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协调利益上的矛盾(第4页)
他所在的企业,以前曾施行充分的“人性化管理”:员工不仅享受高工资、高福利、免费医疗,而且规章制度对他们而言基本是形同虚设,若非重大错误,不然就很少有被严格追究违规责任的,连通报批评都没有,更遑论罚款了。刚开始,员工们出于对企业的感激心理,尚能自觉地勤奋工作、遵守纪律;但时间稍微一长,“主人翁意识”日渐高涨,如消极怠工、违规乱纪等各种不良现象,都如瘟疫般一一爆发出来,几乎使企业活活垮掉。
该人力资源经理上任后,本着“治乱政用重典”的决心,在处罚机制上着实下了几剂“猛药”。他在报请企业高层后,作出规定:对员工日常的工作失误和违纪行为,依照情节轻重和造成损失的大小,采取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察看、开除等多种形式的处罚。实施后,尽管效果非常喜人,但也还是有问题:据说是个别员工“面皮比较厚”,光是给予警告和记过,他们闻过则忘,根本不往心里去。
为此,他就使出“必杀技”——罚款,将员工的违规情况和绩效考核同奖罚直接挂钩。据称,所有问题就此迎刃而解。
当警告不再奏效,当记过渐失威力,而员工所犯的错误尚不足以将之开除的时候,企业应该庆幸还有罚款这个“辅助性管理工具”可资利用。相对于批评、警告、记过这类“鸡毛掸子”,交纳罚金这样的“割肉之痛”,攸关生计,相信并不是每位雇员都可以不把它当一回事的。
路边有条高压线,路人都被严厉告知不得上前触摸。有人不听劝告,非要上去摸一下不可,结果被电击中。对这种人,我们除了心生同情之外,多少觉得他有点“活该”。
罚款也是如此。每个单位都有自己的“天条”及规章制度,单位中的任何人触犯了都要受到惩罚。制度明明规定了员工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好像是标明了在哪里有“高压线”,令行禁止、不徇私情。这样如果偏偏还有“不信邪”的家伙要去碰碰,结果即使被碰得“头破血流”,又岂能怨得别人?
比如说,企业为培养员工的良好习惯、保证体系健康稳步运营,一般都会规定几大类禁忌,包括吸烟、吃零食、旷工,以及上班时间串岗、打瞌睡等,言明如有违反,就要被罚款。有员工看旁人没注意,就哪里凉快哪里睡去了,当他接到罚单向人大吐苦水时,我们能同情他、并向他颁发一面“委屈奖”吗?所以说,制度实际上只是用来约束、规范、管理那些违反制度和有违反制度动机的人;对遵纪守规的员工来说,即使制度的条款再苛刻、罚款的额度再大,也跟没有差不多。
四川希望集团的治厂方针,是“以慈母般的关怀善待员工,用钢铁般的纪律治厂”,一向为外界所称道。陈育新用他近20年的企业管理经验证明:在严厉基础上的宽容效果才好,在宽容之后的严厉才更有力度。他认为:必须让员工明白,宽容是有限度的,并且宽容只会发生在提高认识之后。该企业有所谓的“十不准”戒规,据透露,里面的条款“几近苛刻”。到海尔参观过的人也都知道,这家企业的员工走路都被要求靠右行,在离开座位时则需将椅子推进桌洞里,否则,都将被罚款……企业作这样的规定,无非是希望全体员工在心目中形成一种强烈的观念:制度和纪律是一条不可触摸的“高压线”。
但是,罚款制度毕竟是手段不是目的,使用过滥就会适得其反;同时任何企业的管理制度和行为规范,并不是十全十美的,它有一个建立、健全和完善的过程。企业制定和推行罚款制度,关键是要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公心的原则,并从技能培训、企业文化建设和建立科学的奖惩机制入手,使员工心悦诚服、勇于认错。
借用“热炉法则”,来阐述罚款制度的四大惩处原则:
①警告性原则:热炉外观火红,不用手去摸,也可知道炉子是热得足以灼伤人的。为让员工趋利避害,企业的领导者就要经常对下属进行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宣传,以警告或劝诫员工不要触犯规章制度,说明罚款的种类和额度。如果有企业平常把规章制度藏在抽屉里,谁都不知道里面规定了啥内容,等到员工违规后,才拿出来作为罚款的依据。这样做,显然不能服众。
②验证性原则:用手触摸热炉,毫无疑问地会被烈焰灼伤。谁若明知企业有相关规定,还要以身试“法”、触犯单位的规章制度,就一定要对其进行惩处,以明纪律、以儆效尤。
③即时性原则:碰到热炉时,立即就被灼伤。惩处必须在错误行为发生后立即进行,决不拖泥带水,决不能有时间差,以便达到及时改正错误行为的目的。
④公平性原则:不管谁碰到热炉,都会被灼伤。管理者应该是罚款制度最直接的体现者,对自己倡导的制度更应该身体力行。如果“刑不上大夫”,那么罚款制度有不如无,甚至比没有更糟糕。
此外,企业在制定罚款制度时,还必须遵守合理、合情的原则。比如说,员工在厂区内违规吸烟,你即使罚他一二百元谁都没有话说,但如果提出罚款一万元,那就有些过了。在这方面,我国法律也有明确规定:企业对员工的罚款金额,不得超过本人工资的20%。
机制的创新和进步也很重要。管理者一方面要鼓励员工行使自身的权利和义务,以合理化建议等形式通过正常渠道对罚款制度进行完善,积极寻找更多替代罚款的其他办法;另一方面,更要大力激励员工,包括加大奖励额度和范围,有了罚也要有奖,形成“奖励为主,处罚为辅”的激励型管理机制。
只有当员工们理解、认同了企业的罚款制度后,才会少了因为“要罚我”而萌生的反感,多了“我认罚”的坦然和勇气。
说服下属需要技巧
管理者要想打消员工心中的不满情绪,就要有能力说服对方。说服员工需要管理者具备一定的沟通技巧。
(1)适度褒扬,顺水推舟
每个人的内心都有自己渴望的“评价”,希望别人能了解,并给予赞美。身为管理者,应适时地给予鼓励慰勉,褒扬员工的某些能力,引导他们顺水行舟,更加努力地工作。例如,当员工由于非能力因素拒绝接受某项工作任务时,管理者为了调动他的积极性和热情,可以这样说:“当然我知道你很忙,抽不开身,但这种事情非你去解决才行,我对其他人没有把握,思前想后,觉得你才是最佳人选。”这样一来就使对方无法拒绝,巧妙地使对方的“不”变成“是”。这一劝说技巧主要在于对对方某些固有的优点给予适度的褒奖,以使对方得到心理上的满足,减轻挫败时的心理困扰,使其在较为愉快的情绪中接受你的劝说。
俗话说,设身处地,将心比心,人同此心,心同此理。许多说服工作遇到困难,并不是我们没把道理讲清楚,而是由于劝说者与被劝说者固执地据守本位,不替对方着想。如果换个位置,被劝说者也许就不会“拒绝”劝说者,劝说和沟通就会容易多了。管理者在劝说员工时,尤其应注意这一点,并自觉地运用到工作中,清除无形的情绪障碍。管理者站在被劝说者的位置上瞻前顾后,同时,又把被劝说者放在管理者的位子上陈说苦衷,抓住了被劝说者的关注点,使他心甘情愿地把天平砝码加到管理者这边。
(3)求同存异,缩短差距
上下级之间或多或少都会存在“共同意识”,作为管理者,为了有效地说服员工,应该敏锐地把握这种共同意识,以便求同存异,缩短与被劝说对象之间的心理差距,进而达到说服的目的。管理者要说服员工,就要设法缩短和别人之间的心理距离。而共同意识的提出,则能使激烈反对管理的人,也不再和管理者意见相反了,而且会平心静气地听从管理者的劝说,这样,管理者就有了解释自己的观点,进而攻入别人之心的机会。
(4)推心置腹,动之以情
古人云:感人心者,莫先乎情。管理者的说服工作,在很大程度上,可以说是情感的征服。只有善于运用情感技巧,动之以情,以情感人,才能打动人心。感情是沟通的桥梁,要想说服别人,必须跨越这一座桥,才能到达对方的心理堡垒,征服别人。管理者在劝说员工时,应推心置腹,动之以情,讲明利害关系,使对方感到管理者的劝告并不抱有任何个人目的,没有丝毫不良企图,而是真心实意地帮助被劝导者,为他的切身利益着想。白居易曾写过这样两句诗:“功成理定何神速,速在推心置人腹。”今虽非古,情同此理。
(5)克己忍让,以柔克刚
当员工与自己的意见和看法相左时,作为管理者,切忌用权力去压倒员工。如果那样做,也只能是千斤压而不服的状况,员工的反抗会像收紧的弹簧一样随时扩张、爆发。而高明的方法应该是克己忍让,对对方礼让三分,以柔克刚,让事实来“表白”自己。一旦管理者这样做,其高风亮节必然会激起员工的羞愧之心,员工会打心底里由衷地佩服管理者的度量,在无形中便接受了规劝与说服。这种容忍的风范和“四两拨千斤”的说服技巧常常能赢得员工真诚的拥护与尊敬。
(6)先行自责,间接服人
当你作为一个管理者,欲将某一困难的工作任务交付员工时,明知可能不为对方接受,甚至还会引起他的非难,但此事又太重要实在非他莫属。要说服他十分困难,不妨在进入主题之前先说一句:“现在我要向你说这么一句话,虽然明知你会感到不愉快!”对方听了以后,便不好意思拒绝或非难你,因为你毕竟是管理者。先行自责,就等于在对方的手脚上加了枷锁,使他无法拒绝你,无法拒绝你的意见,从而接受你的难题,达到间接服人的目的。
管理者说服别人,总不能一律板着脸、皱着眉,而且,这样子很容易引起被劝说人的反感与抵触情绪,使说服工作陷入僵局。在工作中,上级说服员工时,可以适当点缀些俏皮话、笑话、歇后语,从而取得良好的效果。这种加“作料”的方法,只要使用得当,就能把抽象的道理讲得清楚明白、诙谐风趣,不失为说服技巧中的神来之笔。
(8)为人置梯,保人脸面
管理者要改变部下业已公开宣布的立场,首先要做的就是尽量顾全他的面子,使对方不至于背上出尔反尔的包袱,下不了台。假定管理者与员工在一开始没有掌握全部事实的情况下发生了分歧,作为管理者,为了劝服员工,他可以这样给员工铺台阶:“当然,我完全理解你为什么会这样设想,因为你那时不知道那回事。”或者说:“最初,我也是这样想的,但后来当我了解到全部情况后,我就知道自己错了。”为人置梯,可以把被说服者从自我矛盾中解放出来,使他体面地收回先前的立场。在实际工作中,管理者最好采取单独面谈的方式,让员工避开公众的压力,使其反省。这样,员工定会顺着你给出的梯子,走下他固执的高楼,并且还会因为你保全了他的脸面而对你心存感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