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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前世她曾经叫做任碧桃(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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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时候大班会问起她从前的经历,她便大大地睁着一双眼睛,好像要哭的样子,却说不出一句话。金大班便拍拍她的肩安慰:“算了,别想了,都过去了。”这样,便谁也都不知道她的过去。她自己也渐渐地忘记,忘记了山村里没完没了的冬天,忘记了曾经订过亲的顾三,忘记了卢府里一年一度的桃花和呼奴唤婢的姨娘生涯,也忘记了码头工棚死里逃生的噩梦与来到百乐门前的流浪。

苦难像河水,她的心却像浸在河水中的竹篮子。篮子在水里时,看着篮底满满的全是水样的烦愁;一旦提出水面,就漏得一滴不剩,只有一些湿痕了;等再经了时日见了阳光,那便连痕迹也看不到,完全地无影无踪了。

碧桃的心底里留不下任何烦恼坎坷,充满的全是对现实的满足。她好像天生就在这里长大,一开始便认识金大班似的,当这里是她的家,大班是她的亲人,用一种毫无怀疑的态度生存其间,活得十分从容滋润。

日子在华尔兹的旋转中一天天地过。她的名气很快大起来,身价很高,同她跳舞要预约,如果想一同吃饭逛街,那更是要花费许多心思同银钱。

她遇到了许多像卢老爷那样的人,有钱有地位有家室,可是还要管不住地往外跑,在外面的女人身上大把花钱;

她也遇到许多像李管家那样的男人,在主人与下人之间投一点机赚一点钱,然后就妄想享受和主人一样的挥霍与**乐;

她甚至还遇到许多像长大了的二少爷克靖那样的少年公子,身世不明,地位不明,所以总有很多怨愤和委屈,要从脂粉间寻求慰藉以及红颜知己……

然而她独独没有遇到一个像大少爷那样的人。没有人可以像他那样温文尔雅,高贵神圣。没有人可以像他。

像他那样的人是不会来到这纸醉金迷的烟花繁华地的。

她是生活在夜间的,大白天多半用来睡觉,即使醒着,也打不起精神,像只被净身出户的仓鼠,茫然而迟钝;他却是属于白天的,光明正大,悠闲地散步在春天里,阳光下,花林中。他经过的地方,总有一股隐约清新的花香。

他们的生活都没有一个交界点。

不管她在华尔兹的乐曲中转过成千上万个圈儿,脚步却依然停在原地。

她找不到他的。

只有在这样的时候,她才会对现状有一点反思,同时对自己的身份有一点自卑。她也想过是不是要去火柴厂或是缝衣车间找一份女工的工作,然而料想那样不见天日的生活里更加不可能见到大少爷,便也打消了这个念头,仍然只得日复一日自欺欺人地在华尔兹的舞步里独自偷欢。

她对每个人都好,从不发脾气使性子,可是也不是很热情,对于“欲迎还拒”和“俯仰承欢”她都有自己的分寸和尺度,拿捏得恰恰好,便是用尺子量也没有那么准。

她学会了用上海切口骂人家“戚门陆氏”(十三点)或者“扮跌相”(装穷),学会了通过打火机和汽车牌子来“拔苗头”(打探客人的真实身家),还学会了撒娇和诉苦,尽管她心里对那个人没有那么娇,对自己也不觉得有多么苦,但是这是功课,她一定要学习和掌握,并运用到恰恰好。

她的脸上化着很艳的妆,身上带着很多的珠宝,手势腔调都是戏,表情却偏偏很真。那一种楚楚的风姿,娇憨的天真,便是石头见了也动心,且越是老道人,越是我见犹怜,不容易沉得住气。

她的眉毛又长又浓,并没有像寻常的时髦小姐那样修得弯弯细细,而略略有点杂乱,越趁得眼如杏核,水灵灵地汪着泪,鼻管挺直,鼻头圆润,微微沁着汗,配着圆圆的小肿嘴,和略微翘前的下巴,总有种与风尘不符的天真与稚气,叫人心软,不自觉地便应承了她所有的要求。

她一双脚,生来就不是为了走路,而是为了跳舞的。她跳华尔兹,可以一连转十几个圈子都不觉得头晕;她跳“却尔斯”,腿踢得比头还高;她跳狐步时,更是比狐狸更像一只狐狸。而她在待人处事上,也像一只侍机而动的狐狸那样,是要比一般老道舞小姐们更加圆滑周到的,即使熟睡之际,也有着机敏和自保的本能。

她是一个天生的骗子,生着一张骗人的脸。可是因为她自己不觉得,别人也便都不觉得,甚至连金大班这样老奸巨滑的狐狸也对她格外宽容宠爱些,轻易不肯训斥她,给她吃南瓜煨成的粥,教她穿小一号的旗袍。

——而“吃”和“穿”,正是人生最隆重的两件大事。

在这切肤相关的两件大事之外,便是男人了。那更是金大班的拿手功夫,堪称学问精深,见识广博了,她对碧桃那真是言传身教,倾囊相授。

“宁吃蟠桃一个,不吃烂桃一筐。你抓紧了李总裁这个活银行,比勾搭十个八个小开还顶用呢。”

所谓李总裁,是碧桃应征那天接的第一个客人。碧桃在百乐门的客人不少,然而对她最好最大方的,始终是买了她头一只舞的李总裁。

但凡出来玩的男人总是容易对自己玩过的第一个女人、或是被自己第一个玩的女人留情,将她们看作自己人。在这一点,不知道男人和女人谁更天真些。

金大班明白地看出了这一点,她指点碧桃:“自古以来男人都喜欢骂女人贱,可是最贱的其实正是男人自己。他们永远是吃着碗里的望着锅里的,妻不如妾,妾不如婢,婢不如妓,妓不如偷,偷不如偷不着。这是什么?这就是贱。你想抓住男人,就得吊着他们,把他们骨子里那点贱劲儿全吊出来,全趴在你脚底下摇尾巴,到那时,你要什么就是什么,他们比狗还听话呢。”

又道是,“不要太理会那些二世祖,别看脸光衣鲜地像个人,口袋里银钿不知有没有你多。摘了某某儿子某某大舅子的衔头,同瘪三可以拜把兄弟。”

说得碧桃笑起来,俯首贴耳,垂头受教。她是把金大班看作另一个大少爷的,是克凡少爷的女身,她说的话和他说的话不大一样,可都是极顶用的处世哲学,够她学习一辈子并且受益终生的。

然而当她和金大班讨论着对付“男人”的学问时,从来都没有把克凡少爷包括在内。大少爷在她心目中可不单纯是一个普通的“男人”,而是“圣人”,是超越了男人和女人这些凡人概念的一种信仰。

但凡世上任何一种宗教或信仰,都要求他的信徒愚笨、单纯、盲目相信。

爱情和理想,都不外如是。

任碧桃的上帝是克凡少爷,她实实在在做到了一个最纯洁最虔诚的信徒那样,对他充满信任、崇敬、顶礼膜拜,心里只有他,没有自己,甚至没有过多的杂念与欲望。

她只是本能地渴望他,希望再次见到他。至于见到了又能怎样,她没有想过。

心爱已经化好了妆:又长又浓的眉毛,杏眼含情,鼻管挺直,樱桃小嘴微微肿着,小巧而略微前翘的下巴,那样地娇俏、秀气,宛如一幅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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