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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口(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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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思予到美国的第三个月,手伤了。

不是大事。洗盘子的时候,一个碗碎了,碎片割进了他的手指。他当时没有觉得疼,只是觉得手指一凉,低头看的时候,血已经流出来了,顺着手指往下淌,滴在水槽里,和洗洁精的泡沫混在一起,变成了淡粉色。他把手从水里抽出来,攥住伤口,血从指缝里渗出来,一滴一滴的,落在他的围裙上,落在他的裤子上,落在地板上。他站在那里,看着那些血,不知道该怎么办。

“怎么了?”老板走过来,看到他的手,皱了一下眉。他拉着顾思予走到水龙头旁边,打开水,把他的手放在水下冲。水是凉的,冲在伤口上,开始疼了。不是那种尖锐的疼,是那种闷闷的、像有什么东西在里面跳动的疼。他咬着嘴唇,没有出声。

“怎么搞的?”老板问。

“碗碎了。”他说。

老板关了水,从抽屉里翻出一卷绷带和一盒创可贴。他拿起顾思予的手,看了看伤口。伤口不长,但有点深,在食指的指腹上,像一张小嘴,张开着,露出里面红红的肉。老板用绷带缠了几圈,缠得很紧,缠到他觉得手指有点麻。

“今天别干了,回去休息。”老板说。

“不用,我可以——”

“回去。”老板的语气不容置疑。

他解下围裙,叠好,放在架子上。他走出厨房,经过收银台的时候,老板叫住了他。他从抽屉里拿出那个白色的信封,递给他。“今天的也算。”他说。顾思予接过来,想说“谢谢”,但喉咙像被什么东西堵住了,没有说出来。他把信封揣进口袋,推开门,走了出去。门上的铃铛响了一下,叮叮当当的,和往常一样。但他觉得那声音比平时轻了一些,也许是因为他的手在疼,也许是因为他的耳朵在嗡嗡响,也许是因为他在想——如果顾思卿知道他的手伤了,会怎么想。也许会觉得心疼,也许会觉得愧疚,也许会觉得他不应该做这份工作。他需要这份工作,他不能不做。他只能把手包好,继续做。

他走在回公寓的路上,路灯亮着,把街道照得像一条发光的河。他把受伤的手插进口袋里,用另一只手攥着那个信封。他的手在口袋里一跳一跳地疼,像有什么东西在里面敲着,一下一下的,不知道在敲什么。也许是他的心跳,也许是他在数日子。他来这里三个月了,九十天,两千一百六十个小时。他以为时间会过得很快,以为忙起来就会忘记,以为累到睁不开眼就不会想他。他错了。时间过得很慢,慢到每一天都像一年。他记得每一天,记得每一个醒来的清晨,记得每一个失眠的深夜,记得每一个他在电话那头沉默的瞬间。他记得,他什么都记得。他忘不掉,他也不想忘。他怕他忘了,就真的回不去了。

他回到公寓,关上门,坐在床边。他把手从口袋里拿出来,看着缠在上面的绷带。绷带是白色的,很干净,没有血。他不知道伤口还在不在流血,他只知道它在疼。他把绷带解开,一圈一圈地,缠得很紧,解的时候有点疼。他把绷带放在床上,看着那道伤口。不长,但有点深,在食指的指腹上,像一张小嘴,张开着,露出里面红红的肉。血已经不流了,但伤口还在,像一道裂缝,像他们家里天花板上的那道裂缝,像他和顾思卿之间那道不知道还能不能愈合的裂缝。他看着它,觉得它很小,小到可以忽略。但它疼,疼到他无法忽略。不是手的疼,是心的疼。

他拿起创可贴,撕开,贴在伤口上。创可贴是肤色的,贴在手指上,不仔细看几乎看不出来。但他知道它在那里,他知道那道伤口在那里。它会愈合,会结痂,会留疤。它会一直在那里,和他的思念一起,和他的孤独一起,和他那些咽回去的话一起。它们都在那里,在他的手指上,在他的手心里,在他的心里。它们不会消失,它们只会和他一起老去。

他拿起手机,打开和顾思卿的聊天框。最后一条消息是顾思卿发的——“早点睡。”他回了“嗯”。他盯着那个“嗯”字,看了很久。然后他打了一行字:“今天手伤了。”看着这行字,看了很久。他一个字一个字地删掉了。他不能发,发了顾思卿就会问“怎么伤的”。他说“洗盘子”。顾思卿可能会说“你别干了”,可能会说“你换个工作”,可能会说“你回来吧”。他不能回去,他好不容易才走出来。他不想让他知道他在这里做什么,不想让他知道他的手变成了什么样。他只想让他知道——他很好。他过得很好。

他把手机放到枕头下面,躺下来。手指还在疼,一跳一跳的,像有什么东西在里面敲着。他把手放在胸口上,感受着心跳。心跳在手心下面跳着,扑通扑通的,和手指的疼痛混在一起,分不清哪个是心跳,哪个是疼。他闭上眼睛,在心里说:“卿卿,晚安。”没有人听到,只有他自己听到。他在自己的心里,把那两个字反反复复地念,念到声音沙哑,念到嘴唇干裂,念到忘了自己在哪里。他在那个声音里,慢慢地睡着了。

第二天早上,他去上班。老板看到他的手,问他“好了吗”。他说“好了”。老板看了看他手指上的创可贴,没有说什么,从架子上拿了一副橡胶手套递给他。“戴上。”他说。顾思予接过来,戴上手套。手套是黄色的,很大,手指在里面空荡荡的,像五条小鱼在一个太大的鱼缸里游。他握了握拳头,手套发出轻微的摩擦声,像雪被踩实的声音。

他走到水槽前面,打开水龙头,把手伸进去。水是热的,隔着手套,感觉不到温度。他拿起一个碗,开始洗。碗在他的手里滑了一下,差点掉下去。他赶紧接住,碗的边缘磕在手套上,发出一声闷响。他稳了稳,继续洗。一个一个地洗,一个一个地擦,一个一个地放到架子上。他洗得很慢,手套太大了,不好抓。但他没有停下来,他知道他不能停下来。停下来,就会想他。想他,就会想回去。他不能想回去,他好不容易才走出来。

那天晚上,他下班的时候,老板又把他叫住了。他从抽屉里拿出那个白色的信封,递给他。他接过来,捏了捏,和上次差不多。他把信封揣进口袋,走出了餐馆。

他走在回公寓的路上,路灯亮着,把街道照得像一条发光的河。他把受伤的手插进口袋里,摸着那个信封。手指还在疼,不是那种尖锐的疼,是那种闷闷的、像有什么东西在里面跳动的疼。他不知道自己还能撑多久,他只知道他必须撑。撑到毕业,撑到找到工作,撑到攒够钱,撑到可以回去的那一天。他不知道那一天什么时候来,他只知道它一定会来。因为他在等,他一直在等。等了一年,两年,三年。他还会等更久。

他回到公寓,把钱放进抽屉里,和那份病历本放在一起。病历本是纸,钱也是纸。病历本记着顾思卿的病,钱记着他的手。他把他所有的纸都放在那个抽屉里,和他所有的思念放在一起。他把创可贴换了一块新的,把旧的扔进垃圾桶。旧的创可贴上面有一小块淡黄色的痕迹,不知道是脓还是洗洁精。他看着它,觉得它像他在这里的日子,脏的,旧的,该扔掉的。但他扔不掉,他舍不得。他把旧的创可贴从垃圾桶里捡出来,放在桌上。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留着它,也许是因为它是他手上的伤口的一部分,也许是因为他舍不得扔掉任何和他有关的痕迹,也许是因为他想记住——他在这里,在这个陌生的国家,陌生的城市,陌生的街道上,用自己的手,受了第一次伤。这道伤不大,但它疼。它疼到他记住它,疼到他忘不掉,疼到他以后每次看到那道疤,都会想起这个夜晚。这个他在异国他乡、一个人处理伤口、一个人贴创可贴、一个人把旧创可贴从垃圾桶里捡出来、放在桌上、看着它、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舍不得扔掉的夜晚。

他躺在床上,闭上眼睛。他在心里说:“卿卿,晚安。”没有人听到,只有他自己听到。他在自己的心里,把那两个字反反复复地念,念到声音沙哑,念到嘴唇干裂,念到忘了自己在哪里。他在那个声音里,慢慢地睡着了。

窗外的月亮很亮,和他离开的那个城市一样亮。他透过窗帘的缝隙看着那瓣月亮,嘴角弯了一下。很小很小,小到如果不是月光刚好照在那个位置,根本看不出来。那是他在这个陌生的国家、陌生的城市、陌生的房间里,又一次在醒着的时候笑。不是因为他开心,是因为他在心里叫了那个名字——“卿卿”。叫了,就好像他还在。在他的心里,在他的梦里,在他伸手就能够到的、不远不近的地方。他在那里。他没有走。

接下来的几天,他戴着橡胶手套洗碗。手套很大,不好抓,但他习惯了。他的手在水里泡着,隔着手套,感觉不到温度。他不知道自己手上的伤口好了没有,他只知道它不疼了。不疼了,就是好了。他把创可贴撕掉,看了看。伤口已经结痂了,一道细细的、暗红色的痂,像一条小小的蜈蚣,趴在他的指腹上。他用拇指摸了摸那道痂,硬硬的,有点扎手。他把手放下,继续洗碗。

那天晚上,他下班回来,洗完澡,躺在床上。手机亮了,顾思卿发来一条消息:“手好了吗?”他看着这行字,愣了一下。他没有告诉他手伤了,他什么都知道。他知道他手伤了,知道他在洗碗,知道他在骗他。他什么都知道,但他不说。他等着他自己说。他不会说,他只会咽。他把“你怎么知道”咽回去,把“我没事”咽回去,把“我想你”咽回去。他打了两个字:“好了。”发了出去。

“嗯。”顾思卿回了。他看着那个“嗯”字,看了很久。他回了两个字:“早点睡。”

“你也是。”

“嗯。”

他把手机放到枕头下面,翻了个身,面朝墙壁。墙上那道裂缝在黑暗中看不到了,他伸出手,摸了摸那道裂缝的位置。墙是凉的,腻子粉粗糙的颗粒硌着他的指腹。他闭上眼睛,想象那是他们家天花板上的那道裂缝。他在心里说:我在那里。我在那间屋子里,在这堵墙旁边,在这条裂缝下面。我没有走远,我还在。

他在那个声音里,慢慢地睡着了。那天晚上,他做了一个梦。梦里他还在那个家里,他在厨房煎鸡蛋,顾思卿站在他身后,没有说话。他能感觉到他的目光落在他的后背上,暖暖的,像阳光。他没有回头,他继续煎鸡蛋。锅里的油滋滋地响,鸡蛋的边缘开始变焦。顾思卿走过来,从后面抱住了他。他的脸贴在他的后背上,隔着薄薄的T恤布料,他能感觉到他的体温,能感觉到他的心跳。他的手环在他的腰上,收得很紧,紧到他觉得喘不过气。他没有挣脱,他站在那里,让顾思卿抱着。锅里的鸡蛋糊了,他没有管。他不想管,他只想让这一刻停住。停在他还在他身边的时候,停在他还会抱他的时候,停在他说“哥,你什么时候回来”之前。他不想听到那句话,他不想回答,因为他不知道。

他醒了,枕头是湿的。不是泪,是汗。他不知道自己是什么时候睡着的,只知道醒来的时候,窗外的天已经亮了。他拿起手机,看了一眼时间。国内应该是晚上。他打开顾思卿的聊天框,打了一行字:“我梦到你了。”看着这行字,看了很久。然后他一个字一个字地删掉了。他不能发,发了顾思卿就会问“梦到什么了”。他说“梦到你抱我了”。他怕他回了,他说了,他会更想回去。他不能想回去,他好不容易才走出来。他把手机放到枕头下面,起床,穿好衣服,去上班。

他走在街上,阳光很好。他把手插进口袋里,摸着那道已经结痂的伤口。痂是硬的,像一座小小的山。他摸着它,觉得它像他在这里的日子,硬的,难熬的,但他必须翻过去。翻过这座山,还有下一座。他不知道前面还有多少座山,他只知道他必须翻。翻到毕业,翻到找到工作,翻到攒够钱,翻到可以回去的那一天。

他走到餐馆门口,推开门。门上的铃铛响了一下,叮叮当当的。老板在厨房里喊:“来了?”他应了一声:“来了。”他把围裙系上,戴上手套,走到水槽前面。水槽里又堆满了碗碟,油腻腻的,泡在水里。他打开水龙头,把手伸进去。水是热的,隔着手套,感觉不到温度。他拿起一个碗,开始洗。一个一个地洗,一个一个地擦,一个一个地放到架子上。他洗得很慢,但他没有停。他知道,他每洗一个碗,离那个带飘窗的房子就更近一步。他不知道那个房子在哪里,不知道它长什么样,不知道他什么时候能买。他知道他一定会买。因为他答应过他。他答应过的事,他一定会做到。

那天晚上,他下班的时候,老板又把他叫住了。他从抽屉里拿出一个白色的信封,递给他。他接过来,捏了捏,比上次又厚了一些。他没有数,把它放进口袋里,走出了餐馆。他走在街上,路灯亮着,把街道照得像一条发光的河。他在那条河里走着,脚步比以前更轻了一些。不是因为工资多了,是因为他知道,这些钱会去一个地方,那个地方有一个人在等他。那个人不知道这些钱是他洗盘子换来的,他只知道这些钱是从他那里来的。他不想让他知道,他只想让他知道——他在想他。他一直在想他,从离开的那一天起,就没有停过。

他回到公寓,把钱放进抽屉里,和那份病历本放在一起。病历本是纸,钱也是纸。病历本记着顾思卿的病,钱记着他的手。他把他所有的纸都放在那个抽屉里,和他所有的思念放在一起。他的手已经不疼了,伤口已经结痂了,再过几天,痂会掉,留下一道疤。那道疤会一直在那里,和他的思念一样,不会消失。

他躺在床上,闭上眼睛。他在心里说:“卿卿,晚安。”没有人听到,只有他自己听到。他在自己的心里,把那两个字反反复复地念,念到声音沙哑,念到嘴唇干裂,念到忘了自己在哪里。他在那个声音里,慢慢地睡着了。

窗外的月亮很亮,和他离开的那个城市一样亮。他透过窗帘的缝隙看着那瓣月亮,嘴角弯了一下。很小很小,小到如果不是月光刚好照在那个位置,根本看不出来。那是他在这个陌生的国家、陌生的城市、陌生的房间里,又一次在醒着的时候笑。不是因为他开心,是因为他在心里叫了那个名字——“卿卿”。叫了,就好像他还在。在他的心里,在他的梦里,在他伸手就能够到的、不远不近的地方。他在那里。他没有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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