚年所铸,唯用于发布关乎民心之诏。”他声音沉稳,“今日,我将以‘诚印’签署第一道谕令:即日起,《真言法》草案进入公示期,凡大胤子民,皆可上书建言。三个月后,太庙集议,不论出身,凡持不同意见者,皆准登台陈述。”
满殿哗然。
有老臣怒斥:“岂有此理!布衣百姓竟可议法?”
太子淡然一笑:“既然他们的声音能让太后忏悔、让裴烈赎罪、让永宁寨重生,为何不能参与立法?诸位大人怕的,究竟是秩序崩塌,还是自己的谎言被揭穿?”
退朝之后,柳念收到一封匿名信,无署名,仅附一首诗:
>“权相寒门起,
>青史几人知?
>一语惊雷后,
>山河自有时。”
他笑了笑,将诗笺夹入《梦辞录》最深处。
五月端阳,太庙门前广场人山人海。
来自边陲的牧民、海岛的渔民、深山的猎户、市井的工匠,纷纷携证而来。有人捧着祖辈留下的冤状,有人播放亲人临终录音,更有孩童背诵《真言启蒙歌》:
>“要说真话不怕难,
>爷爷说过不算完;
>一代一代传下去,
>直到天下都听见!”
柳念站上高台,面对万千百姓,朗声道:
“今天我们不只为一部法律而来,我们为一种信念而来??那就是:**语言不应是权力的奴仆,而应是正义的起点。**”
他宣布,《真言法》正式定稿十条,核心条款如下:
一、任何人不得因陈述事实而获罪;
二、共情瓮记录具有法律效力,可用于审判与追责;
三、设立“沉默补偿金”,对长期被压制言论者给予名誉与物质修复;
四、每年五月五日为“倾诉日”,全国休务一日,专供民众表达诉求;
五、严禁篡改、销毁历史文本,违者以欺世论处……
宣读完毕,全场肃立。
新帝亲自走上台,拿起一面杂音鼓,重重敲下。
咚??!
一声巨响,穿越宫墙,响彻云霄。
那一刻,长安内外三十七处共情瓮同时共鸣,蓝光冲天,宛如星辰坠地。
而在终南山巅的守梦庐,无名碑前,一朵野菊轻轻摇晃,仿佛也在倾听这前所未有的钟鼓齐鸣。
雨,又下了起来。
哒、哒、哒。水珠从屋檐坠落,敲在青石板上,节奏如心跳,不疾不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