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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八章(第1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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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弟弟,我真的不应该和你分开。”

他的声音越来越小。

他的手指从弟弟身上无力地垂下。

他的血不再流了,他的心脏不再跳了,身下红色的血泊渐渐变成深色。湿冷的泥地上,白茫茫的荒草间,他的弟弟浑身颤抖着紧紧抱住他,将头埋在他的颈窝中,小声地哀求道:“不要这样,不要这样……”

他们的拥抱,被士兵们凶横地分开。

士兵们生擒着他那几乎要倒下去的弟弟,将枷锁和铁链粗暴地缠满弟弟全身;士兵们利索地从他的身体里拔出三把刀,麻袋不够装尸体,就当着他弟弟的面处理了他的尸体,变成长方块装好,裹上防雨的黑油布捆了起来。

一个那么高大的、仪表堂堂的、年轻的大公子,刹那间成了一包漆黑冰凉的东西,被随意地扔在地上。

就着火把的光芒,边俊弼正低头给灰灰包扎,漆黑的尸体袋子就摆在他们身旁。

被押送上囚车的韦温雪,在经过他们身侧的一刹:

“你们最好别让我活着回来。”

那失魂落魄的公子轻声说,他并不回头,濡血的脊背颤抖着向前走,声音低沉:

“告诉赵琰,他最好能彻彻底底地弄死我,不要让我抓住一丁点活下去的机会。

“否则,他就等好自己的死期。”

在众士兵讥讽的目光中,他后脊发抖地向前走,带着满身沉重至极的刑具重新坐回囚车,浑身布满新旧血痕,他在漆黑的夜里低头抱住了自己。

冰冷的风,吹起了漫山遍野凝结着秋霜的白草叶。

囚车辘辘地前行。

凌乱的长发在风中飘**,韦温雪抱着自己的双膝坐在角落里,呆呆地望着身旁空掉的位置,眼神颤抖,车板颠簸。

后来有一年,我终于三十岁了。我还活着,而且活到了而立之年,若是我哥能看到,他一定会很开心。

记得我二十岁那年,是我哥为我操持的冠礼。他里里外外忙碌着操办一切,冒着鹅毛大雪,韦曲的冰湖游廊上挂满了红灯笼,他站在那里亲自迎宾,脸上却带着明亮的笑。那夜亲朋满座,花灯下他拍着我的肩膀,醉意中笑眼望着我,说我终于长大了,他一直盼着我成家立业,盼着我的孩子和他的孩子一起围在膝下玩耍,盼着韦家福泽绵延,而他爱的亲人们都能永远幸福。

三十岁那天,我一个人坐在铜雀楼上喝酒,望着江南明月照千里,寂静冬夜传来了楼下的青春笑声。小轩窗里吹着风,我喝着喝着,不禁愣神,我本是长安人,却为何做了半生的他乡客?

我想我哥走的那一年才二十八岁,我怎么就三十了,弟弟怎么跑到了哥哥前头?

我突然就不舍得年龄变大了。

小楼里刮着凉风,楼下的绿衣少年还在嬉戏,我眯眼望着他们,恍然看见了自己喧嚣的曾经,大雪中少年穿着鲜红的马靴跑过结冰的游廊,大笑着对身后的哥哥说:“我成年了,你不许再跟着我了。”终南山上有冬眠的小松鼠,有漂亮而凶猛的花豹子,有结伴冬猎的少年们高举着辛辣滚烫的高粱酒碰杯畅饮,却还有一个带着雪粒的温柔的背影,一直安静地跟在他身后。

现在,再也没有人跟着他了。

眼前模模糊糊的终南山上,我恨不能回头,漫漫雪路中红马靴的少年却还是甩开身后那双温柔的手。他那时二十岁,呼朋引伴地喝热酒猎狐狸,一心想要甩开哥哥才好玩得尽兴,却不知道身后的人,只能再陪他两个冬天了。

而三十岁的他坐在小楼上,寒月下天地广阔,风声穿过千里万里,终于孑然一身自由自在,却望着二十岁时兴高采烈的自己,难过得不知道该如何是好。

后来我会梦见一些很小的事。梦见小时候我哥带我去草场。

那时还是良朝的旧风景,大人们骑马打猎,小孩子们跑来跑去地捡兔子。天光下,疯长的草叶足有半人高,草里提前下好了兔子套,沿着不同的小路走,就能提起兔子被捆好的右脚,拾进小背篓里。

站在草叶中,我哥对我说:

“弟弟我们不分开走。”

可小时候的我却偏不要和他一路走,因为我想,一路上兔子是有限的,我们分开走,就能捉到两路的兔子。我偏要一头扎进草场里去,不要和他抢一路的兔子。

后来我一直在想,其实在他那一辈子里,没有一刻是想和自己的弟弟分开的。他想拉着他弟弟的手,走一样的路,他照顾着弟弟一起走。

可我那时偏要和他分开走。

逃蜀的时候,我要和他分开走,因为这样总能逃出来一个;青年的时候,我要和他分开走,想着政局未明要两边下注。可最后呢,我还是回到他身边了,他死在我怀里时,我其实在想,早知道如此,这一路上为什么要分开走呢,我们本可以陪着彼此的。

他或许不那么在乎抓了多少兔子,他只想和我一起抓罢了。

真正笨的人是我。

弟弟我们不分开走。

梦里,我哥还很年轻,他还没有经历过后面那些事情,更没有和我分离。他只是在草丛里张望着,大声喊我的名字。天空下风声寂寂,野草疯长,狗兔奔走。

我却没有站在他身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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