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一个人的探戈(第4页)
我抱起简清的遗孤,那个小小男孩子,悄悄在他的衣袋里塞进一叠钱。那男孩大约两岁光景,眉眼像极母亲,将一只手指含在口中吮吸着,轮流瞪着我和闻莺看过来又望过去,毫不怯生。
闻莺说:“孩子长得真像母亲,很秀气,可惜是男孩,如果像简清一点就更好了。”
简太太看着孩子,忽然咬一咬牙,下定决心地,很快地说:“其实,这不是简清的孩子。”
“什么?”我同闻莺一齐大惊。闻莺更是脸上变色,失声质问:“你欺骗简清?枉他对你那么好……”
我以眼神制止闻莺,听简太太细述前情。
原来,当简太太还是陈姑娘的时候,一时轻信,与一个城里人发生关系,并且怀了身孕。本来一心以为可以母凭子贵,从此鲤鱼跳龙门成为城里人。不料事情揭穿,却发现那人早已结婚生子,与她根本是逢场作戏。陈姑娘一时想不开,追上门去要死在那人家门前,来个一尸两命。
简清知道了这件事,便对姑娘说,如果你担心孩子生下来没身份,不如嫁给我,你的户口也可以随之调进城里来,只要我不说,就没有人知道你的过去。孩子出生后,只要你愿意,随时可以改嫁。唯一的条件,是希望孩子可以姓简,并且永远保守这个秘密,不要伤了简家父母的心。
这对陈姑娘来说,不啻是天上掉下来的好事,自然立即同意。而简父因为儿子一直不肯娶亲的事愁得头发都白了,听到简清终于肯结婚,喜出望外,连媳妇是农村户口也不计较,痛痛快快答应了婚事。
婚后不到半年,陈姑娘生下儿子来,简清父母虽然也曾怀疑过,但简清一口咬定是他自己婚前做下荒唐事,而且简清夫妻相亲相爱,十分和睦。反正有个孙子喊爷爷奶奶了,老人也就乐得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简太太流着泪说:“我从来没有瞒过简清,简清也从来没有嫌弃过我。他给了我所有我想要的,城市户口,孩子的身份,从没有和我红过一次脸,他是天底下最好的丈夫,最好的爸爸。”
事实如此出乎意料,我与闻莺都意外极了,仿佛听到天方夜谭,久久不能置信。
闻莺忍不住问:“既然这样,你又为什么会把秘密告诉我们呢?”
“你们是他最好的朋友,一定会帮他守秘。这个秘密憋在我心里太久了,太闷了,我一直想找个人说一说……”
“你以后打算怎么办?”
简太太茫然地摇头:“简清一死,家里的顶梁柱也就塌了。下一步怎么走,我也不知道。”
闻莺又问:“那个男人呢?孩子的亲生父亲,他知道这些吗?”
“他干嘛要知道?”简太太忽然板起脸来,“这是简清的儿子。简清才是孩子他爸。”
闻莺自作聪明地点头:“你恨那个人,所以不想让他知道,是不是?”
“不是。”简太太认真地辩解,“简清教给我,爱一个人是不会恨他的。简清说,不论当初是为了什么,我们在一起的时候,我开心过,这就够了。以后,我可以一直想着我开心的时候,至于不开心,能忘就忘了,忘不了的,也不必一直记在心里。因为我已经遇到了他,老天爷已经给过我补偿了,我没什么可怨的。”
我与闻莺不禁都沉默了。世间至爱的真理,由一个农家妇人口中说出,格外动人心魄。
是的,简清教会每一个人的,都只是爱,没有恨。
简太太从我怀中抱回孩子,怜爱地看着他,低声说:“我老是不相信简清真的走了,老是不能相信。我跟简清过了不到三年,他给我们母子的,远比我们想要的多得多,如果他不死,我们一定会很恩爱,很幸福,好好地过一辈子……”她捂住脸哭起来,眼泪从指缝间渗出,一滴滴落在孩子的小脸上。
孩子睁大眼睛看着我,忽然咧嘴一笑,极其灿烂明媚。
我心中大恸,几乎站立不住。
缠了白纱的像框上,简清温和地笑着,可是眼神如此寂寥。也许只有我知道他最渴望最忧虑的是什么。
其实简清给任何人的,都比他们希望的更多。
我第一次想,也许死神并不可怕。所谓死神,应该是以死亡的形式向生者展示活着的道理的神明。
简清,便是了。
我想起与他唯一的那次相会,想起他那冲淡而温和的态度。已经将死了,却在热诚地向人布道生的真谛,他的字典里,只有感谢,没有抱怨,只有给予,没有索取。或者对他而言,付出便是最大的得到。
与他相比,我斤斤计较于我爱丹青或拂廊谁更多一些,或者选择拂廊还是琳娜哪个更适合于我,显得多么浅薄而无聊。从没有一次,我像现在这样更加透彻地了解爱,了解生存与死亡,了解人活一世的价值所在。
只有在死亡面前,人们才能变得如此透彻而纯净。而简清,他清楚地将死亡展现在我面前,以他的涅磐完成了我的重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