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50章 淤泥藏尸案 1985年湖北仙桃乡村女尸谜案(第2页)
从麦田往南,有一条小涧沟,和埋尸的那条分界沟垂直。涧沟水深只有二十公分左右,沟壁上同样有胶鞋划痕,还有明显的东西被拖拽过的痕迹——沟壁的泥土被刮掉了一层,露出一道长长的拖印。
侦查员们把这些痕迹串联起来,还原出了凶手的路线图。
第一现场是麦田。凶手在这里袭击了被害人,制服了她,实施了犯罪。然后将她拖到南边的涧沟——这是第二现场,拖拽了大约二三十米。再顺着涧沟拐进分界沟——这是第三现场,也是最终的埋尸地点。
在分界沟里掩埋尸体的时候,凶手遇到了一个问题:胶鞋踩进三十公分深的淤泥里,越陷越深,根本使不上劲。他干脆把胶鞋脱了,赤着脚踩在冰冷的泥水里,用双手把沟底的淤泥一捧一捧地挖起来,盖在尸体上。埋完之后,他从水沟西壁赤脚上了岸。
所以西壁上才会留下那枚完整的赤足脚印。而东壁和涧沟里的那些胶鞋划痕,是他穿着胶鞋拖拽尸体时留下的。
凶手就是一个人。穿着胶鞋来,赤着脚走。
杜佐亮看着那枚脚印,说了一句话:“这个人身强力壮,起码一米七。”
三
外围调查很快就坐实了尸体的身份。
死者叫张实芝,调低村一组人,二十四五岁的未婚女青年。正月初七——也就是2月26日——中午在千桥村姐姐家吃了午饭,一个人走回家的路上失踪了。家里人找了几天没找到,报了案,可活不见人死不见尸,谁也说不准她到底出了什么事。
法医的尸检报告出来后,会议室里安静了好一阵。
死者面部、颈部、腹部有八处刺伤,伤口是单刃锐器造成的,应该是一把水果刀之类的东西。但这些伤口都不深,没有一刀伤到要害,都不足以直接致死。
真正要命的是肺。法医打开胸腔后发现,死者的肺部表面有明显的肋骨压痕——那是被外力长时间按压造成的痕迹。气管和支气管里塞满了细小的泥沙和碎屑,一路延伸到肺部深处。
她是被活活按进水里溺死的。
八处刀伤是为了让她丧失反抗能力,最后的溺亡才是真正的死因。凶手把她打伤、控制住、实施了强奸,然后把她拖进水沟里,把她的头按进淤泥和浑水中,按到她不挣扎为止,按到她再也起不来为止。
杜佐亮把尸检报告合上,抬起头来,看着围坐在桌前的侦查员们。
2月26日下午三点左右,这是张实芝的死亡时间,也是凶手的作案时间。
接着是调查走访的结果。张实芝手上戴着手表,兜里有几块钱零钱,案发后这些东西一件没少。排除了图财害命。
张实芝的老实本分在整个调低村都是出了名的。她不爱说话,不爱串门,连村里放电影都很少去看。之前只谈过一次恋爱,男方嫌她太闷了,分了手,从头到尾没什么恩怨纠葛。排除了仇杀。
那就只剩下一种可能。
奸杀。
专案组的会议室设在屯岭村村委会一间十来平米的办公室里。条件简陋得不能再简陋——一张掉了漆的木头桌子,几把凳子,墙上糊着旧报纸。十一侦查员就挤在这个小房间里打地铺,被子往地上一铺就是床。夜里开着灯开会,白天散出去走访,晚上回来汇总线索,连着两天两夜没怎么合眼。
每个人身上都是泥。胶鞋上糊着厚厚一层干了的泥巴,裤腿卷到膝盖以上,小腿上全是泥点子。没有人顾得上洗,也没有人觉得有什么不妥。
刑警队长曾斌丞是那种说话不紧不慢但句句在点子上的人。他把现场勘查的所有材料摊在桌子上,开始给凶手画像。
“能把一个年轻力壮的农村女青年,从大路上劫持到两百多米外的麦田里,还要制服她、控制她,让她没法反抗,这个人必须是身强力壮的青壮年。五十岁的老头干不了,十几岁的半大小子也没这个本事。”
他翻了翻那枚赤足脚印的照片,接着说:“这枚脚印的尺码和步幅我们测算过了,身高在一米七左右。结合现场胶鞋印的磨损情况推断,这个人应该长期在田间地头劳作,脚底有厚茧,体格强壮。”
刑警队副队长杜新元接过话头。他长着一张圆脸,看着和气,但办起案来是出了名的“咬住不放”。
“你们看这个作案过程,”杜新元指着现场照片说,“先奸后杀,捅了八刀还不算,还要把人按进水里溺死。杀完之后不跑,花时间挖泥埋尸,连衣服都顾不上整理。这说明什么?说明这个人胆大包天,心狠手辣,而且——他不是第一次干这种事。”
杜佐亮把所有人说的拢了拢,划定了侦查范围。
张实芝走的那条路是大柳湖堰周边的乡间简易土路,偏僻、路况复杂,两边是田地和水沟,连个像样的路标都没有。只有屯岭、调低、董庄、千桥、冯台这几个周边村子的本地人才认得这条路。2月26日当天还有雨雪,气温低得冻手冻脚,外地人怎么可能在这种天气、这种路况下流窜作案?
而且埋尸的那条分界沟,距离屯岭村只有一华里。五百米。从屯岭村走过去,一根烟的功夫都用不了。
凶手就藏在这几个村子里。最大的可能,就在屯岭村。
四
侦查员们开始分头走访。对2月26日当天途经案发现场的四十二个人,一个一个地找,一个一个地问,什么时间走的哪条路,看到了什么人什么事,能回忆起来的全部记下来。
大多数人都说不出什么有用的信息。时间过去好几天了,又是雨雪天,谁在路上看到什么都记得模模糊糊的。但侦查员们不急,一遍问不出来就问两遍,两遍不行就三遍,反复地提醒、反复地追问,指望哪个人的记忆里突然蹦出一条关键的线索。
第十四天,这条线索真的蹦出来了。
屯岭村一个刚过门不久的新媳妇,在侦查员第三次上门走访的时候,终于说出了她一直憋在心里不敢说的话。
她说话的声音不大,好像在跟自己确认。
“正月初七那天下午两点多,我去千桥村走娘家,在大柳湖堰那里坐渡船过河。我过河的时候,正好碰见张实芝从对面过来。她穿了一件黄色的上衣,我记得很清楚,因为那个颜色在田埂上特别扎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