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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儒家的现实主义流派 荀子(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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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儒家的现实主义流派:荀子

先秦儒家中三个最重要的人物是孔子、孟子和荀子。荀子的生卒年代已无从查考,大概是在公元前二九八至前二三八年之间。

荀子本名况,又号荀卿,赵国(今河北、山西南部)人。《史记·孟子荀卿列传》中说,荀子五十岁到齐国。当时齐国国君为广揽学人,修建稷下学宫。荀子大概是稷下学宫的最后一位大思想家。《荀子》一书共三十二章,其中许多篇论述详赅,逻辑周密,大概出自他自己笔下。

在儒家中间,荀子的思想与孟子的思想正好针锋相对。有人认为,孟子代表儒家的左翼,荀子则代表儒家的右翼。这种说法虽能令人一新耳目,但不免过于简单化。孟子强调个人自由,就这一点说,他可以被看为是“左”的,但孟子重视超越道德的价值,与宗教比较接近。荀子强调社会对个人的控制,就这一点说,他可以说是“右”的;但他重视自然主义,与任何宗教思想都不相容,就这一点说,又可以说是“左”的。

人的地位

荀子以主张“人性恶”而著名。这与孟子所主张的“人性本善”正好相反。表面看来,荀子对人性的评价很低,而事实上,恰恰相反,荀子的理论可以称之为一种文化哲学。他的理论主旨是认为,一切良善和有价值的事物都是人所创造的。价值来自文化,而文化则是人的创造性成就。因此,在宇宙中,人和天地同等重要。荀子在著名的《天论》中说:“天有其时,地有其财,人有其治,夫是谓之能参。”

孟子说:“尽其心者,知其性也。知其性,则知天矣。”(《孟子·尽心章句上》)因此,在孟子看来,人要成圣,必须“知天”。荀子正相反,认为:“惟圣人为不求知天。”(《天论》)

荀子在《天论》中提出,天、地、人构成宇宙的三个力量,它们又各有自己的作用:“列星随旋,日月递照,四时代御,阴阳大化,风雨博施,万物各得其和以生。”这是天和地的作用。至于人的作用,则是运用天时地利,以创造自身的文化。《天论》中问道:“大天而思之,孰与物蓄而制之?”这是说,与其颂赞苍天,何若积聚财富、运用得当?他又接着说:“故错(措)人而思天,则失万物之情。”就是说,如果忽略人所当做的而去“思天”,就不可能懂得万物的情性。人忘记自己的职责去“思天”,就是干犯天的职责。荀子称,这是“舍其所以参,而愿其所参,则惑矣”。人与天地合参,就应该恪尽职责,如果人不尽自己的职责,而想与天地合参,那只是空想。

关于人性的学说

按照荀子的看法,人性也应当受到教养,没有教养就不可能成善。在《性恶》篇中,荀子说:“人之性,恶;其善者,伪(人为)也。”在《礼论》中,探讨了人的先天和后天的关系,他说:人“性者,本始材朴也;伪者,文理隆盛也。无性则伪之无所加,无伪则性不能自美。”这是说,先天和后天同等重要,在其中实际是强调了人的主观能动性。

荀子的人性论虽然与孟子正相反,但是他同意孟子所说,人皆可以为尧舜。他自己也说过:“涂之人可以为禹。”(《性恶》)有的人由于看到孟子、荀子两人的相同之点,于是认为这两位儒家并无根本的不同;其实,他们之间的不同是不容抹杀的。

按孟子的看法,人生来就有仁、义、礼、智“四善端”,人只要充分发展这四善端,就可以成圣。而荀子的看法是:人生来不仅没有善端,倒相反,生来就有恶端。在《性恶》篇中,荀子试图证明,人生来就有贪图利益和感官享受的欲望;但是人又生来就有智性,使人可以成善。在《性恶》篇中,荀子说:“涂之人也,皆有可以知仁、义、法、正之质,皆有可以能仁、义、法、正之具,然则其可以为禹,明矣。”孟子认为人皆可以为尧舜,因为人的本性是善的,荀子认为涂人皆可以为大禹,是因为人有智性。

道德的根源

由此势必引导到下面的问题:人怎样能够在道德上达到善?如果按荀子所说,人生来就有恶端,那么,善又是从何而来呢?在回答这个问题时,荀子提出两个论据。

首先,荀子指出,人的生存离不开社会组织。若没有在社会组织中的合作和互相支持,人不可能改善自己的生活。在《富国》篇中,他说:“百技所成,所以养一人也。而人不能兼技,人不能兼官,离居不相待则穷。”这是从个人求生存的角度来说的。荀子还从人需要在竞争中求生存指出,人“力不若牛,走不若马,而牛马为用,何也?曰:人能群,彼不能群也。……一则多力,多力则强,强则胜物。”(《荀子·王制》)

为这两项理由,人需要社会组织。为使社会组织起来,人们需要有共同的行为准则。因此而需要有礼(用礼来规范人和人之间的关系,如何相待,制定日常生活的共同准则)。儒家一般说来,都重视仪礼,荀子对此更加强调。“礼”是由何而来的呢?荀子在《礼论》中说:“礼起于何也?曰:人生而有欲,欲而不得,则不能无求,求而无度量分界,则不能不争;争则乱,乱则穷。先王恶其乱也,故制礼义以分之,以养人之欲,给人之求,使欲必不穷乎物,物必不屈于欲,两者相持而长,是礼之所起也。”这是说,人生而有欲,有欲就有求,求满足欲望而无节制,必定引起竞争,有争就有乱,乱则一事无成。先王制定礼(个人行为准则)义(道德),就是为了杜绝社会和思想的混乱。

在《富国》篇中,荀子还说:“欲恶同物,欲多而物寡,寡则必争矣。”这里,荀子提出人类社会种种问题的根源,就在于人们所爱和所恨的都是同样的东西。举例来说,如果有一个人喜欢征服别人,而另一个人则喜欢被征服,这两个和睦共处便不成问题。再假如人们所喜爱的东西十分丰富,如同空气那么多,那也就不成问题。或者,人们在生活中隔得很远,互不相干,彼此之间的问题也会简单得多。但是,世间不是那样理想的地方,人们必须住在一起,又无法避免竞争,于是对每个人的欲望都不能不加以节制。“礼”的作用就是规定应有的节制。凡建立起“礼”的地方,就形成“道德”;按“礼”而行的人就是有道德的人,违反“礼”的人就是没有道德的人。

这是荀子论述道德和善的起源的一个论点,它的思想基础是功利主义,和墨子的思想很相近。

荀子还使用另一个论据。他在《非相》篇中说:“人之所以为人者,非特以其二足而无毛也,以其有辨也。夫禽兽有父子而无父子之亲,有牝牡而无男女之别,故人道莫不有辨。辨莫大于分,分莫大于礼。”

这里,荀子指出了自然和文化的区别,或用庄子的词汇说,何为天,何为人。禽兽有父子、有雌雄,这是自然。在人类社会里,有父子关系、夫妻关系,这是文化和文明的产物。这不是自然的恩赐,而是人类的精神成就。人应当有社会关系和“礼”,这是区别人与禽兽的标志。按照这个论据,人的道德不是自然产生,而是由于人的需要,这个论点和孟子的论点比较接近。

在儒家思想中,“礼”的含义十分广泛。它可以意味着仪式、礼节或社会行为准则。“礼”可用以指所有这些内容,但在上面的论述中,“礼”的含义更多是指社会行为的准则。这时,礼所起的是规范作用。“礼”在人满足欲望时,加以规范。但是在用于礼节、礼仪时,礼有另一种作用,就是文化教养。在这个意义上,礼净化人的感情,使它纯洁、典雅。在这方面,荀子也做出了巨大的贡献。

关于礼乐的学说

在儒家的仪礼中,最重要的是祭(祭神)祀(祀祖先)。在古代,这些仪礼十分普遍,其中自然搀杂有不少迷信和神话的色彩。在《荀子》和《礼记》中可以看到,儒家对祭祀提出了新的解释,赋予它们新的意义。在儒家经典之中,有两部书专谈仪礼。一部是《仪礼》,叙述举行祭祀时的仪式细节。另一部书是《礼记》,内容是对仪礼的解释。据我看,《礼记》中的大部分是荀子门人所作。

人的头脑有两个方面的作用,一方面是智性的作用,另一方面是感情的作用。当我们的亲人去世时,从智性上我们知道,人死不能复生,而且也没有任何凭证表明灵魂永生不灭。如果纯粹按理性来说,为死者举行葬礼,并无需要。但是,人的头脑还有感情的作用。这使我们在亲人去世时,希望他再生,希望死者有一个灵魂,在另一个世界中继续活下去。当我们让这样的幻想在脑中驰骋时,我们把迷信看作真理,而否定了理性的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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