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梦02(第2页)
梦的工作的这一部分,其动机显而易见。即对梦的这最后修正是出于可理解性的考虑,而且,这一动机也揭示了这种活动的起源。它对梦的内容的处理方式,和正常精神活动对所呈现的知觉内容的处理方式相同。它以某些预期观念为基础来理解梦的内容,甚至在刚知觉到梦的内容时就以其可理解的假定对之加以安排;它在这样做时冒着歪曲梦的内容的危险。事实上,如果它不能使之与所熟悉的事物相一致,便会陷入最不可思议的误解中。众所周知,如果我们不根据已知的某些东西从可理解性的考虑去歪曲知觉,那么我们就不可能看出一系列不熟悉的符号或听出一连串不懂的字词。
经历这种与清醒思维完全类似的精神活动修正过的梦,可称为“构造完好”的梦。在有些梦中,这种活动完全失败,甚至根本没有安排或解释梦材料的企图;而且,由于我们在醒后觉得自己与梦的工作的这最后一部分相同,因而做出梦是“完全混乱”的判断。但从分析的角度看,由一些不连贯的片断随便堆积起来的梦,与详加修饰并具有门面的梦,同样是有价值的。在前一种情况下,我们确实还省去了消除梦内容的附加成分的麻烦。
但是[341],如果认为梦的外观只是我们心理生活的意识动因对梦的内容强加的误解或任意的修饰,那就错了。在构造外观时,梦的工作经常利用预先存在于梦念中的表达愿望的幻想,这种幻想与我们所熟悉的在清醒生活中的“白日梦”具有同样的性质。通过梦的分析所揭示出来的表达愿望的幻想,一般都是幼儿期某些景象的复现或修改形式,因此在某些情况下,梦的门面直接揭示了梦的真实核心,只是这一核心被其他附加材料歪曲了而已。
除上述四种活动外,梦的工作不再展现其他活动。如果我们把“梦的工作”定义为将梦念转换为梦的内容的过程,那么我们就会得出结论,即梦的工作不是创造性的,它本身不产生任何想象物;它不做任何判断和结论;除了对材料的凝缩、移置并将之转化为图像形式,外加最后一点解释性修正作用外,它不具有其他任何功能。的确,我们在梦的内容中发现有一些事物,并倾向于认为是其他更高级理智功能的产物;但在每一个梦中,分析都令人信服地表明,这些理智活动早已在梦念中完成,只是被显梦接受过来而已。梦中得出的结论无非只是梦念中某一结论的复现。
梦念结论如果不加改变地进入梦中,便看不出有什么问题;但如果梦的工作将某一梦念结论移置其他材料,则这一结论会显得荒谬没有意义。梦的内容中出现计算只是表明了在梦念中有计算;但是,虽然后者总是理性的,如果梦的成分受到凝缩或其数学运算被移置其他材料,那么梦中计算会产生最意想不到的结果。甚至梦中言语也不是原生的,它们实际上是说过、听过、读过的言语之大杂烩在梦念中复活,并完全再现于梦中,但它们的起源则被完全忽视,其意义也受到极大的改变。
关于这些论断,我们可以提供若干实例为证。
(1)一个女患者做了如下听起来天真无邪结构完好的梦:她梦见和厨师一起去市场,厨师提着篮子。她想向肉商买些什么,但肉商说“那已经没有了”,并拿出别的什么东西说:“这也挺好。”她没有买,又走向一个卖蔬菜的妇女。这位妇女劝她买某种捆成束但已变成黑色的菜。她说:“我不认识它,不想买。”
“那已经没有了”一句话起源于治疗本身。几天以前,我用这同样的话向患者解释说,童年早期的回忆“已经没有了”。但这句话在分析中却被“移情”和梦所代替,因此我就是梦中的肉商。
另一句话“我不认识它”产生于完全不同的情境。在做梦前一天,她责备了同样出现于梦中的厨师,说:“你应行为检点些!我不认识它!”意思无疑是说,她不理解也不能容忍这种行为。
作为移置作用的结果,这句话只有较为质朴无邪的一部分才进入梦中;但在梦念中起作用的只是这句话的另一部分。因为梦的工作已把一个想象的情境还原到完全不可理解和极端天真的程度,在这想象的情境中,正是我对这位夫人以某种不太检点的方式行为着。但是,患者在其想象中所期待的这一情境本身,只是她曾实际经历过的某一事件的一种新的变式而已。[342]
(2)以下是一个包含数字、显然没有意义的梦。她要去付某种费用。她女儿从她的(母亲的)钱包里拿出3弗洛林65克鲁斯。她对女儿说:“你做什么?那只需21克鲁斯。”
梦者是外国人,她女儿在维也纳上学。只要她女儿在维也纳,她就能够继续接受我的治疗。
做梦前一天,女校长向她建议,让她女儿再续读一年。如果这样的话,她也就能继续治疗一年。
如果我们记起“时间就是金钱”,就能理解梦中数字了。365是一年的天数,对钱而言,365克鲁斯就是3弗洛林65克鲁斯。21克鲁斯的钱数正是3个星期的天数,也是女儿学期结束前所剩的天数,因而也就是她能继续接受治疗的天数,所以,患者拒绝女校长的建议,显然是出于经济方面的考虑。这也是梦中提及钱数之少的缘故。[343]
(3)一位虽年轻却已婚多年的女士接到一个消息,说她的一位几乎与她同龄的熟人艾丽斯小姐订婚了,因此她做了下面一个梦:
她和丈夫一起在剧院看戏。剧院另一边座位全空着。她丈夫告诉她,艾丽斯·L原也想和未婚夫一起来看戏,但未买到好座位——1弗洛林50克鲁斯3张的票——他们当然没有买这种票。她想,如果他们买了,也没有什么害处。
我们感兴趣的是梦念的材料中这些数字的来源及其所经历的变化。1弗洛林50克鲁斯是怎么产生的呢?它产生于前一天的一件无关紧要的事件。她丈夫给了小姑子150弗洛林,小姑子很快花了这些钱买了一件珠宝。150弗洛林就是1弗洛林50克鲁斯的100倍。梦中发现的戏票张数“3”,正是那位刚订婚的女友小她的月份,即比她小3个月。梦境是她丈夫经常用以取笑她的一件小事的重复。有一次,她非常急于预购一出戏的门票,结果发现有一半座位票尚未出售,因此她完全没有必要如此着急。”同时我们不能忽略梦中有一种荒谬性,即两个人买3张票。
现在我们可以看出,这个梦的梦念是:“这么早就结婚是荒谬的,我完全不必如此着急。”
从艾丽斯·L的情况看来,我最终总会找到一个丈夫的。的确,“如果我耐心等待的话,我可以找到一个比现在好100倍的丈夫”(一件珠宝),“我的钱”(即嫁妆)“可以买到3个像我丈夫这样的男人”。[344]
八
我们既已通过前面的讨论对梦的工作有所了解,不免会想,梦的工作是一种十分奇特的精神过程,而且就我们所知,还没有什么过程与之相类似。于是,我们似乎将过去对梦的惊奇全部转移到梦的工作上。然而事实上,梦的工作只是我们对一系列精神过程的初步发现,这些过程产生着癔症症状、恐怖症、强迫症以及妄想等。对这些精神过程而言,凝缩作用,尤其是移置作用,也构成了它们的基本特征。另一方面,向图像形式的转换仍然是梦的工作所独有的特征。如果这一解释置梦于一个独立的系列而与精神疾病所产生的其他结构相并列,那么我们就更有必要去发现诸如梦的形成这类过程的主要决定条件了。如果说,无论是睡眠状态还是疾病状态,都不属于这些决定条件,那么我们不免会感到惊讶。正常人日常生活的全部现象,如遗忘、口误、笨拙动作以及某一特殊类型的错误等,其产生的精神机制均与梦及癔症等其他症状的机制完全相类似。[345]
问题的关键在移置作用,它是梦的工作的特殊成就之最为突出者。如果我们深入研究这一问题,就会认识到,移置作用最关键的决定条件是纯粹精神性的,即某种在本质上属于动机的因素。
在梦的分析中,我们应考虑那些不可回避的经验。在分析我们那个样梦时,我不得不中断第640页上有关梦念的报告;因为,正如我所承认的那样,有些梦念我不可公之于众,而有些梦念则不免在某些重要方面造成对别人的伤害。我也曾指出,就对其分析的报告而言,选择其他任何梦例都会如此,即对每个内容模糊或混乱的梦的分析而言,其中都必然有些梦念需加以保密。但是,如果我继续分析我自己的梦而不涉及别人(的确,像我的那个完全属于个人经验的梦很少会有意涉及别人),那么我逐渐就会发现某些令我吃惊的梦念,而这些梦念的存在我却未意识到;它们对我不仅是异己的,而且也是令人讨厌的,我因而也必然会竭力加以反对,虽然这些梦念会在分析中坚持不绝。只有一种方法能说明这种普遍存在的事态,即假设这些梦念真的存在于我的心灵之中,并拥有一定的精神能量或强度,但却处于一种独特的精神情境中,从而不能进入我的意识(我把这种情境称为“压抑”的一种)。因此,我们不得不得出一个结论,即在显梦的模糊性与某些梦念的压抑状态(即不能进入意识)之间,具有某种因果联系。梦必然是模糊的,从而不至于暴露被禁止的梦念。于是我们便获得“梦的歪曲”(“dream-distortion”)这一概念,它是梦的工作的产物,目的在于伪装。
对此,我可以用上述分析的样例进行检验,探究以歪曲的形式进入梦中的梦念是什么,而这样的梦念一旦被揭示,我便倾向于加以排斥。我记得,当时免费乘车使我想起最近一次带着我的一位家人乘车时花掉的巨大费用,对梦的解释是:“我想体验一次不付任何代价的爱”,而且在做梦前不久,正是为了这位家人的缘故,我花了相当一笔钱数。由此,我得出一个结论,即我为花去这一笔费用而痛心。我在梦中想要得到一次无偿的爱,只有在我认出这一冲动后,才获得了意义。当然,我可以坦白地承认,我在当时决定付出这笔费用时是毫不犹豫的。至于我自己因此而痛心,这一点我自己并未意识到。为什么未意识到,则完全是另外一个问题。我知道这个问题的答案,但它属于另一码事。
如果分析的不是我自己的梦而是别人的梦,那么也会得出同样的结论,尽管相信这一结论的根据会有所不同。如果梦者是健康人,那么要使他认出已经发现了的被压抑的观念,除了向他指出梦念的背景外,别无其他方法。如果他拒绝承认它们,那我也无能为力:但对于神经症患者而言,例如癔症患者,他更易于接受分析所揭示的压抑观念,因为这种观念与他的疾病症状有关,且把这些症状代之以被压抑的观念有助于改善其症状。例如,在上述梦见3张戏票值1弗洛林50克鲁斯的那个女患者的病例中,分析得出一个必然的结论,即她对自己的丈夫评价很低(如她认为可以找到一个“比他好100倍”的丈夫),她后悔嫁给她,以及她想换一个丈夫等。她确实声称爱她的丈夫,而且她的情感生活并不表明她看不起丈夫;但她的症状和她的梦一样,都指向同一个结论。而且,在她曾一度有意识地不爱丈夫这一被压抑的记忆恢复后,她的症状以及对梦的解释的抵抗就消失了。
九
我们既已建立起压抑概念,并揭示了梦的伪装与被压抑的精神材料之间的关系,因此能够就通过梦的分析而得出的基本发现做出一般的说明。我们发现,那些可理解且具有意义的梦,是不加伪装的愿望满足;也就是说,在这种梦中,梦境表达了对某一为意识所知的愿望的满足,它来自白天的生活,且必然引起梦者的兴趣。对那些模糊且混乱的梦的分析,也得出了完全类似的结论:其梦境也表达了一种愿望的满足,这种愿望均来源于梦念;但却以某种不可辨认的方式被压抑着,只有通过在分析中加以追溯才能解释。这种梦的愿望或者为意识所不容而被压抑,或者是与某些被压抑的思想有关并以此为基础。因此,这种梦的规律如下:它们是被压抑愿望的伪装满足。有趣的是,从这一点来看,那种认为梦预示未来的通俗信念得到了进一步证实。实际上,梦所表现的未来,并不是即将发生的未来,而是我们所希望的未来。因此,对梦的通俗看法和对其他事物的通俗看法一样:它希望什么便相信什么。
就与愿望满足的关系而言,梦可以分为三类。第一,以不加伪装的形式来表达一个未受压抑的愿望,这种梦通常为幼儿型的梦,在成人身上很少发生。第二,以伪装的形式来表达一个被压抑的愿望。显然,我们所做的梦大多属于此类,且需要分析才能理解。第三类梦虽然也表达一个被压抑的愿望,但很少甚或没有伪装,一般都伴有焦虑并为焦虑所阻断。在这种情况下,焦虑代替了梦的伪装,而在第二种情况下,焦虑只是因为梦的工作而得以回避。我们不难证明,在梦中引起我们焦虑的观念内容,都曾是一个愿望,但却一直遭受着压抑。
还有一些带有痛苦内容的梦,虽然很清晰,但梦本身并不显得痛苦。正因为如此,这种梦不能算是焦虑梦,但一直被当作梦没有意义和精神价值的证据。对这种梦的分析将表明,它们是伪装完善被压抑愿望的满足,也就是说,这种梦属于第二类。分析也将表明,这种梦巧妙地采用了移置作用来伪装愿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