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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唐初史家群体及其正史撰述1(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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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寿与敬播俱在中书侍郎颜师古、给事中孔颖达下删削。既家有旧本,思欲追终先志,其齐、梁、陈(周、隋)五代旧事所未见,因于编缉之暇,昼夜抄录之。至五年,以内忧去职。服阕,从官蜀中,以所得者编次之。然尚多所阙,夫得及终。十五年,任东宫典膳丞日,右庶子、彭阳公今狐德棻又启延寿修《晋书》,因兹复得勘究宋、齐、魏三代之事所未得者。十七年,尚书右仆射褚遂良时以谏议大夫奉敕修《隋书》十志,复准敕召延寿撰录,因此遍得披寻。时五代史既未出,延寿不敢使人抄录,家素贫罄,又不办雇人书写。至于魏、齐、周、隋、宋、齐、梁、陈正史,并手自写,本纪依司马迁体,以次连缀之。又从此八代正史外,更勘杂史于正史所无者一千余卷。皆以编入。其烦冗者,即削去之。始末修撰,几十六载。始宋,凡八代,为《北史》《南史》二书,合一百八十卷。其《南史》先写讫,以呈监国史、国子祭酒令狐德棻,始末蒙读了,乖失者亦为改正,许令闻奏。次以《北史》咨知,亦为详正。因遍咨宰相,乃上表。[27]

据此可知,李延寿先后参与《隋书》《晋书》《五代史志》的撰述,又私撰《南史》《北史》,也就是说,唐初所修八史,李延寿都是亲历者、参与者,这在唐初史家群体中除令狐德棻外并无他人可以及此。

历史学家的时代意识自会给历史著作注入社会的活力,使人读来能够得到更多的启示。唐初史家群体中,从监修国史到一般史官,多具有这种时代意识。史载:来济,“笃志好学,有文词,善谈论,尤晓时务”。[28]其实,在唐初史家群体中,房玄龄、魏徵、令狐德棻、李延寿等,都是关注、通晓时务的史学家,这是在30年间唐初史家群体能够撰成八部正史的一个重要原因。

唐初史家群体中,有一些史家具有家学传统,这也是唐初史家群体历史撰述中的一个积极因素。上文讲到姚思廉“能尽传家业”,是指他的父亲姚察本是陈朝史官,入隋后曾受命撰梁、陈二史。李百药之父李德林曾任隋朝内史令,“敕撰《齐史》未成”,“有子曰百药,博涉多才,词藻清赡”[29]。李百药撰《北齐书》,正是完成他父亲的未竟之业。李百药之子李安期参与撰《晋书》,反映了家学的继续延伸。至于颜师古的“少传家业”,是因其叔父颜游秦“撰《汉书决疑》十二卷,为学者所称,后师古注《汉书》,亦多取其义耳”[30]。当然,颜师古受益于家学,其功力和成就并不仅限于注《汉书》。具有家学传统的另一位史家是《南史》《北史》的撰者李延寿。他的家学传统显得更有传奇色彩和崇高价值。李延寿之父李大师曾在隋朝做官,隋朝灭亡后,他着手撰写南北朝历史,贞观二年(628年)去世,所撰未就。李延寿撰《南史》《北史》正是“追终先志”所为。他这样概括其父李大师的撰述旨趣:

大师少有著述之志,常以宋、齐、梁、陈、魏、齐、周、隋南北分隔。南书谓北为“索虏”,北书指南为“岛夷”。又各以其本国用悉,书别国并不能备,亦往往失实。常欲改正,将拟《吴越春秋》,编年以备南北。……既所撰未毕,以为没齿之恨焉。[31]

隋唐之际,李大师人生坎坷,竟有如此崇高的撰述志向,可谓中国史学史上一束灿烂的光华,而李延寿亦堪称唐初史家群体中继承家学的一个典范。

以上事实表明,唐初史家群体由各种人才构成,正是这些不同专长的史学人才汇聚在同一个时代、同一个环境、同一个史学氛围中,充分施展才华和智慧,造就了中国史学上的丰功:赫然流传至今的八部正史。

四、“总知类会”的作用和“监修”的责任

唐初史家群体在30年间撰写出了八部正史,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即“总知类会”的作用和“监修”的责任。用今天的话来说,这是关于学术组织工作的做法和经验。

贞观三年唐太宗在敕令修撰前朝史时,除作了明确分工外,有两句话非常重要:一是“秘书监魏徵修隋史,与尚书左仆射房玄龄总监诸代史”;二是令狐德棻除参与修周史外“仍总知类会梁、陈、齐、隋诸史”。这两句话,把这次修撰“五代史”的分工事宜从三个层面上作了周密的安排:第一个层面是“总监”,房玄龄为主,魏徵协助;第二个层面是“总知类会”诸史,令狐德棻负责;第三个层而是各史修撰的具体分工。具体的个人分工,已如上述,这里着重讨论“总知类会”的作用和“总监”的责任。

“总知类会”,顾名思义,是指通盘考虑与处置各史修撰中涉及内容和体例上的相互关联的具体问题。因是五史同修,又非出于一人之笔,内容和体例上的协调,实为修撰中关系到成败的一个关键。例如,从纵向上看,魏收的《魏书》以东魏为正统,故李百药作《北齐书》,上承《魏书》即可;而令狐德棻作《周书》则难以直接上承魏收《魏书》,因为中间缺了西魏一朝史事。因此,《周书》于帝纪中补叙了西魏的政治、军事大事。而《北齐书》所记,则包含了东魏、北齐两朝史事,这样就把史事理顺了。又如,从横向上看,《陈书》的内容,与《北齐书》《周书》《隋书》都有一定的联系,反之亦然。处理好这些联系,是修撰中十分重要的问题。在这些相互关联中,《周书》显得尤为复杂,其所记史事,不仅包括西魏、北周,而且兼及东魏、北齐和梁、陈乃至于隋。还有,梁元帝末年,宗室萧詧建立“后梁”,先后依附北周与隋,传三代历时30余年,但《梁书》不载此事,《周书·萧詧传》为之记载,避免了历史的“空白”。凡此,都应是“总知类会”中作通盘考虑并做出尽可能合理处置的。从梁、陈、北齐、北周、隋五代史相互间的诸多联系,可以想见当时修撰中出现的问题,也可以想见“总知类会”所要处理的种种问题及其重要性了。

贞观二十年(646年),唐太宗诏命重修《晋书》,“房玄龄奏德棻令预修撰,当时同修一十八人,并推德棻为首,其体制多取决焉。”[32]可以说,重修《晋书》之举,荟萃了当时一批优秀史学人才,而令狐德棻被同修者推为首,可见其在众多史家中有很高的声望,这同修“五代史”时“总知类会”诸史自有必然的联系。上文讲到敬播参与修撰《晋书》时,“与令狐德棻、阳仁卿、李严等四人总其要”。以敬播的才干,他在修撰《晋书》的过程中显然出力甚多。但在这个问题上,《旧唐书》与《新唐书》所记不甚一致,而《新唐书》的《令狐德棻传》与《敬播传》也不相同。《新唐书·令狐德棻传》记:“会修晋家史,房玄龄奏起之,预柬凡十有八人,德棻为先进,故类例多所诹定”。[33]但《新唐书·敬播传》又说:“又与令狐德棻等撰《晋书》,大抵凡例皆播所发也。”[34]以上四处记载,用语各不相同,但两《唐书·令狐德棻传》所记应是一致的,即“其体制多取决焉”“故类例多所诹定”。

那么,《晋书》的“体制”“类例”的重要性何在?这实际上涉及唐太宗为何要重修晋史的初衷了。唐太宗批评以前所著晋史,列举了多方面的缺点,而其中最重要的两条缺点是“不干预中兴”与“不通于创业”,即不是完全意义上的晋史:从新修《晋书》来看,不仅包含两晋史事,而且包含了与东晋同时存在的北方诸多少数民族贵族所建立的十六国史事,即《晋书》中“载记”部分。不论从政治大一统的观念来看,还是从民族大融合的观念来看,新修《晋书》的这一“体制”都是历史认识和史书编撰上的重大创获。正如刘知幾《史通·序例》篇引孔安国的话:“序者,所以叙作者之意也。”他进而引申说:“夫史之有例,犹国之有法。国无法,则上下靡定;史无例,则是非莫准。”[35]正是《晋书》的这一创制,使后人得以通览完整的两晋史事。其他如类传的分合、志目的设置与记事的断限等,也是重要的体制。如此看来,在“五代史”撰述中发挥着“总知类会”作用的令狐德棻,也是重修《晋书》的第一功臣。从前引李延寿《北史·序传》文字,可知令狐德棻对《南史》《北史》这两部私人撰述亦十分重视。或指出“乖失”,或予以“详正”,进而使其“遍咨宰相”,得以上奏唐高宗。要之,唐初八史,均与令狐德棻关系密切。后人评价说:“武德已来创修撰之源,自德棻始也。”又称他“贞度应时,待问平直。征旧史,修新礼,以畅国风;辨治乱,谈五霸,以资帝业。”[36]令狐德棻堪称唐初史家群体中的一个杰出代表。

现在来说“总监”的责任。贞观三年(629年),唐太宗敕修前朝诸史,命“秘书监魏徵修隋史,与尚书左仆射总监诸代史”。根据当时的制度,只有宰相才可任“监修国史”之职,魏徵当时是秘书监,诏命他协助房玄龄作为“总监”参与是役,表明唐太宗深知魏徵对历史有独到见解。尽管房玄龄、魏徵的政治出身迥异,他们在“草创与守成孰难”的认识上完全相反[37],但他们在贞观年间所发挥的政治作用却是一致的和巨大的。史载:房玄龄“博览经史,工草隶,善属文”。史家称赞他说:“既任总百司,虔恭夙夜,尽心竭节,不欲一物失所。闻人有善,若已有之。明达吏事,饰以文学,审定法令,意在宽平。不以求备取人,不以己长格物,随能收叙,无隔卑贱。论者称为良相焉。”[38]可见,房玄龄以宰相身份监修国史,任修撰“五代史”的“总监”,是用他的政治声望和人格魅力来履行他的责任。魏徵则不然,他是以对历史的深刻认识和对国事的高度关注来尽其职责的。这突出地反映在他为《隋书》纪传撰写的史论,以及为《梁书》《陈书》《北齐书》撰写的总论之中。他的《隋书》史论在总结隋朝的历史教训方面颇具新意而且精辟,认为:“其隋之得失存亡,大较与秦相类。始皇并吞六国,高祖统一九州,二世虐用威刑,炀帝肆行猜毒,皆祸起于群盗,而身殒于匹夫。”[39]这是鲜明地运用比较的方法来看待秦、隋两个王朝的兴亡成败,给人留下深刻的印象。魏徵还认为:“述其衰怠之源,稽其乱亡之兆,起自高祖,成于炀帝,所由来远矣,非一朝一夕。”[40]这种把乱亡的根源及其发展作深入分析的见解,也是发人深思之论。此外,魏徵对于人才、吏治、时势与英雄等问题,也在史论中多有精辟论断。[41]

魏徵撰写的《梁书》《陈书》《北齐书》的总论,各有其针对性,并非泛泛而论,足见其对历史形势的把握和对治乱兴衰的剖析,都显示出他的史论的精辟所在。例如:他这样评论梁武帝:

济济焉,洋洋焉,魏、晋已来,未有若斯之盛。然不能息末敦本,斫雕为朴,慕名好事,崇尚浮华,抑扬孔、墨,流连释、老。或经夜不寝,或终日不食,非弘道以利物,惟饰智以惊愚。……《易》曰:“天之所助者信,人之所助者顺。”高祖之遇斯屯剥,不得其死,盖动而之险,不由信顺,失天人之所助,其能免于此乎?[42]

这是指出梁武帝在有利的历史形势下,政策上未能“息末敦本”,自身又“流连释、老”,这就从根本上违背了先民所崇尚的“信”与“顺”,以至个人也都遭到可悲的下场。

魏徵批评陈后主这样写道:

后主生深宫之中,长妇人之手,既属邦国殄瘁,不知稼穑艰难。初惧阽危,屡有哀矜之诏;后稍安集,复扇**侈之风。宾礼诸公,唯寄情于文酒,昵近群小,皆委之以衡轴。谋谟所及,遂无骨鲠之臣,权要所在,莫匪侵渔之吏。政刑日紊,尸素盈朝,躭荒为长夜之饮,嬖宠同艳妻之孽,危亡弗恤,上下相蒙,众叛亲离,临机不寤,自投于井,翼以苟生,视其以此求全,抑亦民斯下矣。[43]

这一段评论,客观上揭示了这样一条政治规律:国君不了解社会,不知民间疾苦,其身边有“昵近群小”而无“骨鲠之臣”,必定走向“上下相蒙,众叛亲离”的败亡之途。

魏徵从人事的视角评论北齐的衰亡,他写道:

抑又闻之:皇天无亲,唯德是辅;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齐自河清之后,逮于武平之末,土木之功不息,嫔嫱之选无已,征税尽,人力殚,物产无以给其求,江海不能赡其欲。所谓火既炽矣,更负薪以足之,数既穹矣,又为恶以促之,欲求大厦不燔,延期过历,不亦难乎!由此言之,齐氏之败亡,盖亦由人,匪唯天道也。[44]

上述评论从治国理政的天时、地利、人和三个因素出发,尖锐地指出北齐统治者不爱“人力”、挥霍“物产”,骄奢**逸,自毁大厦,“盖亦由人,匪唯天道也”。这里,再一次显示出了魏徵的唯物历史观。

《旧唐书·魏徵传》指出:“《隋史》序论,皆徵所作,梁、陈、齐各为总论,时称良史。”[45]《隋书》乃魏徵主修,其史论署为“史臣曰”。《梁书》《陈书》总论则署为“史臣侍中、郑国公魏徵曰”;《北齐书》总论署为“郑文贞公魏徵总而论之曰”。贞观十年,魏徵已官至侍中、封郑国公,前者书之不误;后者当为后人改署,因“文贞”系贞观十六年(642年)魏徵去世后朝廷所赠谥号。要之,魏徵以其深于理解历史且善为史论,故能在“总监”五代史撰述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被时人称为“良史”。

唐初史家群体因其所处时代的推动及其自身的优点,从而在30年间先后撰成八部正史,成为中国史学史上值得彰显的一页。总结其中的经验,尤其是分析主客观的种种因素与正史撰述的关系,对于后人认识这一史学现象,颇具启发意义。这里,有两点尚须作简要说明:一是唐初史家在有关这30年中,其撰述成就并不限于八部正史,对于他们撰写的其他著作,因与本文多无直接关联,故从略。二是后人对这八部正史曾有过这样那样的批评,如《梁书》《陈书》《北齐书》为作者父祖立传;《晋书》参撰者不乏文学之士,喜采奇文异说入史;《南史》《北史》增删“八书”处多有不当,等等。这些批评大多不无道理,是研究中应当注意的问题,不必为前人掩饰。钱大昕说得好:“史非一家之书,实千载之书,祛其疑,乃能坚其信,指其瑕,益以见其美。”[46]后人对于唐初史家群体所撰八部正史,不是也应当这样看待吗?

[1]原载《人文杂志》2015年第6期。

[2]刘昫等:《旧唐书》卷一百二《刘子玄传》,北京:中华书局,1975年,第3169页。

[3]参见刘知幾:《史通》原序,明载其历官经过,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9年,第1页。

[4]参见刘昫等:《旧唐书》卷七十三《令狐德棻传》;宋敏求:《唐大诏令集》卷八十一。

[5]王溥:《唐会要》卷六十三《修前代史》,北京:中华书局,1955年,第1091页。

[6]王溥:《唐会要》卷六十三《史馆移置》,北京:中华书局,1955年,第1089页。

[7]刘昫等:《旧唐书》卷七十三《令狐德棻传》,北京:中华书局,1975年,第2598页。

[8]王钦若等:《册府元龟》卷五百五十四《恩奖》,北京:中华书局,1960年,第6657页。

[9]李延寿:《北史》卷一百《序传》记:“十七年,尚书右仆射褚遂良时以谏议大夫奉敕修撰《隋书》十志,复准敕召延寿撰录。”(北京:中华书局,1974年,第3343页)按:“《隋书》十志”即《五代史志》,可见当时两种称法都存在。

[10]参见宋敏求:《唐大诏令集》卷八十一唐太宗《修〈晋书〉诏》,北京:商务印书馆,1959年,第467页。

[11]《晋书》成书年代,参见杨翼骧等:《增订中国史学史资料编年》第1册,天津:南开大学出版社,1987年,第24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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