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官制(第2页)
乃是建文四年(1402)至崇禎十七年(1644)的皇帝咨政机构,此后权力逐渐增大,后形成为明朝行政中枢。
內阁辅臣的人数为一人至七人不等,辅臣奉使出外办事,多自称阁部。
明太祖废除宰相。
起初,內阁大学士只具有顾问身份,皇帝为最终决定的权力,而大学士很少有参决的机会。
到明仁宗、明宣宗时期,大学士均因有太子经师的恩情,而得以累加至太子三孤身份,地位日益受尊崇。
宣宗时期,朝廷事无大小,宣宗均悉数諮询大学士杨士奇的看法而决定。
虽然吏部尚书蹇义、户部尚书夏原吉召见时得以参与各部事宜,然而其还远不如杨士奇等內阁成员得以亲自接见。
自此,內阁的权力日益增大,到明世宗中叶,夏言、严嵩等人执掌內阁,地位赫然为真正的宰相,亦可压制六部。
(名称,人数,秩品)
中极殿大学士,一人,正五品。
建极殿大学士,一人,正五品。
文华殿大学士,一人,正五品。
武英殿大学士,一人,正五品。
文渊阁大学士,一人,正五品。
东阁大学士,一人,正五品。
(4)六部
洪武十三年,明太祖杀左丞相胡惟庸,罢中书省,废丞相,分中书省之权归於六部,六部直接秉承皇帝意旨办事。
初置四辅官,以春、夏、秋、冬为名,不久废去。
洪武十五年,仿宋朝制度,设殿阁大学士,当时设有华盖殿、武英殿、文渊阁、东阁、文华殿等大学士之名,后称为“內阁”。
开始设立时,大学士之职掌“侍左右,备顾问”,秩为正五品。
成祖时,大学士开始参预机务,仁宗时,阁臣之权渐重。
到世宗时,改华盖殿为中极殿,谨身殿为建极殿,大臣之阁衔隨之变动。
大学士的班次列在六部尚书之上,成为事实上的宰相,首席大学士称为“首辅”,权力极重。
明朝中枢设六部。
吏部有尚书(正二品)一人。左右侍郎(正三品)各一人。下设四个清吏司(文选、验封、稽勛、考功)。每司各有郎中(正五品)一人。员外郎(从五品)一人,主事(正六品)一人等官。
吏部职权特重,为六部之首。
户部有尚书一人,左右侍郎各一人,下设十三清吏司(浙江、江西、湖广、陕西、广东、山东、福建、河南、山西、四川、广西、贵州、云南),各司有郎中、员外郎、主事等官。
户部另有一些直辖机构,如宝钞提举司、广盈库、军储仓等。
礼部有尚书一人,左右侍郎各一人,下设四个清吏司(仪制、祀祭、主客、精膳),各司有郎中、员外郎、主事等官。
另辖铸印局等。
兵部有尚书一人,左右侍郎各一人,下设四个清吏司(武选、职方、车驾、武库),各司有郎中、员外郎、主事等官。
另辖会文馆等机构。
刑部有尚书一人,左右侍郎各一人,下设十三清吏司(分司同户部)。各司有郎中、员外郎、主事等官。
工部有尚书一人,左右侍郎各一人,下设四个清吏司(营缮、虞衡、都水、屯田),各司有郎中、员外郎、主事等官。
另辖宝源局、军器局等机构。
旧都南京也设六部,称南六部,另有一套职官,但又不全置,其职权远不如北京六部。
一般是安置地位崇高之退閒大臣之所。
(5)都察院
洪武十三年,罢御史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