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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手交钱,另外一手也交钱——货币市场
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的最大区别是,货币市场上出现的金融交易工具都是期限在1年以下的,如果在1年以上就属于资本市场了。
财务核算是以年、月为时间单位的,所以在考察资金流动性方面,财务上通常把“1年”作为时间界限,即1年以内的资金是临时、短期(其中3个月以内称为“临时”,3个月以上、1年以内称“短期”)资金,1年以上的资金则是中长期资金(1年以上、3年以内称为“中期”,3年以上称为“长期”)。
货币市场活动的目的,主要是保持资金流动性,以便能随时随地获得现实的货币用于正常周转。换句话说,它一方面要能满足对资金使用的短期需求,另一方面也要为短期闲置资金寻找出路。
关于货币市场,可以从市场结构出发主要关注以下几方面:
①同业拆借市场
同业拆借市场也叫同业拆放市场,主要是为金融机构之间相互进行短期资金融通提供方便。参与同业拆借市场的除了商业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外,还有经纪人。
同业拆借主要是为了弥补短期资金不足、票据清算差额以及解决其他临时性资金短缺的需要。所以,拆借期限很短,短则一两天,长则一两个星期,一般不会超过一个月。
由于同业拆借资金的时间很短,所以它的利率是按照日利率来计算的,利息占本金的比率称之为“拆息率”,而且每天甚至每时每刻都会发生调整。
同业拆借方式包括直接拆借、间接拆借方式两种。
直接拆借的主要步骤是,借入方填写一份借据给借出方,借出方同意并审核无误后开具支票交给借入方存入中央银行,这样,借入方在中央银行的存款准备金就增加了,起到了弥补资金差额的作用。
与此同时,借入方要开出一张金额相同、外加利息的支票给借出方,并且注明兑付日期。兑付日期到期后,借出方把支票通过票据交换清算收回本息,整个拆借业务过程就此结束。
在间接拆借方式下,由于借出方、借入方双方是通过经纪人交易的,所以具体步骤有很大不同。交易双方首先必须将自己所需拆入或拆出资金的数额、利率、期限等告知经纪人,然后由经纪人帮助介绍对象。一旦成交,再按照直接拆借步骤办理业务过程。
在我国,同业拆借市场最早是1984年成立的。1996年1月,中国人民银行正式启动全国统一的同业拆借市场,分为中央一级网络、地方二级网络两部分金融机构,拆借期限分为1天、7天、14天、20天、30天、60天、90天、120天、6个月、9个月、1年等。
②货币回购市场
货币回购主要是通过回购协议来融通短期资金的。这种回购协议,是指出售方在出售证券时与购买方签订协议,约定在一定期限后按照原定价格或约定价格购回出售的证券,从而取得临时周转资金。容易看出,这种货币回购业务实际上是把证券作为抵押品取得抵押贷款。
反向的货币回购叫逆回购。意思是说,买入方在买入证券时与出售方签订逆回购协议,同意在一定时间后按照原定价格或约定价格出售所买入的证券。
上述货币回购业务中所指的证券,包括股票、债券等各种类型。在我国,目前允许进行回购交易的证券主要是政府债券(国债)、金融债券、中央银行债券。回购协议期限最少可以是1天,最长可以几个月。
容易看出,每一笔货币回购都会涉及到交易双方两个主体、初始交易和回购交易两张契约。
③商业票据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