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0章 黄喉貂踪迹 雪地追踪(第1页)
一九八一年腊月,兴安岭下了一场罕见的大雪。雪花从半夜开始飘,到第二天早上还没停,地上的积雪已经没过了小腿。青山屯像盖上了一床厚厚的棉被,屋顶、柴垛、篱笆都变成了白色的馒头,只有烟囱里冒出的炊烟证明着这里还有人烟。曹山林一大早起来扫雪,铁锹铲在雪地上发出“嚓嚓”的响声。三条狗在雪地里打滚撒欢,黑豹虽然腿瘸,但玩得最欢,在雪地上留下一串梅花形的脚印。“山林,吃饭了。”倪丽珍在屋里喊。早饭是小米粥、咸菜、玉米饼子。曹山林吃得很快,吃完一抹嘴:“我今天进山。”“这么大的雪还进山?”倪丽珍担心地说。“雪大才好。”曹山林说,“雪地里留脚印,动物跑不快。而且这时候有些小皮毛兽正活跃,皮毛最好。”“你要打什么?”“黄喉貂。”曹山林说,“昨天铁柱来说,在老秃顶子那边发现了黄喉貂的脚印。这东西的皮值钱,一张完整的皮能卖二十块。”黄喉貂是东北林区一种珍稀的小型食肉动物,个头像猫,但比猫修长,毛皮油光水滑,喉咙处有一块醒目的黄色斑块,所以叫黄喉貂。它的皮毛是上等的皮草原料,做围脖、帽子、衣领都好,保暖又轻便。但因为数量稀少,行踪诡秘,很难猎获。“那你带谁去?”倪丽珍问。“就带丽华。”曹山林说,“打小兽人多了反而坏事。丽华心细,眼尖,适合雪地追踪。”正说着,倪丽华进来了,一听要进山打黄喉貂,眼睛都亮了:“姐夫,真带我?”“真带你。”曹山林说,“但说好,一切听我指挥,不能乱跑。”“保证!”吃完饭,曹山林开始准备装备。打小兽不能用枪,枪会把皮子打坏,得用套子。他检查了十几个钢丝套,又准备了几个木夹。雪地追踪还要带雪杖、雪鞋,还有干粮和水。倪丽华也穿戴整齐:棉袄棉裤,狗皮帽子,毡靴,手上戴着棉手闷子。她还特意在靴子上绑了防滑的草绳。“走吧。”曹山林背上背包,拿起雪杖。三条狗围上来,都想跟着去。曹山林拍拍它们的头:“这次不能带你们,黄喉貂机警,狗的气味会吓跑它。在家好好看家。”狗们虽然不情愿,但还是听话地留在了院子里。两人出了屯子,踩着厚厚的积雪往山里走。雪还在下,但小了些,像撒盐一样簌簌地落。山林里静得出奇,只有脚踩在雪上的“咯吱”声和呼吸声。走了两个多小时,到了老秃顶子脚下。这里是一片混交林,有红松、白桦、柞树,还有大片大片的灌木丛。雪地上很干净,除了几行鸟的脚印,什么都没有。“黄喉貂在哪儿?”倪丽华问。“别急,先找脚印。”曹山林蹲下,仔细查看雪地。黄喉貂的脚印很小,像小猫的脚印,但步幅比猫大,而且通常是两两并排——这是它跳跃时留下的。曹山林找了一圈,终于在一棵老柞树下发现了踪迹。“看这儿。”他指着雪地上几个浅浅的小坑,“这是黄喉貂的脚印,很新鲜,是今早留下的。”倪丽华凑过去看,果然有几个小坑,排列很有规律。“它往哪个方向去了?”“这边。”曹山林顺着脚印的方向看去,“往山坡上去了。咱们跟着。”两人顺着脚印追踪。雪地上,黄喉貂的脚印时断时续,有时在树下消失,又在几米外出现。这小东西很狡猾,经常在树根、石头间跳跃,不留下连续痕迹。追了约莫一里地,脚印在一处乱石堆前消失了。曹山林停下来观察。“它可能进石缝了,或者上树了。”他抬头看周围的树,又低头看石头缝。倪丽华也在找,突然她指着一棵红松的树干:“姐夫,看那儿!”曹山林抬头看去,只见树干上有个树洞,洞口不大,周围有爪痕。更重要的是,洞口挂着一撮黄色的毛。“找到了。”曹山林笑了,“它就住这儿。”接下来是设套。黄喉貂很机警,普通的套子很难套住它。曹山林用了老耿叔教的方法:在树洞周围撒一圈硫磺粉——黄喉貂讨厌硫磺味,闻到会绕开。然后在它可能绕行的路线上设套。套子不能设得太明显,要埋在雪里,只露出一点钢丝圈。诱饵用的是松子——黄喉貂爱吃松子。“为什么不用肉?”倪丽华问。“黄喉貂是杂食,但最爱吃松子、坚果。”曹山林解释,“用肉反而可能引来其他动物,把套子破坏。”设好套子,两人退到远处的灌木丛后隐蔽。雪还在下,很快就把他们的脚印盖住了,也把套子盖得更隐蔽。等待的时间很漫长。山里很冷,虽然有太阳,但没什么温度。倪丽华冻得直跺脚,曹山林让她原地小跑,活动活动。“姐夫,它会出来吗?”“会。”曹山林肯定地说,“黄喉貂白天也活动,尤其雪天,它要觅食。耐心等。”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后面更精彩!果然,等了约莫一个小时后,树洞里探出一个小脑袋。黄喉貂!它长得真漂亮:身子细长,毛色棕黑,油光水滑,喉咙那块黄斑像戴了个金项圈。它警惕地四处张望,小鼻子不停地嗅。倪丽华屏住呼吸,眼睛一眨不眨。黄喉貂在洞口待了几分钟,确认安全后,才慢慢爬出来。它先在树干上蹭了蹭身子,然后轻盈地跳下树,落在雪地上,几乎没声音。它闻到了硫磺味,果然绕开,朝着曹山林设套的方向走去。一步,两步,三步……突然,它停住了,似乎察觉到了危险。曹山林心里一紧。黄喉貂太敏感了,一点不对劲就能发现。但黄喉貂只是停了一下,又继续往前走。它看到了雪地里露出的松子——那是曹山林故意放的诱饵。它小心地走过去,先用爪子扒拉扒拉,确认没问题,才低头去吃。就在它低头的一瞬间,“啪”的一声,套子弹起,准确套住了它的脖子!“套住了!”倪丽华兴奋地喊。黄喉貂被套住,拼命挣扎,但越挣扎套子越紧。曹山林赶紧跑过去,用准备好的布袋罩住它,然后小心地解开套子。黄喉貂在布袋里扑腾,但很快安静下来——曹山林在布袋里放了点麻醉草药,是李大夫给的,能让人或动物暂时昏迷。“皮子完好无损。”曹山林检查后说,“这张皮能卖上好价钱。”“它……还活着?”倪丽华问。“活着,只是昏过去了。”曹山林说,“等回去取了皮,肉可以吃,骨头可以入药,一点不浪费。”把黄喉貂装进背包,两人继续寻找。雪地上还有其他小兽的脚印:松鼠、花鼠、雪兔。曹山林一路走一路教倪丽华辨认。“看这个,松鼠的脚印,前脚小,后脚大,跳着走。”“这个呢?”“这个是猞猁的。”曹山林蹲下仔细看,“脚印比猫大,但步幅很宽,说明它走得慢,在觅食。猞猁这时候也在找吃的,咱们得小心,猞猁会攻击人。”“猞猁很凶吗?”“凶,比狼还难对付。”曹山林说,“它会上树,会潜伏,突然袭击。不过一般不会主动攻击人,除非饿极了或者感觉到威胁。”正说着,远处传来一声动物的惨叫,很短促,但很凄厉。“什么声音?”倪丽华吓了一跳。“是兔子,被什么东西抓住了。”曹山林侧耳倾听,“走,去看看。”两人循声找去,走了约莫二百米,在一处灌木丛后看到了血腥的一幕:一只雪兔被咬死了,脖子被咬断,血染红了一片雪。而凶手正在进食——是一只猞猁!这只猞猁不小,有半大狗那么大,灰黄色的皮毛上布满黑斑,耳朵尖上有一撮黑毛,像两个小天线。它正埋头吃兔子,听到动静,猛地抬起头,黄色的眼睛盯着曹山林和倪丽华,嘴里还叼着一块兔肉。“别动。”曹山林低声说,同时慢慢把倪丽华护在身后。猞猁盯着他们看了几秒,突然发出低沉的吼声,露出尖牙。它把兔子尸体往身后拖了拖,像是在宣示主权。“它在警告我们别抢它的食物。”曹山林说,“咱们慢慢退,别激怒它。”两人慢慢后退。但倪丽华脚下踩到一根枯枝,“咔嚓”一声。猞猁受惊,以为他们要攻击,突然扔下兔子,朝他们扑过来!“小心!”曹山林一把推开倪丽华,同时抽出猎刀。猞猁扑了个空,落地后转身又要扑。曹山林举起猎刀,但猞猁动作太快,一口咬向他的手腕。曹山林手腕一翻,刀背砸在猞猁头上。猞猁吃痛,后退几步,但更愤怒了。它弓起背,毛发竖立,发出嘶嘶的声音,准备再次攻击。倪丽华这时也反应过来,从地上捡起一根粗树枝,护在身前。猞猁看了看曹山林,又看了看倪丽华,突然改变目标,扑向倪丽华!它看出来倪丽华是较弱的一个。“丽华躲开!”曹山林喊。但倪丽华没躲,反而举起树枝迎上去。猞猁扑到半空,被树枝打中脑袋,摔在雪地上。它更怒了,翻身起来又要扑。曹山林这时冲到了,猎刀直刺猞猁的肋部。猞猁很灵活,侧身躲过,一爪子抓向曹山林的脸。曹山林头一偏,爪子擦着脸颊过去,留下三道血痕。“姐夫!”倪丽华急了,抡起树枝狠狠砸在猞猁背上。猞猁惨叫一声,终于意识到这两个人不好惹,转身想跑。但曹山林不放过它了——猞猁记仇,这次放走,下次可能还会袭击。他追上去,猎刀刺向猞猁的后腿。猞猁受伤,跑不快了。倪丽华也追上来,两人一左一右围攻。最后,曹山林一刀刺中猞猁的心脏,结束了战斗。猞猁倒在雪地上,抽搐几下,不动了。曹山林喘着粗气,脸上火辣辣的疼。倪丽华赶紧过来看他的伤。“姐夫,你脸上……”“没事,皮外伤。”曹山林抹了把脸,手上都是血,“你没事吧?”,!“我没事。”倪丽华心有余悸,“这猞猁太凶了。”“冬天食物少,它饿极了。”曹山林检查猞猁的尸体,“这皮毛也不错,能卖钱。肉……猞猁肉不好吃,腥,但骨头能入药。”他把猞猁也装进背包。背包现在鼓鼓囊囊的,很重。“咱们今天收获不小。”曹山林说,“一张黄喉貂皮,一张猞猁皮,还有兔子——虽然被咬坏了,但肉还能吃。”“可咱们也差点……”倪丽华说不下去了。“打猎就是这样,有收获就有风险。”曹山林拍拍她的肩,“你刚才很勇敢,没逃跑,还帮我。”“我不能丢下你一个人。”倪丽华说。曹山林看着她,心里暖暖的。这个小姨子,平时看着文静,关键时刻真顶用。两人收拾好东西,准备下山。但曹山林看了看天色,又改了主意。“现在下山,到家天就黑了,路不好走。不如找个地方过夜,明天再回。”“在山上过夜?”倪丽华有些害怕。“有我在,怕什么。”曹山林说,“我知道前面有个山洞,以前打猎时住过。咱们去那儿。”他们来到山洞。山洞不大,但能容三四个人,洞口有藤蔓遮挡,很隐蔽。曹山林在洞里生了堆火,顿时暖和起来。他把黄喉貂从背包里拿出来。黄喉貂已经醒了,在布袋里挣扎。曹山林小心地取皮——这是个精细活,皮子不能破,不能有刀口。他用了老耿叔教的方法:从嘴开始剥,慢慢往下褪,像脱衣服一样。倪丽华在旁边看,眼睛都不敢眨。只见曹山林手法熟练,刀尖在皮肉之间游走,不一会儿,一张完整的黄喉貂皮就剥下来了,一点破损都没有。“真厉害。”倪丽华由衷佩服。“熟能生巧。”曹山林把皮子撑开,用树枝架起来烘烤,“皮子得趁新鲜处理,不然会缩水,也会掉毛。”接着处理猞猁。猞猁皮厚,难剥,但曹山林也有经验。他先开膛,取出内脏——猞猁的肝和胆能入药。然后剥皮,这次是从肚子开始剥。忙活完,天已经黑了。洞外风雪更大了,能听见风声像鬼哭一样。但洞里很暖和,火堆噼啪作响。曹山林把兔肉和猞猁肉切了,用树枝串起来烤。很快,肉香就飘满了山洞。“吃吧。”曹山林递给倪丽华一串烤兔肉。倪丽华接过,咬了一口,真香。“姐夫,你手艺真好。”“常在山上跑,不会做饭可不行。”曹山林自己也吃,“有时候一进山就是好几天,得自己解决吃住。”吃完饭,两人围着火堆说话。倪丽华问了很多打猎的问题,曹山林一一解答。“姐夫,你打猎这么多年,最危险的一次是什么?”曹山林想了想:“最危险的一次……是遇到棕熊。那年我二十五岁,一个人进山,想打头熊给父亲治病。结果熊没打死,反而被熊追。我爬到树上,熊在树下守了一夜。后来是师父老耿带人来找我,用火把把熊赶走了。”“那你害怕吗?”“怕,怎么不怕。”曹山林说,“但怕没用,得想办法活命。打猎就是这样,你永远不知道会遇到什么,得随时准备应对。”“那……你后悔打猎吗?”“不后悔。”曹山林看着跳动的火焰,“打猎虽然危险,但也让我活了下来,养活了家人。而且,在山里待久了,你会觉得,人和动物其实差不多,都是为了生存。只要你守规矩,不滥杀,山神爷会保佑你。”倪丽华似懂非懂地点点头。夜深了,两人轮流守夜。曹山林让倪丽华先睡,自己守着火堆。洞外风雪呼啸,洞里温暖安静。他看着熟睡的倪丽华,想起了第一次带她进山时的样子——那时候她还是个小姑娘,胆子小,什么都怕。现在,她已经能独当一面了。时间真快啊。第二天早上,风雪停了。太阳出来,照在雪地上,反射出刺眼的光。两人收拾东西下山。回到屯里,已经是中午了。倪丽珍早就等急了,看见他们回来,才松了口气。“怎么现在才回来?我还以为出事了。”“没事,就是在山上住了一夜。”曹山林把背包放下,“看,收获。”倪丽珍看到黄喉貂皮和猞猁皮,又惊又喜:“这么漂亮的皮子!能卖不少钱吧?”“黄喉貂皮少说二十,猞猁皮十五,加上肉和骨头,四十块没问题。”“太好了!”倪丽珍高兴地说,“正好快过年了,卖了钱给家里添置点年货。”曹山林把皮子拿到野味铺子去卖。正好有个外地客商来买皮货,一看这两张皮子,眼睛都直了。“好皮!好皮!”客商摸着黄喉貂皮,“毛色油亮,手感滑顺,完整无缺。老板,开个价。”“三十。”曹山林说。“三十?贵了点。”客商讨价还价,“二十五。”“二十八,不能再少了。您知道,黄喉貂不好打,这张皮子一点伤没有,难得。”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后面更精彩!客商想了想:“行,二十八就二十八。猞猁皮呢?”“十五。”“十块。”“十三。”“成交!”两张皮子卖了四十一块,加上其他零碎,一共四十五块。曹山林拿着钱,心里高兴。这趟虽然危险,但值了。晚上,一家人围在一起吃饭。曹山林把卖皮子的钱拿出来,分成三份:一份给倪丽华,奖励她的勇敢;一份给猎队,做活动经费;一份留家里。倪丽华拿着钱,不好意思:“姐夫,钱还是你留着吧,我就跟着去了,没干啥。”“怎么没干啥?”曹山林说,“要不是你帮忙,我可能就被猞猁伤了。这钱是你应得的。”倪丽珍也说:“丽华,拿着吧,买点自己:()知青拒绝回城:赶山打猎娶俏寡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