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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年中国儿童文学(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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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年中国儿童文学

一、中国儿童文学的发生

在中国灿烂的文学星河里,儿童文学作为一颗璀璨的新星,萌芽于晚清的“儿童文学活动”,自觉于20世纪初叶五四时期的“儿童文学运动”,而今已有一百年的历史了。

一百年前,也就是19世纪与20世纪之交,这是中国历史从古代向现代过渡的重要时期,也是中国儿童文学从古代“自发的自然状态”走向现代“自觉的文学时代”所不可或缺的转型期。自1840年鸦片战争到1919年五四新文化运动,一批“先进的中国人”,像严复、黄遵宪、梁启超、周作人、鲁迅、陈独秀、胡适等,在向西方寻求救国救民真理的过程中,将达尔文的进化论作为当时中国文化启蒙的利器,在进化论的视野里发现了代表民族未来与人类希望的“幼小者”——儿童,接受了“后起的生命,总比以前的更有意义,更近完全,因此也更有价值,更可宝贵;前者的生命,应该牺牲于他”(鲁迅语)的“幼者本位”思想,反叛的矛头直指千古不变的中国传统的旧道德——“父为子纲”的“长者本位”思想,从儿童观上为中国儿童文学的萌生作了特别重要的思想准备。这一“幼者本位”的进化论思想与五四新文化运动中“人的文学”精神相整合,催生了中国儿童文学。

1897年,严复翻译的《天演论》出版,其中所揭示的自然界“物竞天择,适者生存”的进化法则,给国人敲响了不自强就要亡国灭种的警钟;但同时也给人们以希望,寄希望于未来的一代,在当时思想界发生了巨大影响,所谓“自严氏之书出,而物竞天择之理,厘然当于人心,中国民风为之一变”。1901年,梁启超在《清议报》连载《卢梭学案》,将法国启蒙思想家卢梭主张的“主权在民”“人人平等”的《民约论》详细介绍过来,告诉国人:天赋人权,人人生而平等,即使父子间也无权予以剥夺,所谓“彼儿子亦人也,生而有自由权,而此权,当躬自左右之,非为人父者所能强夺也”。1903年,卢梭的教育小说《爱弥尔》也被翻译过来,在这部闻名世界的经典作品里,第一次出现了值得用大字来书写的话:“要尊重儿童!”并且宣称:“儿童不是一个具体而微的成人”,“儿童在心理和生理上都与成人很不相同”。上述新论的传播,昭示了中国思想界的一种新动向,即是后来被人们称之为“儿童的发现”的开始。

虽然在进化论与民权论那里已经看到了人类新文明的曙光——儿童,但中国“儿童的发现”却还要经历大约此后二十年的准备期,比西方大约迟了一个世纪,却又与一位西方的大教育家息息相关。美国的实用主义教育家杜威在五四运动爆发的前三天来华讲学,宣传他的“以儿童为本位”的现代儿童观,主张一切为儿童的设施,都必须以儿童为起点、为中心、为目的,而不是以成人、以教师、以教材为中心。杜威在华讲学长达两年,足迹遍及京、沪等大城市及十余省,又恰逢五四新文化运动期间,影响非常广泛而强大,五四时期中国凡对儿童及儿童文学感兴趣的人几乎全接受了杜威的观点,为中国儿童文学奠基的几位巨人——鲁迅、周作人、郑振铎、叶圣陶等,也无一例外。先进的儿童观与五四新文化运动对“人的发现”相整合,就萌生了具有现代意义的中国儿童文学。所以说,1919年不仅是中国历史上具有特别重要意义的一年,这一年爆发的五四运动成为中国现代史的开端,而且在中国文学史上同样具有划时代的意义,五四文学革命不仅开启了中国现代文学,也是中国儿童文学的摇篮。郁达夫在《中国新文学大系·散文二集导言》里写道:“五四运动最大的成功,第一要算‘个人’的发现。”这“个人”中除了“成人”与“妇女”外,自然也包括“儿童”,正如中国现代儿童文学的开创者叶圣陶所说的:“我们最当注意的还要数到儿童。”新文化运动的主将周作人也明确指出:“人类只有一个,里面却分作男女及小孩三种;他们各是人种之一,但男人是男人,女人是女人,小孩是小孩,他们身心上仍各有差别,不能强为统一。”所以,鲁迅呼吁:“孩子的世界,与成人截然不同,倘不先行理解,一味蛮做,便大碍于孩子的发达。一切设施,都应该以孩子为本位。”儿童的地位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这可以称之为中国文化史上的大事件。《大英百科全书·儿童文学》写道:“儿童一旦被认为是独立的人,一种适于他们的文学便应运而生。”因此,到了20世纪初叶,中国的儿童文学才开始发展起来,不仅在理论上有周作人《儿童的文学》来倡导,在读物上,“也有一种趋势,就是‘儿童文学’——童话、神话、故事——的提倡”。(胡适:《国语运动与文学》)魏寿镛、周侯予在《儿童文学概论》中描绘了这样的情景:儿童文学成为当时的教育界、文学界、出版界“最时髦、最新鲜,兴高采烈,提倡鼓吹”的新生事物——“教师教,教儿童文学;儿童读,读儿童文学。研究儿童文学,讲演儿童文学,编辑儿童文学,这种蓬蓬勃勃、勇往直前的精神,令人可惊可喜”。所以,茅盾后来回忆说:“儿童文学这名称,始于‘五四’时代。”

综上所述,人们先从达尔文的进化论里发现了作为“自然人”的儿童在人类进化历程中的重要地位与特殊意义,继而在近代资产阶级民权论那里发现了作为“社会人”的儿童具有与成人一样的独立人格与独立精神,进而在现代儿童教育观念的传播中接受了“以儿童为中心”的新教育观。与此同时,又在摧枯拉朽的五四文学革命中发现了作为“精神人”的儿童应该有属于他们自己的精神世界与文学世界。四重视野的融合说明,儿童文学产生于五四时期,实在是一种社会历史的必然。

二、史学视野里的儿童文学

有一句名言,说的是:“有儿童的地方就有儿童的文学,有儿童的时候就有儿童的文学。”因为儿童作为一种活生生的生命存在,不管你有没有发现他,他都有生理与心理两个方面的成长需求。发现他并重视他的精神需求,社会就会自觉主动地为他们提供适合他们接受的文学读物;没有发现,他们就会毫不客气地从成人的书架上捏起其中适合他们自己的文学读物并占为己有,或从民间的口头文学中汲取营养,或在创造性的阅读中将成人提供给他们的训诫读物内化为自己的文学需求。发现与未被发现,意识到与没有意识到,重视与不重视,这个差别可是太大了。即便是同一部作品,如《西游记》,在它产生的那个时代就被孩子们占为己有,是我国传统儿童文学读物的重要遗产,但那时它在本质上还不是作为儿童文学作品来存在的,因为这部作品不仅不是为儿童而创作,也不是以儿童为主要读者的;因为那时社会还没有为儿童提供文学读物的意识。如果现在有人将《西游记》从传统文学读物中挑选出来,作为一部主要以儿童为读者对象的读物来出版,甚至对小说做适当的改编以适合今天儿童读者的阅读水平,那么这个《西游记》就是一部典型的儿童文学作品。同样一部作品,为什么在文学性质上有如此大的差别呢?关键就在于提供这部作品的动机之于儿童是有意还是无意,是有为还是无为。有意与无意、有为与无为是文学史上判断儿童文学是否作为一种独立的文学现象出现的最本质也是最为重要的依据。在社会意识还不是“有意”与“有为”时,那个时期产生的所有适合儿童阅读的文学作品,在儿童文学史上都称之为“自发的儿童文学”;在社会意识“有意”与“有为”时产生的所有适合儿童阅读的文学作品,在文学史上都称之为“自觉的儿童文学”。而在两个性质截然不同的儿童文学时代,并不排斥有个别的情况存在,即在“自发的儿童文学”时代出现极个别“有为”的儿童文学作品,在“自觉的儿童文学”时代出现极个别“无为”的儿童文学作品。所以,对儿童文学现象的理解与解释,应该以儿童文学史的发展眼光来看问题,因为儿童文学作为一种文学现象,它是不断发展变化的,经历了由“自发”走向“自觉”两大阶段。我们今天所说的儿童文学,主要是指“自觉”以后的儿童文学,也就是从五四新文化运动中发展起来的中国现代意义上的儿童文学,这段历史,从孕育、产生到发展,至今已经有一百年了。

从文学史的眼光看,今天的“儿童文学”一词,其含义至少包括以下三个方面的内容:儿童文学作品、儿童文学样式与儿童文学学科,由此生发出一个较为庞大与复杂的儿童文学系统、儿童文学现象及从事儿童文学的社会群体。儿童文学史作为儿童文学学科的一个分支,又是以所有的儿童文学现象作为其研究对象的,即图一、图二所示的所有内容,都是儿童文学史所研究的范畴。但儿童文学史研究的核心却是儿童文学作品,这在图一、图二中也都明显地标示出,儿童文学作品是一切儿童文学现象的基础,所以儿童文学史应该是儿童文学作品的发展史,也就是要研究由彼时彼地所有的儿童文学作品所组成的那个文学世界对儿童世界的意义。研究作品必然要研究创作作品的作家,所以作家作品以及由此生发的儿童文学现象,便成为儿童文学史的主体。儿童文学史家的任务就是在纷繁芜杂的儿童文学现象中,善于发现、善于抓住那些在儿童文学发展进程中具有重要意义、体现儿童文学本质的事件,真实地记录儿童文学的发展历程,既是总结过去,更是面向未来。

需要说明的是,这里的“儿童文学”是取广泛意义上的,“儿童”的概念与“成人”相对应,依据《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的有关规定,指0—18岁的未成年人。狭义的“儿童”指的是小学校里的学生,为6—12岁。所以,从年龄阶段来分,儿童文学又包括既相互联系又呈阶梯式演进的3个子系统:婴幼儿文学、童年文学(儿童文学)、少年文学。在图二中处于3个不同阶段的“儿童文学作品”形态,也是既相互联系又完全不同的文学概念,后者以前者为基础,并且是对前者的创造性的发展,也就是说,作者、出版者与读者心中的儿童文学,有本质上的一致性,却又有着不完全相同的内涵。儿童文学作品在创作、出版与阅读过程中的复杂性,给人们对儿童文学现象的理解与儿童文学本质的认识增加了许多变数,值得仔细玩味与认真研究。

三、中国儿童文学的发展阶段

回首中国儿童文学的发展历程,从文学发展的规律来看,可以分属三大时期:史前期、自觉期和发展期。史前期即晚清以前的儿童文学自发时期。自觉期指晚清儿童文学活动到五四儿童文学运动。发展期从20世纪30年代初至今近80年的时间,又分作五个发展阶段:30年代至40年代的战争儿童文学、50年代至60年代的新儿童文学运动、60年代至70年代的儿童文学荒芜期、80年代至20世纪末的新时期儿童文学、21世纪的新世纪儿童文学多元发展期。

(一)儿童文学的自发时代(史前期儿童文学性读物)

儿童文学是一个历史概念,在中国不过一百年的历史。中国儿童文学的发生有其深厚的民族文化渊源和优秀的文学传统。在中国,儿童文学萌芽于19世纪中后期,到20世纪初叶,才第一次以一种明显和独立的文学形式出现于五四文坛,而在此前漫长的人类文明长河里,它还处于潜伏和萌芽状态,以文学史的眼光看,叫做史前期。虽然儿童作为一种活生生的历史存在,他们不仅有吃与穿的基本物质需求,也必然有心理与精神上的饥渴。丰富多彩的民族民间文学以及古代文人笔下那些适合儿童听读的文学作品就被儿童自觉与不自觉地据为己有,成为中国儿童文学两条最为鲜活的源头。

现代意义上的儿童文学诞生于摧枯拉朽的五四思想大解放时代,但在此以前的儿童,并非没有得到文学的滋养,虽然没有供给儿童的文学,但具有儿童文学某些性质、自发的儿童文学作品还是存在的,史前期儿童主要从以下四个渠道满足心灵的饥渴:一是民族民间文学;二是启蒙读物中的文学读物;三是儿童占为己有的成人文学作品;四是某些具有儿童文学性质的作品。

民间文学是儿童文学的摇篮。“语言艺术的开端是在民间文学中”,民间文学不仅是民族文学的宝库,而且还是它的土壤,具有“永久的魅力”,是一切文学的源头。儿童文学与民间文学有着更为密切的关系。所谓“中国儿童文学古已有之”、“凡是有儿童的地方就有儿童文学”,指的就是千百年来流传在儿童口耳之间的民族民间文学,诸如歌谣、神话、传说、童话与故事等,这些典型的民间文学就具有鲜明的现代儿童文学的文体特质,也在中国文学发展的进程中被自然而稳固地纳入到儿童文学这一“自主共和国”,成为事实中的“儿童的”文学。

民间文学最重要的文学形式是歌谣与民间故事。歌谣包括民歌和童谣等韵文作品,民间故事包括神话、传说、童话、寓言、故事等散文作品。歌谣中的童谣与几乎所有的民间故事样式在长期口耳传承中,逐渐演进为儿童文学最基本的文体形式。

古代儿童文学性读物的两大部类。相对民间口头文学而言,儿童的文学读物是书面的、供儿童“读”的文学作品。这须得有两个前提:一是以文字的形式来记录或创作文学作品;二是儿童必须识字,有初步的文学阅读能力。启蒙读物是儿童最早接触到的书面读物。儿童通过启蒙,识字渐多,知识渐长,待到具备一定阅读能力时,便会有搜读课外读物的欲望,而传统的教育“以为儿童只应该读那些经书的,以外并不给预备一点东西,让他们自己去挣扎,止那精神上的饥饿”,其结果是儿童在大人指定的读物之外,又主动地从成人的书架上猎取,将那些能看懂的成人读物不分糟粕地占为己有,从而在启蒙读物之外,还有一个儿童自己开辟的一小块可以暂作逍遥的儿童精神的花园——从古典文学作品中摄取营养。由此形成了我国古代儿童文学读物的两大部类:一是古代启蒙读物中的文学读物;二是儿童占为己有的古典文学作品。

(二)儿童文学的自觉时代(具有现代意识的儿童文学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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