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 高校毕业生就业率 想不造假也难(第1页)
31高校毕业生就业率:想不造假也难
昔日大学拼命扩张的武汉,如今面临着就业难的尴尬。武汉是全国在校大学生人数最多的城市,超过百万,也超过北京和上海。2009年武汉的大学毕业生总数是25万人。到3月23日为止,武汉市政府发布的统计数字是,仅仅有20。56%的人签约(这里的就业也包括出国、考研和决心自己摆摊,这是中国大学统计就业的惯例)。武汉大学和华中科技大学这样的学校签约率稍高,超过三成。此外,武汉还积压着历年来没能就业的大约4万毕业生。
——摘自某公开报道
高校毕业生就业率指标最早是1999年公布的。当初公布这一数据的目的,是希望能把市场机制引入高校招生办学,对各高校的办学质量进行督促。可事与愿违的是,各高校纷纷把它当做数字游戏,通过单位挂靠、违规操作等手段,在高校毕业生就业率上弄虚作假。这就难怪自从这一指标公布以来,全社会都一直对它持怀疑态度了。
高校毕业生就业率指标的出台,是伴随着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形成的。1989年3月,国务院批转原国家教育委员会的《高等学校毕业生分配方案》,开始以学校为主导推荐和指导毕业生选择职业、用人单位择优录取毕业生的改革,大学毕业生就业市场的出现成为必然。
1993年2月,中共中央和国务院颁发《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提出改革高等学校毕业生统包统分就业制度,实行通过人才劳务市场自主择业办法。1993年春季北京等地高等学校毕业生开始通过双向选择落实用人单位,1993年8月全国有8000多名毕业生没有找到工作 1。
1997年全国高校就业制度全面并轨,原国家教育委员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明确要求,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年的11月至第二年5月签订毕业生录用协议。当时大学毕业生找不到工作的情形虽然也不少,但总体看,由于毕业生规模小,暂时还没找到工作的毕业生找工作相对容易,这个问题并没有引起广泛关注。
1998年,全国大学毕业生人数达到100万,这在当时已经是比较高的水平了。国家为了了解大学生就业情况,开始在高等学校中统计毕业生就业率,并且于1999年首次公布原国家教育委员会所属高校毕业生就业率,希望能通过此举来督促各校重视办学质量。
高校毕业生就业率的计算公式是:
毕业生总人数-待就业毕业生人数
就业率=―――――――――――――――――×100%
毕业生总人数
其中,
截至当年6月底仍没有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
待就业毕业生人数=生人数+已申请不参加本年度就业的毕业生人数
在这里,为什么在统计时点上要确定每年的6月底呢?当时的考虑是,计划经济时代每年的6月底是应届大学毕业生离校时间,而大学生离校就意味着已经走上或必须走向工作岗位。现在看来,市场经济时代大学生能否在6月底毕业时就找到工作,实在是谁也说不准。
这表明,就业率统计一开始就陷入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的矛盾中,随之而来的高等学校招生规模年年扩大给就业率统计造成巨大压力。
2004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2004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家教育部据此于2004年6月修订并启用新的大学毕业生就业状况统计办法,就业率计算公式相应调整为:
已就业毕业生人数
毕业生就业率=――――――――――×100%
毕业生总人数
其中,
毕业生总人数=已就业毕业生人数+待就业毕业生人数+暂时不就业毕业生人数
在这里,区分“待就业”和“暂时不就业”的标准是,前者是指有就业愿望、但尚未就业的毕业生,后者是指拟升学、暂时没有就业愿望或由于身体健康原因及其他原因暂时不能就业的毕业生。
这次就业率统计方法改革主要有4点新意:一是根据形势发展,把灵活就业也纳入其中;二是确定了毕业生就业有7种形式,增强了就业率统计的可操作性;三是完善了毕业生就业状况的定期报告制度,就是确定把每年9月1日作为当年毕业生就业率统计时点,把每年12月30日作为当年毕业生待就业的统计时点 2。
这就是所谓高校毕业生就业率的“宽口径”统计——与计划经济时期那种毕业生必须有报到证才算是就业相比,现在无论学生是准备自主创业还是做自由职业者,只要在大学毕业时对学校提出一个就业去向,就可以通通被列入“就业”了 3。
然而,这次就业率统计改革并没有解决以下这些最根本的问题:
一是如何界定“就业”
容易看出,在现行就业率计算公式中,“已就业的毕业生人数”包括读研究生、出国留学这两种对象,而他们显然并没有进入人才市场,也显然没有就业,所以本不该被列入统计范围。现在把这部分人也纳入其中,所得到的就业率就无法真实反映毕业生就业状况了。
二是定向培养毕业生、委托培养毕业生
前者属于国家计划内招生,后者属于委托单位委托培养,这些毕业生毕业后要回原定向、委培单位就业的,所以不存在找单位就业的问题,不应该反映在就业率统计中。现在统计时并没有把这部分学生剔除掉,这样得到的就业率指标也就不能反映真实情况了。
三是灵活就业方式难以界定
灵活就业本该是指大学毕业生自主创业,包括个体经营和合伙经营。可事实证明,大学毕业生走出学校踏上社会后,要他们在短时间内就自主创业甚至创办企业,很难。而现在统计就业率指标时,要以他们是否已经办妥营业执照为依据,不够现实;更不用说,有些灵活就业并不需要办理或根本领不到营业执照,又怎么统计呢?
四是就业率连全面、科学反映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量”要求也达不到,就更不用说反映他们就业的“质”了
具体地说就是,这个指标不能反映毕业生中有多少人在从事什么专业、什么就业层次、什么就业流向、什么供需比例,所以根本无法全面、科学地反映学校教学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