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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开始,人们管他叫英雄,他反抗了,还杀掉了暴政的象征,人们偏护他——像这块地方的人终于想起来,他们亦是人——而不是可以随意用不同名字呼来喝去的畜生;年轻人开始跟着他干,这帮好汉,只掠夺富人,从不碰穷苦的过道人,他们还会对所有途径此地的穷人以礼相待,给他们的水壶灌满水,并送擦过一层油的面包。
那是一段狂欢、甚至可以被冠名谵妄的日子,人人都能和别人称兄道弟,身份高的人也能给身份低的人倒酒,正因地势特殊,反而能靠着当墙头草,保持来之不易的独立性。而最张扬的那个,最终只有名字上了通缉令,因为没有人能抓到他,谁也不知道传说中的大盗阿达姆长什么样子,又出没在哪里。
所有人都对此守口如瓶。
云来了又去,云总有不投下阴翳的那一天,万里无云,澄澈得像一副假画,在长长的芦苇摆动时,他捂着肚子上的伤口,跪在那里——追兵已经到来,为首的,是他姐姐的遗孤,他的小外甥。
喔,现在他看起来可不小了,跟着他那么些年,早就长成了男人,还是——他最讨厌的那款,一本正经,言语里到处是为自己行为的遮掩。
“你换了接应的人,是吗?”他用嘲弄的语气说:“怪不得之前有人让我小心有奸细……我真没想通——我想不通啊,为什么是你。”他长长地吁出一口气。
“正是如此,舅舅。”那位外甥端详了他一下,好像很满意,但随即绷紧嘴角,迫不及待地说:“您做得太过火了,您纠结的那帮乡勇乱民,干了太多坏事。”
他说得也不能算错——他阿达姆都落草为寇了,还能算好人吗?这个家的好人,憨厚老实的姐夫,和性情温和的姐姐,早就下地狱好几年了,他笑起来:“我敢作敢当,人是我杀,东西是我派人去抢的,你以为我会说什么?都是为了乡亲们?那你小看你舅舅了——”
他非常精准地冲对方吐了口唾沫,然后被随性的士兵一拳打到了肚子上。
“我可不像某些人,怎么,贪图我这颗脑袋的奖金?那给你都无所谓,我确实干了不少坏事,玛丽大娘也是我威胁的,她要是敢泄露我的行踪,我就弄死她儿子。”
被戳破的外甥恼羞成怒了一下。他大喊:“是你太过了!阿达姆……我曾经是如此全心全意地站在你那一头!我为你受过伤!但是世道变了!”
“世道没变过。”阿达姆厌烦地说,“是你自己的心变了……算了,当栽你这个狗崽子手上了。”
只要这狗崽子还有点良心,他想,就该想想——这个事和其他人没什么关系,届时,他阿达姆被押到刑场,砍了头,是他自找的。
和任何人都没关系,可当他从暗无天日的牢房里走到刑场时,难以接受的一幕——不,并不是那些昔日对他多有支持的人们开始倒打一耙,这固然让人难受,可他毕竟是为了自己的仇恨才去杀人的——
与他站在一起的,是另一帮、另一派的人,恨欲其死的情绪总是不知不觉裹着一个人发疯,于是就注定存在了另一批被他连累的人,他甚至没见过他们之中的大部分人!
真是狗屎。
他耸下肩膀,如果这份情绪能带到死后,他是必然不会忘记的,命运总爱相残的剧目,在被砍下头之前,他咧着嘴,那那堆罪不罪的宣言里,心想,以后再遇上这种狗杂种,他就该先下手为强,咬断对方的脖子。
第176章他的私心
越是到接近真相的时候,他就越不想去在乎领主和他虚伪骑士之间的故事,虽然有一段时间里,他老想打探维拉杜安究竟藏了什么见不得人的秘密。
他可能在一个瞬间,让生前的某些片段闪过自己的脑海,可很快那些故事就随着眨眼的动作消逝了,他和领主打了个招呼,走出帐篷,阿达姆踢了踢石头,所有幼稚举动由他做出来都毫无负担,他随便找了个驻地的士兵攀谈,为了压下那些不愉快的事情,阿达姆开始思考一些——听上去不那么可悲的过往。
在这帮因各种原因追随法尔法代的人之中,阿达姆是那个怎么看都好像有轻慢上级嫌疑的人,他喜欢拖着小领主到处玩,他不确定这是否是因为他本身就是个喜欢孩子的人——
在那些不可悲的日子里,他跟着绿发少年,用散步一样的氛围行走在都城、或是县上和乡下,摊贩喜欢叫卖甜蜜的糖果,从河里打捞出来的精美银器和五彩石头串成的手链。小领主对大部分华而不实的礼品都没兴趣,除非他愿意出于照顾生意的理由去光顾他们。
和普通的孩子完全不同,孩子会大吵大嚷,要一些新奇的玩具和淋了过多油塘的点心,他以不符合外表的成熟默念、算计着毛利率之类的,阿达姆不太懂那些,他在少年转头时,递上了他刚买好的果汁,和一袋能嚼着吃的石头糖。
“我不是来……算了。”
少年咬着麦秸吸管,自顾自地往前走着。
——也可以说,他真心喜欢这些看起来比他有救得多的孩童,好吧,也有一些小鬼是被他讨厌的;自己又好像跟着被带偏了一样,老一副没心没肺的样子,那二十年的生命里,冲动、不计后果这两条标签贯穿了他整个人生。
阿达姆要是活着,那他会大言不惭地说,他绝不后悔;他死了,才会开始考虑那些隐藏起来的、从未被他注意过的细节,像是提醒自己不要重蹈覆辙,更不让别人也重蹈覆辙。
维拉杜安比他更早来到法尔法代身边,但出乎意料的是,可能——只是他个人的感觉——维拉杜安对法尔法代的认同更为迟缓,之前的他完全是在尽一个骑士的职责。尽责,不等于完全的忠诚,就连忠诚嘛,本身也是莫测难辨的。而阿达姆可不管他有什么狗屁理由呢——
这小子足够对得起他们了。阿达姆想,可能没人对领主说过吧,他这么玩下去容易搞得人仰马翻,不是每一个亲近的人都值得交付信任的。
……
……
“啊,”法尔法代屈起一条腿,踩在椅子的横木上,他张了张口,似乎在消化新的信息,连他身下的椅子都是才打出来不久的——而眼前的人也从变化为一种陌生的形态,他还以为,除非哪天克拉芙娜的灵魂能重新显现,不然就他身边这帮人马,已经不能给他带来任何惊喜,亦或惊吓了。
自他从孩提成长为现在都模样,有意无意的谎言、掩盖,和这些带来的痛苦历历在目,法尔法代已经不再天真,他判断和维拉杜安得到的提示一样。
一位有叛徒履历的下属,不过是缇缇尔戈萨斯冷冰冰地俯下身时,造就的诸多阴影之一,真是让人彻骨生寒哪!另一个声音反驳道:
纵使如此,那罪魁祸首也还是缇缇,他一面疲惫不堪地抬起手,一面又以绝对冷酷的姿态问:“我不会问你有没有想过背叛我,因为我从未感受到你背叛的意图。”
以契约为证。
“……我只是想问。”他想,他应该把契约再拿出来看一遍……真是大意了,当初和维拉杜安遇上的时候,他的力量不够,根本没能力阅读完他的一生……再说,他那样年轻,又能有什么惊世骇俗的经历呢?
“如果有一天,我辜负了你的期待,”他推心置腹的,在有些发冷的帐篷内——为什么会发冷呢?明明他现在都心情不算太糟糕——他问:“你会抛下我吗?”
“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