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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1(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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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1

乡村田野的田埂上,一位老妇人走在前面,蓦然停下脚步,回头往身后看。

她身后不远处有一个短发小女孩,噘着嘴,在原地跺着脚。

“你自己走过来,奶奶在这里等你。”老妇人说。“不嘛!你走回来,和我一起走过去。”短发小女孩依旧站在原地。“就几步远,你自己走过来嘛!”老妇人朝小女孩张开双臂,期待她冲向自己的怀抱。“应该是你走回来接我,谁让你刚才走那么快,把我都甩后面了。”小女孩昂着头,一脸傲娇的小表情。老妇人叹口气,往回走了几步,牵起小女孩的手,小女孩心满意足地笑了。夕阳为祖孙俩披上暖黄的光芒,和风吹来,田埂两旁的庄稼徐徐点头。

老妇人拿手指轻轻戳一下小女孩的额头:“你呀!别人等你还不行,每次还非要转回来找你。这么任性,将来不知道有没有人喜欢你哦!”

“别人喜不喜欢我没关系,奶奶喜欢我就好!”小女孩不屑一顾地说。“奶奶当然会喜欢你,奶奶还等着你长大给奶奶买糖吃呢!”老妇人笑道。“我不但要给奶奶买糖吃,我还要给奶奶买鱼吃。”小女孩笃定地说。“好好好,我知道我们柠儿最孝顺了。”老妇人摸摸小女孩的头发。

“……”

看着八岁的欣宝在田埂上一蹦一跳地行走,我又变回多年前那个待在田埂上等着奶奶牵走的任性小女孩。

那个小女孩的第一次远足就是跟着奶奶北上,有了人生第一次旅行经历;那个小女孩第一次拿的奖学金给了奶奶,奶奶却把钱存起来给小女孩买糖吃;那个小女孩每到冬天脚就冻得像冰块一样,奶奶会把她的脚紧紧抱在怀里……如今,昔日的那个小女孩,已经长成了小女孩的妈妈,而奶奶的生命却停留在她七十九岁那年的夏天,也吃不到小女孩给她买的鱼了。

童年之所以美好,是因为再也回不去。

我可以去许多地方,却回不去过去的时光。

然而,在西递,一个距宏村不远的古村落,看炊烟袅袅升起,看绿水萦绕白墙,看青山环抱碧野,过去的时光一点一滴回来了。

日光倾城的午后,西递有别样的宁静。

与宏村不同的是,这里的古民居更为高大气派,几乎每家门楣上都刻有精致的砖雕或石雕。尤其是西园的两扇漏窗,上面的松石和竹梅精雕细琢、精美绝伦,令我驻足观望良久。据说曾有日本游客希望以每扇窗10万美金买下,主人坚决不同意。在西递,就像走进明清民居博物馆,也走进从前大户人家的旧时光。

西递吸引我的不仅有精巧的雕刻,还有蕴含智慧的古楹联。有为人处世的“世事让三分,天宽地阔;心田存一点,子种孙耕”;有触景生情的“白云芳草疑无路,流水桃花别有天”;有逍遥精神的“以八千岁为春,之九万里而南”;还有生活哲学“忙里偷闲,坐且行,行且坐;劳极思逸,谈而笑,笑而谈”。

走到“大夫第”堂前,当地导游说此处临街彩楼是古时候的绣楼,小姐就是在楼上抛绣球。“看那个绣楼顶上的字是什么。”林知逸喊我看。我抬头,只见飞檐翘角的绣楼,两盏红灯笼中间悬挂楼额,上书“桃花源里人家”。“‘杏树坛边渔父,桃花源里人家。’这不是王维诗里的句子吗?”我说。“每个人都可以有自己的桃花源,陶渊明和王维见到的桃花源就不是同一个地方。”“大概每个人心中的理想国就是每个人的桃花源。”我忽然领悟。“行旅在外,结草为枕。只盼能在非人情的天地逍遥片刻。”在《草枕》中,夏目漱石的桃花源便是非人情的艺术世界。“你找到你的桃花源了吗?”林知逸转头问我。“找到了。”我笃定地说。“在哪里?”“在这里。”我指指自己的心。

在宏村小住的几日,云养山水,也养心房。每天看着弥漫的烟云,我发现曾因琐事繁多四散的心亦悄然回归山水。

心灵得到滋养,灵魂得到休憩,回到都市便可以“结庐在人境,而无车马喧”。

“你找到你的桃花源了吗?”我问林知逸。

“我不用找。”

“为什么?”

“你就是我的桃花源。你找到了,我就找到了。”

寻寻觅觅,兜兜转转,桃花源一直在身边。原来,桃花源不是地理上的位置,而是心理上的位置,桃花源是怡然自乐的心境。桃花源不在此处,不在彼处;桃花源在陶渊明的诗里,也在每个向往自由浪漫的人心里。

徘徊在梦境与现实的边缘

回忆是和过去相聚的方式,在回忆中和过去相聚,再和过去告别,才能获得某种自由。

某个周末下午,我和同事一起逛商场。走到一家迪士尼专卖店门口,挂在衣架上的一件件梦幻公主裙让我不由得停下脚步。

欣宝小时候爱听公主故事,爱去迪士尼乐园,爱穿公主裙。起初她喜欢白雪公主,后来喜欢长发公主,看了《冰雪奇缘》后喜欢艾沙女王,看了《美女与野兽》后喜欢贝儿。

白雪公主美丽善良,长发公主勇敢机智,艾沙女王独立坚强,贝儿乐观聪慧。贝儿更贴近凡人,不是公主也不是女王,出生在普通家庭,爱读书敢冒险又乐于助人,虽然她也有王子,但这个王子出场时并不是王子的模样,而是野兽的模样。别人都只看到野兽外表的丑陋,只有贝儿看到了野兽可怕外表下一颗柔情的心。

想来,随着喜欢的角色变化,也是一种成长。往往,在喜欢的角色身上,映照着自己渴望成为的模样。

这次逛商场并未购物,从商场走出去,外面是一个露天广场,人群熙熙攘攘,很是热闹。

这时,从路旁蹿出来一只灰色松鼠,一下子便吸引了人群的目光。松鼠爬到花圃旁的一棵树上,坐在树枝上悠闲自在地望着众人,那样子煞是可爱,我也看得入神。忽然,有只毛茸茸的动物蹿到我眼前!一眨眼的工夫,我的手指被咬住了,能感受到动物牙齿间温热的气息。我的第一反应是:是不是刚才那只松鼠跟我闹着玩?结果,定睛一看,这才发现,不是那只灰色松鼠,是一只硕大的棕色狗咬住了我的手指!“完了!这下要打狂犬疫苗了。”我心道。我暗暗祈祷它不要咬下去,否则我的手指被咬断怎么办?大棕狗似乎并不急于咬断我的手指,它只是用恰到好处的力道咬住,让我心惊胆战之余又动弹不得。它优哉游哉地坐下,迫于不想手指被咬断,我也只好跟着它坐在地上,因为它不松口。“千万不要把我当食物!拜托!我并不美味!”我在内心呐喊。我不敢大叫,担心叫声会刺激它咬下去。好想有个人来救救我啊!然而,同事不知何时走散了,大家路过也只是瞥一眼,不明所以的人不会还以为我是这狗的主人吧?

这时,一个高大的男人走了过来,我以为他要救我。

谁料,他蹲下身来,露出狡黠的笑容。

原来这狗是他的!

这好办,让他指挥狗松口。

“您好,请问这只狗是你的吧?它咬住我的手指了,能否请它‘高抬贵口’呢?”对于我的请求,男人不仅无动于衷,还拍拍大棕狗的头说:“干得好!”大棕狗摇尾巴回应主人。男人对我不怀好意地笑,看得我毛骨悚然。

“这下真的完了!”我忽然心生在劫难逃的绝望。

相比较狗咬住我的手指不放,我对这男人的恐惧更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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