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卷 最后的挽歌2(第1页)
下卷 最后的挽歌2
这次萧青暮听清楚了,他笑了,努力地克制着自己的情绪,缓慢地转过身去面对简翎说:“好啊,我们一起考大学,一起离开这里。”
简翎脸上出现了少见的忧伤:“万一我没考上大学怎么办?哪天我们走散了怎么办?”
果然还是天真又没有安全感的小女孩,她的马尾被风吹散了,发丝迎着风吹向青暮的脸庞,有点痒却舒服得很。他第一次知道女生的长发原来是这样柔软清香,散发着木槿棉青涩的味道。
“那我们就说好,一到秋天就回来。”
萧青暮不知道,他轻而易举说出了这句一辈子都做不到的承诺。
简翎忽然踮起了脚吻了他,在这危险之石上,轻轻地蜻蜓点水,嘴唇掠过了萧青暮的嘴唇。十六岁之前他们更像兄妹,这一天之后,一切好像发生了变化,初吻来得如此突然,他们都有点慌,更未曾想过会在这一失足就丧命的悬崖之上。
风越来越大,不敢在岩石上久留,他们慢慢地转身,这一次,简翎走在了前面,萧青暮跟在她的身后,步伐需要配合非常默契,否则容易慌神。就这样一前一后,两人又慢慢地回到了悬崖的岸上。惊魂中的简翎,长长的睫毛覆盖着眼睛,嘴唇有点苍白,说不怕是骗人的,两个人摸着心脏缓了一口气之后,相视而笑。
他们在青木镇普通得都不起眼,没有人会注意到他们,几乎没有存在感,卑微得像秋去春又来的泡桐树叶,冷暖只有自知。要不是萧青暮的成绩一直全校领先,学校要靠他来拉升学率,可能就没有人会记起他。除了上学,萧青暮在青木镇,安静得像一个幽灵,只有简翎愿意守着这个安静的幽灵,无怨无悔。
这一次冒险之后,他和简翎的关系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在这青色世界之内,一切都繁花似锦,胜似花开。
34
萧青暮本来想趁机再吻一下简翎,忽然一道白光闪过。
回头一看,原来是张楠楠。他手里拿着他父亲从北京回来刚给他买的新款索尼相机,虽然只是一部傻瓜相机,但在那个年代,在青木小镇,已经非常拉风了。
“青暮简翎,你们在干吗?”张楠楠从一棵树后面突然冒出来。不过看他的表情应该是刚刚才到,应该没看到两人在岩石上亲吻的画面。但两人还是不自觉地红了脸。
“你吓死我了,冒失鬼,还以为是鬼影。”简翎先回过神来,就要去揍张楠楠,如果他们在死亡之石上时张楠楠突然冒出来,肯定会立刻掉入深渊万劫不复。
“失心崖你们都敢来,真是不怕死。”张楠楠做了个鬼脸,跳到一块石头上自言自语,他身子单薄,简直身轻如燕,“这里真是个采风的好地方啊,我也要常来。”
张楠楠发育有点慢,个子比萧青暮足足矮了一个头,看上去跟简翎差不多高,他在初二那年,强烈要求加入萧青暮和简翎上学的队伍。
从青木小学念到青木中学,萧青暮、简翎、张楠楠都是同班同学。整个小学期间,张楠楠的存在感也很弱,成绩一般,个子矮小,体弱多病。有一阵子他得过一场重病,面黄肌瘦,看上去像活不久了,后来慢慢地又恢复了,但体格一直很弱。
张楠楠没什么朋友,为了不被欺负,小学的时候一直跟在高两个年级的林觉后面当小弟。因为林觉的爸爸是一镇首富,张楠楠的爸爸在镇上开了一家药材店,同属商人,所以两家人走得很近。而张楠楠很自然地被归为林觉一党,在学校受林觉保护,狐假虎威,安然度过小学。
萧青暮简翎对张楠楠没有好感,井水不犯河水罢了。初二那年,张楠楠强烈要求加入他们上学的队伍,很长时间内他们都把他当空气,可张楠楠也全然不在意,慢慢地,他们发现张楠楠并不是坏人,相反,他与人为善。林觉毕业后,张楠楠不用跟在他屁股后面做小弟,话也变得多了,有时候一个人可以说上大半天他自己觉得很无厘头的笑话。
张楠楠的加入,本身就很无厘头。
萧青暮的叔叔家住在镇尾,简翎家住在镇口,平时他们上学都不走主街道,喜欢绕青石板路走,那些路他们烂熟于心,每一块石头都有着他们年华的记录。每天萧青暮都按时出门去上学,有时候是他带上早餐,有时候是简翎带,她在镇口的路上等他,在那里碰面再去学校。张楠楠在某一天加入,他的家正好住在镇中,青木镇主街道的镇中,那是镇上有钱人的聚集地,是地主财主身份的象征。
从此以后,张楠楠会背着书包忽然出现,跟在青暮的后面,走到镇口,看见简翎。总之,张楠楠摸透了他们的行踪。
最后还是简翎先开了口:“张楠楠还挺好玩的,就带他一起吧。”
张楠楠为此对简翎感激涕零了许久。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没有缘由,张楠楠就喜欢上了简翎,可是他从来没有对她表白过,甚至,因为喜欢简翎,他对萧青暮也必须一样好。他父亲有时候去外地谈生意,千里迢迢带回来的礼物,只要是吃的,他都会分成三份,如果是一些新奇玩意,他总会拿出来一起玩。对于简翎,他最多就是把一些看上去斯文漂亮的伴手礼偷偷塞到她的书包里,没有更多的动作。
有一年,张楠楠的父亲去了一趟台湾,这在当年是一件大事。他的父亲从台湾给张楠楠、简翎和萧青暮都买了一件印有阿里山图案的短袖,这个要求是张楠楠自己跟父亲提的,必须是三件,否则他不要。
可是,张楠楠只穿过两次。
第一次穿就很窘,三个人穿着同样的衣服,他突然觉得自己像个小丑,强行挤入别人队伍的小丑,初二的小男生产生了一种很羞耻的感觉。他飞快地跑回家,把衣服扒下来,生气地扔到地上,又捡起来,揉成一团,塞进箱子里。
有时候三人明明约好一起穿,张楠楠也只是支支吾吾点点头,但第二天没穿。
“衣服被我家的狗弄脏了。”“衣服被雨淋湿了。”他找了许多莫名其妙的借口,后来他干脆说,老鼠咬坏了衣服,不能再穿了。本来就笨拙的理由变得更笨拙,后来好像大家意识到了一点什么,那件衣服萧青暮和简翎也很少穿。
第二次穿就彻底放弃了。
十五岁时他第一次遗精,梦到的是简翎。那天白天,简翎来他家还一本书,他伸手去接书的时候无意中触摸到了妙龄少女光滑柔嫩的手背,当天晚上他就遗精了。醒来时他紧张地换了**,兴奋得整晚睡不着觉,他把那件从台湾买的短袖拿出来穿在身上,幻想和穿着同样衣服的简翎一起去上学。
张楠楠穿着那件短袖从半夜兴奋到天亮,第二天他决定鼓起勇气甩开萧青暮去找简翎,他买好了早餐,特意把短袖穿上,兴冲冲地出了门。但不知道为什么,出了门后他又回来穿了件外套,明明天气很热,明明不需要。他把外套的拉链拉上,心里很慌张,特意提前半小时出门,可是,当他走到石板路的尽头,以为扎着马尾的简翎一定在的时候,他落空了。
简翎不在。
萧青暮站在那儿,向他挥手,他也尴尬地挥挥手,一想到自己的计划就不由得红了脸。这时简翎才出现,也向他挥挥手,然后把手里的早餐塞到了萧青暮的手里。这个动作令张楠楠伤心了很长一段时间,那一天,简翎和萧青暮都穿了那件阿里山的T恤,他们是那样的般配,天赐璧人,他们才是天生一对,而他,连穿在身上的衣服都没有勇气露出来。
张楠楠把外套拉链往上提了提,直到将脖子全部捂住,甩了甩手里的早餐,努力挤出了笑容朝他们走过去,内心戏在那一刻完全停止。他的笑容下面涌动着悲痛欲绝,说不出来地难受。一整天他都没有脱下过外套,那件短袖,从此被压在箱子的最底下。
多年后他离开青木镇,再翻出来这件衣服,在箱子底下已经被压得掉色了。他想起自己当时走向萧青暮和简翎的身影,颤颤巍巍,自己退出了竞争,而时光也在掉色,当时的美好只留在当时,之后,再也寻不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