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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资金是通过什么渠道漂白的——洗钱
洗钱是金融学上的一个专有名词,意思是“将金钱净化”。不过,它的原意倒也确实说的是“把脏的钱洗洗干净”。先看一个小故事:
20世纪20年代,美国芝加哥有一个犯罪组织买了一台投币式自动洗衣机,开了一家洗衣店。每天晚上结算收入时,就把其他非法所得而来的脏款也和洗衣业务所得混在一起向税务机关申报纳税,这样就给他们的非法收入、非法财产披上了合法外衣。
后来,洗钱的概念被用在了金融学上,但这时候已经不能望文生义地理解为钞票脏了用水“洗一洗”,或是简单地“换一下钱”了。
根据我国《反洗钱法》定义,洗钱是指通过各种方式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等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活动。
毫无疑问,需要洗钱的资金都是非法的,并且一般都与恐怖主义、毒品交易、海关走私、行贿受贿、偷税逃税、黑社会性质的集团犯罪有关。想一想就明白,如果是光明正大的,又何必如此这般费尽心机呢?
关于洗钱,可以主要关注以下几方面:
①洗钱的主要特点
a。方式多样化
为了逃避监管和追查,洗钱的方式目前已经非常多样化。从洗钱工具看,包括金融机构提供的金融服务、空壳公司、伪造商业票据等;从经济方式创新看,包括网上交易、网络银行转移赃款等。
尤其是专业洗钱组织,更是对各种洗钱手段和方式的组合运用达到了滚瓜烂熟的地步。
b。过程复杂化
由于洗钱的目的是要改变犯罪所得的原有形式、消除犯罪证据、冒充合法收入,或者至少也要和合法收入融为一体,所以洗钱者总是不厌其烦地采取各种复杂手法、通过种种中间形态来达到目的。稍有疏忽或遗漏,别人就很难在这种眼花缭乱中发现洗钱的痕迹。
c。对象特定化
一般来说,洗钱的对象是特定的资金和财产,当然这些资金和财产肯定是和犯罪活动有关的,因为只有非法所得才有洗钱的必要。
d。活动国际化
随着经济全球化发展,洗钱越来越呈现出国际化特征。这一方面是因为人员往来、商品运输、资金流动、信息传播手段的国际化,为洗钱活动创造了极大的方便条件;另一方面,还在于洗钱国际化更容易逃避本国法律制裁。当然,这些非法所得收入的取得往往具有跨国、跨境特征,也是一个重要原因。
②洗钱的主要行为
根据法律解释,洗钱罪的主体可以是金融机构也可以是个人,以下5种行为都属于洗钱罪:
提供资金账户的;
协助将财产转换为现金或者金融票据的;
通过转账或者其他结算方式协助资金转移的;
协助将资金汇往境外的;
以其他方式掩饰、隐瞒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收益来源和性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