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集 3熙宁问对日录3(第1页)
王安石全集。3熙宁问对日录3
[正月二十五日]己巳,辅臣同进呈涿州牒,言雄州不当令容城、归信县尉巡历事。枢密院白上:“朝廷已为北界罢乡巡弓手,今更如此,意欲占地,转不逊,恐须亦以不逊答之。”上曰:“只如常应报,不用过当。”王安石曰:“甚善。北界未必有占地意,缘中国亦常言两属地合属中国,中国岂有占地意?我既疑彼占地,彼亦未必不疑我也。”
[二月十六日]安石自叙其白上语云:“亲从官挝击坐车及旌斿:臣至宣德门,依常例于门内下马,又为守门者挝马及从人。臣疑亲从官习见从来事体,于执政未必敢如此,今敢如此,当有阴使令之。都缘臣居常遇事多抗争曲直,臣所以如此者,乃为义故,岂敢以私事肆为骄騃不逊?恐奸人欲以此激怒臣,冀臣不胜忿,因中伤臣以为不逊。臣初所以不敢辨者,疑有条制,从来承例违越,及退检会,乃无条制;问皇城司吏,亦称无条制;及问体例,却据勾当皇城司缴到皇城巡检指挥使毕潜等状称,从来合于宣德门外下马。臣初执政,即未尝于宣德门外下马,且宣德门内下马,非自臣始,臣随曾公亮从驾,亦如此。”上曰:“朕为亲王时,位在宰相下,亦于门内下马,不知何故乃如此。”安石曰:“此所以不能无疑,欲具札子乞勘会,依条例施行。”上许之。安石又言:“检到嘉佑年后行首司日记,并于门里下马。然问冯京,则云‘忘之,记得亦有在门外下马时’。而文彦博遂扬言云:‘我从来只于门外下马。’”安石又云:“中书驱使官温齐古见堂吏看棚者云:‘守门人自相与言,击宰相马,马惊致伤损,罪岂小?’一员僚曰:‘我岂不解此,但上面逼得紧,将奈何!’”齐古以白王珪,然齐古者惮入狱置对,安石问之,乃言不记堂吏姓名,安石亦不复以齐古言告上也。
[是日]奏踏白城捷,冯京曰:“羌人愚,可惜枉杀太多。”上曰:“旅拒如此,岂可不杀?”王安石曰:“昏迷不恭,正王诛所宜加。洮河之兵,所谓一月三捷也。”上曰:“泾原人精勇,故虽王宁庸将,亦能克获。”安石曰:“人无勇怯,在所措置。洮、陇劲兵处,今羌人乃脆弱如此。李抱真所教潞人才二万,教之非能尽如法,然已能雄视山东。孙武以为‘治乱,数也;强弱,形也;勇怯,势也’。治军旅有方,则数无不可使治,形无所不可使强,势无所不可使勇。”上曰:“士但有技艺则勇。”安石曰:“为势所激,则虽无技之人亦可使勇。然所谓王者之兵,则于兵之义理能全之,能尽之,故无敌于天下。”
[二月二十八日]上曰:“卿每求罢,朕寝食不安。卿如此,必是以朕终不能有成功,久留无补,所以决去。”余曰:“臣前所以求罢者,皆以陛下因事有疑心,义不敢不求罢。今来直以病故,非有他。”上曰:“雱说卿意似不专为病。朕亦与雱说卿莫只是在位久,度朕终不足与有为,故欲去。”
[是日]云:“朕自觉材极凡庸,恐不足与有为。恐古之贤君,皆须天资英迈。”
[三月八日]上初阅河州奏,亟令下王韶速具功状,谕以当厚赏。王安石曰:“但如下熙州时,为复加厚?”上曰:“熙州已厚。”既而曰:“熙州时许以厚赏,后乃不如侬智高时,人失望。”安石曰:“谕以比下熙州时更优加酬奖可也。”上又曰:“河州战,人已屡胜,自计各有功,更令复往,恐疲苦,须更代。”佥以为太宗取河东,遂取幽州无功,正为如此。安石曰:“人情或未可知,但合问愿往者且留,愿归者即听归,据数于泾原选代可也。”上曰:“善。”先是,王韶与李宪连奏河州事,于是蔡挺白上:“功状只下王韶定,或并下李宪?”上令只下王韶,曰:“韶正立事,必不肯为私。”安石曰:“王韶是大帅,自合委韶,何用更委李宪?”上从之。
[三月二十日]安石又白上曰:“陛下赏功不当倦。人臣用命甚难,人君出爵禄甚易。陛下出爵禄尚倦,则人臣用命岂能无倦?”又曰:“凡军赏不厌厚,初虽费财,及其士勇胜敌,四夷率服,会当櫜鞭而治,岂复患军赏费财?”
[是日]先是,朝廷以临江寨兵止三百人,而蕃贼攻围者甚众,诏王韶分兵救应,而韶奏:“今方修筑康乐城,贼欲牵制,故攻围临江,若辍兵以往,则贼计得行,不如委临江与攻弗救,万一有败事,俟城康乐毕工,回兵**除未晚。”王安石曰:“韶奏甚当,且以临江委贼攻之,未必能破。”文彦博曰:“此岂可不救?向王韶料河州必不用兵,乃过河杀六、七千人,韶所计未必是。”安石曰:“韶若不领泾原精兵往,为贼所败,即是失计。既领精兵八、九千自随,即是防贼旅拒,非乖本谋也。”安石又曰:“将帅居常未有敢言委城寨与贼攻而不救、以败事为不足恤者,王韶独能如此,亦恃陛下知故也。若非陛下知,则必以疏阔得罪朝廷矣。”上曰:“自来将帅非尽不能,诚不敢尔。”
[是日]因论庆历边事,安石言:“大臣以门客、故人之故,开方略之科,因此缪及京师市井间富人买策求得官者甚众。方仁宗旰食、边人肝脑涂地之时,乃更营不急之私如此,则其不忧边计可见,何由胜敌乎?”上曰:“此所以《书》称‘难任人,蛮夷率服’也。”
[是日]上言:“宿卫亲事官,有击指挥使伤首而主名未立,宿卫法不可不急变革。”余曰:“臣固常论法固易变。”
[三月二十二日]“然将来修筑次序如何?”安石曰:“韶已有奏,必是先修康乐毕,即修香子,最后修河州也。”上曰:“蕃户既未定,香子如何可守?”安石曰:“蕃人既已屡经讨**,所存余众固已气索,就令作过围城,若城中有五百精兵,岂易攻破?况城外尽是蕃户,又未须官军保护,加以去熙州救援止五十里,岂复难守?”
[是日]安石又白上:“今将校、士卒见杀贼易以得功,则人人且欲以讨**为事,恐韶难于逆众,遂至多杀。今兵威已振,宜施恩德,手诏王韶招抚。”上以为然。
[三月二十四日]安石又论李宪独奏边事及与王韶连奏经略司事皆非体,文彦博亦以为韶不当如此。上令指挥宪勿书经略司事及独奏。蔡挺曰:“如此,即宪却要奏事不得。”上曰:“宪自要奏事无妨,但不当独奏及连书经略司兵事尔。”然指挥竟不批出。
[四月一日]冯行己不欲复乡弓手。
[四月五日]进呈沈起奏状,上言今起密经制交趾事,诸公皆不与闻也。所奏乞,上皆从之。
[四月十九日]章惇言:“冯宗道欲往新寨,为兵少,形势弱,恐蛮人窥见,遂止之。”枢密院具所遣兵,言不少,上曰:“或兵未到。”密院言已到,上嘿然,良久曰:“宗道都无一纸文字奏彼中事情,可怪也。”
[四月二十一日]环庆路经略司言,将官李克忠等三年七月破金汤城有功未赏,诏克忠落“经恩未得叙用”指挥,林广除本路钤辖。先是,李复圭为克忠乞酬奖,枢密院论复圭妄奏,王安石主复圭甚力,乃下经略司验问。而是役也,广尝获级,克忠但遣兵策应,亦得免罪。上召广对,谓广曰:“金汤、石门,卿功为多。”慰劳甚至,因谕以熙河事。广辞以不习其山川与人之勇怯,若有它任使,虽万死不敢辞。乃听还本路。
[是日]编管人前皇城副使种谔免编管,授华州别驾。以上批“谔自至贬所,累经宽赦,可令自便”故也。王安石私记云:上批初付中书、密院,而密院独进呈。退,安石问何独进呈,文彦博乃阳为不审。安石曰:“上有何指?”曰:“令与中书进呈。”及是进呈,彦博已不入,陈升之曰:“谔欲且与量移。”又进呈,升之不复言,遂有是命,仍免安置。
[四月二十二日]呈中丞言李曼事,上曰:“邓绾颇为李曼分说,李曼致变,杀却许多人,恐不可无罪。”蔡挺曰:“彼言张荀龙私书,荀龙在远方,无所告诉,以书与臣,欲得上达,岂是私?今营救李曼,乃却是私。”安石曰:“曼措置边事,恐须有事。如荀龙言其受边户财利,因别奏恩泽,即恐是诬罔。据邓绾奏,即曼前未尝到泸州,曼既行义为众所称,不容有此。”陈升之亦曰:“曼治民甚好,人极爱之。”上曰:“绾所言夷事多是。”乃令送熊本相度。安石曰:“汉户不得买夷户田土条贯便合废。”上亦以为然,曰:“自来有此条贯,何故?”安石曰:“必是为因典买相混赖,致争斗起边事,故立此条贯。然若能变夷为汉,此事非所恤。又淯井两边地,若捐数万贯官钱买得,令汉户住佃,即久远淯井更无夷事。”上曰:“本带一罗才进随行,云夷人可以利开说其党,使为我用,内相攻击。果如此,最为上策。”
[是月]戊戌,诏裁定在京诸司吏请给。先是,吏禄各有定式,后以兼局,增茶汤、纸笔钱,侥幸相因,略无限制,而枢密院有言,故降是诏。已而王安石白上曰:“如吏人马骧差往西川、陕西,又往湖南、北两路溪洞。又如中书检正吏,皆一人兼两人文字。若不许兼请,即谁肯任劳责者?既是官有两局,若不许兼,正是占吏人愈多而妨其本司勾当处,且令日食不足尔。”上曰:“一人兼五七处如何?”安石曰:“凡兼局吏,非在一员官之下,即亦不可兼。既无一员官兼五六处差遣者,即岂有兼五七局之吏人?”上乃追前诏寝之。
[五月二十二日]先是,起居舍人、直集贤院章衡等使契丹还,言罢河北沿边乡巡弓手非便。于是提点刑狱孔嗣宗复以为言,上曰:“此失之在初也。今若复置,彼必益兵相临,遂至生事不已,不可不谨。”既而王安石因嗣宗之议修滹沱河枉费,且坏塘泊,忤安石意,遂历指嗣宗怀奸,曰:“嗣宗前论巡马过河云:‘敌骄蹇,须得奋不顾身,以忠许国,敢与敌抗之人,乃能了边事。’此盖专为张利一游说也。昨见同时奉使者言罢乡巡非便,故嗣宗亦言其非便。陛下试思:近岁使契丹人亦尝有连状言边事者否?如章衡是忧国好言事者否?天下事又岂特此一事可言耶?此陛下当深察人臣情态也。”
[是日]又同进呈程昉开滹沱河事,便欲从程昉、孔嗣宗等所奏,余白上:“恐须候程昉到,议定别取旨。”上以程昉不计淤塘泊卤莽,余曰:“要存塘泊利害,臣所不知,若言淤却此一处塘泊为不利,即边吴淀亦淤却一处塘泊,岂边吴淀淤却便过戎马不得?”上曰:“边吴已是坏却。”余曰:“见韩缜说边吴见今有水不少,若存得边吴淀,又更引河从台山路入御河,即是两塘泊皆存得,岂不善?”
[是日]余曰:“陛下以为柴世宗能辟土疆、服天下,何也?”上曰:“莫是能果断?”余曰:“柴世宗能使兵威复振,非但高平之战能斩樊爱能等而已。天下贼盗杀人亡命者,皆募以为禁军。史臣以为当时孤子寡妇,见仇雠而不敢校,后悔之,莫有贷者。臣以为史官不足以知世宗,世宗非悔也。方中国兵弱,以为非募此等人不足以胜诸僭伪之国,及所募已足,则法不可久弛,故不复贷其死。此乃定计数于前,必事功于后,岂以为失策而更悔也。”
[六月四日]上谕王安石令惇勿轻易,盖宗道言惇所修寨不坚固,又点集丁夫,并不从州县,后无由知存亡数;又言狤狑与懿、洽合,元未归附,惇但令人告喻而已。安石言:“今告喻每斫蛮一级,即与绢五匹,能诱降亦然。懿、洽必无如此事力购募狤狑,狤狑又见官军盛,即必不敢为懿、洽出力。今以重兵临之,以精兵击之,以厚利诱降,其人必诱狤狑及归明人,所诛者元恶数人而已。官军按据要害,不妄动,即百全无害而坐取胜。”上曰:“若如此,即善。”安石曰:“已与熟议,李浩等意亦以为宜如此,必无虞也。”
[七月十二日]龙猛军级,经章惇出头,乞于懿、洽效用。上怪禁军不由军帅,擅经章惇投状,王安石曰:“军士乞效命,虽不由军帅,恐无条禁止。”上以为军制不宜如此,安石曰:“不知如此后有何害?”上曰:“经章惇乞效用犹可,恐别有妄作。”安石曰:“别有妄作,即自有科禁,若经有所征讨官司乞效用,正是募兵所欲,不知如何加罪?”吴充曰:“军当听于一。今如此,即不一,不如不差往。”安石曰:“今乞效用,不知何害?军听于一,若令彼经殿前司投状,即殿前司必不许,不许,则壮士何所求奋?”蔡挺曰:“若别有结连,奈何?”安石曰:“结连,即自有重法购赏备具。今经朝廷所差官乞效用,不知如何因此却致得别有连结?”陈升之曰:“臣见韩绛宣抚时,兵级亦经绛求效用。”上乃令勘会进呈。既而上终以为害事,安石曰:“士卒固欲其愿战,请效死反以为罪,何以奋其志气?且未尝有条贯禁其如此,如何加罪?”上曰:“禁军令如此不便,若如临淄王事,其渐岂可长?”安石曰:“经朝廷所差官司,与临淄王事岂类?且欲防变,即专固人情,使听于三帅,不得自伸于余处,亦不可无虑。今经修注官投募,与专固人情,一听于武帅,孰便?”上曰:“三帅防禁严密。”吴充请今后立法,安石曰:“若为朝廷讨贼,乞效死,即无可罪。若不为朝廷讨贼,自相结连,除是谋反,即法已备具,不须别立约束,终不能加谋反之律。”上曰:“如保甲若别司募去,司农亦必有言。”安石曰:“保丁固有经章惇者。”上曰:“司农奏,非经章惇。”安石曰:“亦有经章惇者。”陈升之又言有经韩绛乞效用者。上曰:“郝质言经绛者,盖是合往本路军士。”升之又言非本路。上终欲治其罪,安石固以为无罪,上令放罪取戒励。
[七月二十五日]韩缜奏留冯行己,以为若罢行己,北人以为射杀人故罢,即愈骄,若复来必以为有计议,北人更疑。上曰:“行己奏报亦不觉其昏错。”或曰昨对北人言展拓城池是错。上曰:“昨曾孝宽所带去使臣,乃是张利一所辟人,不过听此辈语故尔。”缜退,余白上:“孙永言臧景者邢佐臣壻,疑射杀人或非全属南界地分,此事未可知,然不可不察。”又白上:“赵子几云人甚称张利一,臣为言朝廷所知利一实事数条,乃言都不知有此。”
[八月二日]密院进呈张充宗奏状,盛言因鲜于之邵。余白上:“之邵十一月申中书言不便,并以十二月方卖与白文献。”上曰:“恐召卖在前。”余曰:“候检文字别进呈。”
[八月十五日]京又言叔献所开河多浸人墓庄宅,安石以为不然。既而上问叔献,乃言若浸人坟庄,当伏军令。
[是日]上见王韶去常家族,曰:“韶被将佐煎迫得去。”翊日,余得韶书,将佐乃皆不欲往,韶独决计,以书白上曰:“谁以为韶将佐煎迫?”上曰:“王珪言此。”珪心只是料其如此,余见珪但随上语,非珪唱为此言也。
[八月十六日]同密院进呈程昉言滹沱河事。初,密院令孔嗣宗、刘舜卿等共相度,奏称所闭蔡家门口等外皆深渊,若开作堰限,即不可复闭。昉以为若令不可复闭,即二年前如何闭得?嗣宗等又以为对敌境非便,昉以为二年前有数十道堰限,如何敌境不以为言?昉又言:“自密院闭此诸堰限,凡浸民田二十村七、八十里,然此方无一人以为言。”上乃始言嗣宗所奏皆妄,然亦不以为可罪也。上令程昉便计度功料,又令计会屯田司相度开堰限,余曰:“须令先与屯田司相度开堰限,无妨碍乃计功料。”上以为然,而密院欲差官同往相度,拟差蔡天申。天申,挺子,余明言其不可,乃差李南公。
[八月二十六日]韶奏洮州降。
[九月十七日]奏至马练川。
[是日]文焕,黔州武进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