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第4页)
“啊?”
“没什么。每天一百块,可以吗?”
我迟疑着,想起了他只是为了见我就轻易满足了我的最低要求——于是决定现在可以表现得大方点。我摆了几下手:“先不谈了,相信你肯定会支付与我表演相称的报酬。”
“好吧,好吧。”布洛德本特不耐烦地转了个身,“乔克,通知空天站。然后给兰斯顿打电话,告诉他狂欢节计划启动了,让他跟上节奏。洛伦佐……”他示意我跟他去了洗手间。他打开了一个小箱子,问道:“你会用这堆垃圾吗?”
所谓的“垃圾”——某种定价过高的业余化妆套件,专门出售给年轻的戏剧爱好者。我带着些许厌恶看着它:“先生,你是希望我现在就开始扮演吗?没有时间来研究?”
“嗯?不,不是!我想让你换一张脸——以免在我们离开时有人把你认出来。这是有可能的,不是吗?”
我冷冷地回答,在公众场合被认出来是每个名人必须承担的代价。我还没来得及告诉他,伟大的洛伦佐肯定会在任何场合被无数的人认出来。
“好吧。那就换一张不是你的脸。”他立马离开了。
我叹了口气,看着他给我的那个儿童玩具,他肯定觉得它就是我这行人用的工具了——适合小丑用的油性颜料,气味恶心的速干胶,像是从玛吉阿姨家客厅地毯上薅下的假发套。没有一点硅胶皮肤,没有电动刷子,没有任何的现代装置。然而,一个真正的艺术家能用烧过的火柴,或是任何能在厨房找到的边角料,再加上他本人的天赋,创造奇迹。我调整了光线,进入了创作的冥想。
有几种方法能防止一张知名的脸被认出来。最简单的就是误导。让一个人穿上制服,那他的脸就有可能被忽视——你还能记得你上次碰到的那个警察的脸吗?下次他穿着便服时你还能认出他吗?同理,加装一个吸引眼球的特征也能起作用。在一个人脸上装个大鼻子,再配一个糟糕的酒糟鼻头;粗鲁的人会死死地盯着鼻子,讲礼貌的人会把头扭开——但他们都不会注意到脸。
我决定放弃这种原始的做法,因为觉得我的雇主希望我能完全避免人们的注意,而不是因为某种特征,尽管没被认出但却被记住了。这要困难得多。谁都能做到吸引众人的目光,但要做到不被注意就需要技巧了。我需要一张大众脸,就像不朽的亚历克·吉尼斯[5]那张永远无法被记住的脸一样。不幸的是,我带有贵族气质的英俊实在是难以掩藏——对于演技派来说是个缺憾。我的父亲常说:“拉里,你长得太他妈的帅了!如果你不勤奋练习,十五年后你仍然只是个小白脸,错误地以为自己是个演员——最后只能在大堂里卖糖果。‘愚蠢’和‘漂亮’是演艺行业中两个最糟糕的条件——你两者都有。”
然后他就会脱下皮带来刺激我的大脑。父亲是个行为心理学家,他相信只要让臀大肌在皮带下变得滚烫,就能抽离大脑里过多的血液。该理论听起来可能不太靠谱,但卓有成效。十五岁时,我已经能在钢丝上倒立,还能整页整页地背诵莎士比亚——或是点上根烟就能抢了别人的戏。
在我沉浸于创作之中时,布洛德本特的脸伸了进来。“天哪!”他喊了一声,“你怎么还没开始?”
我冷冷地盯着他:“我认为你需要我最佳的作品,所以不能着急。难道你能指望一位大厨在飞奔的烈马上调制出上等的酱料吗?”
“说什么马不马的!”他瞥了一眼手表的指针,“你还有六分钟。如果六分钟内你做不到,那我们只好赌一赌了。”
好吧!我当然希望能有更多的时间,好在我曾经替父亲出演过变脸戏,《暗杀休伊·朗》[6],七分钟内换了十五个角色——有一次甚至比他的最好用时还快了九秒钟。“站着别动!”我冲着他喊了回去,“我马上就好。”随后我化上了“本尼·格雷”的扮相,一个毫无特色的勤杂工,《没有门的房子》里的杀人犯——先在脸上从鼻子到嘴角画两道,打掉我脸上的神采,再在眼睛下画出眼袋,然后用五号颜料把整张脸涂成蜡黄色,整个过程用了不到二十秒——即便睡着了我也能完成,在他们录制之前,这部戏已经现场演出了九十二回了。
然后,我转向布洛德本特,他倒吸了一口气:“老天爷!是真的吗?”
我待在了本尼·格雷的角色里,没对他微笑示意。布洛德本特意识不到油彩实际上不是必需的。当然,它能让过程变得简单,但我用它的主要目的是因为他觉得要用。对乡巴佬来说,化妆就是颜料和粉末。
他依旧在盯着我。“我说,”他压低声音说道,“你能给我也来几下吗?但是要快?”
我刚想拒绝,但马上意识到这是一项对我专业技能有趣的挑战。我本想讽刺他,要是我父亲在他五岁时开始培养他,那他现在肯定在店里卖棉花糖,不过我决定放过他。“你只是想让自己不被人认出来吗?”我问道。
“是的,是的!你能给我涂点颜料,或是装个假鼻子之类的吗?”
我摇了摇头:“不管我怎么给你化妆,你都会像一个在万圣节讨糖的孩子。你不会表演,而且在你这个年纪也学不会了。我不会动你的脸。”
“嗯?但要是装上个假鼻子——”
“听好了。无论我在你的大鼻子上玩什么花样,你只会更加引起别人的注意,相信我。你看搞成这样行不行?无论哪个熟人看见你都会说:‘嘿,那个大个子让我想起了达克·布洛德本特。当然,他不是达克,但有点像他。’怎么样?”
“嗯?可以吧。只要他确信不是我本人就行。我应该在……怎么说呢,这个时候我不应该出现在地球上。”
“他肯定会百分百相信那不是你,因为我要改变你走路的姿势。这是你本人最显著的特征。如果姿势不对,那肯定不是你——只能是其他人,也长着大骨架和宽肩膀,看上去有点像你。”
“好的,教我怎么走吧。”
“不行,你学不会的。我会强迫你按照我的要求来走路。”
“怎么弄?”
“我会在你鞋子深处放几颗小石子之类的东西,迫使你用脚跟走路,让你站直。你无法再用太空人似的猫步了。唔……我再往你的肩膀上粘些胶带,提醒你要时刻挺胸。这就够了。”
“你真以为只要我改变步态,他们就认不出我了?”
“当然。你的熟人不会去深究自己怎么就那么确信那个人不是你。确信是某种潜意识层面的东西,不会被加以分析,更不会引发怀疑。哦,我会在你的脸上做个小花样,只是让你觉得放松——实际上并不需要。”
我们回到了套房的起居室。当然,我仍然是“本尼·格雷”,一旦进入角色,我必须在主观上做出努力才能变回我自己。迪布瓦在忙着讲电话。他挂上电话后看到了我,嘴巴都张大了。他急忙从保密角出来并问道:“他是谁?那个演员在哪儿?”他看了我一眼之后就挪开了目光,再也没看过我——“本尼·格雷”是个无聊的小人物,没必要注视他。
“哪个演员?”我用本尼那单调乏味的语调回应道。话音让迪布瓦的眼睛又回到了我身上。他看了我一眼,又挪开了目光,随后又一下子看了回来,看着我的衣服。布洛德本特大笑着拍了拍他的肩膀。
“你还说他不会演戏!”他又严肃地追问了一句,“你都联系上他们了,乔克?”
“是的。”迪布瓦疑惑地看了看我,然后又看着别处。
“好的。我们要在四分钟之内离开这里。让我们来看看你多快能搞定我,洛伦佐。”
达克脱掉了一只靴子,并脱掉了外套,拉起了衬衫,好让我粘胶带。就在这时,门口的灯亮了,门铃也响了起来。他停止了动作:“乔克,我们在等什么人吗?”
“可能是兰斯顿。他说过会尽量在我们离开之前与我们会合。”迪布瓦前去开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