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色温柔(第7页)
我赶紧给她拿纸巾,倒水,把她的高跟鞋脱掉,两条腿摆到沙发上。她像一个没有知觉的人一样随我摆弄。
我把他害惨了。我后悔了,我后悔极了。静静好像只会说这一句话了似的。
我不发问,等着她说下去。
我把他阉了。他**了。他再也不是一个男人了。
我倒吸一口冷气,问,你干了什么?你这个疯子!
我是疯了。他真把我给气疯了。你知道,我对他够宽容的了。可他太伤害我了。早几天,他吵着一定要跟我离婚。他说这回不是儿戏,他真的爱上了一个人,一定要跟她生活在一起。你知道那个人是谁吗?是我们家的保姆!就因为她年轻。
你做了什么?我急切地问。
我把他阉了。我做了一道菜给他吃,里面放了能使男人丧失性功能的草药。他再也不能跟女人搞了。静静这时的表情真说不清是恶毒还是后悔。
静静婚后练就出一身出色的烹调本领。她自信凭着她的厨房功夫就可以牢牢抓住丈夫的心。她说一位英国人说过:女人通过男人的食道到达男人的心房,男人通过女人的**达到女人的心房。何况女友自信她的**功夫也不差。可偏偏丈夫就在婚后不久开始对别的女人频频出猎,而且很容易成功。她头一次为这种破事同丈夫吵架时,那男人居然面无愧色,说他对女人的原则是三不主义:不主动,不拒绝,不负责。意思是说他已经做得很不错了。
静静眼睛都哭肿了,想起自己丈夫跟了保姆,尤其气愤。有本事你找个张曼玉呀,你找个巩俐呀,你找个保姆!长得那个样子!圆鼓鼓憨乎乎像个黑眼熊!
我也弄不清她丈夫为什么偏偏跟保姆好去了。男人真是怪物。是不是静静自己把自己的身份弄颠倒了呢?她花钱请了保姆,自己却天天在家干着保姆活儿。她太乐于下厨房了,整个儿把自己当老妈子使唤。我好几次去她家,她自己在厨房里忙乎,保姆却坐在那里嗑瓜子。不过静静的菜真的做得好,我吃过多次。她可以为一碗红烧肉花上整整一天的功夫。她不仅自己爱做菜,还好为人师,总好在我面前唠叨她的厨艺。比方这道红烧肉是她最得意的,她不知多少次在我面前说过如何如何做。肉必须得是猪前腿附近那一块,皮薄,油少,五花三层,还需备足一小碗独头蒜,一两竹叶青酒,两匙桂花蜜,一匙百岁人醋。做的时候哪道程序都少不得,先得出油,再上色,入味,然后盛到青花玲珑碗里,放上竹蒸架去蒸。
静静说她第一次给丈夫做红烧肉吃,丈夫忍不住把她的手指翻来覆去亲吻了十分钟。他说自己从没吃过这么好的红烧肉,老婆这双手有神性,做起菜来出神入化。
可是现在呢?静静这双出神入化的手把丈夫阉了。
他太过分了,居然提出要同我离婚!就连让我原谅他的权利都不给我了!静静气得脸色紫红,说,他在别的女人面前脑子活得很,在我面前却是个木鱼脑壳。有的时候我就是通过做菜来对话的,可是他不懂。我说这道菜叫九曲回肠,用新鲜猪大肠,洗净,配洋葱,肉桂,丁香,啤酒同烧,用砂锅煨一小时。这道菜叫唇焦舌燥,腊猪唇、熏五香猪舌冷切,淋上麻油。这道菜叫红颜伤心碧,小胡萝卜连同胡萝卜苗清炒。他听了要么木木地不做声,要么就是莫名其妙地笑。他丝毫没有听出这些菜名的意思。他不去体会我这做妻子的在菜里还放入了怨恨,祈求,哀伤。那些苦涩的调料没有损害他大快朵颐的兴致。餐桌上他纯粹就是一个动物。他目光呆痴,大嚼大咽,不暇旁顾,只有兽性满足时的快乐。
听着静静几乎是叫嚷的倾诉,我完全相信她有能力一道菜就让他的丈夫**。
离婚就离婚吧,让他和那小保姆结婚后继续他的三不主义吧。静静精疲力竭了,耷拉着眼皮,不做声了。
我这话是瞎编的,只是想让静静平静些,免得太难过了。可是她低头坐了会儿,又痛哭起来,说她后悔了。她祈求菜里的那味药失效。那味草药的名字叫白花蛇舌草,是从一个乡下老妇那里买来的。她用铁锅熬了整整一个晚上,熬到只剩一小勺浓稠的汁。她把这药汁放进了丈夫最爱吃的干锅狗肉里。
静静在我那张白底黑花的麻布沙发上哀嚎。我后悔了,我后悔了。我都做了些什么呀。
突然,她跳了起来。有办法了!我可以救他。有毒药就有解药!白花蛇舌草。白花蛇舌草。我认识一位老中医,他一定懂得解药!
静静光着脚就往外跑。
站住!我大喝一声。
你到底是想要干什么?你不是恨他吗?他要跟你离婚!
可是我爱他!他是我老公。我爱他。不管他对我干了什么,我要救他!女友夺门而出。
唉,女人,这就是女人。你永远弄不清她们内心真正的感情。她们在说恨,可是纠缠在恨里面的往往是更深的爱。我又何尝不是如此呢?
傍晚七点,我准时出门。我穿一件米色毛衣,一条土褐色的粗布裤子,一双白色软底鞋。我留神着身边的每一个单身行走的人,不管男女老少。有的人急匆匆地从我跟前走过,满腹心事。有的人漫不经心,游游****,目光散乱。都不像我想象中的海。
到了清水塘,我看见一个疯女。这是一个美疯女,或者说是一个疯美女。她旁若无人在大街上走。削得薄薄的男式发,松松垮垮的一件小背心,一件脏兮兮的夹克胡乱缠在胯上。脸上、颈上,肩膀上到处都是污痕,更显出她肌肤胜雪。她大大咧咧地挺着胸,自由自在地甩动两只手,臀部扭动得异常优美。她的小刺猬一样的头既性感又俏皮。这疯女人,年轻,骨肉均匀,步态毫无拘束,很让人着迷。她吸引了很多行人的目光。不少人驻足回望。欣赏,嫉妒,好奇,迷惑。天生丽质的疯女人一定更有哀艳顽绝的故事。
街灯亮了,天光还没有完全收尽。黄昏的玫瑰色同街灯调和成一种奇特的柔光,行人的脸色都显得圣洁。我想这种时候,所有的人,心都是软弱的,善的。我可以从行人的眼睛里,鼻孔里,呼吸里,看到他们的软弱和善。里尔克的诗句在我的耳边飘忽着:
这时候谁没有房屋就不再建筑谁这时孤独就永远孤独醒来,读书,写长信沿着小胡同不安的来回走着,在飞卷的树叶间
这是最美的诗句。这也是我喜爱的基本生活。我也写诗,只是从不想着发表,更不拿给人看。我知道在这个年代,写诗仿佛成了真正的笑话。
缝一条漂亮的裙子用你给我斟的葡萄酒染色缝一条漂亮的裙子用你剥下的基围虾壳装饰缝一条漂亮的裙子用你眼睛中的沧桑染色缝一条漂亮的裙子用你梦见过的青鱼装饰缝一条漂亮的裙子用你诺言的灰白染色缝一条漂亮的裙子用你离去的背影装饰缝一条漂亮的裙子用我胸中的迷乱染色缝一条漂亮的裙子用我碎裂的面孔装饰
我知道这不过是小女人诗。可是我喜欢自己写的诗,起码它是我胸中拥有过的吉光片羽。
我说不清是什么太快也许是秋虫的一生,也许不是它们叮叮当当撞着白色灯罩在朦胧晨光中,铺了黑密的一地如同灰尘,扫帚轻轻把它们扫去有没有活过都不会留下痕迹但我总记得昨夜灯罩下清脆的声响像玻璃的碎片,带一丝细细光亮你总说我太快,太快可我的象牙发夹还留在发上从此到彼就是一生也许就是秋虫也许不是。
同样是某个深夜,我从**爬起来,写下了这些诗句。窗外是秋虫的清丽而哀切的鸣叫。
我就这样神思恍惚,游逛在暮色街头。头顶是橙红色温暖的街灯,街灯照亮了金色秋叶。秋叶上方是我看不见的秋夜。秋夜渐渐深去,或许有星星,或许没有。
这时候,我左脚腕一扭,身子向左一倒。
小心!
我身子几乎要倒下去了,一双大手就像突然从地上长了出来,牢牢地把我的身子托住了。
对不起,真对不起。我满脸通红,气喘吁吁,连声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