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之阴霾(第2页)
“我去了莱斯特郡的一个小地方。地方挺可爱,没多少人,有座漂亮的老教堂,牧师的住处富丽堂皇的。我其实没多少事做,教区长——他父亲是个伯爵——也挺慷慨的。他借给我马,还会像其他人一样带着我打猎。我一想到那地方,就好像能闻到清早的忍冬花香,草叶上还带着露珠。真的很好,我过得特别快活,教区的活儿也都很顺利。我觉得那时我很快乐。
“教区长有个亲戚会在狩猎季过来,她叫作克里斯塔贝尔小姐——可是有爵位的。我到那里的第二年,她是六月份过来的。因为没有多少人那时候过来,所以她会来找我说话——那时候我可还是个文化人。她会装作什么都不知道,一派懵懂天真,让我给她说各种事,和她聊天,我对这些也挺有兴趣。我们总是一起打网球、一起骑马,我会划船载着她顺流而下。她说我们是在荒野之中,可以随心所欲。她让我穿上法兰绒和软布衣服。她很漂亮,为人坦诚,不同凡俗——我觉得她妙不可言。整个夏天她都待在那儿。每天一大早我会在花园里和她见面——在那之前我会去河里游泳,那条河刻意挖得很深,清理得挺干净。她会红着脸,让我陪她散步。我现在都还记得我会站在河岸边把自己晾干,在那里她可以清楚地看见我。我简直为她神魂颠倒,而她对我痴迷更甚。
“我们俩有一次去了德比郡的几个岩洞。她休息好之后就会四处闲逛,找点乐子。我们曾经跟一群伙伴一起玩捉迷藏。等他们以为我们走了,就会离开,把门锁起来。她就装作很害怕的样子,紧紧地贴在我身上,脸埋在我怀里,说他们会怎么想我们。我抱着她,亲吻她,然后顺理成章地结合了。后来我才知道——她亲口告诉我的——这一套都是她从一本烂俗的法国小说里学来的。《一个贫穷青年的罗曼史》。我就是这个贫穷的青年。
“我们结婚了。她在自己的教区里给我找了份营生,我就搬进了她的府邸。她一刻都不许我离开她的视线。天哪!我们当时简直如胶似漆。她还会从美学角度观察我。我在她眼里就像希腊雕塑,克罗顿,或赫拉克勒斯[2]之类的——我都不知道这是什么人!她特别任性自我,我也任她对我为所欲为。
“后来,她渐渐地厌倦了——三年以后她就对我腻烦了。我当时体格很健壮——当然,现在也是。”
他对我伸出胳膊,让我捏捏他的肌肉。我吃了一惊,坚硬的肌肉几乎把袖子都撑满了。
“哎!”他继续道:“你不知道我对自己的体格是何等的自豪。可是,她始终不要孩子,就是不要,说她不敢。这就是我们最初产生分歧的根源。但她渐渐没了热情。如果你不了解我对自己身体的骄傲,根本就没法想象我当时是多么的屈辱。我试着对她抗议,可她只是吃惊地看着我,好像诧异我居然有脸抱怨。我到现在都忘不了她那时的表情。
“之后她就开始作妖了,迷上了一个诗人,开始喜欢伯恩·琼斯——还是沃特豪斯[3]来着?是沃特豪斯。她很像他画里的女人——就是《夏洛特夫人》这幅,我想。反正,她作得厉害。我成了她的玩物——小玩物——小牛犊。我忍了一年多。后来,我换上佣人的衣服,离开了。
“有人说在法国看见过我,后来又说在澳大利亚见过,可其实我根本没离开过英格兰。大家都猜我估计是死在哪片丛林里了。她嫁给了一个年轻的家伙。后来我被证明已经不在人世,我还在她订阅的一份女性报纸上看到了我的一份很短的讣告。是她自己写的,就是在警告其他有身份的年轻女士不要轻易被口甜舌滑的‘贫穷青年’勾引。
“现在,她死了。我在下面的厨房里看到一份报纸——她的报纸,上面有很多照片,还有我的一张老照片——‘门不当户不对的一场悲剧’。不知怎么的,我觉得自己好像也走到了尽头。我本来以为我会渐渐变成一个无坚不摧的中年人,可眼下我却跟二十六岁那时一样痛不可抑,说话的方式也回到了过去。
“只有一样:我有了孩子。你在任何别的地方都看不到和他们一样的品种。以前,对我而言最重要的是做好动物,而现在,我有了几个孩子。”
他抬头,看着硕大的月亮在紫杉黑魆魆的枝条间游弋。
“所以,她死了,你可怜的孔雀!”我低声道。
他站起来,眼睛还是望着天空,又伸了个懒腰。他在月光下双臂大张,身形在黑暗中显得格外有压迫感。
“我想,”他道:“错也不全在她。”
“那么,白孔雀?可以这么说吧。”我提议。
他哈哈大笑。
“从上面那条路回家吧。”他道:“我认为下面的林子里有点东西。”
“好的。”我有点恐惧地哆嗦了一下。
“是啊,她生前的确很美。”他低声道。
“哦。”我站起来,在黑暗里伸出手,这姿势中传递出的纯洁的同情让我自己都吃了一惊。我在月光下把手伸给他,他抓住,握了一会儿,然后转身离开了。
走出天井时,我对横七竖八杵在路上的坟冢产生了一股怨恨。空气凝重,让人窒息,高大树木投下的影子让人心悸。等走出来到了空旷的马路上我才轻松起来。我可以看到一驾小马车上悬挂的车灯被某个铜制物件反射出的光,还能听到马蹄亲切的踢踏声向我靠近。等马车擦身而过之后,我感到了孤独。
爬上山就看见巨大的圆月带着红晕静静高悬在树梢上方,好不壮观,看来如此遥不可及,却又仿佛触手可得。我转入身侧的榆树林,突然觉得横亘在头顶的枝杈好不可爱,间或还能看到柔软可爱的榆钱缀在其间。我蹦起来,让上方清凉柔软的榆钱拂过脸颊。我一路走一路跳着去够树上初生嫩枝的柔软。林子散发出幽香,我有种微妙的感觉,仿佛我与它可以彼此相通。枞树擦过我时都放轻了力道;松树也从无趣的冬眠中醒过来,在我路过时探出软茸茸的指尖抚摸我。只有那棵干干净净、一片叶子都没长出来的白杨树老老实实地站着,充分诠释着什么叫作自律。我向下俯视着应该是采石场的密林和谷底的地方,那里只有一大团黑暗。我恍惚觉得这个世界——我生于斯长于斯的世界——又变得奇怪起来。
和安那贝尔在教堂墓地见过之后,过了四五天,我又去找他。那是周日的早上。一抹新绿浮**在松枝间,几簇白色的樱草花点缀在垂下的松枝旁。天气很晴朗,世间沉睡的万物再度开始在空气中发出即将苏醒的震颤。农舍升起了炊烟,被树木映衬着像是青色,待升入空中却又变成了深黄色。看起来,这火刚点燃没多久,所以烟雾才会这么浓密。
萨姆出现在屋外。他四面看看,又爬上水槽以便看得更清楚。但很明显,没有看到想看的,他没怎么注意我,径自跳下来,越过山坡跑进了林子。“肯定是去找他父亲了。”我暗道。我走下小路,跟在他后面下山,经过荒芜的草地,把去年早已褪色的槲寄生枝丫踩得噼啪作响,还差点陷进兔子洞里。萨姆跑到采石场边缘的那堵围墙处,身形一闪就翻了过去。
等我跑到围墙处,马上犯了难:围墙是由未曾涂抹灰泥的大石头堆砌而成,顶端到采石场那边的落差能有二三十英尺。我望望四周,从山坡向下有条明显的黑线,说明有条小路可以通到此处;围墙上到处都是厚重靴子留下的痕迹。我又往采石场深处望去,看到——我之前怎么没看到?——好些突出来的大石头,形成了一条参差不齐的阶梯,跟在德比郡常常能看到的那种很像。这阶梯似乎经常使用,所以我也只能硬着头皮上了。我脸紧紧贴着采石场的围墙爬了下去。爬到了下面,想到自己居然发现了这么一条不为人知的捷径,还勇敢地走了一遍,我颇为自得,不由更是佩服安那贝尔的细心和巧思,他竟然能将众多长长的石头设计排布成这么不规则的形状。
采石场温度不低,这里的阳光好像更加充足、舒适。废石料堆就的山包上竟然已经可以看到早早盛开的犬堇菜;金雀花也零零星星地开放了;石头间款冬羽毛状的叶片已经泛起了银色。春天在这里才刚刚苏醒,她闪闪发光的长发散开来,紫色的双眼也睁开了。
我穿过采石场,走到溪边,溪水正同樱草花,以及将将抽出嫩芽的树木窃窃私语。我正逡巡在这么多新鲜的事物间留恋不已,突然被一声轻微的石头碰撞声惊动了。
“那个小淘气在干吗呢?”我自语,走过去查看。声音是从另一个方向传来的,这边比较潮湿,树木都攀着围墙长得飞快。围墙和另一边一样都是用晾干的石头搭建的,但是高大得多。走近时,我能听到石头摩擦碰撞的声音,还有萨姆响亮的抱怨声,他好像在石头中间用力做着什么。他的身影被一大丛黄华柳的柳絮遮住了,柳絮黄黄的,有蜜蜂在其间嗡嗡往来,透出温暖的馨香。等终于能看到他的人,我瞧着他在一大堆石头当中一边拖着什么一边嘟哝,不由乐不可支。这堆石头是采石场那边坍塌下来的——不光是石头,还有泥土和被压烂的植被——围墙上留下了一个光秃秃的缺口。可看着看着,这孩子动作中的急切让我也不禁着急起来,加速奔了过去。
他听到我的声音,忙抬头张望。他的脸因为用力涨得通红,双眼圆睁,充满着恐惧。他朝着我大叫:“从他身上搬开!搬开它们!”
我的心一下子跳到了嗓子眼里,几乎无法呼吸。我看到安那贝尔的手从石头缝里伸了出来。我马上开始搬石头。有一阵子我们俩谁也没说一个字。我拽住安那贝尔的胳膊,试着把他拖出来,却没有成功。
“把它搬开!”小男孩一边哭喊,一边疯了一般地用力搬石头。
等我们把人拖出来,我一眼就看出来他已经死了。我瘫坐在地,因为刚刚用力过猛不住地战抖。安那贝尔的脑侧有个很大的撞击伤口。萨姆把小脸贴在自己父亲的脸上,耸动着小鼻子像条小狗一样不停地嗅闻他身上的生命气息。
他看向我,“他不起来。”他稚嫩的嗓音因为恐惧和担忧变得嘶哑。
我摇摇头。男孩开始呜咽。他想把父亲的嘴巴合上——它因为疼痛和死亡而大张着,**出了两排牙齿;接着,他的手指在安那贝尔双眼周围摩挲——那眼睛睁着,呆滞无神。我能看出萨姆想让它们回复生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