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泮坑神庙前他问了我一个问题(第5页)
这次母亲光火起来,指着门要我滚蛋。
我对她摇头:“妈妈,如果你真想让我成为一个淑女,自己就首先不该做悍妇。”
她被我气得笑起来,停了一会儿,神情疲惫地说:“曾经我想过要做一个男人的好妻子,但是没有成功,于是,我只有做天下男人的情妇。”
要做天下男人的情妇。这是妈妈说的,也是她做的。
一直觉得妈妈在实质上比姥姥更像一个妓女。同样是出卖肉体换取实利,她做的,远远比八大胡同的真正妓女更加下贱。
可是媒体偏偏要竖立这样的人做楷模。只要她自己赚钱的时候也记得分润他人,只要她逢年过节偶尔客串一下福利院义工,只要她每年依法纳税的同时不忘了缴付各种慈善捐款……
那么,她就是一个楷模。
从普通女工和十大企业家,她一路“睡”上去,色为媒,钱铺路,所向披靡。
以前的人说又想当婊子,又想竖牌坊。
而如今的事实则是——只有当婊子,才能立牌坊。
我也活在黑白颠倒中。但比她磊落。
我把黑夜当成白天来过,在夜天使里做一个名符其实的歌妓。穿名牌服装,戴白金首饰,跟人聊天中文里夹着英文,间中优雅地持一杯红酒并准确地说出它的生产年份与出产地——当然,媒体对我们这种人也有一个美称,谓之“小资”。
所谓媒体,就是给不美丽的人和事册封美丽的名衔,而同时给一些无过错的人挑刺儿,直至他们完全分不清是非方向,只得像个傻子似地任媒体摆布。这叫时尚。
时尚的另一重意思是愤世嫉俗,是烟视媚行,是叛逆,以及残酷的青春——毫不讳言地说,我全都做到了极致。
无奈的是,不管我有多么痛恨我的母亲,却不能改变她的血液在我身体里流淌这一事实。
我们的脸,一天比一天更酷似,一样的似乎总也睁不开的大眼睛,一样的斜飞入鬓烟笼雾罩的细长眉毛,一样饱满润泽的樱桃唇,甚至一样的一笑左腮一个酒窝右腮一颗红痣。
每当对着镜子,我看到的都不仅是我自己,还有为我所痛恨的母亲。
那是命运对我们母女最可怕的诅咒。
C、
准备下山的时候我们遇到秦晋。
斯时薄暮冥冥,轻寒剪剪。我们交了船上岸,看到山间的野花开得正旺,那么多绚丽的颜色彼此冲撞而又无限和谐,那是再大胆的时装设计师也不敢混放到一起的颜色,然而在夕阳下,在春风里,它们怒放得如此张扬而自信。
这便是自由。
秦晋在那烂漫山花间伫立,灰色的夹克衫于风中呼啦啦地张合,明明穿的是最新款的“耐克”运动装,然而看在眼里,总觉他一袭长衫,恍若从远古走来。
那一刻比任何一刻,都使我有种强烈的感觉:秦晋是一个旧时代的人,是从秦砖汉瓦的厅堂里走出来的,是兵马俑借尸还魂。
秦小姐挥着手叫他的名字。
秦晋回过头来,被西下的太阳射得眯起了眼睛,夕阳在他的头发上镶了一道金圈,英俊得让人心跳加速。
此后很多年,每当想起秦晋,映入我脑海中的便是这样一个夕阳武士的印象。
那晚残阳似血,空气中有淡淡的腥甜的味道,秦晋走过来对我们说,夕颜刚才在山上晕倒,他已经将她背到山下,借了一家小酒馆的包间休息。现在,是特意上来通知我们的。
他把Shelly叫夕颜,这个细节使我不快。
“Shelly昏倒?”秦小姐叫起来,“划船的时候她还好好的,怎么会突然昏倒?”
秦晋摇摇头,眉宇间刻着一个“川”字:“我也不清楚。船划到湖中央,夕颜忽然说晕船。我们就靠了岸。上去才发现,那一片是墓地。本想穿过墓地找点水喝的,夕颜忽然指着一个墓碑叫:‘怎么会这样?’就晕过去了。”
我们面面相觑,都觉莫名其妙。
找到那家小酒馆,夕颜已经醒了,唇青面白,呆呆地坐在角落里,好像刚刚哭过,脸上若有泪痕。
在夕颜的脸上我看到死亡的阴影。
我能够清楚地分辨死亡的味道,就像蝙蝠于黑暗中辨别障碍物,不是因为喜欢,而是因为敬畏。从小到大,追着死神的脚步跑过太多次,以至于凡是他老人家出现过的地方,我都可以准确地嗅出那种阴郁的晦暗的气息。
云家是个大家族,虽然活着的时候鸡犬之声相闻不相亲,但并非老死不相往来。
送葬是云家的大节目,约等于半个世纪前的云府午宴。所谓身后哀荣,亲属当然是希望场面越大越好,来宾越多越好,所以总是不厌其烦地惦念起每一个远近亲朋,一一发出邀请贴子去。
而姥姥向来逢请必到。
姥姥很在意这些葬礼,因为只有收到讣告的时候她才会想起,自己曾经是云府的一员。能以云家人的身份参加云家亲戚的葬礼,在她看来是一种身份的承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