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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官制(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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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央官制

(1)三公

明朝中枢有三公、三孤,为皇帝的辅佐官,职位崇高,但无定员,无专责,实际上是虚衔。

中期以后,成为大臣加官或赠官(生而授为加,死而授为赠)。

万历时张居正为太师,掌有实权,是特例。

(2)中书省

明代初设中书省,有左、右丞相。明朝中书省,为明朝初期(1368年至1380年,即洪武十三年)的行政中枢。

其中丞相为明朝中书省的最高级长官,负责统领六部。

明初沿袭元朝制度,设立中书省,置左、右丞相。

甲辰正月,初置左、右相国,其中李善长为右相国,徐达为左相国。

吴元年,改右相国为左相国,左相国为右相国。

洪武元年,改为左、右丞相。

由中书省统六部,但不设置中书令。

洪武十三年(1380),胡惟庸案之后,明太祖朱元璋罢中书省,分中书省之权归於六部。

原中书省官属尽革,惟存中书舍人。

左丞相,一人,正一品,中书省,洪武十三年废。

右丞相,一人,正一品,中书省,洪武十三年废。

平章政事,一人,从一品,中书省,洪武九年汰。

左丞,一人,正二品,中书省,洪武十三年废。

右丞,一人,正二品,中书省,洪武十三年废。

参知政事,一人,从二品,中书省,洪武九年汰。

郎中,一人,正五品,中书省左司,洪武十三年废。

郎中,一人,正五品,中书省右司,洪武十三年废。

员外郎,一人,正六品,中书省,洪武十三年废。

都事,一人,正七品,中书省,洪武十三年废。

检校,一人,正七品,中书省,洪武二年革。

照磨,一人,从七品,中书省,洪武二年革。

管勾,一人,从七品,中书省,洪武十三年废。

参议,一人,正三品,中书省,参议府,吴元年革。

参军,一人,从三品,中书省,洪武十三年废。

断事官,一人,从三品,中书省,洪武二年革。

断事,一人,正七品,中书省,洪武十三年废。

经歷,一人,正七品,中书省,洪武十三年废。

知事,一人,正八品,中书省,洪武十三年废。

都镇抚,一人,正五品,中书省都镇抚司,甲辰十月以都镇抚司隶大都督府,后废。

考功郎,一人,正七品,中书省考功所,洪武元年革。

中书舍人,十人,从七品,中书省,旧名直省舍人。

(3)內阁

明朝內阁,为明成祖朱棣首先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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