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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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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在拼命地嚎啕大哭。我听见她的哭声压倒了窗外的知了叫。知了声声如雨,她和知了都已精疲力竭。她哭是因为她随时有可能被扔进马桶里溺死,我对此也提心吊胆,如真是那样的结局,我从妈妈出生的一开始,就失去了在七十年后,来饶舌地写出这一切的可能。

那是1923年一个燠闷的夏日清晨,一条小船在雾气中解索离岸,慢吞吞地划向十几里路处的埭溪乡。她对自己的出生地,洛舍乡下的一个小村尚一无所知,就即将被她的故乡遗弃。她的父亲之所以没把她扔进茅坑,而最终决定把她送往埭溪的一家天主教会办的育婴堂,完全是由于她母亲的苦苦哀求。即便是在江南这一带富庶的鱼米之乡,溺死女婴的事情家家都见怪不怪。那个晦暗的清晨,她母亲紧紧抱着她坐在狭窄的船尾,心里抱着最后一个念头,她仅仅希望她的第三个女儿,能因育婴堂而活下来。

那天的太阳一出来就很毒。运河两岸的桑树蔫蔫地垂着头,河滩上的鸭子饥渴地往水里钻,一掀翅膀,水珠子便被阳光烤干了。那个女婴在焦灼的日头下微微睁开了眼。她看见金色的天空下有翠绿的小鸟飞过,薄云中传来铃铛的响声,一弯新月湿漉漉地浸入河水的尽头,太阳与月亮同在,染得河水一片湖蓝一片橙黄一片绯红……

她就这样安静下来,悠悠欣赏着运河八月的景色,似乎很满意这样的旅行。小船的木舷擦过水道两边茂密的水草,痒痒地挠着她的脚心,她便禁不住咧嘴悄悄一乐。这似乎意味着她对离开那个嗜赌如命、不务正业的父亲和死气沉沉的家庭毫不留恋,甚至还有几分欢喜。她母亲低头看了她一眼,不由得大惊失色,惶惶然将头上的油纸伞,挡住了她茫然四顾的黑黑亮亮的小眼睛。

这次出生后第六天的旅行,决定了并改变了她的一生。她一生中第一次编织自己的梦,就是始于那条小船。从此她喜欢漂泊无定、没有方向地独往独来。风光旖旎的大运河在她来到人世之初,便赠给她一件礼物。在我看来,运河之神等待这个女孩的到来,已等了许多个世纪。

那一天她还没有名字。

育婴堂的大门吱呀一声关上的时候,她的母亲扑到门上失声痛哭。她的母亲在那条破旧的门槛上坐了整整一下午,有几次她站起来想走,却又重新跌坐下去。她呜呜地哭着,紧紧抱着自己的衣襟,前胸后背都已被汗水和泪水湿透。一时引了街上的许多闲人来看。黄昏时,一个衣衫邋遢的男人扛着桨来唤,说是该回了,再不回你老公晚上又要打你了。她忽然起身,发疯般地敲育婴堂的大门,说嬷嬷你把小毛头还给我,我们死也死一道去了!

那个黄昏她的母亲死死地把她箍在怀里,一步一步穿过埭溪乡的长街,犹如同她的女儿共赴刑场。小船就拴在桥头的木柱上,随着岸边灰白色的泡沫起起伏伏,像一只被人丢弃的套鞋。

那一天,无论她的母亲是将她扔在埭溪的育婴堂里,还是重又把她抱回家去,我们的故事都会是另一种情形。但是运河之神既已钟情于她,木桨既已为她展示了天空和新岸,小船便不忍将她抛于埭溪,或是在河心逆流打转。

一个戏剧性的转折就这样突然来临了——

桥头出现了一群人,朝着她款款走来。为首的一个慈眉善目的老太,看上去就是户好人家。那老太抱过孩子看了又看,看着看着眼泪就淌了下来。老太低声细语地问她的母亲:嫂嫂你晓得洛舍镇上的“朱万兴”不晓得?她母亲点点头。老太又说:这街上的人都认得我,“朱万兴”,大桥头东面街上第三家铺子,老板朱春谷,是我的儿。不瞒你,我儿子媳妇前年生下一个男小人,可惜得七日脐风死了;前几日,又生一个女小人,也不晓得朱家前世造了啥孽,昨夜里,那女小人又得七日脐风没了。她娘发着热,还不晓得此事。刚才有人来报信,说有人在埭溪育婴堂门前哭着不走,我想这做娘的也是可怜,就坐了船赶过来了。倒像是我们两家前世有缘,我来了你还没走,小人也没处落脚。倘若你不嫌弃,就让我把小人抱回去,留在我家,我这当婆的做主,把这小人当自家亲生的孩儿养,你也算没白白生她一回。这小人在我家,有吃有穿,比在你家享福。你若是放进育婴堂,日后让谁家领去做童养媳,就吃不尽的苦了……

她的母亲总算止住了哭声,抬头仔仔细细打量了老太一番,似还未从眼前这由天而降的福音中反应过来。她把老太刚才的话想了又想,终于“扑通”一声跪在地上,千恩万谢起来。

老太又嘱身边的人,送了两匹布料和几块银元给她生母。等她上了船,老太有话叮嘱她说,小囡既已是朱家的人,自然会当亲生女儿一样养着,不会亏待她一丝一毫。所以,唐家人在日后,就不必同她来往了。

在我母亲的历史上,第一次由现实到梦幻的交接就此顺利完成。她的生母将她托付给了一只宽阔而温暖的新巢,便放心地离她远去。小船凄凉的桨声渐渐消失在暮色中,而在襁褓中的她却浑然不觉。

她被那老太抱上了另一条小船。小船原路折回洛舍,轻捷的木桨在水里扳起一个又一个碧绿的漩涡,将清晨的那弯新月,从相反方向的天幕上冉冉托起。

似乎她注定要被美丽的洛舍漾所养育,一朝一夕之间,她又重新回到了民风开化而富足的洛舍镇。但如今的洛舍,对于她已是另一方天地——她走出了乡下衰败的唐家,走进了开明优裕的朱家,从此走向她浪漫而多难的生涯。她在这条路上走下去,直到在此遇见我父亲,直到走出洛舍……福兮?祸兮?当时我无法同她交流。

洛舍镇坐落在杭嘉湖平原中部,大运河的西岸。北靠湖州、西临天目,是古代吴国的属地。托大禹和历代百姓治水之功,这一带湖港河渠贯通八方,织成密密水网,雨**则尽收,水满而不溢,年年风调雨顺,桑蚕菱藕稻米鱼虾应有尽有,是个远近闻名的鱼米之乡。小街上那翘角飞檐的木质楼房,高一座低一座,浮在水上、托在桥上,别有万种风情。曲曲弯弯的河港是路,带篷的大木船和尖尖的小木船便可安步当车,所以当年洛舍镇上的女人,走起路来,总是颤颤悠悠,像是漂在水上的一担白生生的蚕茧……

从镇东到镇西,一条青石板小街横贯而过,天未亮,便有担水的男人,从河埠舀起满满的水桶,一路洒漾着水迹拐入白墙黑瓦的深巷,石板路终年湿漉很是滋润。街南的店铺,一家家凌空架在河上,从窗口甩下红木小桶,水就进了锅灶,河上弥漫着松柴喷香的烟味……

传说一千多年前,曾有洛阳人为避战乱南下到此,发现天下竟有如此风水宝地,便再也不肯离去。子孙繁衍、安居乐业,建成这座小镇。为纪念故土洛阳,起名洛舍。然而到我母亲被这个小镇收留时,当年的洛阳遗风早已**然无存。“朱万兴”的创业者多年前从江苏丹阳迁徙而来,丹阳人擅长经营面食面点,在江南小镇上以此谋生独辟蹊径,在她到来之前,“朱万兴”的生意一向兴隆发达,加上她父亲行医的收入,还有乡下的田产和茧行商行的股份,虽然排不上江南豪富之列,家境也还算小康。

那天天黑她被人抱进家门时,已经乖乖睡着。穿过阴凉而幽长的店堂还有昏暗的天井,我听见咯吱咯吱的楼梯响动,很多双眼睛庄严地向她围拢。她的新祖母小心翼翼地替她换去所有的衣衫,她**裸蠕动着身子,像一条正在蜕皮的幼蚕。光滑洁白的脖子上手腕上,没有佩戴一件银器。她什么都没有。

生不带来,死不带去。她的新祖父在角落的藤椅上咕哝了一声。

当年洛舍镇上的人都知道,朱家大小姐很得朱家人的宠爱。

她被起名叫朱慧仙,小名信珠。这是小镇上的人所能想到的最美丽的名字了。她的皮肤雪白头发墨黑,鼻梁高挺,眼睛虽小了一点,发际却生有一对壮硕而肥大的耳垂。她祖母得空,便坐在床头用手久久地摩挲她的耳垂。太外婆直到死都认定信珠姑娘是个有福之人。她抱回朱家的那一日,她的养母在病中不解真情,把她当成自己亲生的那个女儿,急急托出一对鼓胀的**将她灌饱。以后的日子,更是倍加珍爱地养着,喂奶一直喂到她三周岁。断奶后祖母向儿媳说了真话,她母亲也不介意,说自己喂大的孩子同亲生的一样。我未来的外婆从此未能生育,待我妈妈一直视如己出,全家人也都把信珠小姐捧为掌上明珠,要什么给什么,有求必应。所以我妈妈在十几岁离家外出读书前,已被“朱万兴”惯出了一身随心所欲的坏毛病。

全家人中最宠她的,就是把她从船上带回来的那个老太。老太在世时是一家之主,拥有贾母一般的绝对权威,连祖父都要避让三分。我的这位太外婆或许在看见那粉红色的小人儿的第一眼,就深信这女孩同朱家有着一种神秘的缘分,说不定就将是“朱万兴”的幸运之星。她把我妈妈的生日,定在她抱进朱家大门的那一日,从此每逢阴历六月二十一,都要为她摆席煮面,面条的碗底必然卧着两个鸡蛋。她周岁生日那天“抓周”,嘴里含混不清地嚷嚷着不要不要,抓一只元宝,扔了;抓一只粉盒,又扔了;有人把一块石印塞在她手里,她一扬胳膊,那印章掉地,摔破了一只角;抓到最后,抓起了一本小人书,塞进嘴里就啃了起来……

稍大些,我妈妈整日优哉游哉地四处闲逛,将屋后一树紫色的桑葚一粒粒填进嘴里,染得牙齿嘴唇如黑陶般乌亮。她若是不小心打碎了碗或是泼了一地水,呵斥便无情地落到她母亲的头上,而她却逍遥法外。丹阳人持家素来节俭,每天的晚饭全家人照例喝粥,但在她的面前,却用金边的盘子,盛着从饭馆里叫来的四只冒着热气的烧卖。吃啊,吃啊,祖母用筷子点着她。周围人则目不斜视。

我和我未来的妈妈,童年时便食用了水乡太多的鱼虾鳖鳗。她用河水漱净嘴边的鱼腥味,漫不经心地走向后来一贫如洗的日子。

到她九岁时,家里又领养了一个男孩做她弟弟,也就是我后来的舅舅。躺在蜡烛包里的六个月的舅舅,胸口挂着一把银锁,在一个大清早悄悄出现在“朱万兴”的门前。朱家人欣喜万分,可见朱家的积德行善在镇上已有了口碑。朱家设法买通丹阳老家的族长,让这个起名朱景勇的男孩上了朱姓的族谱。“朱万兴”从此有了男性继承人,但这却丝毫不影响信珠姐姐在家中众星捧月的地位。舅舅在很多年以后,还耿耿于怀地向我诉说着当年妈妈被外公带出去吃喜酒,而他却被留在家中,一人躲在柴房里吃毛芋艿的故事。这样的事情听起来确实有点奇怪,就连我妈妈自己,直到现在仍迷惑不解,到底不懂朱家为何偏对她如此厚爱。无论如何,这种偏爱在重男轻女的旧社会,绝对是有悖常情和传统习俗的。

但我知道原因。先撇开朱老太和老板朱春谷这一家,当时或许拥有自发的民主倾向和朦胧的开明地主意识。我要说的是我日日与之相处的信珠姑娘,确实是一个聪明伶俐、人见人爱的可人儿。她总是笑嘻嘻的一副小鸟依人、没心没肺的样子。见了伯叫伯见了爷叫爷,见谁都亲亲热热地不认生。没事时坐在门槛上抬头望着“朱万兴”三个字,用小手点着水,就在柜台竹匾里的馄饨皮子上写了出来。街上的人都围过来看,啧啧赞叹不已,我的太外婆便当众摸出几个铜板,让她到对面杂货铺去买棒糖吃。

所以当我还是一颗原生的微粒待在娘体时,就已打定主意,日后自己若能脱胎成形个女孩出世,就是我此生的造化了。

我长大以后,有一次曾问过我妈妈:那你后来为什么一次也没有去看望过你的生母呢?你真的不想她?

妈妈回答说:我也不知道,好像是不想。我从来也没有过弃儿的感觉。就像是一生下来,我就是朱家的人。

我说我知道。因为你这个人,根本就没有一点儿血统和家族的观念。你实际上是个虚无主义者。

她的血亲唐家果然守信,她从小到大,唐家人只在十几里地外的乡下,却一次也没有露面。她一生中仅见过一次她的亲哥,是一九四三年她被捕时,大哥唐梓良来到朱家,表示自愿去天目山营救她,并受朱家之托带着钱来为她作保释。可惜他来去匆匆没给她留下太深的印象。

童年最悲哀的日子是她祖母的过世。更伤心的是,祖母临终前,曾将她叫到床头,告诉了她的身世。她哭死过去,不相信这是真的。第二天活过来,倒觉得朱家比亲生父母还要亲近了。偶尔的,她在自家楼窗上望着街上来来往往的行人,便猜想着自己的兄弟姐妹,如今不知是什么样子;远处有个陌生的老妇朝店里张望,便疑是自己的生母。如此这般地胡思乱想,也仅仅一闪之念。到她十一岁那年,老家有人来报信,说是她的生母快死了,临死时还想见她一面。她母亲领着她叫了船去乡下,她只记得躺在棺木中的那个女人,脸苍白得像纸,满面忧愁。她不敢多看这个所谓的生母一眼,在众人的号哭中她竟然无动于衷。

挂着银锁的弟弟大了,整天姐姐姐姐地跟着她玩耍,就像是她的亲弟弟。她喜欢这个弟弟,教他写“人、手、足”和“一、二、三”;只是在极匆忙的一瞬,她觉得天地间自己有那么一点孤独。而孤独的结果,却使她越发地依赖朱家的善良和安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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