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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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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哪里需要几年?妈妈到上海后当然要去姨妈家,回来悄悄给祖母说了很多,祖母一直叹气。几个舅舅来我家也会轻声与我爸爸妈妈说起姨妈的情况,然后一起作一些讨论。这一切,当然瞒不住我们小孩的耳朵。

原来,姨妈在丈夫去世之后靠夫家的接济过活,夫家富有,相安无事,但是新政府在“三反五反”运动中判定夫家有囤积居奇的嫌疑,遭到法办,姨妈的经济来源也就断绝了。

她为儿子王益胜定了一个很高的培养标准,花费不菲,因此只能把原来的房屋出租,自己搬到一个十分简陋的房间里。她还悄悄地找了一份工作,在一家菜场做早班,卖菜。

照理,每月所得房租和菜场工资加在一起,也够他们母子两人生活了,但姨妈又特别讲究排场,希望能在一些交际场所,尤其是原来富贵亲戚间的姐妹圈里保持形象,每月做头发不是国际饭店就是南京理发店,标准降不下来。这样,经济就十分艰难了。人们无法想象这个在清晨的昏暗中包着头巾、衣衫草草的劳动妇女,下午将会步履高傲地踏进南京路时装公司或德大西菜馆。

一切都像过去一样,见过她的人都很难忘记她,顺着我们孩子的称呼笑叹一声:“好一个漂亮的姨妈!”

有时,她在我家遇到舅舅,就会说:“上个星期天下午三时,我看到你在南京路上,手上拿了个灰包。”

舅舅惊讶:“是啊,我去了,你为什么不叫我?”

“那天要与乔莎去红房子,我先去国际饭店底楼烫发,头顶罩着,怎么叫你?”

听到这种对话,祖母总会给我妈妈使一个眼色,却又不说什么。

但有一点心照不宣,只要姨妈在,所有的人都不会提到菜场。等姨妈走后,祖母、爸爸、妈妈总会充满同情地感叹很久。尤其是祖母,姨妈最崇拜的女性,总会在任何细节上袒护姨妈,说:“一个女人带着儿子苦熬,太难了。”

爸爸那次虽然讲了好胜的话,其实还是被姨妈的警告震动了一下。

他明白乡村和上海在教育水平上的差别,何况知道了我在家乡从不温课的习惯。但他正急着回乡搬家,只能挽请安徽的叔叔请假到上海来,监督我温课。

叔叔知道,无论是搬家还是升学都是大事,正在思虑自己怎么出力,一收到爸爸的信,第三天就到了上海。

叔叔倒是不太在乎我温课,只领着我在上海各处走走。他觉得这门课更重要一些。

到很多地方,我会说:“这儿外公领我来过。”叔叔听到这话很警惕,立即问:“他给你说什么了?”我立即知道我错了,不应该在叔叔面前提外公。

叔叔其实并不了解外公,他只记得在我爸爸和妈妈结婚时,余、朱两家的巨大差异,这种差异对他这么一个青年学生来说非常敏感,直接联系到了他已经偷偷接触过的阶级斗争学说。土改时,叔叔是工作队员,而外公成了地主,这条界限一直横亘在两人中间,严格说来是横亘在叔叔心间。

去年暑假我跟着外公来上海玩时,叔叔也来过几天,有过一次见面。外公为躲过叔叔的冷脸,便说:“下午我带秋雨到跑马厅去看看。”

叔叔立即接口,眼睛却没有看着外公:“不是跑马厅了,是人民广场。”

我连忙问:“为什么过去叫跑马厅?”在小孩听来,“跑马厅”比“人民广场”来劲多了。

外公正要解释,叔叔正色道:“那是旧社会剥削阶级的名堂!”外公也就噎住了。

一来二去,叔叔和外公似乎见不得面。一见,刚刚还在说笑的叔叔就会严肃起来,就像披上了盔甲,而什么都不在乎的外公,也会一脸沮丧,似笑非笑,真像过去确实罪大恶极一样。

今天外公不在,叔叔也就没有警惕下去。在这个问题上,我是站在外公一边的,觉得外公是一个最简单的人,根本不像叔叔想的那么复杂。

正说着,我们已经到了福州路一家旧书店的门口。叔叔说:“这个地方最有意思,我每次到上海把一半时间耗在这里。”

这时我已经跟着他走进了店堂,他还在解释:“全是旧书,比新华书店更有价值……”他见我不声不响,便低下头来看着我,而我完全是一副被什么震傻了的模样,只是两眼发直地叫一声——

啊,书!

这么多书,一排排地垒成了高墙,高墙又层层叠叠。一种巨大的敬畏推拒着我,又有一种巨大的吸力拉拽着我。

叔叔觉得我的发傻一定出自一个乡下孩子的大惊小怪,便说:“听说你正在练毛笔字,这好,我给你买一本字帖吧。”

他引我到碑帖柜台,请营业员找一本好一点的字帖。那位上了年岁的营业员打量了他一下,说:“我们最近收到了颜真卿的一部帖子,珂罗版影印的,可能有点贵。”

“多少?”叔叔问。

“九元,这是叶家的藏品。”营业员说着已把那个帖子拿了出来。

叶家?我长大后还曾经回忆到这个细节,是叶楚伧家,还是叶恭绰家?营业员快速而模糊地把一家姓氏当作常识随口吐出,可见上海是有一些惊人的家族的,能把一座城市比小了。

老年营业员这种轻描淡写的口气,真不知要比那些大声嚷嚷的推销者高过多少气势。上海给人的压力,就在这里。至少在当时,即便在上海长大的叔叔也失去了追问哪个叶家的勇气。

那个营业员递过帖子后就走开了,在柜台另一角翻动着一些书籍,只以眼睛的余光注意着这边。我猜,他这样做,是要表现出一家大店对顾客随意翻阅的尊重,仍然是一种若即若离的上海气度,既让人佩服又让人生气。

叔叔恭敬地把帖子移到柜台外沿,让我一起看。封面上直书一排字:“颜真卿书祭姪帖”。

叔叔按了一下我的手说:“你每次给我写信,署名前的姪字都像这个,用女字边,现在报上说,北京的语言学家有了新规定,写竖人边。”

“那我下次一定改写竖人边。”我立即响应,却又提了一个问题:“颜真卿祭侄,他侄儿比他先死吗?”

叔叔说:“这事我倒不知道。也可能是别人的祭侄文稿,请他书写。”他看了我一眼,似乎觉得一对当代叔侄在这样猜测着一对唐代叔侄,有点好玩。

他扪了一下嘴,双手已经打开了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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