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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说:法尔法:服了,给你来看一圈就给你看明白了
库尔库:所以这是什么,你想的?
法尔法:动员群众……反正你也不懂,你哪年把你的军队剥削改了再说吧(我抄的
第175章英雄和恶鬼
你是罪恶的吗?
有人贴着他的耳廓问,仔细深究来,到底有没有人,到底是男人还是女人,对着他说过这句话,他已经完全记不清了。在流动的云所带来的、忽明忽暗的天色下,天空明媚得让人心生绝望,烈日当头,连飞鸟都寻不见一只,他和同伴们从田地里走回家,踩着皲裂的大地,像一道贯穿的伤口,却没有雨水来使之愈合。
“你还不走?”同伴停下脚步问他。
“这不是在走着吗?”
“放屁,你都快落后边去了。”
“好吧!我这就来!”他说,其实他想等一起来的人走了,自己去兜点野果,他视力好,老远就看到了被绿叶叠在身后的梨。这鬼天气,晒得人个个黝黑,晒得草木不得安宁。
但他最终没能避开同伴,打到那两个野果,大老远的,他们听到了一阵哒哒声,听上去像骑兵队的声音,其实也没差。他们两个赶紧往旁边躲开,没多久,道路的尽头就出现了骑着马的人。
从一个,到两个,再到一群,逆着烈日,看不清脸,但这其实无关紧要。在别处见不到的马,在这里就不稀罕了。这里——昂多里茨,有时候也叫萨瓦,可能还有人喜欢叫别的什么,而没有任何人愿意听从本地居民的意见,喊这里为“福斯诺”。
他的姐夫老说,我们福斯诺人,祖祖辈辈都生活在这里。
当然,他的姐夫年纪挺大的,几乎可以给他当父亲,他在爹娘死后,没什么好的去除,只能过来投奔早就出嫁的长姊——虽然多一张嘴,但起码也多了一个半大的小子帮忙干活,而他算是家里难得能帮忙顶梁的,至于那些外甥——也不知道这家人是触怒了哪方神圣,在穷乏的日子里不停地下崽,那些崽子又不停地因为意外死去。
可所有人都见怪不怪,谁家没夭折过一两个小孩呢?甚至都没人来就这事劝慰两句,想听安慰?好吧,你得走上好几里远的路,到镇子上,把硬币捐进箱子,才能得到一两句僧侣的开导。
他们家中现在只有两个半大的孩子,五岁和三岁,还做不成活,所有一切都得他和姐夫顶上。
即使是这样,他,阿达姆,也还是持有一份乐观精神,他舔了舔嘴唇,指着过境的军队,说道:“总有一天,我也能骑上那个。”
“你?”同伴转过头打量了他一眼,嗤笑道:“放屁。你说说看,你要怎么骑?”
“我能给他们驯马。”
等骑兵们走后,他们才敢慢吞吞地回到主干道上,他眉飞色舞:“我姐夫的兄弟,是个马倌,我能去和他学这个,瞧好了吧……瞧好了!”
在将他介绍过去时,姐夫拍着他单薄的肩膀,说道,这是个混不吝的小子……简直魔王在世!你收下他,准没错。
胆子大吗?
他九岁就敢去偷蜂蜜补贴家用了。
我这儿不养闲人,当学徒,我管饭,但是没有工钱,一分钱都没有,而且我只教你三天如何上马。那人用手指比划出一个三,然后才继续道:你办不到,我就不收。
从这儿到那,从农田到牧场,好像那份晴朗也不曾改变过,他将手掌贴到马匹温暖的侧颈上,很快又把额头也靠了过去。在十七岁那年,他为不停轮换的军队养马,同年,他和一个看不爽自己的牧人打了一架,非常狠厉,差点闹出人命,以至于马农不得不解雇了他。
这没什么。阿达姆嚣张地冲那呆了五年的地方啐了一口,背上包袱,开始游荡在各个地方。
没有敬畏,也没有信仰,从不在乎什么的年轻人背着一个包袱,跟上了淘金的队伍,在一群兴奋过头的年轻人里,无所事事地叼着一根稻草,中途,他们看到了乘步辇出行的教皇;在和投机分子挥别后,他一路流浪,到了海边,学着当渔夫,手掌与纤绳相互较劲,举着野猪鬃毛做成的刷子,成日和那些附着物作对。
没多久,他攒下了一条船,也学着出海,捕捞,在狂风骤雨中寻找生机。
很快,阿达姆又腻了这样的生活,他在码头学会了喝酒,也从海员的歌声中沾染了乡愁。他卖了船,清点了钱财,带上一柄弯刀,踏上了回乡的旅程。他的家乡还是如此贫瘠,姐姐和姐夫惊喜于他的归来,他把半数的钱都交给了他们,并在外甥们跑上前来时,将这些长大了的小伙子举了起来。
他一向喜欢孩子,也许是他自己那不着调的性格,又可能——阿达姆向来对成人——或者说,致力于塑造自己权威的角色存在一种鄙夷,他宁可天天和半大小子们混在一起,直到姐姐走过来骂他不着调。
事情本该如此,谁晓得又是哪个神看他们不顺眼,先前的军队又换了一批——红骑兵换成了黑骑兵,操着完全不同的语言,举着火把,连夜进驻。最爱夜嚎的老猫都噤了声,蹑手蹑脚地躲会了屋里,猫都晓得又要打仗了。
哪哪国又死了王子,哪哪国有存了什么私心,被团结在阿那斯勒帝国这个名字下的大小诸侯们从来都是看彼此不顺眼的,作为交界地带,这里的人已经习惯了逆来顺受。
但——
后来的他想,不幸总得有个开端。
若要是阿达姆自己来讲,他能颠三倒四地说上一堆,可能是源于他们家收留了一位过路人,也可能是他平时太会得罪人,就有人故意报复——是的,都是一个地方的人,只要互相瞒一瞒,等风头一过去,就会恢复平静,又是谁非要打破这个平衡呢?
等消息传来时,他镇上的酒馆里,同村的人推开醉醺醺的人,拉住他的手臂大喊:你快回去啊!
阿达姆和酒馆老板借了马匹,不要命地往回赶,但无济于事。被草草判处了通敌罪名的——他的姐夫和他最年长的那个外甥,还有邻居巴伦一家,被带到荒野杀掉了。
等他踏进家门,面对的就是一双垂下来的脚,姐姐悬挂在那里,歪着头,姐姐的小儿子睡在屋内,还尚不知发生了什么。
之后的事,也很简单,军官和骑士还在搜捕那些意图颠覆政权的流亡者,人们开始了相互诽谤,直到被砍头的人越来越多,在一次刑罚过程中,拥有青色眼睛的男人当着所有人的面,宰了那名大腹便便,在此地呼风唤雨几个月有余的军官。血从断头处喷出,溅了这狂妄的年轻人一身,他现在真成恶鬼了,哈哈大笑,被一个本来可以就此收手——却非要滥用权力去聆听他人凄惨哀嚎的人逼成的恶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