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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十首诗韩同轩写得实在不容易。白天在办公室里要逃开同事,晚上在家里要避开朱婕。以前和柳依红没闹翻的时候,谁也不会想到他是在给柳依红写诗,因此也就少了许多戒备。经历了那一番事情之后,许多人都通过他的口知道了事情的真相,如果现在让人知道他又开始给柳依红写诗了,那事情可就大了,光是一个朱婕就足以够他受的。
想想都觉得可怕,还是谨慎小心的为妙。
朱婕这一关,还就偏是不好过。朱婕是个十分理性的人,可能是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因吧,理性的朱婕十分喜欢读韩同轩的诗,这是韩同轩最吸引她的地方。韩同轩无论写了什么,她都知道的一清二楚,是个忠实的第一读者。这个第一读者除了喜欢诗歌之外,还喜欢诗歌发表之后寄来的稿费单子。自从结婚之后,她就把韩同轩挣的稿费一笔笔记了下来,有时杂志社寄的不够及时,她甚至会催促韩同轩过问一下。也就是说,要想瞒住给柳依红写诗这件事,就必须让朱婕压根就不知道这些诗的存在,变有形为无形,化腐朽为神奇。
难度当然是有的。写诗的时候一般是在深夜,悄悄地把书房的门插了,挑灯夜战。韩同轩写作有个习惯,写下一个题目,紧接着就在右下方写上自己的名字。以前给柳依红写那些东西的时候也是这样。看着自己的名字写作,他会感到一种塌实和温暖。现在当然是不能写了,如果写上了自己的名字,将来一旦败露了怎么办?无法解释的!无法解释就只能不写,不写心里就觉得缺点什么是的。韩同轩想象着那个地方将来发表出来以后应该是柳依红的名字。这样,柳依红就仿佛是站到他的眼前了。
也真是件很奇怪的事情。当想象中的柳依红站到他眼前的时候,韩同轩觉得自己十分富有创作**,写出的诗竟然连他自己也觉得吃惊。难道只有给柳依红写诗的时候他才是富有**和超常才思的吗?他百思不得其解,并因此而感到郁闷难当。
十首诗果然都是精品,其中的一首《爱是一种绝症》,就更是令他爱不释手。
他在诗中写道:
此时的天空很古老
地平线上
一头古怪的牛
和天边的云朵一起放牧
可疑的季节
可疑的青草
夕阳辉煌地堕落
如此残忍的孤独不容置疑
爱情尤如这傍晚的风
没有退路
只有绝路
手下的文字在星夜狂奔
词不达意的表白
让水着急
失明的肉体
投入镜子的怀抱
以身相许
肓从的欲望烂醉如泥
忍受有你和没有你的日子
让我说什么
语言的洞穴吹来凉风
让我学会忘却恐惧
爱是一种绝症
韩同轩把这些诗小心地打印出来,悄悄地放进皮包的夹层。这是要送给柳依红的,尽管有点舍不得但也还是要送。机子里也是备份了的,放在一个单独的设了密码的文件夹里,没事的时候就偷偷打开看看,如同是在探望一个出色的私生子。
柳依红让韩同轩点菜,韩同轩没有客气,鱼翅、鲍鱼、龙虾什么的点了一通。柳依红微微笑着,并没有露出心惊肉跳的不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