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翼(第3页)
后来欧洲的女友又寄来罐头酱油,三毛的“中国饭店”正式开张了!
第一道菜是“粉丝煮鸡汤”。荷西没有去过中国,自然不知道粉丝是什么东西。每天回家只是喊着饿,三毛就给他吃这道粉丝煮细面。荷西问三毛这是不是中国的细面,三毛调皮,故意逗荷西,说:“这个啊,叫作雨,是春天下的第一场雨,下在高山上,被一根一根冻住了,山胞扎好了背到山下来一束一束卖了换米酒喝,不容易买到哦!”荷西自然是不信的,但是味道实在是好,他也当真不认识这种中国食材,便也不再继续追问,只是尽情地享受这难得的美食。
到了第二次吃粉丝,就不叫“雨”了,变成了“蚂蚁上树”,将粉丝在平底锅内一炸,撒上绞碎的肉和汁。这一次荷西又认不出了,便问三毛:“什么东西?”三毛依旧跟他开玩笑,说话也不着边际:“这是你钓鱼的那种尼龙线,中国人加工变成白白软软的了。”荷西太喜欢这味道了,不停往嘴巴里塞,一边塞一边说:“如果我们真开饭店,这个菜可卖个好价钱!”
第三次吃粉丝,又换了名字,成了“鱼翅”。三毛把粉丝夹在东北人的“合子饼”里,和菠菜、肉一起绞碎,来当作饼馅。荷西吃了很惊讶,就跟三毛说:“这个小饼里面你撒了鲨鱼的翅膀对不对?我听说这种东西很贵,难怪你只放了一点点。”三毛笑得前仰后合,荷西却难为情了:“以后这只很贵的鱼翅膀,请妈妈不要买了,我要去信谢谢妈妈。”三毛便忙接过话来,撺掇荷西去给妈妈写信。
荷西是不懂得中国千奇百怪的食材的,丰富又美味,中国厨娘总是能得心应手的使用这一切,几片洋葱,几片肉,几分钟变出一个菜来。吃腻了味道,同样的食材还能炒出几种新花样。
食物的魅力在沙漠中给这对新婚夫妻带来了无穷的乐趣,只是荷西实在是笨,总是认不出三毛变的花样,这让三毛有些失望。
猪肉脯的美味在中国人尽皆知,可是到了荷西那里,是想也想不到有这种吃法的。
这一次三毛怕荷西看到猪肉脯会偷去给同事吃,便趁他不在的时候把藏好的猪肉脯用剪刀剪成小小的方块,放在瓶子里,再藏在毯子里。可正好那一天,荷西的鼻子不舒服,要盖到这条毛毯,三毛竟然是忘了里面还裹了猪肉脯的,自己在一边若无其事地读《水浒传》。荷西摆弄着瓶子,三毛抬头看到荷西手中的瓶子,心想不妙,马上跟荷西说:“这不是你吃的,是药,是中药。”荷西早就看透了妻子的把戏,他才不信这是什么中药,必然又是哪种美味的中国食物。于是荷西说:“我鼻子不通,正好吃中药。”荷西抓了一把放在嘴里,三毛又不能叫他吐出来,只好不再说话。等到荷西吃完了,他很惊讶地跟三毛说:“怪甜的,是什么?”三毛也不告诉荷西实话,没好气地说:“厚片,给咳嗽的人顺喉头的。”荷西这次不再糊涂,他反驳三毛,说:“肉做的厚片?我是白痴啊?”结果真的如三毛所料,第二天醒来的时候,发现荷西偷了大半瓶去送给同事吃。荷西非常热情,好东西就愿意拿出去与朋友分享。只是从那天起,那些同事一见到三毛,都假装不停的咳嗽,想再骗猪肉干吃。
于是这些在国人看来再普通不过的食物,到了三毛那里,都成了千奇百怪的东西,富有乐趣又有生机。
再后来,包寿司的紫菜被荷西理解成复写纸,荷西死活也不肯吃。三毛就逼着他吃下去,这一回,荷西竟然尝出了是海苔,三毛开心坏了。
寄来的食材是有限的,慢慢就消耗了很多。中国饭店也不能总是开张了,于是三毛又常做起西餐给荷西吃。可是荷西对那些牛排一点胃口都没有,每天直呼:“太太,想吃雨,还是岳母寄来的菜好。”
终于,中国饭店的名号传到了荷西的大老板那里,他主动要求来家里吃这位中国厨娘做的中国菜,并且点了名要吃笋片炒冬菇!
等到荷西的老板来家里的时候,三毛精心布置了一顿晚餐,她要让自己的丈夫在老板面前扬眉吐气的!三毛先做好三道菜,用文火热着,又布置了有蜡炬台的桌子,在桌子上铺上白色的桌布,最后再用一块红布铺成斜角,美丽极了。
这一餐色香味俱全,荷西的老板非常满意,甚至盛情邀请三毛来自己的公司工作,说:“如果公共关系室将来有缺,希望你也来参加工作,做公司的一分子。”
两人当然明白,这都是“笋片炒冬菇”的功劳。可是哪来的笋片呢,荷西分明记得家里已经没有笋片了,于是就问三毛。三毛大笑,说:“你是说小黄瓜炒冬菇吗?”荷西也被三毛逗笑了,这个多才多艺的中国妻子,给他的生活带来了无穷尽的乐趣,荷西不停称赞三毛,口里大叫:“万岁,万岁,你是那只猴子,那只七十二变的,叫什么,什么……”三毛拍了下荷西的头,说:“齐天大圣孙悟空,这次不要忘了。”
沙漠烹饪的乐趣,让三毛对这段生活倍感珍惜,甚至日后纵观三毛的诸多作品,在撒哈拉沙漠的这一段都是她创作的顶峰。她为烹饪专门写了长文《中国饭店》,于一九七四年十月六日登在台湾的《联合报》副刊上,这是三毛停笔十年后刊出的首作,收入《撒哈拉沙漠》,于一九七六年出版时改名为《沙漠中的饭店》。
也是从这个时候起,她正式开始使用“三毛”这个笔名。
一九六二年她的第一篇作品以本名陈平发表在白先勇主编的《现代文学》上,之后她又有几篇短篇小说和散文发表,多见于《皇冠》《幼狮文艺》《中央副刊》等刊物。后来集结为《雨季不再来》出版,这是三毛出国前的作品,风格多偏向于忧郁、苍白、愁苦。
直到三毛正式踏足进撒哈拉沙漠,孤寂与雄壮使她的文风更加的老练独到,在写作上也有了新的突破。这时的三毛不仅仅是写作文字,更是写作自己的生活。
甚至多年之后,与这些精美优良的作品同样为人称道的,还是三毛的特殊阅历和生活方式。
而最终定下“三毛”笔名的初衷,在全文的开篇有过描述,三毛认为《三毛流浪记》里的主人公与自己非常贴合,同样都是四处流浪漂泊,同样的纯真又孤独,再加之她很喜欢那种当亲友读起来不知道是自己所写的欣喜,这样的神秘感让她兴奋不已。
而这时的三毛已经在中国渐渐吸引了大家的眼球,慢慢红遍了大江南北。她的文字细细读来并不像很多人讲的那样很软很优美,而是和沙漠一样沙砾感严重,落笔大体都很硬,掺着点抒情的感叹,两种笔触一交锋,硬的部分就把抒情的部分衬得很柔。
三毛笔下的游记又是很文学化的。沙漠是她的广袤情怀,荷西是她沙漠风情生活的引子。沙漠是寂寥的、荒芜的,在这样的土地上孕育出的爱情总是更加艰苦。这在一定程度上与都市言情作家拉开了距离,情感的载体不一样。可三毛的作品里还是带着点都市言情的范儿,荷西就是一个不那么都市化的资产阶级,带着三毛打打闹闹。如果把三毛和荷西的故事发生地换成都市,那么除了矫揉的文笔,都市多元化的情节,其余的就是一部实打实的亦舒、张小娴作品。
所以,三毛的厉害在于生活方式的不一般,以及文笔硬实没有无病呻吟,每一次笔锋转柔都恰到好处,不多一点,不少一笔。
当然,还有一些其他因素,是三毛本身所独有的。
一来,三毛从始至终都是个不按常规出牌的人。那个时代,台湾出了几个这样的人,打着冠冕堂皇的旗帜,从学校休学,脱离制式教育。这几个小孩,刚好全都是作家。
三毛就是最好的例子,她虽然拒绝了联考,但是她后来竟然在西班牙读书,而且一个台湾人,在那个遥远的年代,还拿到了德国的语文教师资格证。是的,三毛不但是个很好的中文作家,她的西班牙文和德文,都是高水准,这是很让我们吃惊的事。
所以当我们去读三毛,除了读她壮阔的文字之余,还要看那些文字后面,那个倔强的独立行走的人。
二来,三毛是一个矫情得恰到好处的女人。
说她理想主义也好,浪漫也好,小资也好,文艺也好,尤其是她作为一个女性的自主、独立与自由。她完成一代又一代的女人在年轻时想做又不敢做的事,因此她身上体现的是广大女青年的自由梦,很大程度上而言也是一种女性的解放。
所以每个女人在某个年龄段大概都会有一个三毛梦,为着她的爱情,为着她的学识与才情,为着她的旅行,也为着她那自由不受约束的心。
不可否认,沙漠中的三毛比身处台湾的三毛更具有魅力,她身处的环境是我们无法抵达也不敢抵达的,所以当这种常人心中的幻想被三毛落实为实际的时候,她就已经具备了走红的基础。
是三毛,她带着那个年代无数女性想却不敢做的梦,一步步为自己撑出一片天。
也是三毛,她用笔写下一幕幕异国的奇妙见闻,让我们体会到那些异国的文化与习俗,贫瘠与富饶。
所以当我们提及三毛仍旧挂着“作家”“旅行家”的标签时,倒不如说那是她对生命的追问。她的旅行不是目的、不是手段、不是形式,而是一种过程,她走轻了行囊,走厚了人生,并通过旅行一直在寻找着自己的“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