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灯
护眼
字体:

第9章 安史之乱 被腰斩的盛唐(第2页)

章节目录保存书签

什么意思呢?因为在唐初,刚刚经历完隋末大乱,许多人口死亡或逃跑,国家手头有大量的无主荒地,所以如果有府兵立了功勋,朝廷就可以把这些土地赏赐给这些有功将士们,这样一来,府兵们打仗的热情自然高涨。

可随着承平日久,人口越来越多,土地始终就是那么点,而且几十年来朝廷把手头的土地差不多赏完了,没有多余的田地给府兵们,于是均田制走向瓦解,府兵们既然得不到奖赏,自然而然也就没有了打仗的积极性,战斗力就衰了,府兵制实在办不下去,所以唐玄宗只能把这个制度给废止掉了。

这是最常见的传统史学理论,我不能说它不对,只能说它不全面,或者说有点过时了。

首先,当年宇文泰创立府兵制,面向的从来不是劳苦大众,而是小地主阶层。这个道理很简单,府兵的装备需要自费,一般只有小地主才可以承担得起。普通自耕农一天到晚在地里刨食,一个个都挣扎在温饱线上,你让他们自己买装备,等于是把他们往死里逼。故而早期的府兵制,选的都是“高户多丁户”(门第高且男丁多)的家庭。

可是常言道,富不过三代,许多家庭当年被定为府兵家庭的时候,或许真是有屋又有田,生活乐无边。可是万一子孙不肖,家里破产,从地主变成了贫农,可朝廷还让他们继续自费装备服兵役,这不是欺负老实人吗?

还有如花木兰这样的家庭,虽然家中没有衰败,可是人丁不旺,没有多余的男子,朝廷还非要让他们出人参军,难不成逼人大变活人?故事中的花木兰还可以女扮男装、替父从军,可在现实中,你真当所有人的眼睛都跟古装偶像剧男主一样,连战友是男是女都分不出来吗?

最关键的一点,府兵制虽然名义上是“兵农合一”,说是不耽误打仗,也不耽搁种地。可在实际操作中,每个士兵经常需要参加训练、宿卫、演习,以及远征打仗,怎么可能有空闲去耕地?

王安石为了恢复府兵制,搞了一个“保甲法”,然后就发现府兵所谓的“战时兵、平时农”根本就是骗人的。一来,不是每个人都精力旺盛到可以将二者兼顾;二来,不是每到农时的时候,府兵们都正好有时间回家种地。于是,府兵在本质上与脱产士兵没有两样。

如果是“高户多丁户”的家庭,府兵给家里人挣来了勋田,可以交给家中的其他男丁或是花钱雇几个家奴来打理耕耘。可正如我说的,那些破落的普通家庭,就算你给了他们勋田,他们也没有多余的人手去种,只能荒着,那跟没授田有什么区别?

所以,府兵制如果一直发展下去,就会变成了普通家庭就算能授到田,也没有精力去种,虽然官府给他们免掉了租庸调等税负,可还是抵不上当兵时要自己置办的装备口粮。长此以往,这些普通家庭活不下去,只能沦为地主家庭的附庸,冒名顶替地主家的傻儿子到战场上当炮灰,而地主阶层既有外人替自己家的娃服役,还能得到勋田,更有多余的人手进行种植生产,于是到最后肯定要变成“贫者愈贫,富者愈富”的糟糕状况。

在这种巨大的制度缺陷下,就算均田制没有崩溃,朝廷可以继续保证充足的授田,府兵制难道就真的可以继续推行下去了吗?

所以,岑仲勉先生就讲过,隋唐时期的府兵制并不先进,而是一种游牧社会的落后组织,只不过是鲜卑族入主中国,把这种汉族早就淘汰掉的制度再给借尸还魂,拉着中国往后走了而已。

晚唐的时候,有个人叫李繁,他在《邺侯家传》中写道:“北破突厥,西灭吐谷浑,南取林邑,东灭流求,皆府兵之力也。”

很多人因为这一条记载,就把唐朝初年的赫赫武功,都算到了府兵的身上,还表示府兵制是真的香,能打又省钱,多好。不得不说,李繁这句不负责任的口嗨,直接带歪了后世无数人,其中就有王安石、朱元璋,结果等他们模仿府兵制的时候,才发现根本就不是他说的这么一回事儿。

因为府兵制发轫于关中,所以隋唐两朝虽然是统一的全国性政权,可还是将关中秦地算成了他们的大本营。皇帝在推行府兵制度的时候,大多数军府都建在了关中,即“诸府八百余所,而在关中者殆五百焉,举天下不敌关中”,把府兵主力都留在了关中老巢,于是就形成了一种“外轻内重”的格局。

但是,如果遇到战争了该怎么办?

在唐朝初年,如果边疆发生战事,皇帝就会临时派遣一个“行军大总管”,把府兵全权交给他,让他带出去打仗,等打完了仗,再把军队还回来,大总管回归本职,士兵则通通解散,各回各家,各找各妈。

看出这个制度的弊病所在了没?

第一,行军大总管是临时设置的,他带的兵也是临时在各地召集的府兵,这就造成“兵不识将,将不识兵”的状况。这算是一把双刃剑,好的方面是因为士兵跟大总管不熟,如果大总管想造反,士兵们不会盲从。坏的方面是大总管与士兵萍水相逢,没有忠诚度就代表没有什么作战默契,战斗力方面大为削弱,所以隋炀帝、唐太宗才会动不动就御驾亲征,这是没有办法的办法,毕竟皇帝的威严比普通将军要强上一点儿。

第二,天下八百折冲府,五百都在关中,可以说边疆其实没有部署多少兵力。如果外敌入侵,就很容易破关劫掠,而以古代的消息传递速度,外敌打进来的消息先到长安,皇帝再赶紧选个临时大总管,召集府兵,等到军队集结完毕,再从关中出发,一路走到前线战场……敌人早跑了,这一来一回,严重贻误战机。

所以,在唐太宗时期,朝廷引入了一种叫“兵募”的征兵制度,意思就是某地发生了战争,大总管可以临时签发当地的壮丁从军。而这些“兵募”不但没有府兵的待遇(免税、授田),还要承担府兵的义务(自带装备和干粮),所以日子过得十分苦逼。之所以他们还能愿意打仗,一来是强制征兵,这仗你不打不行。二来是唐初的战争,朝廷几乎战无不胜,而且是行云流水的灭国战,战争时间短,往往个把月就打完了,不会出现“壮士十年归”的情况。最关键的是,每次打胜仗士兵都可以得到丰厚的赏赐,而许多“兵募”也因为在战争中立功,步步高升,成为了人上人,比方说我们所熟悉的薛仁贵同志,他就是以“兵募”入伍,在唐伐高丽的战争中表现亮眼,被唐太宗一眼相中,从此平步青云。

贞观年间,唐朝的作战方向为草原戈壁(东突厥汗国、薛延陀汗国)、青海新疆(吐谷浑、高昌、龟兹),还有东北朝鲜(高丽)。在这其中,东突厥、薛延陀、吐谷浑都是经济基础薄弱的部落民族,唐太宗以外交手段分化瓦解,趁对方天灾或者内乱重拳出击,故而每战必克,以风卷残云的速度消灭了这些部落联盟;西域都是一群小邦国,以唐朝的国力,能轻而易举地灭掉在情理之中,不足挂齿;而东北的高丽,在第一次战争中唐军虽然斩获颇多,但并没有打下来。

发现了吧,唐初的战争基本上都是速战速决的灭国战,所以不会出现“将军百战死,壮士十年归”的情况,只要让府兵和兵募一次性出征就可以解决问题。

但是,一旦面对高丽这样拥有完善制度与庞大人口的国家,唐太宗就无法复制之前的一战灭国,战争逐渐走向长期僵持,这样光凭府兵与兵募就不行了,毕竟这帮当兵的可不想在外地一待就是好几十年,所以唐太宗打高丽时只能动用契丹、奚的部族军,这两个部族本来就在东北,为唐朝威逼利诱而化用,成为了在前线与高丽对峙的炮灰,后来在武则天时期,契丹发动叛乱,东北的两番不能再为唐廷所用。

到了唐玄宗时期,唐朝的敌人要么是吐蕃、大食、南诏这样组织严密的国家政权,或者契丹、回纥这样向心力极强没有内乱空子可钻的凶悍部落,所以自然就不能复制唐初时期那样动不动就灭国的战争神话了。

自唐高宗以来,边疆的战争就逐渐出现了胶着化、长期化,战场上爆发的也往往不是两国决战,而是一来一回的拉锯战。这样一来,关中的府兵们不愿意常年背井离乡在边境站岗放哨,兵募们也不愿意打了半天也没有如唐初那样的战争红利,于是“义务兵”与“征兵制”这两大支柱都倒下了。到了开元时期,国家富强了,要往外面打了,那唐玄宗就必须得再重建一个全新的军制,来应对眼前纷繁复杂的战争状况。

开元十年,唐玄宗采纳了张说的建议,进行“募兵制”。也就是在边疆设立一个军事长官,叫节度使。这个节度使不是大总管那种临时官职,而是可以长期留在边疆节制军队,不但可以不用请示就能够全权指挥部队作战,还能在当地自行招募“健儿”参军入伍。这样一来,节度使制度就可以抹平府兵制“兵将不熟”“贻误战机”这两大短板。但缺点就是,你猜这些被节度使招募的“官健”们,他们是忠于皇帝,还是忠于节度使本人?

天宝元年,唐玄宗一共设置了九个节度使和一个实力略次的岭南五府经略使,史称“天宝十节度”,我可以简单地列举一下:

北庭节度使,治所在新疆,对付突骑施、坚昆,兵额二万人。

安西节度使,治所在新疆,对付吐蕃,兵额二万四千人。

河西节度使,治所在甘肃,对付吐蕃,兵额七万三千人。

陇右节度使,治所在青海,对付吐蕃,兵额七万五千人。

剑南节度使,治所在四川,对付吐蕃,兵额三万九百人。

朔方节度使,治所在宁夏,对付突厥,兵额六万四千七百人。

章节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