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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接纳基础上的奖励与惩罚(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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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接纳基础上的奖励与惩罚

现代学校教育要求教师尊重学生的个性和自尊心,不随意否定学生的言行,正确对待学生的错误,进行赏识教育。教师要多用鼓励的方法培养学生的自信心,多指导他们“该怎样做”,少批评他们“不该怎样做”。教师要常与学生进行“朋友式”的沟通与交流,鼓励学生发表自己的独到见解,从而与学生建立起良好的沟通关系。师生沟通过程中,一个最主要的原则就是在理解尊重的前提下接纳学生的情绪。

接纳学生情绪,就是无论学生在悲伤孤独或兴奋快乐时,老师都能够给学生的情绪以关注、尊重和理解,而不是立刻反对他的情绪。接纳情绪,不等于赞同学生的情绪或看法,而是先接纳,再想办法改变;就是先顺着对方的意思,然后把自己的意思说出来。而关注、尊重理解学生的情绪,方法就是换位思考,换位思考是理解的前提,很多时候就是理解本身。

接纳学生情绪这个方法,是所有方法中被运用最多的,既可以单独运用,也可以和其他方法一同使用。众所周知,人首先喜欢的是自己,其次喜欢像自己的人。教师如果接纳了学生的情绪,学生就会喜欢他们,信任他们,从而愿意接受他们的建议或看法。

一、运用奖励与处罚的局限性

奖励和惩罚是教师在教育教学过程中经常使用的手段。从心理学上讲,奖励是对人的行为的肯定性反馈;惩罚则是对人的否定性的反馈。奖励和惩罚的形式是多种多样的,可以是物质的,也可以是精神的,甚至一个眼神、一个动作、一个表情,都可以表达奖励或者惩罚。当人们获得奖励的时候,会有一种积极的情绪体验,而人们又希望重复获得这种体验,所以奖励能使被奖励的动机获得强化,使被奖励的行为重复发生。

惩罚的情况正好与之相反。当人们受到惩罚的时候,会有一种消极的情绪体验,而人们又不希望重复这种体验,所以惩罚能使被惩罚的动机得到负强化,从而抑制被惩罚的行为。教育学生的最佳时机,通常是在奖励或惩罚之后。受到奖励后,学生的身心倾向于肯定,最容易接受教师的教育。受到惩罚时,一种情况是因惩罚而产生消极甚至对抗的情绪,此时不及时疏导,就可能潜伏不良后果;另一种情况是学生“锐气顿减”,显得格外顺从,这就给教师提供了谈话的机会。因此,我们提倡教师在惩罚后,能做好相应的善后措施。

奖励学生时必须考虑学生的情绪与感受,否则是没有效果的。

1。动机性

当教师在运用奖励训练学生时,要有一个先决条件,那就是学生必须具有很强的动机。必须有一个强烈的需求,才能够让奖励生效。教师如果试图通过提供一个学生不是很需要的奖励来影响学生,往往达不到效果,学生根本不买账。例如,教师承诺学生如果学生期中考试考出好成绩,就给他唱歌,结果老师发现学生对此并不感兴趣。因为学生对老师唱歌没有一个很强烈的需求动机,所以最终不会产生良好的奖励效果。

2。及时性

当教师在运用奖励训练学生时,学生必须在足够短的时间内得到奖励,以便影响他的行为。教师在运用奖励训练学生时,如果告诉学生,假如他今天写完作业,那么星期日放假,老师带他们去春游,那么该教师可能很快就会发现这个遥远的奖励缺乏刺激学生立刻动手写作业的作用。

需要注意的是,运用惩罚时同样要兼顾学生的情绪感受。

首先,惩罚不能过于严厉。当教师在运用惩罚训练学生时,如果惩罚过于严厉,学生会完全避开这个情况。如果教师因为一个错误而非常严厉地惩罚学生,学生可能会“学会”不再试着做某事。

其次,惩罚要说明理由。惩罚并不是目的,而仅仅是制止学生继续进行错误行为的手段之一。若老师把惩罚看成是学生过错的“罪有应得”,而不讲明道理,惩罚就失去了本身的意义,其效果也是有限的。

再次,惩罚要有一致性。教师在实施惩罚时,如果受情绪影响,缺乏惩罚的一致性,则会引起学生的反感。对学生的同一种行为,老师情绪好时可能熟视无睹,情绪不好时则打骂训斥,这就给学生认识自己的错误造成了困惑。此外,对同一件事,老师们之间的意见有较大的分歧,一方坚决要惩罚,另一方却非要阻挡,这也会给学生造成混乱。

最后,惩罚要及时。当教师惩罚学生时,如果惩罚时间的不一致,在学生发生错误时不惩罚,却要等一段时间再说,这样也可能产生不良的后果。因为学生在这种情况下甚至不能十分清楚受罚的原因,一些小学生也许早已忘记了几小时以前的事。另外,有些老师喜欢“算总账”,把学生的几次错误行为加在一起而痛加惩罚,或者“老账新算”,在惩罚这件事时,把以前的事一一道来并严厉指责学生的种种不是之处。这些方式都会给学生造成混乱。

使用奖励和惩罚不仅需要教师具备心理学的专业知识,还要求教师具有大量的时间与耐心来训练学生,让学生做出符合自己意愿的行为。

二、教师在日常工作中常用的惩罚措施

在日常的工作中,以下各种处罚是教师通常适当采用的,当然,要予以必要的限制。

1。剥夺型惩罚

这类惩罚的特点是暂时剥夺学生的某些权利,以示警诫。要注意,剥夺必须是暂时的。

2。取消发言权

如果学生上课时乱说话或发言过多,侵占了他人的发言机会,教师可以暂时禁止他发言。但这种禁止不宜任意地延长到下一课,只有他连续犯同类错误,才可以把这种禁令延长一些。

3。不准进教室

如果学生无故迟到,或者不经允许闯入课堂,可以罚他在门口等待几分钟。但是,要注意:第一,一定要先询问迟到原因,如果他迟到有特殊原因,并非过错,就可以不惩罚,但要向全班同学说明,以避偏向之嫌。第二,时间一般不要超过10分钟。

4。请出教室

如果学生在课上不但自己不听讲,而且扰乱他人,或者故意与讲课教师顶嘴,影响教学活动无法正常进行,教师可以请学生离开教室。有些学校硬性规定教师不准轰学生出教室,这时这一处罚是行不通的,但是确实在很多情况下是不必这样做的。命令学生离开教室,绝不能只为泄一时之愤。还有,有些学生是轰不动的,硬轰会酿成事端。所以这个惩罚措施应该进行专题研究,分成多种情况,制定各种应对方案,笼统地说允许不允许没有意义。

5。回家取东西

如果学生多次忘记带作业、学具等,班主任可以令他回家去取,但是一定要问清学生距家远近、有没有钥匙、路上有没有安全问题等。小学生一般不能这样做,而对中学有些本来就喜欢逃学的学生,用这招则等于放虎归山。

6。放学不让回家

如果需要补写作业,或者进行个别谈话,可以在放学时不让学生回家,学生称受这种惩罚为“挨留”。需要注意的是时间不可以过长,而且要跟家长打个招呼,以免家长着急。一般不要耽误学生午饭、晚饭,而且,如果此法采用三次仍不见效,就要考虑换方法。

7。停课

如果学生犯了严重错误,或者学生之间、师生之间冲突激烈,确实需要暂时回避,可以停学生的课。笔者认为,应该规定班主任最多有权停学生三天课,而且要报学校备案,再长一些需经学校批准。停课必须事先通知家长。

8。调座位

将学生调离原来的座位,换一个靠前(便于教师监督)、靠后或单独(不易影响他人)的座位,这种惩罚方式也是必要的。此种惩罚的意图可以明确告诉学生本人,但是最好不要在全班宣布,以保护学生的自尊心。还有,要注意的是,新座位一定要保证学生能正常学习。例如,学生是近视,就不能把他放到后面去,即使他经常不注意听讲,否则就有放弃之嫌,会激化学生、家长与班主任的矛盾。

9。没收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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