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灯
护眼
字体:

第十章 沉默的线索1(第2页)

章节目录保存书签

【相关当事人情况】:

张进九,男,35岁,滨海市人,高中学历,早年在滨海钢厂干过工人,其后从业经历不详,2002年在燕来村投办养猪场。因无合法理由取得猪场财务账目,不能客观了解其经营状况,但从市场上了解的情况分析,其经营状况很差。张进九老婆叫柳良玉,经营私人诊所。张进九大姨子叫柳良媛,妇幼医院医生,跟葛云辉大学同学。

葛云辉,男,45岁,滨海市人,滨海医学院毕业,曾为滨海医学院附属医院胸外科主治医师,因医疗事故被炒,有海外(日本)从业经历。2002年回国创业,先后创办薪火生殖中心,薪火生殖医院,星火儿童福利院,此外,还是辉煌物流公司的实际投资人之一(该公司法人为葛战辉)。

杨攻略,男,46岁,滨海市人,初中毕业,未婚,猪场看门人兼操作病猪焚烧炉。杨攻略原名牛启来,有长期海外(日本)就业经历。1997年夏天,牛启来在日本横滨叽子区,驾驶箱货,因爆胎发生车祸,将一辆小车,撞入鹤见川河道与路面之间的斜坡,致关秀娥死亡(备注1:死者关秀娥为葛云辉前妻。被撞小车为葛云辉公司所有。车祸发生时,葛云辉在副驾驶。备注2:该部分内容,皆为关秀山事后提供。关秀娥是关秀山姐姐。)

葛战辉,略,已交由分局单独处理。

【事件起因】:

经查,骆琪曾前往泰国,从事卖卵、代孕移植等非法行为(卖卵、代孕的中间操作人为葛战辉),游走在法律边缘。2007年1月(农历2006年腊月初),其生下的孩子(康康),因客户(方华)毁约遭弃,被葛战辉送至星火儿童福利院(备注:该代孕行为的卵子取自骆琪)。作为孩子亲生母亲,骆琪通过葛战辉打听到孩子下落此后每周去探望一次,顺便做了福利院义工。2010年2月14日(春节),康康走丢。找回后,骆琪为孩子买了一款进口定位手表。2010年2月26日,康康被加拿大的布雷克夫妇领养。26日至28日,骆琪多次定位,发现孩子位置固定在燕来村一带,未发生移动,于是生出念头找过去,想见孩子最后一面。

【附属枝节】:

1、2月26日中午,布雷克夫妇去静山派出所报案,声称爬山过程中弄丢了孩子。静山景区大门监控显示,康康被一个矮胖妇女带走。该妇女用围脖遮住嘴脸,疑为人贩。

2、3月1日中午,静山派出所民警在燕来村村口草丛中,找到康康的定位手表。手表因雨浸水,毁坏。

【事件过程】:

2月28日,骆琪去燕来村找孩子,打听一天,无果,天黑时找去养猪场,被看门人牛启来轰走。回程路上,骆琪因遇到葛云辉的路虎车而生疑,遂返回燕来村,购买手电筒一支,并在养猪场找到葛云辉的车。其后,骆琪借用高脚凳翻入猪场(并将高脚凳带至墙内),巧入地下室,意外发现,那里正进行地下移植手术。骆琪陈述,其孩子康康已在那场手术中死亡,并有录音、录像为证(备注:骆琪口述录音内容见附件)。其后,骆琪逃走,因高脚凳断腿,未能逃至墙外被看门人牛启来藏进病猪焚烧炉,并于次日凌晨,躲到牛启来位于燕来村的家里。天亮后回城途中,骆琪自述,手机在公交车上被偷,后至市局我处报案。

【调查过程】:

我派关秀山等人去猪场调查,无果。且猪场已于调查当日关门搬走,次日办公室、围墙皆被拆完,病猪焚烧炉亦被砸碎,另做处理。张进九、葛云辉,及猪场其余三名工作人员(伍强,谢猛,牟云平),解释一致,说事发当晚他们玩麻将时,骆琪的确闯入过地下室,并将骆琪遗落在墙外的电脑包归还。张进九自述,其因经营不善,欲将猪场用地转包给某果汁老板,请葛云辉过去,目的是暂借星火福利院后院,用来代存猪场的几百头猪。张进九跟葛云辉之间,本无交集。张进九老婆叫柳良玉。柳良玉的姐姐叫柳良媛,跟葛云辉大学同学。他们因这一层关系而认识。

【关于调查过程的细节说明】:

1。砖头指纹。骆琪自述,那晚是看门人杨攻略,也就是牛启来救了她。但因视角问题,她起初不知道一个细节——牛启来用一摞砖头,把断腿的高脚凳垫起来,去误导张进九等人。关秀山去猪场初查,看到那些砖头(当时已经散落在草丛、水坑里),并意识到上面可能残存牛启来的指纹时,比骆琪晚了一步。骆琪当时处于激动状态,先后两次垒起散落的砖块,演示事发当晚的逃走过程,彻底破坏了可能留存的痕迹。

2。病猪焚烧炉痕迹。关秀山去调查前,那里刚烧过一头病猪,致使关秀山从炉内提取骆琪遗留痕迹的意图失败。

3。牛启来家中痕迹。在那儿未提取到任何骆琪遗留的痕迹。房间简洁、干净,是有意为之还是一贯保持,无法判断。

4。关于猪场地下室手术设备。按骆琪所言,地下室2号房内,应有成套手术设备,实际那里只有一张麻将机。如骆琪所言属实,设备必在事发当夜,被偷偷运走。事实是,猪场只有两辆适合偷运的车辆。经证实,骆琪举报那天早晨,猪场自有的普通货车,曾去五公里外,给某猪贩子送过最后一次货,另一辆私密性更强的箱货,却未使用。手术设备到底去了哪里?想不通。

5。牛启来不承认救过骆琪。上述1,2,3点,突破任何一点,都能否定牛启来。牛启来是猪场内部人员,而且猪场成立初期,就已经在那里工作。让其承认救过骆琪的意义,在于把他推到证人位置上去检举、揭发猪场违法犯罪行为。当然,这个前提,是建立在骆琪指控非虚的基础之上。

6。关于骆琪的手机。这是整个调查的核心。案子未立的情况下我发动城北多个派出所,去查找街面上的贼,并辅之以技术定位手段,说实话是背着压力的。但是我的方向错了,一直没查到正主,并且,在错过寻找失物的最佳时间段之后,再去调整方向,似乎意义不大。这时候,律师娄东伟突然提醒我,叫我查查有盗窃前科的释放犯。按照这个思路,我们抓到了刑星。

7。关于刑星。他在释放后第二天,回城的公交车上偷走了骆琪手机,本打算卖掉,未果,改主意留作自用,却因吃烧烤时跟人打架把手机弄丢。跟刑星打架的,有两个人。一个叫田有为,一个叫孙子兵,这两位都有前科。刑星供述,手机不是孙、田二人拿的。打架前手机扔在饭桌上,打架时孙、田二人都没离开过刑星视线。我们怀疑,打架时桌子被弄翻,有围观群众趁乱拿走了手机。

8。关于娄东伟。因工作关系,跟他打过几次交道。此人面上好色,但是聪明,有心机。在该事件中,他有过两重角色。一个是替葛云辉、张进九出面,对我方调查猪场提出口头警示,说是要用法律维权。另一个是帮骆琪找手机。这两件事,娄东伟均有利可图。他跟葛云辉是钓友,他们之间有无更深切的业务来往,未深挖。他接近并帮助骆琪,为的无非是一己私欲。

我们对他做过严厉警告,未成想他提出的“查释放犯”,真就挖出了刑星。是巧合?还是另有隐情?我们怀疑,娄东伟曾去监狱及看守所,有意打探释放犯消息,甚至怀疑,那部手机就在他手里。但是监狱及看守所反馈,说他没有异常。

对此,关秀山做了进一步调查,并查明,刑星被抓两天前,有个女孩曾找去刑星位于南下河的老家,打听刑星的联系方式。女孩声称,她是刑星入狱前的女友。就这件事,我们审过刑星。他说入狱前交往过多个女网友,根本不知道找他的女孩是谁。而刑星父母的描述一样有限,无法查实女孩样貌及身份。

此无名女孩,是本事件中最大的疑点之一。我们怀疑,该女孩跟娄东伟有内在牵连,但无证据。如果怀疑最终被证实,那么,骆琪的手机就在娄东伟手中。换句话说,如果无名女孩,是娄东伟寻找刑星的棋子,那么,刑星打架事件,就必然是一出戏。相应的,跟刑星打架的田有为和孙子兵,其实就是娄东伟雇佣的“事儿托”。

如果上述假设及推论成立,同时骆琪的手机里,真有爆炸性犯罪证据,那么就不难推断,娄东伟拿到手机后,要么报警,要么去敲诈勒索葛云辉和张进九。他只有这两个选择。如果娄东伟选择了后者反而会将自己置于极其危险之境地。当然,以娄东伟的智商和职业属性,他必会留有后手,保存备份证据。短期内,其威胁对象不能、也不敢对其实施灭口报复。但时间一长,结果难料。

为证实一系列假设,我们重新控制田有为和孙子兵,想从他们身上打开突破口,结果事与愿违。同时,在违背程序的情形下,我们对娄东伟银行账户,采取了一定的监控措施,未发现有异常资金汇入。另,葛云辉的私人账户和公司账户,也未发现与境外资金的关联。如果他牵涉对外输出残障儿童(器官)交易,那么推测,他应该有海外账户或第三方账户。

基于假设的调查,到此为止。

唯一遗憾的是,没有任何理由,对娄东伟本人做正面调查。

在此处,我个人再留下一个假设——如将来娄东伟出事(包括失踪、被杀及车祸等一切非正常死亡),那么,它极可能是娄东伟掌握手机秘密的一个有力旁证。作为警察,没人希望要以一个人的非正常死亡去获取真相,给公平正义一个交代,不过事情若真那样发生那谁也没有办法。

【关于骆琪口头指控的分析】:

如骆琪所言属实,并有视频、音频作为证据,那么该案性质势必极其恶劣。在其口头指控,及对视频、音频的描述中,星火儿童福利院实际投资人,葛云辉,长期以来从事违法犯罪活动。音频中的林总,显然是器官获取方。葛云辉所言,“这些年了,我从来没这么操作过”——这里的操作,显然是借用张进九猪场地下室,进行非法移植手术。器官摘取对象,为骆琪孩子康康。那么,葛云辉惯常的操作是什么?是依托福利院和非法代孕,收集残障儿童,及非法代孕弃婴,并通过未知渠道,从国外寻找客户,再通过合法领养手续,将残障儿童输出到需求者手中。

该犯罪形式,闻所未闻。在缺乏直接指向性证据前提下,难以展开实际调查,甚至难以立案(打印正文旁边的手写补充:事实上,骆琪事件之后,我们从民政部门了解到,星火儿童福利院国外领养者的数量,已急遽减少,由其最高峰时期的年领养五十余人,迅速减至个位数——该异常现象,补录于档案成文一年后)。

依据骆琪口述,张进九养猪场在该事件中的位置,仅仅是第三方非法移植场所,无从推断其是否存在其他犯罪行为。

【最后总结】:

该事件调查过程,是本人从警以来,指控性质最为严重,存在假设最多,实际证据最少,甚至为零,疑点突出,却无从下手的唯一一例。基于程序约束,且未找到骆琪手机,未能立案,实为一大遗憾。

该事件调查过程,动用了一定的人力物力,但在未立案情形下该报告或缺乏客观性,并带有强烈个人属性。故决定,该档案原件及副本,皆保存于本人办公室资料柜,仅供本单位知情同志借阅。如将来有职务交接或其他变动,资料继续留存,不建议转存市局公共档案室对外借阅。

章节目录