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灯
护眼
字体:

105110(第3页)

章节目录保存书签

蛊毒的事成了,南疆王很是满意,封了巫师为南疆的大祭司。

对于自己少了一部分记忆的事,所有人给他的回答都是他生了一场病,醒来后就忘了一些过往。

因为南疆王下了令,说他是自己唯一的女儿,宫人们遵旨而行,给霍羽穿上裙子,为他梳上女孩的发髻,将他完全装扮成女子。

即使没了记忆,霍羽骨子里的桀骜还在。

他不愿穿上那些不属于自己的衣裙,将胭脂水粉珠钗环佩全都摔了出去。

然而这样做的后果就是迎来了一次又一次的蛊毒焚身。

后面他学乖了,不再做无谓之争,他发现这样没有意义,索性收起锋芒,乖乖地做一个南疆王想要的“公主”,为自己谋出路。

让他穿裙子,他就穿裙子,让他学跳舞,他就学跳舞。

蛊嗣子比寻常孩子早慧,在幼年时期,霍羽就展现出了惊人的学习能力。

当南疆王最小的儿子能说话的时候,霍羽已经能下地行走了,在同龄的孩子能走路的时候,他已经能独立骑马射箭了。

为了让他好好成长,将来辅助自己征战天下,除了在霍羽拒穿女子衣裙的那段时间,前几年南疆王会准时给解药,不让他受蛊毒之苦。

直到霍羽颜色初长成,这种情况忽然变了。

霍羽名义上是南疆王的女儿,自然也是跟南疆王的十八子一起长大的。

妹妹容色艳丽,时间一长,十八个儿子的心思就活络了起来。

最先找上霍羽的是南疆王的第九子,老九才能出众,力压其他十七子,是南疆王最喜欢的一个儿子,也是所有人都猜测的下一任南疆王。

但老九也有个缺点,就是好美色,身边伺候的无一不是美婢娇奴,坐卧出行香风阵阵,美人环绕。

不过这好色的缺点在南疆王看来无伤大雅,用他们南疆的话来说,那叫风流,在他们南疆,男人的功业是在马背上打来的,私底下风流一些无关紧要,毕竟英雄自古爱美人。

南疆王不但不管教老九的好色,甚至知道老九喜欢美人,还专门挑一些好看的婢子去老九身边伺候,宠惯无边。

是以这一惯就把老九的色心给惯野了。

一次王廷宴饮,霍羽被南疆王要求当众献舞。

既是想看看他到底听不听话,也是想以此检验他以舞换风云的本事。

献舞很成功,霍羽的舞在三伏天引来了一场冰雹,个个如鸡蛋大,却都是冰锥的形状。

虽然砸坏了宴会上其余部族进献的礼物,但南疆王抚掌大笑,称赞个不停。

舞罢,霍羽退了出去,宴席上众人的目光还紧紧跟随他的脚步。

阿依慕公主因着是南疆王唯一的女儿,平日里被南疆王藏着掖着,生怕给人看见。

今日一见,容色明艳,舞姿倾城,确实值得藏着。

老九看得心猿意马,席上喝了些酒,趁着酒劲上头,撇下一众伺候的人,扯了个散酒气的理由跟了出去。

转过几道回廊,总算是看到了要回去换舞衣的霍羽。

老九上前拦住他的去路,昭然若揭的眼神毫不掩饰地在他身上扫视:“妹妹这是要回去换舞衣吗?哥哥帮你啊。”

霍羽厌恶极了这种眼神,蹙眉道:“不想死就滚开。”

老九自然不会把他这种话放在心上,不老实的手作势就要揽上他的腰:“妹妹方才的舞跳得真好看,腰好细,好软,死在妹妹身上我求之不得。”

只是还没等他的手碰到霍羽的腰,霍羽就已经用半截冰锥扎入了他的脑袋。

冰锥是他在路上捡的,方才他的一舞引来了许多冰锥形状的冰雹,地上全部都是,为了好抓握,他还特意掰断了一截。

在发现老九跟在后面时,他就已经做准备了。

冰锥尖锐锋利,从老九的耳朵刺入,斜向下穿透他的鼻骨,再破出另一侧的口腔。

一瞬间,血色如花绽放。

看着自己的杰作,霍羽忽地笑了,学着他刚刚的语气:“你现在的样子也很好看。”

他尤其喜欢红色,就连身上的衣裙都得是红色,因为这和血的颜色很像,他最爱血的颜色。

就像现在,从老九耳鼻口当中流出的血,颜色艳丽,甚至盖过了他身上的舞裙。

他都有些想用这个颜色然一身衣裙了。

章节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