歪唇乞丐之谜1(第1页)
歪唇乞丐之谜[1]
艾萨·惠特尼过着不利于身体健康的生活,是已故神学博士、圣乔治大学神学院院长伊莱亚斯·惠特尼的兄弟。据我所知,他是在上大学时,由于某件荒唐的事情,才染上不良生活习惯的。他阅读了德·昆西[2]对幻觉和刺激的描述后,仿效起来,希望能产生德·昆西所描述的那种效果。和许多人的感受一样,他发现,养成不良生活习惯很容易,但要消除掉却很难。多年来,他一直无法摆脱那种不良习惯,亲朋好友对他既痛恨厌恶,又体恤怜悯。我现在还记得他的样子:面色青黄,眼皮下垂,瞳孔无神,整个人蜷缩在椅子里,一副潦倒落寞的贵族形象。
有一天夜晚——那是在1889年的6月——大概是平常人开始打哈欠犯困,对着时钟瞥上几眼的时刻,我家的门铃响了。我在椅子上坐直了身子,我夫人[3]把手上的针线活儿放到膝上,做了个表示失望的小鬼脸。
“有病人了!”她说,“你得出诊去了。”
我呻吟了一声,因为我忙了一整天,疲惫不堪,刚从外面回来。
我们听见门开了,有人心急火燎地说了几句话,接着地毡上传来急促的脚步声。房门猛然打开了,进来一位女士。只见她身穿深色呢料衣服,脸上蒙着黑面纱。
“请你原谅,这么晚了还来找你,”她开口说,随即突然就失去了控制,快步跑上前,双臂搂着我夫人的脖子,伏在她的肩膀上啜泣了起来。“噢!我可真是遇上大麻烦了!”她大声说着,“非常需要一点点帮助。”
“啊,”我夫人一边说,一边掀起她的面纱,“原来是凯特·惠特尼啊。你可把我吓得够呛了,凯特!你进门时,我都不知道是谁呢。”
“我不知道怎么办才好,所以就直接跑来找你了。”情况一直都是这样的,谁要是心情不畅快,就跑来找我夫人,就像鸟儿飞向灯塔似的。
“你能来,真是太好了。对了,你一定得喝点兑水的葡萄酒,然后舒舒服服地坐下来,告诉我们是怎么回事。要么我打发詹姆斯[4]睡觉去,你觉得怎么样?”
“噢!不,不!我也需要医生的指点和帮助呢。是关于艾萨的事情,他都两天没回家了。我挺替他担心的!”
对于她丈夫的麻烦事,她这是头一次找我们诉说。她找我说,因为我是医生,找我夫人说,因为我夫人是她的老朋友和昔日一起上学的同伴。我们尽可能找些合适的话来安慰她,宽她的心,比如她知道丈夫在什么地方吗?我们有可能帮她找回他吗?
看起来有可能呢。她得到最为确切的消息:最近,他一旦不良习惯上来了,便会跑到伦敦旧城最东头的某个场所去。先前他纵欲狂欢一直都不会超过一个白天,到傍晚还是会回家的,浑身抽搐,精疲力竭。但是,这一次,他心醉神迷有四十八个小时了。毫无疑问,肯定是躺在那儿,与码头的那些社会渣滓混在一块儿,要么在喧闹狂欢,要么睡着还没有醒过来,等待着快乐劲消失。她确定无疑,一定可以在上斯万达姆巷的黄金酒吧找到他。但是,确定又怎么样呢?她一个柔弱胆怯的年轻女子,怎么可能跑到那样的场所去,把自己的丈夫从那样一群流氓无赖中间给拽出来呢?
情况就是这样的,当然,解决问题的办法只有一个。我可不可以陪同她去那个地方呢?但是,仔细一想,她为何一定要去呢?我是艾萨·惠特尼的医生,说的话对他还是有些影响力的。如果我单独一人去的话,事情说不定还会好办一些。我向她保证说,如果他确实在她说的那个地方的话,我两个小时后一定雇辆马车把他送回家。于是,十分钟过后,我便从坐着的扶手椅上站起身,离开了温馨舒适的客厅,坐在一辆轻便的马车里,辘辘向东面疾驶,去完成一项稀奇古怪的差事,我当时心里面觉得是这样的,但是,到了后来才明白那差事到底有多么稀奇古怪。
不过,我的这次历险刚开始时,并没有遇到什么大的困难。上斯万达姆巷是条偏僻肮脏的巷子,藏匿在伦敦桥东泰晤士河北岸高高的码头建筑后面。在一家廉价成衣店铺和一家酒馆之间,有一段陡峭的台阶,往下直通一个黑乎乎的豁口,像个洞穴似的,我在此找到了自己要寻找的那个场所。我吩咐雇来的车夫在那里等待,然后走下台阶,台阶的中间部分已经被源源不断的酒鬼醉汉的脚踩踏得凹陷下去了。门的上方悬挂着一盏油灯,灯光摇曳不定。借着灯光,我拉开了门闩,走进了一个长方形的矮房间,里面烟雾缭绕,充斥着棕褐色的烟雾,摆放着一排排木榻,好像移民船的前甲板一样。
在室内昏暗的光线下,可以隐隐约约瞥见躺卧着的一具具躯体,奇形怪状,姿态各异,有的耸着肩,有的弯着膝,有的仰着头,有的翘着颚。新进入的人无论走到哪一处,都会遇上黯淡无神的目光。幽暗的黑影之中,闪烁着一个个红色的小光圈,或明或暗。里面大多数人一声不吭地躺着,不过也有人在喃喃自语,另外有些人聚在一起说着话,声音怪异、低沉而又单调。他们的交流时而滔滔不绝,时而戛然而止,归于沉静,每个人都在唠叨着自己的心思,根本就不在意旁边的人在说些什么。房间的另一端有一个小火盆,里面炭火正旺,旁边立着个三条腿的木凳,凳子上坐着个瘦高个儿的老头儿。只见他双拳托腮,两肘放在膝盖上,眼睛凝视着火盆里面的炭火。
我进入房间之后,有个脸色灰黄的马来侍者快步迎上前来,递给我一个烟斗,示意我躺到一张空榻上去。
“谢谢您,我马上就要走的,”我说,“我有个朋友在这里,他是艾萨·惠特尼先生。我有话想要对他说。”
我的右边有了动静,发出了一声惊呼。昏暗的光线下,我瞥见了惠特尼,只见他脸色苍白,形容枯槁,邋里邋遢,眼睛盯着我看。
“天哪!是华生啊!”他说着,只见他一副可怜兮兮的模样,浑身颤抖着,“我说啊,华生,现在几点钟了?”
“快到十一点了。”
“是什么日子的十一点?”
“星期五,6月19日。”
“天哪!我还以为是星期三呢。今天就是星期三,你连老朋友都想要吓唬,为什么啊?”他说着用胳膊挡住了脸,尖声尖气地哭泣起来了。
“我可告诉你啊,今天就是星期五,兄弟。你夫人这两天可在家里等着你呢。你应该替自己的行为感到羞愧才是啊!”
“我是感到羞愧,但是,你弄错了,华生,因为我上这儿来才几个小时呢。不过,我会和你一起回家的,不想让凯特担惊受怕——可怜的小凯特啊!拉我一下!你雇了马车来吗?”
“雇了,我叫马车在外面等着呢。”
“那我就坐马车回去吧。不过,我肯定欠了点账。去看看我欠了多少,华生。我打不起一点精神来,什么事情都做不成了。”
我沿着狭窄的过道往前走,一边屏住呼吸,不想吸入那些恶心的味道,一边环顾着四周,看看管事的在哪儿。当我从火盆边坐着的一个高个子身旁走过时,感觉突然有人扯了一下我的衣服下摆,有人轻声细语地说:“往前走,然后回过头往我这边看。”说话声真真切切地传到了我耳朵里,我朝下瞥了一眼,这话只能是我身边的那个老头儿说的,不过,他依旧像刚才一样一动不动地坐着。只见他瘦骨嶙峋,满脸皱纹,弓着身子,一根烟枪放在两膝之间,仿佛是因为过于倦怠而从手上滑落下来的。我向前走了两步后,回过头看了一眼,结果大吃一惊,好不容易才忍住没叫出声来。他转过了身,于是,除了我之外,别人都看不见他的脸。只见他挺直了身子,脸上的皱纹不见了,黯淡无神的眼睛有了光彩。坐在火盆边,面对我惊讶的样子咧着嘴笑的人,不是别人,正是夏洛克·福尔摩斯。他稍稍地给我打了个手势,示意我到他身边。然后,立刻又要把头转过去对着众人,就在他把脸侧到一半的当口儿,他已恢复到了颤颤巍巍、老态龙钟的老者姿态[5]。
“福尔摩斯!”我低声说,“你到这样的地方来,到底想要干什么啊?”
“说话声尽量小一点,”他回答说,“我耳朵灵得很,如果你能够行行好,愿意把你那位麻木迟钝的朋友给弄走,那我会高兴不已,乐意和你小聊一会儿。”
“我雇了辆马车在外面等着呢。”
“那就请你打发他乘坐马车回家去。你尽管放心好啦,他已经毫无力气了,不可能再惹什么麻烦了。我建议你还要写个便条,请马车夫捎给你夫人,说你和我在一块儿办事。请你先在外面等着,我五分钟后就和你会面。”
对于夏洛克·福尔摩斯的任何请求,要拒绝可不是件容易的事情,因为他的请求总是说得很明确,语气虽然平静,但透着不容拒绝的意味。然而,我心里觉得,一旦把惠特尼弄上了马车,让他在里面待着,我的使命实际上也就算是完成了。接下来,我最想要做的事情莫过于和我朋友在一块儿,去体验一次非同寻常的冒险,而种种历险正是他生活的常态。几分钟过后,我写好了便条,付清惠特尼欠下的账,领着他坐到了外面的马车上,看着马车载着他消失在夜色中。不一会儿,一个耄衰的身影出了那个场所,我跟随着夏洛克·福尔摩斯顺着街道走。他弓腰曲背,步履蹒跚,挣扎着走过了两条街道,然后迅速地环顾了一下四周,挺直了身子,爆发出了一阵爽朗的笑声。
“我猜想啊,华生,”他说,“你会以为,我生活方式不佳,还有其他种种小毛病,对此,你出于好心,从医生的角度,一直劝我戒除,除此之外,我采取不利于健康的生活方式,现在又故态复萌了[6]。”
“发现你出现在那种地方,我肯定会感到惊诧啦。”
“但我发现了你之后更加感到惊诧呢。”
“我是去找个朋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