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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官制(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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乃是建文四年(1402)至崇禎十七年(1644)的皇帝咨政机构,此后权力逐渐增大,后形成为明朝行政中枢。

內阁辅臣的人数为一人至七人不等,辅臣奉使出外办事,多自称阁部。

明太祖废除宰相。

起初,內阁大学士只具有顾问身份,皇帝为最终决定的权力,而大学士很少有参决的机会。

到明仁宗、明宣宗时期,大学士均因有太子经师的恩情,而得以累加至太子三孤身份,地位日益受尊崇。

宣宗时期,朝廷事无大小,宣宗均悉数諮询大学士杨士奇的看法而决定。

虽然吏部尚书蹇义、户部尚书夏原吉召见时得以参与各部事宜,然而其还远不如杨士奇等內阁成员得以亲自接见。

自此,內阁的权力日益增大,到明世宗中叶,夏言、严嵩等人执掌內阁,地位赫然为真正的宰相,亦可压制六部。

(名称,人数,秩品)

中极殿大学士,一人,正五品。

建极殿大学士,一人,正五品。

文华殿大学士,一人,正五品。

武英殿大学士,一人,正五品。

文渊阁大学士,一人,正五品。

东阁大学士,一人,正五品。

(4)六部

洪武十三年,明太祖杀左丞相胡惟庸,罢中书省,废丞相,分中书省之权归於六部,六部直接秉承皇帝意旨办事。

初置四辅官,以春、夏、秋、冬为名,不久废去。

洪武十五年,仿宋朝制度,设殿阁大学士,当时设有华盖殿、武英殿、文渊阁、东阁、文华殿等大学士之名,后称为“內阁”。

开始设立时,大学士之职掌“侍左右,备顾问”,秩为正五品。

成祖时,大学士开始参预机务,仁宗时,阁臣之权渐重。

到世宗时,改华盖殿为中极殿,谨身殿为建极殿,大臣之阁衔隨之变动。

大学士的班次列在六部尚书之上,成为事实上的宰相,首席大学士称为“首辅”,权力极重。

明朝中枢设六部。

吏部有尚书(正二品)一人。左右侍郎(正三品)各一人。下设四个清吏司(文选、验封、稽勛、考功)。每司各有郎中(正五品)一人。员外郎(从五品)一人,主事(正六品)一人等官。

吏部职权特重,为六部之首。

户部有尚书一人,左右侍郎各一人,下设十三清吏司(浙江、江西、湖广、陕西、广东、山东、福建、河南、山西、四川、广西、贵州、云南),各司有郎中、员外郎、主事等官。

户部另有一些直辖机构,如宝钞提举司、广盈库、军储仓等。

礼部有尚书一人,左右侍郎各一人,下设四个清吏司(仪制、祀祭、主客、精膳),各司有郎中、员外郎、主事等官。

另辖铸印局等。

兵部有尚书一人,左右侍郎各一人,下设四个清吏司(武选、职方、车驾、武库),各司有郎中、员外郎、主事等官。

另辖会文馆等机构。

刑部有尚书一人,左右侍郎各一人,下设十三清吏司(分司同户部)。各司有郎中、员外郎、主事等官。

工部有尚书一人,左右侍郎各一人,下设四个清吏司(营缮、虞衡、都水、屯田),各司有郎中、员外郎、主事等官。

另辖宝源局、军器局等机构。

旧都南京也设六部,称南六部,另有一套职官,但又不全置,其职权远不如北京六部。

一般是安置地位崇高之退閒大臣之所。

(5)都察院

洪武十三年,罢御史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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